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远的目击者

夺命大红袍 短篇 百味人生 2011-05-25 17:40 责任编辑:凌风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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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黑暗的深渊,畸形的人生,扭曲了灵魂,怎样也躲不过恶灵的纠缠。遥远的目击者,深沉的语言,令人寒颤的情节,扑朔迷离的故事,让人忍不住屏住呼吸,惊心在作者曲折幽幻的动魄气氛里。稳重厚实的文字,讲述了一段罪恶生涯,无论自己想怎样金盘洗手,最终躲不过灵魂的折磨,自我的毁灭,也算了结了罪孽尘生吧。欣赏作者厚实的文风,喜欢这样浓郁故事的氛围。佳作,推荐共赏!问候作者!

1.

我点上一根硬包广喜,趁服务员不注意,从黑色外套内口袋里掏出一瓶二两五的二锅头,迅速地拧掉瓶盖,将一半倒进啤酒杯里,与青岛掺在一起,做成“炸弹”,剩下的半瓶轻轻地放在桌子底下,紧靠着桌腿,以防被发现或被踢倒。近一年了,我每周都会有一两天呆在这家黑豹迪厅,买两瓶青岛,十一点过来,一直挨到天亮。每次来我都会带着两瓶二锅头,每次都很幸运,能安全地避过弧形门口的两个保安的检查。或许服务员和保安早就发现了我带酒的习惯,只是碍于常客的情面,并未声张。

这一年是2003年,黑豹迪厅是深海市平安区最著名的场子,很多香港人下班后也会开车过来。说他著名,主要是因为他可以嗨到天亮,而不是凌晨两点半,要知道吃了摇头WAN的人,没有五六个小时惊天动地的音乐,是嗨不出去的;其次是安全,大家可以明目张胆地要个平底碟子放在台子上,将K粉倒在上面,用银行卡一点点地碾碎,刮为条状,要个吸管,几个人轮番吸完,不用担惊受怕;再次便是音响,全是德国进口的重低音,配上顶端的灯光设备,无疑是一场癫狂的盛宴。音乐将毒品催化为数以万计的精灵,在身上的每一条血管每一个细胞里恣意地翻滚,身子一下子就沸腾了,瞬间就进入了心想事成的幻境,使人如活死人一般,享受躯体的快活,忘却所谓毫无意义的人生。

三月十八日,原本这一夜和往常并未有什么不同,大厅内照旧震耳欲聋光怪陆离摩肩接踵,女人照旧将一头长发甩得如疯子一般,男人照旧饮酒嗨药泡女人,然后再因为女人打架。唯一不同的是,隔壁桌子周围站着一圈西装领带的男人,大概八位,负着双手,中等身材,统一的寸发,看上去都很强壮。服务员送酒买水端小食,一律要被拦在外面,由他们递进去,桌边坐着三个男人两个女人,年龄都在25岁左右,各色休闲服装,和我一样,不嗑药不吸K,叫了一打啤酒一瓶芝华士一支红酒,及炸薯条、鱿鱼丝、红烧乳鸽各一份,另有一份水果拼盘,是酒店经理送的,拼了两张台子,位子很宽敞,紧挨着舞池。在他们下首,是我的台子,台子上放着两瓶青岛,一个厚底啤酒杯。我的下首,是摇头仔的台子,他们是专门为客人提供毒品的,同时也是看场子的。

黑豹迪厅,每天十二点开始演出,请一些歌手或乐队,或是东北的二人转,或是恶搞活宝,价格不等,起价和小姐台费一样,是两百。通常周日至周四都是请两百的,周五周六会请一千的,一千块钱可以请到质量高一些的,但仍不是名人。名人也会请,在节假日的时候,是香港二三流的明星,或是一些艳星,出场费在万元以上,但会收门票,八十块钱一个人。一般演出只有半小时,时间久了,很多在12点前吃了摇头WAN的人会受不了。这一天也不例外。演出刚结束,人们便涌进了舞池,但未出十分钟,坐在我上首的一个女人便跑了回来,样子很愤怒,和其他几个人附着耳朵刚说了几句话,坐在我下首的一个摇头仔就回来了,只见那个女人突然站起来,指着他大叫道:“就是那个流氓!”

