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爱
爱情,是一个永远都说不完的话题。是一个永远都让人心痛和感伤的话题。文章用大量的篇幅讲述了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光。女孩的倔强在文章展现出来,那些时候的爱情,就像是烟花。文章语言老练,可见作者对语言把握程度。故事情节上稍有逊色。问好作者,加油。
他们已经十三个月没有见了。分手以后,就像消失的泡沫,无迹可寻。他本不是个厚情的人,分手以后,也没有多么想见她,只是偶尔想起,她亦只是那个淡淡的样子,一如从前她给他的那些感情,润物细无声,却总没有激情来的酣畅淋漓。
这一次的相见有些意外。他本以为她已经离开这座城市。相爱的时候,她一直抱怨这个城市糟糕的交通,无论去哪个地方,坐公交总要以小时计算,他听着她的那些抱怨,起初很心疼,听多了就逐渐麻木了。这个城市的繁华,让他热血沸腾,踌躇满志。
他看着她站在马路对面的红绿灯下,头微微低着,头发已经剪回最初他认识时的样子,不长不短,刚好到肩头,发梢打成一个柔软的弧度。她双手插在毛衣口袋里,不再穿他最喜欢的黑丝袜和短裙,单脚站立着,另一个脚贴在地上慢慢地画着符号。
绿灯亮起来,他犹豫了一下,缩回刚要伸出去的脚,定定地站住,看着她走来。他记得从前她总是很怕过马路的。有一回他逗她,让她闭上眼睛把手交给他,任他牵着走。他恶作剧地把她牵到一个十字路口,然后在马路的最中央放开了她的手。那个红绿灯的时间很长,有五分钟,况且他就在她身后,她却在睁开眼睛的一刹那哭得惨绝人寰,怎么都哄不好。
他看着她走在斑马线上,探头探脑的,偶尔抬头看天,快乐得不得了。仍然是他最熟悉的样子,天气好,有阳光就能让她开心,什么都打不败她。
他们是在准备考研期间热起来的。此前,她是他同学的朋友。有一段时间,他和那个同学走得很近,听同学絮絮叨叨地讲了很多关于她的事情。果果啊,总是像个小孩子,怎么怎么的,怎么怎么的。他就不免对那个叫果果的女孩子很好奇。于是依靠迅速快捷的QQ,他顺利拿到她的号码,转而短信联系。
认识的太过容易,让他不免错愕。本来他以为她会是个矜持到不得了的女生,也许还不肯给号码。拿到号码的第一天,他就打电话给她,声音软软的,很好听,带着江浙女孩特有的口音,唯一的不好是,她话很少,总是不懂得应该接下话题,让他觉得很尴尬。
那一天,其实他刚与女朋友分手,女朋友早在之前就已经不喜欢了,却拖了很久才做了断。他是典型的处女座,挑剔,永远不满足,永远寻求新鲜感,这些女朋友都已不能令他满足。
她对于他而言,是个新类型的女生,因为没有接触过,他兴致勃勃,也可以忍受她大把大把的沉默。在起初的时候,他发了许多信息给她,踌躇满志地想要征服这一片安逸却又神秘的森林。她每条必回,而且回得很快,却总是嗯嗯啊啊,不痛不痒。
认识满三个月的时候,他发了这样一条信息给她:我很想你,亲爱的。她极快地回复:“亲爱的”是最被滥用的一个词。他微微有些错愕,在这样一个感情泛滥的年代,这样较真的女生已经不多了,同时亦有些难堪。
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他没有联系过她,她也从没有主动发消息给他。他一点也没有觉得奇怪。这么多的接触,他老早发现其实他们是同一类人:她看起来别人说什么做什么都可以,也会有所回应,但其实她未必真的把那个人放在心里;而他虽然看起来感情热烈,离不开每一个人,其实真正放在心里的人一个手掌也就能数完。
