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滑过你的脸
在爱情里,我们都不能免俗。当时间滑过你的脸,所有的记住的记不住的只是在心底的一个影子罢了。那些曾经以为天长地久的爱恋,也终究以分手而告终,那些曾经以为的美好,也不过是一场风花雪月的梦。心底的影子,飞逝的时间,淡然看透的时候就是解脱的时候。在爱情里,谁也不能免俗。问好作者。欣赏。
新年才过去一个多月,已经是第十三场相亲了。
趁着男主角离开的当儿,敏紧紧搂了我的肩:“妞,怎样,这回可是磊子的兄弟,够给力吧?”我喝了口橙汁,依旧发着呆。
天气这样美好,阳光这样灿烂,我却这么无所事事。我没有正式的工作,我毕业论文改了一次又一次依然没有通过,我暴饮暴食,体重在一个月内飙升了十斤。
十斤,如果换成猪肉的话,应该能装满一个大脸盆了吧。
男主角终于回来了。他依然笑容满面。不愧是做销售的,简直是铁打的金刚不坏之身,我却已经没有耐心陪着耗下去,随便找了个借口匆匆溜掉。
公交上接到敏的信息:林安静,你醒醒吧,程振已是过去式,你别折腾了。我呆了一下,毫不犹豫地按了删除。
程振已是过去式。程振已是过去式!
英文中过去式是指已经发生的无可更改的状态。所以,程振是过去式,而他的现在式同我没有任何关系。
吃了饭,洗了澡,窝床里,翻一本小说,一边看一边抽抽搭搭地哭。这是我最近两个月以来每晚的状态。
手机很突兀地响起来,张悬腻腻地唱着“我的宝贝,宝贝,给你一点甜甜,让你今夜都好眠”,搅得我的心里一阵荡漾。
翻出来看,却不是程振,一个陌生的号码,还是189开头,典型的电信用户。
程振曾经说,他不喜欢电信用户,因为他签了移动的工作。那时,他还对着我手舞足蹈的,笑得眼角弯弯像月牙,总让我忍不住去摸。而他呢,总是一副无赖的样子,把脸凑得近近的,嘴里叫嚷着“摸吧,摸吧,老婆摸一下不要钱。”
程振总是笑我俗,因为我说我特喜欢钱。我还说我只喜欢黄金,觉得黄金才是有价值的,钻石对于我来讲充其量不过是一块石头。后来我才发现,其实他比我更俗。他对我最多说的一句话是:“老婆,看我一下是需要钱的哦。”说完还不要脸地抛个媚眼。
我问过程振要这么多钱干什么。他就很郑重地稍息立正,对着我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报告老婆,我这么爱钱是因为我老婆爱钱,我在攒老婆本。”我被他逗得笑出来,乐不可支地跟他闹作一团。
那时,我总以为他的老婆是我,他攒的老婆本是给我的。现在,我知道了,那同我一丁点儿关系也没有,半分半毫都没有。
程振同我分手的时候,我没有哭也没有闹。KFC的空调打得温度与湿度都这样好,音响里放着最欢快的曲调,窗户玻璃擦得这样亮,窗外阳光明媚,大街上人来人往,一切都跟今天白天一样。
他给我点橙汁,给我买大薯,给我要了两包番茄酱。我笑眯眯地看着他娴熟地撕开包装袋,把袋里的番茄酱挤得一点都不剩。我的心柔软得像要滴出水来,我的男人,怎么这么好看呢,连挤番茄酱的姿势都这么漂亮。
“安静,我们分手吧。”下一刻,他抬起头,盯着我的眼睛,慢慢地一字一句地说。我的手里还拿着沾了番茄酱的薯条,我的嘴巴里橙汁还没有咽下去。我望着他,望着他,拼命想要找他在说谎的痕迹。
程振说过那么多的谎话,他最多说的一个谎话是:“林安静,你真讨厌,我不想理你了。”可是每一次,他又会屁颠屁颠地买了我爱吃的零食,千方百计混到女生宿舍里来。
有一次,闹得太厉害了,我真的以为我们走不下去了,躲在被窝里哭了一个下午。谁知道傍晚时分,他就过来了,我装作不理他,心里却得意得要命。他低声下气地哄着我,我越哭越大声:“程振,你是个大坏蛋,你每次都说不理我,你到底哪一次会是真的呢?”
