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狐
小说把文字给了一个叫“白狐”的女孩,这不是她的本名,是娱乐城里给的。故事描写了娱乐城生存的艰难,这里人员复杂,最后,白狐还是在一场砍杀中献出了她的生命。人已去了,故事留给我们的是更多更远的思考。
我第一次听到别人叫她白狐,心里有些生气,那时她正唱着那首叫“白狐”的歌:
“我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狐
千年修行千年孤独
夜深人静时
可有人听见我在哭……”
那时我正在给点她坐台那个男人倒酒,那男人姓吴,别人都称他吴总,吴总是常客,看起来生意做得蛮大的,常带着一些政府高官及三教九流的人来这喝酒。坐他旁边那个政府官员用手肘顶了顶吴总的腰,坏坏的笑着对吴总说:
“吴总,你女朋友在给你唱白狐,你看她自己就像只白狐,白衣白裙,尖尖的脸,那么白的皮肤!呵呵……”
那时她正唱着最后一段:
“能不能为你再跳一只舞
我是你千百前放生的白狐
你看衣袂飘飘,衣袂飘飘
海誓山盟都化作虚无……”
唱完后大家鼓着掌,吴总拉了她的手,端起了酒杯:
“来,白狐,我们一起敬李局一杯。”
从那以后,每次吴总来都会点她坐台,而且也开始叫她白狐,然后大家就都叫她白狐了,我听着每次都有气,明明别人是有名字的,而且名字又那么好听,叫芯蕊,为什么你们都不叫,偏偏叫人家白狐?
但是我生气是没用的,我只是一个服务生,只是这娱乐城的一个小弟,只负责给客人倒茶送水、清理卫生,除了给客人打招呼,或有客人问长问短时要回答以外,要不然我们是连讲话权力都没有的人,更别说去替她叫屈了。
我认识杜芯蕊是在我刚上工一个月左右,那时我刚开始学会如何察言观色,如何讨客人欢心,以便在客人结账时,能或多或少多派点小费。
那天也是合该有事,我看的那个房的客人几乎都喝醉了,一个个胡言乱语东倒西歪的,只剩下一个我前些日子见过的,年纪稍轻长得浓眉大眼的大哥,还稍清醒着在处理善后,但买单付小费时他显得有些尴尬,因为付酒钱可以刷卡,但小费必须给现金,然而似乎他带的现金不够,他发完了我们服务员的小费后,就开始发公关XX的小费,但发到剩下最后一个女孩子时,他显然是没钱给小费了,因此摊摊手亮了亮钱包,向那女孩说了些什么,但显然那女孩子不依,两个人便拉扯了起来,接着那位大哥似乎恼羞成怒了,挥手便一个巴掌打在那女孩子脸上,那女孩抱着脸蹲在地上开始哭了起来。
我看那位大哥似乎也不是不讲理的人,打了人后尴尬的立在原地,有点手足无措的样子,我忽然灵机一动,便跑了过去对那大哥说:
“大哥,上次和您一起来的那位朋友,今天也有过来,他就坐在隔壁房,我去找他过来一下好吗?”
那位大哥看了我一眼,想了想,然后略带感激的向我点点头。
那位大哥的朋友很快便过来帮他付了小费,然后大哥又示意他朋友,多给了我和那女孩各两百元小费,才带着那一堆醉了的朋友离开了。
就是那天我认识了杜芯蕊,而且很巧的是我们竟然是老乡,老家只隔了几十里路,都是同一座大山沟里的人家,更巧的是我们也都是这个月前后脚进的这娱乐城,我只比她早来了一天。
芯蕊很快的便在这娱乐城走红了,她人长得漂亮,歌也唱得好,因此很多客人开始订她的房,而每次只要她订了房,她就会把我叫去看房。一般我们服务员和公关XX一样,客人是可以指定看房的,只不同的是公关XX每月每个人有订两间房的任务,订不到要罚款,而我们男服务员是没有任务的,但多了看房的机会,就意味着多一次收小费的机会,谁都不会拒绝的。
我和芯蕊熟了后,有时候我们也会相约一起吃个简单的晚餐,因为我们上的是夜班,一般客人走后打扫完房间,都已经是凌晨一两点了,偶尔再碰上玩得疯的客人,玩到二、三点才走,那我们下班都四、五点了,因此基本上我们早餐是不吃的,中餐则看状况了,早下班早醒了就弄点吃的,吃了再去睡,晚下班就三餐作一餐吃了。
吃饭时我们也会聊聊身世,其实我们大山沟里出来的人,谁的命也没比谁好;我是独生子,双亲老迈,家无长物,而自己身无一技之长,在工厂打了两年工,存不了几个钱,经朋友介绍,想想就干脆来这种场所多挣几个钱了,每次回家看年迈的老父在地里劳作,心就一阵阵抽痛,也许我在这做个几年,多少可以存点钱,让老父晚年可以过上几年好日子吧!