尽管音乐很吵,我仍听得很清楚,唾沫星子都喷到了我的脸上。一帮人握着酒瓶风一般地便卷了过来,由于要绕过我的台子,索性一脚将它踢翻,猝不及防,桌子翻了,恰往我倒来,我也摔倒在了地上,距离下首的台子只有一尺。台边只有一个穿着花色衬衫的摇头仔,加上刚回来的这一个瘦骨嶙峋的家伙,瞬间就被拳头、酒瓶和凳子招呼到了头上。几个西装男人仍旧围成一个圈子,圈子里有我,有两个摇头仔,有六七个动手的男人、女人。只片刻,两个摇头仔便倒在了血泊里。或许知道我是无辜的,所有的武器并未向我袭来,落在我头上和身上的只是一些破碎的酒瓶。我飞速地爬起来,想逃离这个不属于我的阵地,但刚立稳脚跟,那个瘦骨嶙峋的摇头仔竟奇迹般地爬了起来,就在他们准备扬长而去的时候,他从台子底下抽出了一柄军刺,不顾一切地捅了过来,我只觉得腰部一凉,低头看去,鲜血已经溅了出来,刀穿腹而过,刀尖犹在滴血。那摇头仔不由地松开了手,一脸愕然,而这时,那帮人中间,突然冲出来一个穿休闲装的瘦削男人,冲上前,左手搂住这个摇头仔的脖子,右手将一把匕首送进了他的肚子里。只一刀,伴随着女人声嘶力竭的尖叫声,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拳头、腿、脚、酒瓶、烟缸、色盅、碟子、酒精灯如漫天雪花般纷纷落下,只有闪光灯和音乐依旧,重若千钧一般地袭击着灵魂,使之发颤。

2.

我从锦华医院醒来,已是深夜,周围一片死寂,白白的灯光刺射着每一个角落,使污秽尽收眼底。廉价的病房里摆着两张床,另一张上面也躺着一个伤者,是那个穿着花色衬衫的摇头仔,后来才知道他叫阿文。阿文一直醒着,或许是习惯了昼伏夜出的生活,围着被子,半躺在床上,全神贯注地翻转摆弄着手里的一把匕首,匕首呈剑状,柄长七寸,锋长七寸,偶尔映到灯光,光寒逼人。他的伤在腹部,腹部缠着纱布,和我一样,都不是致命的。

“醒了?”他看着我说。

“恩,你还好吧?”

他卷了一下纱布,露出伤口,不屑地说:“小伤,习惯了。”

我不说话。过了片刻,他认真地跟我说:“明天警察会问你口供,你知道的,那个家伙是故意捅死阿彪的,而不是在群殴的时候误伤的,你要为我们作证。我一定要让他一命抵一命。”

我不吭声。

“你放心,有我们兄弟罩着你,你不会有事的。”他乜斜着眼睛,淡淡地说。

我勉强一笑,说不需要帮忙,便很少再开口说话了,也不再多看他一眼。从他断断续续的高谈阔论中,我了解到了后来发生的事情。阿彪被刺以后,又回来了十几个摇头仔,不由分说,搬起凳子就砸,周围几张台子上的酒瓶,不管有酒的没酒的或没开的,全被用上了,持续了三四分钟,各有所伤。再后来,来了二三十个酒店保安,将他们全带到了停车场,我和几个受伤的家伙便是在这个时候被送进医院的,刚上车,阿彪就停止了呼吸。而这已是昨夜的事情,今天他们大都已经出院了,只有我和阿文还在打点滴。

由于失血过多,我昏迷了近24个小时。

清晨,阿文睡了,我爬了起来,觉得伤口已不疼了,拔掉了针,下床悄悄地走了。在医院门口叫辆车,回到家,女人刘艳正在刷牙,看见我腹部绑着绷带,怔了一下,忽然勃然大怒:“你怎么了?你怎么了。”见我不说话,盯着我的伤口,嗓门越来越大:“整天夜里出去鬼混,终于出事了,怎么没死呢?”