那段时间里,他又谈了一个女朋友。新交的女朋友认识已经很长时间,彼此志趣相投,一样对这个世界野心勃勃。他们谈理想谈人生,他却总觉得谈不到点子上,就好像是已经习惯的那件木扣衬衣,很喜欢很依赖,但也不能对着互诉衷情吧。
这一次是女朋友先提的分手。女朋友说他不懂得怎样去爱一个人,他苦笑了一下,什么都没能说,也没有挽留。
那个炎热的夏天,他一个人去凤凰,那种恬淡的感觉,让他又一次想起她。手机里,她的号码在二百五十一位,刚好一半后的第一个。他微微有些发怔,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把她排在那么后面。
她似乎心情不错,此前那么久的不联系也没有生疏感,两个人讲了很久。她说了一句:“我要考研,下学期。”为这么牛头不对马嘴的一句话,他怔了一下,却还是飞快地接了一句:“我也是。”
考研,是很久以前就计划好的,算是为自己找一个高起点吧,人大虽然难考,努力一下也未尝没有可能。她却只打算报浙江的一个师范学校,非211,非985。他为她的不思进取微微可惜了下,却不好说什么。
是她先表白的,说:“李洋,我喜欢你。”他仍是有些错愕,因为她此前一直波澜不惊,毫无仍和征兆。有时候,她是个让人吃惊的女孩子。对她的表白,他不置可否,她便也没有追问结果。怎么说呢,他虽然贪恋她的温婉,但做女朋友的话,还是欠点火候。
准备考研的日子,过得飞快。前一眨眼,还有一百天。后一眨眼,只剩五十天。他们依然不咸不淡地练习着。现在,她也会主动叫他“亲爱的”,也会主动发信息给他。他偶尔会觉得愧疚,更多的却是胆怯。这是一种极强的占有欲,最好整个世界都死心塌地地爱他,而他却能潇潇洒洒。
离考研还有40天的时候,他们终于在一起。那一次她喝了一点酒,嚅嚅地打电话给他,时而哭时而笑。他低低地哄她,心里最柔软的地方不免触动。午夜十二点前,他问她:“你愿不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她一下子惊醒过来,隔着话筒只能大口大口地喘气。
真的在一起了,也时常吵架。总是他在闹,因为她偶尔回信息慢了,说的话他不爱听了,没有回应他的热情了,林林总总的理由。仗着她爱他,便像个娇宠得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要星星要月亮。她总是低声哄他,真的把他当做孩子一般。有时他看着她吵了架却依然能够波澜不惊的样子,就越发闹得起劲。
也有闹得过火的时候,她不哄他,也不同他吵。他却兀自慌了,嬉皮笑脸地发信息去哄她,她也不会端着,很快就会和好。他碰到过太多的女生,漂亮抑或不漂亮,却从来没有像她一样的。她不粘人,偶尔的情话也不过是一句“我想你了”。有时他会对她讲一些热火的话,她的回答却总能让他一下子从夏天经历冬天。
离考研还有十天的时候,他选择冷处理这段感情,不再主动发信息也不打电话给她。一开始她有些急,一个上午打了十几个电话给他。由于手机调成静音放在口袋里,他一个电话也没有接到。不过没多久,她就冷却下来了,也开始不理他,这让他不免沮丧。好几个夜晚,他最寂寞的时候,总有冲动去找她,却又被理智压下去。她发给他的信息,他一条也没删,一个人时拿出来看看,大多是孩子气的呓语,读书的感想啦,人生的思考啦,也有零星的几条赤裸裸地挑逗他,发送的时间几乎都在下午两三点,而那个时间他几乎都在自修室里自习。收到那样的信息,他总是反映强烈,一心想上了她,却又必须道貌岸然地盯着书本。她的只穿了内衣的裸照,放在手机文件夹的第一个,已经看了很多次,熟悉得如同自己的身体一样。照片是软磨硬泡了很久才拿到的,甚至不惜使冷战的手段。他一方面觉得自己卑鄙,一方面却又为她的无法拒绝自己而洋洋得意。