“就是我只叫你‘安静’的时候。”
我知道这一次程振没有说谎。我依然望着他,望着他,一直望到他眼睛里。他的眼睛寂然如水,只让我看得到自己黯然的脸。我毅然站了起来。
我在心里默默地说,再见,我的程振。
第十三次相亲的那个男主角,在我手机里存的姓名是电信男。自那一次以后,我充分见识了作为一名销售人员不屈不挠的精神。他总是一天三个电话来问候我,好几次我没接,可他就是有让你不得不接的本事。这让我的虚荣心小小地爆发了一下。
程振,除了你,我还是有人要的。你不要我,是你的损失。
这样想着,我的心情就好了,接电话也麻利起来。那边依然是电信男那温柔的声音:“安静,你好,今天太阳这么好,我们出来喝点东西吧。”而我竟然鬼使神差地答应了。
依然是上次的KFC,平湖竟然这样小,以至于无论什么形式的见面,KFC都是不二的选择地点。
电信男比我先到,点了橙汁已经在等。我爱喝橙汁,他竟然还记得,我的心里无耻地高兴了一下。
“安静,你今天很有气质啊,让人眼前一亮。”我的心又是很无耻地得意了一下。可是还没等我的心平静下来,对面的电信男已经利索得铺开他们单位的产品销售目录,开始介绍起来。
那一刻,我只想到一句话,“做销售的电信男,你伤不起。”
我来不及推开KFC的大门,也顾不上要装淑女,好在敏的电话已经在手机里存了快捷方式。她刚接起来,我已经哆哆嗦嗦地抱怨开了,她寂静无声,而我越发猖狂。说着说着,我终于忍不住开始哭起来。
程振,我曾发誓我要过得比你好,我以后找的男人要比你优秀,我要你后悔。可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离开你,我有一天会碰上各式各样的人,而我却没有任何能力来应付。
那一次以后,敏请我吃饭,说很抱歉介绍了这么个不靠谱的男人给我。而我只觉得内心愧疚,从头到尾都是她在陪着我,由着我闹。我半夜三更打她电话,她没有抱怨过,我说要相亲,她就挖空了心思给我介绍男人,甚至不是她的错,她都要跟我道歉。
她不断地给我夹菜,她说:“反正是我请客,不用客气。”我也跟她嘻嘻哈哈的。仿佛我们都还年少轻狂时,不用总是惦记着要装淑女。
我拜托了敏帮我找工作,老呆在家里也不是办法,先找个地儿混着,总比没事情做整天去相亲强。我也开始认认真真地写论文,打电话去跟导师沟通了很多次,顺便的也塞了很多所谓的土特产给她。
真的要做一件事情,其实很容易。真的要忘记一个人,其实也很容易。我已经不再整天整夜想着程振了,偶尔记起来,我也只要找个没有人的角落蹲下来,安静地抱紧自己的膝盖就好。那是我第一次看见程振时,下意识里就做出的第一反应。
那时真是年少啊,年少到操场上真的会有白衣飘飘的少年,挺拔地站着看夕阳。那些余阴打下来,他的身影像是镀上了一层金,光芒万丈却也寂寞异常。那种寂寞感染了在他身后一动不动入迷地看着帅哥的我,我只好一点一点蹲下去,安静地抱紧自己的膝盖。
这样,会不会暖一点呢?
敏和磊子分手的消息,还是电信男告诉我的。此前,我一直避之唯恐不及,而他再一次发扬了作为一个销售人员不屈不挠的精神,终于把我挖了出来。
“敏和磊子分手了,你知道吧?”我茫然地点点头,又摇摇头。事实上,我根本没有听清楚他在讲什么话,心里一个劲地还在想着,他到底找我什么事呢。
“你到底是知道还是不知道,知道的话就劝劝敏,不要这么狠心。”这一次,我终于反应过来了。敏和磊子分手了。敏会和磊子分手?
