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以后

人湎桃花 短篇 百味人生 2011-11-15 17:06 责任编辑:颜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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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有谁能够正确把握爱情的位置呢?或许,当你在等待的时候,爱情已经走远了。或许,你来迟了一步,只看见了爱情最后留下的一个背影。遇见,擦肩,多久以后,是否还能记得,那个一直站在他身后的姑娘?既然喜欢,那便放心的去爱,但缘分却忘记了给他们一个机会,于是,找到了的幸福不经意间又遗失了……问好!

小雨--

我喜欢这个地方,那种淡雅,古色,还有岁月在夕阳里拉长的斑迹。我之所以喜欢这个地方,除了这些,我似乎更喜欢它的寂寞。寂寞和寂静是不一样的。寂静是我这23年生活的一部分。我讨厌喧哗,说白了更是嫉妒。即使把我放在人潮人海之中,我有的除了寂静更是寂寞。所幸的是我愿意说话,我会把自己的悲伤或者快乐说给小狗,布袋熊,还有那棵老椿树下被秋天丢了一地的叶子。我必须说,不管他们听或者不听,我都会说。虽然可以分明的从他们的眼神里看到厌倦和不屑,但我仍然会说,因为我只能去说,只有这样,我才能感觉自己的存在。

我是一个喜欢安静的女孩,从小就很少和别的孩子一起玩耍,所以我的生活一直都很单调并且乏味,除了不正常的日子,我会和毛毛唠叨自己的开心或者不开心以外,我几乎不怎么去说话。毛毛是我16岁时收留的一只流浪狗,他很听话,不管我多么不开心多么大火他都会安静地陪在我身边。我一直在找自己快乐的理由,即便是一种牵肠挂肚。悲伤或者快乐对我来讲都是需要的,至少对于现在的我和我一陈不变的生活。遇见他是偶然的,偶然的出乎意料却又好像是宿命的安排,在这个古色古香的城市里,不管是原有的古老还是现代的复古,却都能从其之间感觉到历史的沉淀。所以我一直认为,即使在这个城市的马路上随手捡起一块石头,敲碎都会从中找到历史留下的年轮。当然对于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或多或少都具有像生活在这里的石头一样的内涵。他便是这样的男人,从我第一眼看见的那刻,仿佛远处的青山和橘红的落日只是在映衬他这一刻的出现。

浅绿色的夕阳夹杂着橙色的光晕,褐色的山峦起伏,天青色的树木和小草杂乱地滋生在黄褐色的湖边,那一圈圈被风吹皱的波浪和我此刻的心事一样随风翩翩。

当然,这是一幅画,一幅色彩斑斓却极具韵味的画,它那不正常的色调和我忐忑的心事一样,此刻在我的意识里竟是如此的美,似乎和这古老的城市一样,对他的这种神秘和内涵都让我感到新奇和讶然,当然,还有这个画着画的男人。

他很投入,色盘上杂乱的颜色在湖波的折射下映在他的脸上,形成了一道斑斓的彩虹。我喜欢他转头看见我的那一刻那双水一样的目光。他只是莞尔对我一笑,然后又把目光埋在了那个画中,就是这水一样的目光和夕阳一样的笑容,只是这么的一瞬,我似乎听到了自己悸动的青春。

我喜欢这里,我一直认为这里是我的,并且似乎一直都是我的。但是今天却感觉到了第一次的不自在,我不知道是要去走近还是转身离开,我似乎只能站在那里,甚至连呼吸都感到困惑。

小天--

如果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遇见一个宿命里似乎熟悉的女人,我只能用那苍柔的目光送她走远。

这个身影和古城斑驳的色彩一样虚幻的飘忽若去,心事永远刻在心里的人会懂,她的木然,一如涉在岁月轮转里的宿命一样,表演的不惊不喜。

我是一个容易感动的人,相关或者不相关的快乐或者悲伤都能把我影响。我爱生活,比如一轮黄昏里浅绿色的夕阳就能把我迷的如痴如醉。同时,我也是一个很容易欣赏美和发现美的人,比如雷雨后的彩虹,屋顶上的日光顶,还有凤姐脸上总洋溢的那丝自信的笑容。我觉得只要是发自内心的都是美的。此刻,正如这个一直站在我身后木然的姑娘。

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遇见这个似乎熟悉的女人是我意想不到的。我不明白这种熟悉源于何处。但这种熟悉却让我感到亲切,并且更想要靠近……

我是在“野兽”的强迫下才来到这个城市的,野兽不仅是我高中的同桌,也是现如今我唯一可以心对心交流的知己,“野兽”长的很漂亮,但看似文静柔弱的外表下却藏着一种野兽的粗野。当然“野兽”是我给他的绰号,她不但听着不生气,反而夸我用词恰当,就这样一个女孩,在昨天在车站看见我的那刻却趴在我的肩上哭的鬼哭狼嚎。那一瞬我突然发现,野兽原来也只是一个女人。

“小甜甜,我累,我感觉自己活不下去了。”