芯蕊和我比起来,她就更苦了,一个不长进的弟弟去年因结伙打劫被关进了监狱,两个年幼的妹妹,加上长期卧床的母亲,整个家的生活重担,都落在了她一个人身上,而她母亲患的,听说是什么富贵病,必须长期住院疗养,在县城的人民医院里,一个月医药费就要大几千块,而和我一样无学历、无一技之长的芯蕊,除了往这火坑里跳外,便也真无技可施了。
在上班时,芯蕊她们当公关的,比我们当服务员的就更辛苦了,我们只要搞好卫生,最多再看看客人脸色,用心作好服务工作就好了,但她们则是除了看脸色外,还要陪唱歌陪喝酒,而每天的客人喜欢喝的酒又不一样,因此她们啤酒、红酒、白酒、洋酒样样都得喝,碰上好的客人适量喝着还好,但有时碰上恶客,或碰上发了酒疯有意要整公关XX的,常把她们灌得死去活来,我见芯蕊醉过几次,每次都是吐得肝肠寸断,第二天都没来上班。
自从大家叫芯蕊白狐后,我常常就想着跟狐狸有关的事,其实对于野鸡、野兔、山羊、甚至野猪这些野物,我们这种大山沟里长大的人是见怪不怪的,谁在成长过程中没有打过几只野鸡捕过几只野兔什么的?但相对的,见到或抓到狐狸就少了些,老一辈的都说狐是有灵性的,能和人斗智,要抓到她们可不容易。但是白色的狐狸我倒是真的在小时候碰到过一只,这事是连父亲都不知道的;记得那阵子父亲刚从县城里弄回了几个捕兽夹,很是捕了一些野鼠野兔什么的,然后他就开始教我如何安放兽夹捕捉野物,我就是那样子见到那只白狐的。
在父亲的说法里,基本上那些野物们每天从洞里出来觅食时,一来一回走的都是同一条路线的,因此走着走着,就会在草丛里走出一条半圆形的小路来,所以你拨开草丛找一找,只要看到草丛里有被走出一条小路来的,就是常有野兽在出入的路线,而那草丛被钻出的半圆形的洞的大小,就大约是那野兽的大小,再来就是那草丛下的地面,愈光滑的表示野兽出入愈频繁,而那些地面不光滑的,甚至又长出嫩草来的,便是野兽已弃置不用的旧路线,因此要安放兽夹,便要找那地面光滑的,而不能找已被弃置不走又长出小草的,否则将会白忙一场。
那天我们共下了六个夹子,从第一个开始,父亲慢慢教我如何在草丛中找出一条有野物通过的路线,然后在那条“路”上,找个稍平坦的位置,挖了个浅坑,把撑开的兽夹放到浅坑里,再在撑开的捕兽夹上面,小心的洒些杂草及原来挖浅坑时挖出的细泥沙来盖住夹子,让那条“路”回复原状,像没被动过一样,如此等野物下一次再经过时,脚一踩上捕兽夹的圆盘,就会触动机关,夹子弹回原状,将野物的脚夹住,而夹子另一边是被用铁丝固定在一旁较粗的树干上的,因此跑也跑不了。
我很快就学会了所有的细节,但对我而言,最难的是如何撑开铁夹安上开关。捕兽夹是由三部分组成的,第一部分是被弯成弓型的强力夹臂,第二部分是被夹臂强迫闭合在一起的两片夹片,而第三部分则是由一个圆盘和一组环扣组成的机关,用力挤压夹臂,就可以分开夹片安上开关,而一旦圆盘被触动松了环扣,夹臂就会弹回原状重新夹紧两夹片。我记得自己那时刚满六岁,体重不到五十斤,要松开那夹臂谈何容易,因此六个夹子都是父亲安好了机关才让我摆放在那兽路上的。
第二天开始,父亲就把巡视那六个陷阱的机会交给我了,我记得第二天第五个陷阱夹了一只足有两斤重的野鼠,我照父亲交代的方法,用家里带出来的木棒朝她头上狠狠敲了几下,就把她带回家,全家大吃了一顿鼠肉。
而第三天、第四天五个剩下的陷阱都没动静。
第五天我有点偷懒,日上三竿了才出门,按照父亲定的规矩,是在露水被晒干前,我就要巡视完陷阱的,主要是怕若是陷阱有夹中了野物,那些野物受了伤且流了血,身体本来就已虚弱,如果再让太阳出来一晒,是会被晒死的,因此便要在太阳出来前巡视完陷阱。