我压根就不信敏会和磊子分手。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爱情的信仰,那么他们就是我的信仰。我和敏认识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在一起。他们的故事,我都是听说的,轰烈得都够写一本小说了。那么相爱,那么单纯,那么相敬如宾,那么举案齐眉。
我打电话给敏,照例地关机了。她的性子同我一样,不要人找的时候,你就绝对找不到。一月底的水瓶,和七月头的巨蟹,难得的一见如故。
我依然每天去上班,空闲了就打个电话给敏。手机传来的永远是那个机械而冰冷的声音,刚开始我总是难过得想哭,后来也就渐渐习惯了。
说不上我为什么难过,也说不上我为什么不难过。敏曾经评价我后知后觉。得到的时候来不及珍惜,失去的时候也不知道已经失去,所以也来不及难过。
那时我觉得这样的评论不好,为此我还跟她闹了几天。现在,我却觉得我真幸运。幸好是这样,所以程振同我说分手的时候,我的眼泪来不及掉下来,敏忽然消失不见的时候,我也没有着急得要死要活。我觉得他们,应该都很好吧,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好好地过着每一天,而我,不过是暂时被掐断的电话线。
敏消失的日子里,我去见了磊子。原本邪气逼人的大男生,此刻六神无主,耷拉着脑袋,眼睛里布满了红血丝,胡子好似很久没有刮过。
我给他点一杯橙汁,他也再没有像以往那样叫得跳起来。磊子不喝橙汁,而我最喜欢橙汁,敏说,我们两个很矛盾,八竿子打不着边,所以她很放心她的男朋友和她的女朋友。
我想说句安慰的话,最终却什么都说不出来。是我的朋友不要他了,我没有立场说安慰的话。他却开始絮絮叨叨的,从高中的第一次见面他看敏很不爽,到高考阴差阳错误填的志愿,再到他毅然决然地复读最后终于如愿跟着敏去了武汉那个尘土飞扬的城市。
他讲得轻描淡写,我却听得惊心动魄。彼时年少,不懂得岁月清苦,要怎样地置之死后而重生,才能追逐与遵从内心一意孤行的爱恋。
我在校内发了很长的一封站内信给敏,我只是劝她回来把事情做个了断。隔一日,我正在洗头发,有她的信息进来:安静,我已经爱上别人,这就是了断。
我看得内心惶惶然,毫不犹豫就按了删除。我不喜欢的,我一向装作看不见,听不到。我认识的敏,断不会这样冷漠。
我又去看过磊子几次,他重新邪气逼人起来。有一次竟还同我开玩笑:“咱们同时天涯沦落人,要不我们互不嫌弃,凑活一下算了。”我瞪他:“后会无期。”然后头也没回地走掉。
我的论文已经通过,我的毕业证书已经拿到,我的工作越来越上手,我忘记了程振长什么样。我没有必要被那些陈年往事整天拉扯着,我的新生活这样美好,除了敏依然失踪。
夏天到来的时候,我没有意识到夏天已经来临了。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换季的,我也不知道。我总是不确定某些事情,比如敏是否真的还会出现,她已经消失了一整个春天。
我已经放弃了试图联系敏。据不完全统计,已经消失不见的东西如果放弃寻找的话,百分之八十会再出现。而程振的出现,似乎就是为了证明这个看似荒谬的理论。
刚分手的时候,我也总是试图联系他,我想问个清楚他为什么毫无征兆地就不要我了。我找了他很久,手机永远是忙音,家里的电话线切断了,QQ与校内任凭我喊得喉咙沙哑,他依然寂静一片,倒是引来不相干的一群人热闹地围观。后来,我听从敏的话,果断删了他的一切联系方式,而对于那个早就烂熟于心的电话,我又背了几个相似的数字,到了最后终于成功地把他的号码迷失在那一串相似的数字中。
程振没有变,依然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我不知道我变了没有,如果从他的口中说出“林安静,你变了”,我肯定觉得没脸得要死。其实什么变不变的,那都是黄金八点档的节目。细胞都每分钟在新陈代谢,人怎么能不变呢,不变的,恐怕只有天山上的童姥吧。
我装作没有看见程振,果断地从他身边走过去。他估计也没有认出我来。我的头发已经剪回最初认识他时的样子,我不再穿他喜欢的高跟鞋和黑丝袜。那时候,程振总是训我:“林安静,你的头发这样短,你是不是个女人啊?林安静,你总是牛仔裤和毛线衣,你到底几岁啊,怎么永远长不大?”他甚至还吓唬我:“林安静,你要是一直是小孩,我就不要你了。”
我无所谓我是不是小孩,我也无所他是不是真的没有认出我,我只是觉得在与他擦肩而过的那一刻我很勇敢。我赢了,我已经不需要急着向他证明,我过得比他好。
你信,或者不信,我就这样,已经没你什么事。
终于安全地走到了马路对面,我定定地站着,回过头,搜寻着那个熟悉的背影。
爱过的人,总会记得他们的某一项特征,有的是他眼角的那颗痔,也有的是他身上的味道。而我总是忘记程振的脸,却永远刻骨铭心地记得他的背影。他的背影,包含着我对爱情最初的全部想象与渴望。
寂静爱,不言伤。
我望着他,贪婪而不加掩饰。他似乎在搜寻什么人,他略微迷惘的时候,总会习惯性地耸起左肩。
有女孩子奔过来,一下子扑进他的怀里,让我想到凤仙开花成熟时花籽脱离母体迎接新土地时的那种热烈。女孩长发飞扬,穿了黑丝袜的腿又细又长,雪纺裙轻盈得像要飞起来。
我认得那件雪纺裙。陪我去买的时候,我记得程振说,这个很性感哈,很衬敏啊,做十八岁的生日礼物刚刚好。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世事恶俗又无趣。
在爱情里,我们都不会是什么善男信女,你,我,她,他,谁都不能免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