第一次来这个湖边是野兽带我的,湖水的波纹像吹皱的心事一样,一褶褶泛着黄褐色的涟漪。

“就这样一直盯着湖水会有想跳的冲动,你有吗?你敢吗?”我对野兽的问题不知道怎么回答。

“小甜甜,我累,我感觉自己活不下去了!”这是她这一天一直对我说而且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我不会去问她为什么,因为我们太了解彼此的性格。问与不问,都是笑容。

这个城市真的很美,美的让我想用词语表达却总是语无伦次。所幸的是我有一支可以涂满色彩的笔。我起初是想用相机把这里的美丽带走的,但又因为时间还算充足,野兽这2天以来情绪显得异常平静,除了晚上会哭醒以外白天几乎装的人模人样,她不说,我也不忍心去问,好在她正常时间大于哭的时间。我便可以放心地把更多时间留在这个美丽的湖边。

小叶--

我喜欢这个城市,因为这里有我的爱情,他是我大学时的学长,爱上他更多是因为他那无微不至的对我的关心。他毕业后选择留在了这个城市,我便也陪着他留了下来,我是那种性格很倔强的女人,只要是我认为值得的,我便就算撞破脑袋也要去做。现在想想,对于爱情,对于他,我只能算作是一个烫伤的飞蛾。这让我怎么都不会想到,3年的爱情就像过家家一样的不真实,也许照顾一个人久了真的会累。我和他走到这一步是我所始料未及的,因为突然来的太突然。

前半夜还在呢呢喃喃,后半夜就各奔东西。当我怒火攻心地问他为什么的时候,他只是很平静的说:“我们性格不合适,你去看看你现在的样子,简直就是一头发疯的野兽,哪里有半点女人的样子。”我很听话地在镜子面前看了自己很久,发红的眼睛和惨白的笑容,我发疯似的揪下来了两大把的头发,镜子里的这个可怜的家伙到底是不是谁?伸手摸一摸自己平坦的小腹,快2个多月了。我突然好怕,好怕这个他借给我的小东西。

其实男人如果决心要走,强留不管用的,所以我放他走。在还留着他的气味的房间里呆了将近一个星期,我感觉自己真的要撑不住了,心事就像溃堤的河水一样在闭上眼睛的时候泛滥,很想找个人说话,但却又怕没有人愿意也可以让自己放心去说。而此时,我很想那个记忆里一直很安静的小甜甜。

小甜甜是我的高中同学,他很乖,乖的是让他伸左手他绝不会伸右手的那种,起初我叫他小甜甜时他表现得很不大情愿,最后还是在我的威逼利诱之下妥协了,我一直认为是一个性格开朗的女人,但我一直没想明白为什么我的身边却一直有着并且唯一珍惜着小甜甜这样一个内敛的男孩。我和他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他会把他的左手摊开来然后安静地闭着眼睛,我便一笔一划地把我的心事写在他的手上,然后他会把那只写满我心事的手紧紧握起来揣在他的怀里。

想起叫小甜甜来这个城市是我很突然又恨自私的想法,我想找一个人陪着我,安静地陪着我,而这个时候最适合陪着我的只能是他,也仅仅只能是他。当在车站看见他的那一刻,我出乎内心地紧紧抱住了他,只想紧紧地抱着,他还是像高中时候一样,傻傻地站的笔直,像一支竖起来的铅笔。

有着小甜甜陪伴的这几天里,我终于可以睡着了,但让我痛苦的是依旧还是会在梦里惊醒,每次都会梦见他临走时看我的那一双不屑的眼神。下床洗了把脸,小甜甜不在卧室里,他一定是去那个湖边了,因为他前几天说过,如果有空,他会把这里的蓝天和湖水一起带走,我当时记得很清楚的还有他说过的另一句话,如果我愿意,他也要把带我走。

小天--

遇见她是出乎我意料的,似乎又是冥冥之中的,这美丽的夕阳与湖水,杨柳岸与青草边,我一直觉得我的画上少了些什么,知道这个女孩出现在我的眼睛里,我突然才知道少的就是这么一个衣袂飘飘却又带着一脸风尘的姑娘,他的木然与这份安静像夕阳一样在我的世界里是如此的温暖。更让我惊奇的是,她长的和野兽是那么的相似。我来这个城市快5天了,而在这5天里,每天都能看见身后站着的这个安静的让我不忍心打扰的姑娘。

今天我依旧起床的很早,当我买好早餐时竟发现野兽不见了,床上的被子叠的整齐,而且没有丁点的温度,楼下面的行人行色匆匆,有的甚至是边跑边吃,我的目光在交错的人影里只是茫然。这一刻我突然好怕,突然想到她前几天一直写在我手心里的那句话“小甜甜,我累,我感觉自己快活不下去了”。我连门都忘记带锁就匆匆跑到了湖边,晨光下的湖水依旧是这么的安静,我想喊,想喊我的“野兽”在哪?但却一点声音都没有。