那天巡视到第一个陷阱时我被吓住了,那夹子夹住了一只狐狸,那狐狸一身我从没见过的雪白的毛,被夹住的右前脚鲜血淋漓,把前脚附近的白毛都染红了,而那铁夹可活动的范围内,遍地的杂草,都被弄得东倒西歪,凌乱不堪,看来牠是拉着那铁夹,很经过一番剧烈的挣扎的。
我举起木棒走近了那狐狸,牠一看到我走近,忽然就停止了见我到来后,一直未停止的挣扎的动作,全身趴在草地上呜呜的低叫了两声,仰着头用两只红红的大眼睛,动也不动的注视着我。那真是一只漂亮的狐狸,全身雪白的皮毛光滑柔顺,尖尖的脸颊上的那对大眼睛,更是让人觉得充满了灵性,彷佛它能看穿你心灵似的。
我吃过一次狐狸的肉,甚至和父亲一起剥了那狐狸的皮,对我而言,这些野物都只是我们山野人家,餐桌上的一顿佳肴而已,但不知为什么,我忽然觉得自己好喜欢这只雪白的狐,我发现自己轻轻放下了高举着的木棒,蹲下身来,伸出手轻轻抚摸着它雪白柔顺的毛皮。而说也奇怪的,她并没有挣扎,也没有对我做出自我保护要攻击我的样子,她甚至用脸颊摩擦着我的手背。
我告诉自己我要放她走,这么漂亮的一只狐,我说什么也不忍心把手中的木棒往牠头上敲。于是我开始用我的小手去按压那个夹臂,希望可以撑开它以放松夹片,好救出被夹着的白狐,但无奈力不从心,弄得满身大汗了,仍撑不开那夹子。后来我手酸得不行了,改用脚来踩,但仍然徒劳无功,最后我灵机一动,将夹子的夹臂在地面摆正,而那白狐似乎是了解我的意图似的,配合着我拖着夹子动也不动,我使了一下劲,往空中一跃,然后将全身重量集中在右脚上,在身体落下的那一刻,用右脚重重踩在夹子的夹臂上,这一下果然把夹臂压开,连带松了两片夹片,而那白狐则配合着我,聪明的在夹片松开的那一剎那,迅速拖出了被夹住了的伤脚,向一旁窜了开去。
那白狐在逃走之前,静静的凝视了我一阵子,我彷佛见到牠两只红红的大眼中闪着晶瑩的泪光。
后来很奇怪的,在我上小学的那些年,我在我们家屋前屋后见过那白狐很多次,她的前脚跛了,跑起来一蹦一跳的,而她好像是故意守候着我一样,每次见了我,她就会像我放她走那次一样,蹲在原地静静的凝视我一阵子以后,才一蹦一跳的跑开了去。而我则是每次都心有灵犀的彷佛知道她在守候,都会凑巧绕到屋后的某个角落,和她撞个正着。
这样子的互动,一直到后来我去了县城念初中才结束。那时我住在学校里,每次放假回家,仍然会下意识的屋前屋后绕它几次,但却都再也没见过那白狐的踪迹了。
那个吴总似乎很喜欢芯蕊,三天两头的就会来娱乐城捧她的场,因此芯蕊很快的便在娱乐城里跃升为订房率最高的公关XX,这当然是好事一桩,我看到芯蕊开始化的妆浓了,穿的衣服时尚了,显然是她的收入除了照顾家庭之外,还游刃有余,足以好好照顾自己了。
而我和芯蕊仍然会一个月几次,约了一起吃个晚餐或夜宵,她知道我收入远不如她,每次便都会抢着买单,因此慢慢次数多了,被娱乐城的同事也见过了几次,流言蜚语便在娱乐城里传了开来,说红牌XX杜芯蕊和一个打扫卫生的小弟住在一起,甚至说我张某某是红牌XX杜芯蕊养的小狼犬云云。
但是我自己知道,我和芯蕊是不可能,从芯蕊走红娱乐城后,交往的都是上流社会、出手阔绰的高官或大老板,人家约她吃个饭,都是豪华轿车接送,而我,身无立足之地,甚至连自己都快养不活了,拿什么去照顾她?至于对芯蕊而言,曾经沧海难为水,我认为她是回不去过以前的日子的,因此,不管在任何状况,我们都是不可能在一起的。而她之所以还愿意偶尔约我在大排挡或烧烤店吃个夜宵,我知道她只是感念我在她未走红前曾帮过她一次忙,或者是她还记得我们是从同一个大山沟里出来的老乡罢了。