我苦笑。

她继续说:“发生什么事了,你倒是说话呀,不说就滚出去。”

“你这种态度,我怎么说。”

刘艳不说话,漱了口,将牙刷连同杯子摔在梳妆台上,回屋侧身面朝墙坐在床上,一声不吭,一会儿,眼泪就成串地掉了下来。我走过去笑着摇她胳膊,说只是小伤,无大碍。她不说话。我掏出一支烟。她倏地夺过去,踩在地板上,气急败坏地说:“你还有没有把我放在眼里?这日子你还想不想过下去?”我又笑笑。她没好气地说:“我去上班了,你要是饿了,锅里有粥,还有昨天剩下的油条,就不要再出去了。”看着她出门,我给公司打了电话,说生病了,需要请假一周。然后,我就睡了,但总做恶梦,梦见阿彪一身是血地朝我大叫。醒来浑身酸软无力,里面的蓝色条纹衬衫全被冷汗浸湿透了。我起身下床,动作快了些,脑子嗡嗡作响,险些摔倒,慢慢地扶着床头柜,倒了一杯开水,手机响了,是警察,叫我到林唐村派出所录口供。我说,今天有些不舒服,改天吧。对方说,不可以,让我过来,直接找李警官。我在小区门左边一家江西瓦罐汤花24块钱喝了三碗乌鸡汤,吃了半笼蒸饺,拦了一辆车,去了派出所。我打听了几个办公室,有人将李警官叫了过来。见了面,他看看我,我低着头,很木讷,肚子上仍缠着绷带,样子很邋遢。他说,跟我来吧,将我带进了一个办公室,指着一个位子叫我坐下,然后又从外面拿来了一份表单,叫我将事情的经过写下来。我写得很实在,从那个女人从舞池里回来,到那个瘦削男人捅了阿彪一刀,我的文采很好,字也很好,很快就写完了,交到李警官手里,像一个等待老师表扬的学生一般仰着头看着他。他皱着眉看了几遍,忽然将纸拍在桌子上,厉声问我:“你写的是什么?什么叫刀光一闪,刀就刺进了阿彪的肚子里,写武侠小说呢!”

我不吭声。

“你要明白,你要对你现在写的每一句话负责,是不是李彪误伤了你?你就如实写下来。你当时不是昏迷不醒了吗?你写了吗?当时里面那么暗,场面那么混乱,你能将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吗?不能确定的事情不要瞎写,你承担不了这个责任!”他继续声色俱厉地跟我说。

“既然你这么清楚,那么你说我写,你教我写好了。”我大声说。

“这是你的义务,你要配合我的工作。”

“难道我没有配合你的工作吗?我带着伤,你一个电话我就来了,要知道我是受害者。”

“你是受害者?真正的受害者现在躺在太平间!”他又重复了一遍,“你是受害者?”

我不理他,这次写得很简单,简单地介绍了打架的起因,说被阿彪刺伤以后便一直昏迷不醒。他看完后,叫我签字。我说:“是不是以后你就不找我了?”

“应该没有你的事了。”他语气缓和些。

我签了字,将笔一放,并未将纸递到他手里,也未和他打招呼,径直走了。

3.