“小甜甜,乖,不要担心我,我去另外一个地方了,谢谢你这一个礼拜陪着我,我好舍不得留下你一个人自己自私的离开。但我还是没有勇气打掉肚子里那个可怜的小生命,我要让他来看看这个美丽的世界。还有,这几天我也去过湖边,要珍惜那个你身后一直站着的女孩,我能感觉到她是喜欢你的。祝福你。”

这是我最后在她的书桌上找到的她留给我的一张纸,突然心里好堵,原来我一直认为野兽是我的朋友,我的知己,但从她走的这一刻,似乎我的心也跟着她走了,原来我一直以位我这几天画的那个女孩应是我身后一直站着的那个姑娘,现在才发现那些精勾细描眼角嘴唇一直都带着几分野兽的样子,突然感觉到野兽一直揣着我另一半的牵挂,至少在我们高中毕业后的这些年里。正如她所说“我这样一个弱不禁风的男人就应该由她这样一个野兽一样的女人来保护”。我匆匆地收拾了行李,野兽,不管你去了天涯海角,从此刻起,我都会一直陪在你身边。

小雨--

我喜欢这个地方,原来是因为这里如我一样的寂寞,现在,因为除了这里依旧寂寞的一切,还有那个一直玩弄着颜色的男孩,似乎是把自己心爱的东西搁在了这里一样,就连上班的时候我的心都好像一直在这个湖边。湖水与蓝天一色,我喜欢他的笑容,那是一个腼腆并且有过许多故事才能酝酿出的笑容,我喜欢默默地站在他的身后。

这几天我把自己打扮的像个新娘一样只是为了去哪个似乎约定的清清的湖边,更重要的是清清湖水边上那个拿着画笔的男人,我一下班就去商场买了条新的裙子,我不知最近几天怎么了,把一柜子的衣服就试遍了却总感觉自己打扮的不够大方得体,但当我穿上新买的衣服姗姗来迟的时候,那片似乎约定的草坪上不见了他的身影,我突然感觉到自己很失落,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茫然,好像本来应该拥有的东西突然丢了一样,我不知道是继续向前还是是转身回家。

那个女孩就坐在他经常做的地方,她的一袭白色的长裙和黑色如瀑布一样的头发将她映衬的如一个出尘的仙子,我除了被她的美丽惊讶以外还有那双对我微笑的眼睛,我似乎在自己的镜子里看见过这双眼睛,对,这一瞬,我喜欢这双简直和我一模一样却比我笑的好看的眼睛,她的脸白皙的让我感到心痛。

她挥手让我坐在她的旁边,也许仅仅是因为那双和我一样的眼睛,我很听话的坐在了她的旁边,她的眼神很灵动,她一直在给我说着什么,我只能看到她那挂在脸上的笑容,我摇了摇头,又指了指自己的耳朵,她马上反应了过来,然后愧疚地回了我一个很美的笑容。

我拿出了笔和纸递给了她,对于像我这种无法用正常方式去和别人交流的聋子,纸和笔在我识字的那刻起就成了我的语言。它们就像我的耳朵一样,也替代着我的耳朵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

我们接下来的谈话然我感到很温馨而又羞涩,就像一个大姑娘的心事被人看穿了一样,她那秀丽的笔迹和流畅的言语让我的头窝的越来越低。

她告诉我我一直等的他刚走,他叫小天,是他的朋友。她还告诉我面对感情不要羞涩,既然喜欢,就要去争取。她说了许多他们以前的事,那一刻,我从她的脸上看到了幸福,只是我不明白,她那一滴滴掉在纸上的眼泪,她的内心到底有多少个千千结,既然他那么的好,为什么她不去珍惜他,而只是朋友,她很聪明,马上看到了我的困惑,她又告诉我,有一种感情比爱情更温暖。

我是相信缘分的,既然上帝让他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而且那么容易的就走进了我关了23的心扉。我不能不相信这是缘份。这晚我几乎没有睡觉,我想自己努力一次,像小叶说的那样,既然喜欢,便放心去爱。

今天我起来的很早,确切的说应该是一整夜都没睡。看着自己撕了又写,写了又撕。最后圈圈改改的这一封“爱情”。突然感觉我找到了自己遗失很久的幸福。

好像是被上帝捉弄了一样,我还是来的晚了,因为当我来到湖边的时候,刚好看见他匆匆跑走的背影,“小天。”当我鼓起勇气喊出声的时候,他依旧跑的那么坚决,头也没回,我突然想起小叶昨天告诉过我,他和我一样,是个聋子,并且还是一个不会说话,但却喜欢画画的色盲。我急忙追了他很远,但他跑的很快,最终消失在了我的视线,这一刻我的心好痛,只是气喘吁吁的把写了一整晚信捏的很紧。我的爱情在我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这样被我紧紧掐死在了手中。我还想追,但我不知道应该追向何处,起身的的时候,头顶的太阳很绿,像他画中的一样一圈圈透着晕人的光晕。我可以等,拿着这封我还没说出口的“爱情”一直去等,只是我不知道,他会不会记得,这个黄褐色的湖水里的这轮浅绿色的太阳,还有一直站在他身后的木然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