很多时候,他都问自己爱不爱她,同时又在心里暗暗嘲笑自己的无聊。喜欢她毋庸置疑,喜欢她的温顺、听话、体贴、独立,但说到爱不爱的就显得有点过了。他那样的人,谈爱是奢侈,骨子里的不信任任何所谓的爱,让他觉得爱这个字本身就足够可笑。但也不是一开始就这样的。一开始,谁都天真,谁都对爱情有盲目信仰,只是经历了万水千山,他也终于疲惫,就像是一块浸透了水的毛巾,一开始拧出来的水滴总是连续不断,到了最后终于只剩下一两滴,终于连最后的一滴也蒸发干净了。
考完研,他从一个人租的地方搬回学校的寝室。已经十多天没有联系她,刚脱离考研折磨时的那种疯狂劲已过,顿时寂寞就像是扼住脖子的那双手,让他不可抑制地想念她。当下买了火车票,武汉到杭州,八个小时的车程。他看着天一点一点暗下去,又一点一点亮起来,心里明明灭灭,第一次为这段不知名的感情恐慌起来。
其实他们从没见过面,之前所有的爱或者不爱,一切不过都是臆想。
六点四十到杭州,天气依然沉郁。他是土生土长的武汉人,对南方小镇却有着不可抑制的喜爱。但很明显,杭州让他失望,与武汉最繁华的街头一样喧闹,路人行色匆匆。他振作了一下精神,在心里默默地说了一句“你好,杭州”。
她的学校在钱塘江南,古老的中医学院,建筑按五行八卦图排列,中正和谐,浓密的香樟即使是冬天也郁郁葱葱。已经是期末,学生不再赶着去上课,转而慢慢悠悠地踱去教室自习。有女生背了书包,拎了水杯,水杯里枸杞、红枣荡漾,他不免微微笑起来。
打电话给她,她果然还在睡觉。她贪睡又贪吃,她所有的毛病他都知道,却还是忍不住朝她吼:“你还睡,我都在你寝室楼下了。”她“呀”一声,慌乱中竟然挂了电话。
真人走出来,他的心里还是不可抑制地失望了一下,没有想象中江南女孩子的那种灵巧秀丽,皮肤也黑了一点,还是短头发,唯一让他满意的一点是身材很好,高挑丰满。
见面的第一天,他就带她去开房,仿佛两个人都已达成了某种协议,她没有拒绝,却也没有此前他所要求的那样主动。她的身体柔软,抱在怀里让他兴奋不已,更重要的是她依然是个处女。在即将高潮的那一刻,她嚅嚅地问他:“你爱我吗?”他想都没想,“爱”。
他一共同她厮混了七天,要了她很多次。白天谁都不出门,只在旅馆的小房间里厮守。她随身带了一本英文版的圣经,读了很多段给他听。他从来都知道她并不是个浅薄无知的女孩子,但此刻吸引他的却只有她柔软的随时都能为他打开的身体。仿佛是专门为他生的一样,她总是知道如何才能让他享受到最大的快乐。他在她的身上得到莫大的满足。
七天以后,他回武汉,隔着厚厚的羽绒衣抱着她,第一次心生不忍。她却没有留恋,只让他低下头来,一点一点亲吻他的脸,然后平静地看着他离开,仿佛早已预知结局。
他又回到武汉,同父母一起热闹地过年,同朋友醉生梦死地玩,同新认识的女孩子调笑。女孩子子中的一个,他瞧了很久,长发,皮肤很白,说话很嗲,喜欢穿套裙和丝袜,符合他想象中一切女人的标准。他使出浑身手段追求了两天。第三天,女孩子愿意同他去开房,他既惊喜又错愕。当双方终于坦诚相对的时候,他唯一能想起的却全是她的脸。那一刻,他无比沮丧。女孩子明显对他不满意,一把推开他,径自穿上衣服走了。他忽然很想念她,是那混乱的七天以后第一次想起她,却让他一下子无处可逃。
三月份考研的成绩出来,他的第一志愿落空,想都没想,调剂去了她的城市。他渴望与她厮守,除了身体以外,他还渴望她的那种静谧,让他开始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是可以天长地久的。