我很奇怪芯蕊不论春夏秋冬,穿的不管是长袖或短袖衣服,她的右手腕部,总是会带着条不同样式的饰带罩着手腕,好像电视上有些中东国家的妇女,总是在脸上罩着一块面纱一样。她的那些饰带,有丝的、有绸的、有棉的,材质因季节而变化,但都是同样的花样典雅、做工精细。而她偏好素雅的颜色;因此饰带的颜色总是粉紫的、鹅黄的、浅绿的、淡蓝的。
“妳戴的这个都很漂亮,都是自己做的?”有一次我们下了班一起去吃烧烤,我指了指她手腕上的饰带问她;那天她戴着的是条白底绣着几朵粉紫小花的饰带。
“胎记,生下来就有的!”她答非所问的一把扯下饰带放在桌面上,然后面带忧戚的继续说:
“我知道你一直很好奇,老是膲着我的手腕看,看吧,你是第一个,自我懂事之后,除了父母外,我没给别人看过。”她把手伸到我眼前,并上下翻转了一圈。
我看到她手腕的正反两面各有一条暗红色,像蚯蚓一样的疤痕爬在上面;就像是那种被刀刃之类的利器割伤,没有好好治疗,经长时间自我复原后,所留下来的丑陋的痕迹。我忽然想起了我小时候和父亲设陷阱夾伤的那只白狐,当年牠伤口復原后,是不是也留有这样的疤痕,又或者若牠能投胎转世,那是否来世的牠,身上也会留有这样的胎记?
“这些饰带都是我自己做的,不知为什么,我天生就会做它,也许这是老天爷给我的另一种补偿吧;让我会做它来掩盖自己天生赋予的丑陋部分。”她又说。
我看到芯蕊眼角滚下了两颗泪珠,便赶快从桌面上取了饰带,帮她戴了回去,以后便再也不敢问,也不敢用眼角余光偷偷去看它了。
娱乐城里每天见得最多的是喝醉的人,而人们喝醉的样子真是千姿百态,什么样式的人都有;不醒人事静静昏睡的、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大吵大闹的、砸杯子丢酒瓶的、一言不合大打出手的……而我最怕的是那些借酒装疯,借着几分酒意欺侮公关XX,破口大骂我们服务员的,对于那种人,你理他也不是,不理他可能结局更惨,因此,认得这样的人以后,如果他们再出现,我都会避之唯恐不及,宁可失去一次拿小费的机会,死也不去看他们的房。
但是芯蕊她们就没有这个选择权,再差再讨厌的客人点她们坐台,基本上是没得拒绝的,否则客人一闹开来,吃亏的还是自己,轻则罚款了事,严重的可能就会被炒鱿鱼丢了工作。
芯蕊的走红也给她自己带来了麻烦,因为吴总老来捧她的场,一周之内有三、四天都把她的房给预订了,因此有一些点不到她坐台的客人,就在娱乐城里闹了几次事,后来都是吴总出面找了公安来摆平的。
但娱乐城这种场所,基本上出入的人是很复杂的,有白道的人来,当然也会有黑道的人来,虽然吴总在这个地级市里很有点分量,有什么事总能找得到相关单位的人出面来解决,但总还是有不买他帐,甚至故意要寻他晦气的人,因此几次闹事我感觉他们都是冲着吴总来的,虽然没有正面冲突,但我隐约觉得,那颗不定时炸弹,是愈来愈接近爆炸的边缘了。
而身为导火线的芯蕊,她的感受自然比我强烈了,有好几次她告诉我她有想逃开的念头,但一想到住院的母亲和两个年幼的妹妹,便就打消了念头。
后来有一天深夜,我们一起吃夜宵,那天她喝得有几分酒意了,她断断续续的告诉我,吴总好几次表示要包养她,并承诺帮她照顾母亲和弟妹,但都被她拒绝了。
“我只想多存点钱,等存的钱足够照顾我母亲和妹妹了,我们就一起回大山沟过日子,我好怀念那些山里的日子,其它我什么都不要,我好累……”说着便趴在我肩上哭了起来。