三月二十日,以美国和英国为主的四个国家联合部队正式宣布对伊拉克开战。出动部队近18万人。我边抽烟,边点动着鼠标,边漫无边际地想着自己正在前线冲锋,也许一颗流弹便将我毙命,从而死得其所。

傍晚时分,刘艳回来了,将菜往厨房里一放,便进了卧室,问我的伤情。我说,缠着这么多纱布,看似动静很大,其实只是被啤酒瓶划破了一点皮。她说我的脸色不好,又追问我事情的经过。我说,看别人打架,不小心碰到了,赔了医药费,就了了。她看看我,知道我在撒谎,一本正经地说:“你整天逛迪厅我不怪你,你可以拿睡不着当借口,但,如果你再像以前那样,我们的日子就真的过到头了,我不想再整天跟着你担惊受怕。”

我笑,说不会的。

“我从来都不敢相信你,你哪句话是真的,哪句话是假的?”

夜里,我仍睡不着,打开电脑看电影,但心思总不能搁置到一处。迷迷糊糊地闭上眼睛,忽然感觉一个人迅速地从床边靠近窗户的位置滑了过去,竟看了我一眼,意境竟如此逼真。我起床,穿着拖鞋来到客厅,坐在沙发上点上一支烟,烟雾缭绕中,我感觉周围的寒气越来越重,如一把把冰冷的利刃,切肤一般地逼近,连呼吸都很困难。不一会儿,电话响了,是迪厅部长阿辉,上早班,凌晨两点半下班,询问我的伤情。我说,我在客厅抽烟。他让我好好休息。

我回到卧室,轻轻地晃醒刘艳,轻声地说:“有人找我,我出去一下。”

“你不用和我商量,既然你已经决定了,就去吧,不用跟我请示。”

我笑,说:“就是和你商量的。”

她不说话,见我在找外套,冷不丁地抛出一句:“早晚你会死在外面。”

我披了一件棉衣,回头将她的被子往上拽了拽,她一把撸开,吼了声:“滚!”

我轻轻地带上门,从六楼走到一楼,楼下有个穿着黑色风衣的男人也没有睡觉,在小区花园里漫无目的地踱来踱去,往门口走,我才发现,今夜失眠的人不计其数,有的挥舞着手脚锻炼身体,有的坐在花园石栏上仰天发呆,有的两三个窝在一起窃窃私语,有的一二十个成群结队的散步。走到门口,门口的夜市还没有退,处处都在烧烤,烟雾几乎缭绕了整个夜空,人们聚在一起抽烟喝酒谈天说地,挥洒着长夜的寂寞。小区距离大傻餐厅只有八百米。我步行过去,沿途随处可见无所事事的人群,如漆似胶的情侣。夜,在城市里,俨然成了人们的桃花源。

大傻,姓张,名字无从考证,因他整天傻兮兮地笑着,大家都叫他大傻。他的餐厅没有名字,布置十分简陋,只因他人和气,加上地段好,就在迪厅侧门外。通宵营业,有酒就可以了。我点了一盘花生一盘回锅肉,叫了两瓶啤酒。有伤,酒是忌的,但我从不把这些放在心上,总觉得离老迈尚早,离死亡尚早。或许是因为失血过多,仅两瓶酒,我就觉得天旋地转,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黑豹迪厅这个庞大恐怖的建筑物,忽然发现上空盘旋着无数乌云,像是马上就要掉下来了,如泰山压顶一般,伴着尖锐惊恐的嘶吼,若针一般刺来,我不得不捂上耳朵,但有几片乌云似是发现了我,箭一般地俯首冲来,我只觉得身子被猛烈地撞击了几下,忽然重重地摔倒在了地上。

4.

三月二十一日,清晨,我醒了,在人民医院里。刘艳趴在床边,眼睛是红的,见我醒了,恨恨地说:“你要是不想活了,就索性一下子喝毒药死掉,不要这样子零零星星地来折磨我。”我苦笑。中午的时候,我劝她先回去了,我吊完了最后两瓶水,到医院隔壁喝了四碗排骨汤,硬噎了半碗米饭,不饿,只是渴,每隔一小时,便需要喝一杯水。回到家,推开门,刘艳坐在桌边正在抹泪,见我回来,怒不可遏地说:“你跟我说实话,那天夜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怎么了?”