刚开始同居的时候,她提出两个人一起回趟她老家去见一下她父母。他支支吾吾,她便也不再提起。他不是没想过要同她结婚,她对他好,照顾他,为了他什么都舍得,也不计较付出,而且她对他从没有什么要求,这些他都明白,但要这样就轻易结婚了,他却又总觉得不甘心。外面的世界太美好,姑娘漂亮,物质迷离,而她的世界却清淡得容不下一点尘世的欢愉。
研一那一年,她开始应他的要求,蓄长发,套裙黑丝,终于变成了他喜欢的样子。依然很瘦,他却胖了八斤。有一天饭后,他拥着她看《双食记》,屏幕上吴镇宇大把大把掉头发的画面让他惊出一身冷汗。不是怕她也会这样对他,只是这一刻,他开始对目前安逸却又死水一般的日子心生无比的恐惧,当然也开始附带着恐惧让他心甘情愿地陷于这种日子的她。
他们逐渐又恢复到了刚认识的阶段,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依然总是他在闹,她缄默不言,有时候一个人小声抽泣。他偶尔心生不忍,走过去抱她,她就反手狠狠地抱住他,像要把他欠进身体里一般。也有几次,她不哭也不说话,待他闹够了,问他,“你要怎么样”。他答不上来,她就只会冷笑。那样仿佛洞穿了一切的冷笑,总是让他无比恼火。只有每一个夜晚,彼此之间肉体的欢愉,让他忘记所有内心不甘的叫嚣,也让他无比确信,身下的这个女人,就是他要的,是他怎么也割舍不掉的。
苏是他研二那一年的交换生,导师没有时间带,便让他先带着。苏是美女,性子活泼,不出三天已同他混熟了。第五天,苏送他一大盒德芙,笑盈盈地同他说,学长,我喜欢你。面对小女生热烈的表白,他脸红了,隔了老半天才挤出一句,学长是有证的人了。苏却满不在乎地笑,有证怕什么,结了可以再离,更何况你们又没有小孩。
德芙他带回去给了她,贴上小纸条,说了几句情话。刚开始在一起的时候,他知道她喜欢吃糖,曾经买过很多给她。后来就渐渐少了,终于再也没有了。其实只不过才在一起一年多而已,而生活却像一张漏水的大网,终于把彼此激情的水都漏光。
他装作不经意地跟她提起苏的事情,她正在专心致志地做酒酿圆子,没怎么理睬他。他又提了一次,这一次她终于停下来,直直地盯着他的眼睛:“你是不是要离开我了?”他害怕她的眼神,清透又洞悉世事,赶紧转移话题。
苏追得他很紧,不出一个月全院都知道他在被一个小女生追求,连导师都有一次同他开玩笑:“小伙子,要把持住啊。”他尴尬不已,心里却有一丝小小的窃喜,虚荣心得到了满足。
同她在一起越久,他越发觉得其实是他已经离不开了。她照顾他,让他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让他觉得温暖又安全。而苏那样的小女生,热烈又富有朝气,却是不能够持久的一刻激情,过后便又会是无尽的黑暗与寂寞。他已经二十五岁了,深切知道自己要什么。
他开始拒绝苏的邀请,理由虽然经常变换,却常常以“我老婆”开头。“我老婆要我做家务。”“我老婆要看电影。”“我老婆生病了。”苏的朋友私下同他讲:“苏说了,一定要追到你,爱老婆的男人不多见啊。”
他唯一没想到的是,苏会约她见面。苏得到她的联系方式是很容易的,院里的人几乎都知道她,更有相熟的是不是上他们家蹭饭,夸她:“嫂子做菜手艺真不错,以后娶老婆就娶嫂子这样的。”
那场女人之间的谈判,他事先并不知情,只在吃饭时听她说:“那个苏,今天请我喝下午茶。”他听得心里一惊,她却再没有下文。只在很久以后,他同她已经分手,听苏说起,苏赞她“很有正室的范儿”。