我做梦也没想到,我还没来得及去细想和回应芯蕊那天夜里说的话,我和芯蕊就天人永别了。如果我知道,那我一定会在那个晚上,就拉起芯蕊的手,带着她一路向大山的方向狂奔,并且一路告诉她,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和她一辈子在大山里过日子,虽然我能力不好,但我力气还是有的,我愿意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就算滴尽我的每一滴汗水,也要照顾好她以及她的母亲和弟妹,我要让她以后的日子,再没有吴总,再没有生张熟魏,不须要再强颜欢笑,也不须要再喝不想喝的酒,唱不想唱的歌。
第二天我还是看吴总给芯蕊订的房,因为订的是特大包廂,因此有两个DJ和两个小弟,两个DJ是新人我不认识,而和我一起看房的小弟是王哥,严格说起来他是我师父,我进来后是他手把手教会我做这里的每一种服务工作的。
那天我看到芯蕊肿着双眼,想来是前一天我送她回去后,她又哭了一整夜。而且看起来她那天心情也还没有好起来,我看到她端着杯子,主动一杯杯敬着吴总和他朋友,我好想过去制止她,让她少喝点,但回头一想到自己的身份,便又作罢了。
吴总那天也喝了很多酒,喝得微醺后,他又叫芯蕊唱歌了:
“来,白狐,给我唱那首白狐!”他示意DJ去点歌后,拿了麦克风递给芯蕊;这是他每次都会要芯蕊唱的歌。
“我是一只等待千年的狐
千年等待千年孤独
滚滚红尘里谁又种下爱的蛊
茫茫人海中谁又喝下爱的毒……〞
芯蕊唱了一半,突然门被踢开来,一群小伙子怒气冲冲地闯了进来,我看到他们手上有的抓着支空酒瓶,还有几个则是握着把闪着寒光的尖刀。
”姓吴的,听说你在这里很罩得住喔……“第一个进来那个理平头的大个子,一边吼着就一边就把手上的酒瓶往坐在沙发上的吴总头上砸过去,然后其它几个便也都涌上前去,拿着手上的家伙往吴总身上一阵猛打猛砍。
”不要打他、不要打他……”一阵混乱中我听到芯蕊的尖叫声,她白色的身影在昏黄的灯光下,试图挤开人群,去帮已被打倒在地上的吴总一把。而另一边那两个DJ则吓得蹲在角落里,抱在一起边发抖边大声尖叫着,包厢里到处是一片狼籍。
“妳也不是好东西,狐狸精一个……”一个拿尖刀的黑衣人,一把踹开了芯蕊,并且把手上的刀往芯蕊身上一挥,我看到被踢倒在地的芯蕊扬起的右手腕上一股鲜血喷了出来,她手上的白饰带也被切开来飘落在地上,上面喷洒着点点腥红。
“不要……”王哥大叫一声企图拉住往芯蕊身上扑过去的我,但他没能拉住我,我飞身向那个举刀又往芯蕊身上挥去的黑衣人扑去,重重地把他撞倒在地上,但我自己的头部也撞到桌角,翻身仰卧在地上,全身无力动弹不得。
“啊!”我的胸前一阵巨痛,我看见那被我撞倒在地的黑衣人,一翻身爬了起来,拿了尖刀就往我身上砍,我感觉血从我胸前喷洒了出来,朦胧中见那黑衣人双手握着刀,又往我身上刺来:
“爱管闲事,你也去死吧!”那黑衣人大叫着。
“不要……”在我失去意识前,我又听到芯蕊凄厉的叫声,然后感觉她软软的身躯压在我身上,她的右手握住了我的左手,我们紧握的手掌中间,滑腻腻的应该都是她的鲜血。
我在医院醒来时,王哥在我身边,他告诉我芯蕊走了,她帮我挡的那一刀深及心脏,还来不及送到医院就走了,而在送医院途中,她一直叫着妈妈和叫着我的名字。
吴总因受伤过重,过了几天也宣告不治。
娱乐城被勒令停了业,我拿到了一点医药费,我告诉自己要赶快好起来,芯蕊和我的大山沟在呼唤着我,而我年迈的父亲和芯蕊卧床的母亲及弟妹等着我照顾,而且,我好想屋前屋后去寻找我好多年不见的那只白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