客观看待预售房制度

秋风秋月 杂文 百家杂谈 2010-03-16 14:00 责任编辑:司马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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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作者这篇文章说理清楚,结构层次分明,对是否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进行了两个方面的分析,语言大气,论证较为充分。作者强调加强政府和银行对信贷资金风险的监管的观点很有见解。

当前切实稳定住房价格,加强房地产的监管,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进一步完善各项调控措施是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次序之关键,我们不能对预售房制度搞"一刀切",要客观理性的看待商品预售房制度。

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实行现房销售制度,能一定程度上解决预售房与房屋实际交付行为之间存在的一些问题,有效遏制部分开发商利用预防房制度搞虚假宣传,改变规则、延期交房等不良行为,促进优胜劣汰,提高房地产业集中度,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的确具有一种长期性的积极性作用,但是就目前房地产市场形势来看,还有待于郑重考虑。

商品房预售制度涉及到方方面面,不是简单的保留与取消的问题,还得从问题的深层次进行探讨与研究,据有关部门测算,预售房比现售房的开发动态回收周期约缩短十个月,预售制能加速建设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就目前一些资料显示,预售房比现售房的价格约低10%--15%,占有相当的价格优势,消费者比较容易接受,对稳定房价有一定的作用。

一旦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势必在目前有效供给不足的背景下,进一步加剧那些以预售款为主要融资渠道的中小型企业的资金压力,大批中小企业资金链会出现严重问题,资金缺口增加,一方面一部分企业不得不退出,一方面只得加大外资的迅速进入市场,房地产行业面临着一次大洗牌,促成行业的“大企业垄断”形成房地产市场周期性阶段性的不稳定,那是宏观调控就很难,有可能会引发新的市场风险和金融风险。

对是否取消预售房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不能客观看待,不但要对问题采取立法形式进行杜绝规避,而且还要进一步拓宽房地产融资渠道,加强商品防预售资金监管力度,强化政府和银行对信贷资金风险的管理,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把国家出台的各项调控措施落到实处,真正为百姓安居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