“刚才有两个人到家里来找你,要你到法庭作证,说你撒谎。你就是个王八蛋!”说着,她将桌子上的瓷茶杯摔在了地上。这时我才注意到她旁边还站着一个女人,大概三十岁,穿着一件红色毛衣,可能是刘艳的同事。她见刘艳将杯子摔碎了,赶紧将她拽进卧室,关上门,门里传出断断续续的哭声。许久,那女人打开门,反手将门带上,坐到沙发上跟我说:“你不要怪刘艳,今天的事情发生在谁头上,都会生气的,那两个男人一点礼貌没有,进来也不换鞋,往沙发上一坐,将腿跷在茶几上,说要等你,嘴里一直不干不净的,骂你是窝囊废,刘艳也把他们骂了一顿。”说着,她又扑哧一笑,“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刘艳发那么大的脾气,真厉害,我都吓呆了,把那两个家伙骂得脸都红了,灰溜溜地走了。”

“到底是怎么了?”我已猜到了答案,只是故意问了一句。

“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他们也没有来得及说完,就被骂跑了,叫你今天晚上十点到大傻那儿找他们。”我点上一根烟,她起身拿包说要回去了,和刘艳打招呼,劝她有话好好说。我并未强加挽留,送到门外。回来我拧开卧室的门,刘艳马上背过身去,我只好实话实说,说事情很简单,只是两帮人群殴,弄出了人命,说是人命,只是一条烂仔的命,而且对方肯花钱,多花些钱就了结了,这样对谁都有好处,否则深究下去,还不知道要闹出多大的乱子。而我只想尽早地解脱出来,说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得罪一方,他们今天来,也只是装腔作势地找我闹闹,过些日子,或许就平息了。她许久不说话。

我说:“这都是我自作自受,只是连累了你,确实是我不想的。”

她仍然不说话。

“跟着我,你从来没有过上舒心的日子,我知道你喜欢踏实、平凡、安静的生活,好在你还很年轻,你可以选择一个比我更适合你的人。”我试着接着说,“这个时候,我说这些,你可能会觉得我混蛋,但这也确实是我一直想要说的,这与我在外面有没有女人无关,关键是,我不是你要的那一种人。我坚信,嫁给我之后,你一直也都很后悔,只是没有勇气提出来,这和我们之间有没有爱情也没有关系,有爱情,不一定就适合在一起过日子。”

她抬起头鄙夷地看着我,冷笑着说:“你以为我很在乎你吗?我只是怕父母伤心。”

“刚好赶上这个时候,这些麻烦,我不想一直觉得歉疚。也许我们当初真的不应该留在这里,怪我,是我要留下的,我其实是一个很自私的人,只按着自己的想法活着,就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说着说着,我不由地开始嫌弃厌恶自己。

“我先回南京住段时间,反正现在这份工作我也不想做了。”她起床,“我下去买点菜,想吃什么?”

“我只想喝点汤。”

刘艳下去不久,又来了一个电话,是用座机打的,本地的电话。

“您好,是王彦先生吗?”对方的声音有些沙哑。

“你是谁?”我没好气地说。

“我姓严,很遗憾那天夜里让您受惊了,希望您能给我一个表达歉意的机会,如果您方便,请告诉我您的住址,我让我的一个朋友送份薄礼到您家中,请您务必收下。”

“不用了。我现在已经没事了。”我接着说,“我有一个要求,希望你能答应。”

“王先生,您请讲,什么要求我都答应。”

“请你以后不要再和我联系了。”

对方沉默良久,接着又说:“既然这样,我希望王先生好自为之,以后不管有什么事情,您都可以打这个电话找我,不管什么事情。”

刚挂电话不久,刘艳回来了,神色有些慌张,菜都没有来得及放下,便紧张地跟我说:“刚才我一下楼,便有两个人跟着我,一直跟到菜场,然后又一直从菜场跟到楼下。”

我出去,站在楼梯口的窗户往下看,果真有两个人站在花园边上抽烟,不时地抬头往上看看。

5.