他没有想到他们会分手,学院里总是在闹一出又一出的分手剧,甚至连带他的导师都差一点离婚,他却总是觉得那些事情都与他无关。虽然还没有正式领结婚证,也没有见过家长,但潜意识里他认定了自己已经是有证的人了。她是他老婆,是他要生则同床,死则同穴的人。
已经是研究生的最后一年,他天天忙得要死,做实验写论文,一个礼拜只能睡二十几个小时。那一天他刚在实验室里盹着等机器分离,她便打电话来,只有一句话:“李洋,我怀孕了。”“Shit。”几乎是毫无意识的,他骂了一句,那是那一段时间他骂得最多的一个词。她却再没有机会给他解释,果断挂掉了电话。待再打过去,她已经关机。
他记得她说过,她可以给他机会,即使他总是让她难过、伤心、失望,却永远不会原谅一个会让自己的女人堕胎的男人。那时,他以为不过是笑语。相处的久了,他才发现她有时候固执得吓人,坚持起某些莫名其妙的原则来,不惜任何代价。
他找了她很久,所有的朋友找遍了,才想到她是回家了。不是他们的家,是她父母的家。而他虽然每个礼拜都问候她爸妈,却不知道她家的电话号码,以往都是她先拨通了说上几句,才把电话给他。
他问她的朋友,朋友明显很惊讶,不忘打趣他:“怎么了,她终于不要你了?”他才知道原来在她的朋友眼中,他表现得这样差劲。
打电话去他们家,她的父母没有多问什么,隔了一会儿让她听电话。他低低地求她,让他回来,说有事情不要逃避,可以两个人一起解决。她没有回答,隔了一天自己回来了。他那天特地提早从实验室里赶回来,一路上想了很多很多的话,劝她把孩子拿掉。他甚至想,先结婚吧,可是孩子不能要,他们两都还没有毕业,没有经济来源,拿什么养活孩子。
她做了他爱吃的菜,开了酒等他。他好几次想提起话题,都被她绕开去了。她还挑逗他,让他疯狂地要她。他想,如果这样就能把孩子流掉,他可以在她身上精尽人亡。
分手是她提的。前一刻还在激情,后一刻却这么冷静地提分手,这种强烈的反差让他愤怒不已。他一把抓起她尚是裸露的肩,冲着她喊:“你把我当什么,你把我当什么?”她的脸上又现出那种令他恐惧的冷笑。盯着他的眼睛,她一字一顿,清楚地说道:“嫖客。”
她走以后,租的房子,他没有退掉,依然一个人住着。一年之中换过两次工作,越换离家里越远,却依然不舍得离开。家里的装饰已经换过了,不过只是一个空壳子,他却贪恋这种虚伪的温度。
无论分手多久,他都记得那种煎熬。他求她,甚至已经同意把孩子生下来。他的自尊他已经顾不得了,只知道一定要留下她,她却丝毫不肯松口。他恨她,此前爱有多深,现在恨就有多深。从此,他在心里把她打下第十八层地狱,再也不肯想起她。
他很有女人缘,外形阳光,性格绅士,嘴巴又甜又懂得讨女孩子欢心,公司里跟他示好的女孩子很多,他却总是点到即止。可以玩得很凶,也不拒绝上床,却从来没有带回家过。好在女孩子们也不在乎,他便乐得保持着“钻石王老五”的光环。只是深夜回到家,那些寂寞,就像潮水一样,一下一下拍打他变得不再坚硬的心。于是,他会读一段圣经。书是她留下的唯一一样东西,附带了一句话:
圣经里出现得最多的一个词是“信仰”。
他们,彼此都已经令对方丧失了爱情的信仰吧。
她终于走到他的面前了,他微微觉得有些心酸。时间一晃,仿佛年少时考完研的那个初冬,他站在寝室楼下等她,看她雀跃着奔向他。中间经历的这么多,仿佛没有发生过。他们没有相爱过,也没有相互伤害过。
她定定地站着,满脸笑意地望着他。然后慢慢地转过身,依然继续往前走。他刚刚伸出的想要拥抱的手,尴尬地停在半空中,几乎是毫无意识的,他又低低咒骂了一句“Shit”。
爱过,年少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