晚上九点,那两个人还没有走,见我下来,一直跟着我到门口,门口停着一辆黑色桑塔纳,车门开着,见我将要走到跟前,后面两个人赶紧冲上来架着我的两条胳膊将我摁了进去。进去以后,才发现里面还坐着一个人,外面也挤进来一个人,两个人将我夹在中间,分别掏出匕首,用刀尖顶着我的腰部,叫我不要动,也不要出声。我冷笑。车并没有开到大傻餐厅,而是爬上了高速路边的一座荒山上。山不高,长满了灌木丛,高达一二米。山上早已聚集了一伙人,大概二十几位,停着一辆昌河一辆猎豹。

车刚停,车门就被一个马仔打开了,手伸进来,抓住我的头发就往外拽,等我下了车,又围上来几个马仔,一起动手,有的扇脸,有的在后面踢,或是用两只手撑着两个人的肩膀跳起来踹,我摔倒了五六次,痛得身子几乎都蜷缩在了一起,脸上和身上都沾满了泥土和血渍。折腾了三四分钟,他们用麻绳将我绑到了一棵树上。手脚停了,我才得以喘息,借着车灯,看见对面坐着一个穿着红色皮夹克的男人,卷发,浓眉,微胖,手里拿着一把短剑,低着头咳嗽了很久,才看我一眼,冷冷的说:“你知道吗,像你这种小瘪三,我弄死你,就像弄死一只蚂蚁。”

我不说话。

“原本我们是应该坐在一起喝酒的,是你,是你自己一定要以这样的方式见面。”

我仍不说话,边上一个马仔顺手便是一个耳光。

“我只有一个要求,明天你到派出所将供词改了,将你看到的一切一字不落地说给警察听。”“红皮夹克”继续说。

“我说的都是真的,当时我昏迷了,什么都没有看到。”

“还撒谎。”阿文窜上来打了我一个耳光,“当时那个人拔出刀的时候,我还听到你叫阿彪小心,然后阿彪就被捅了。”

“你知道阿彪是谁吗?”“红皮夹克”恨恨地说,“他是我的弟弟,才十六岁。”顿了顿,他又说:“即便是其他兄弟,我也一定要他一命抵一命。”

晚风有点凉,山上的树叶一直哗哗作响,天上没有一点光亮,夜幕凝重如铅。我忽然想起父亲,想起他老是打我;想起我第一次出门打工的时候,他没有来送我,一个人趴在正屋的饭桌上失声痛哭,骂自己没本事,让孩子出去受苦;想起我们坐在一起总是没有话说;想起他枯瘦矮小的身躯;想起爷爷去世的时候,他哭着爬到八仙桌上扯下正墙上的寿星画,那心碎笨拙的样子。晚风越来越大,一遍又一遍地横扫着整座荒山。也许是风带过来的露水,将我的眼睛润湿了,我淡淡地说:“我是不会改的,你可以将我杀了。”

“红皮夹克”突然跳起来,握着剑,剑尖直逼到我的咽喉,瞪着眼睛看了我许久,诡异地笑了笑,慢腾腾地说:“也许你今天想死,明天就不想死了,我先砍掉你的一个指头,让你回家好好地想一想,也许明天你就会改变主意了。”他接着说,“只是改个供词,到法庭作个证,你连死都不怕,难道还怕得罪人吗?”

指头不是砍掉的,是用剑切掉的,切掉的是左手无名指,鲜血浸湿了整个衣袖。绳子是被砍断的,我痴痴地站在原地,望着他们呼啸而去,只听得寂静凄凉空旷的荒山野岭上不时地传出凄凄惨惨的呜咽声,朽木摇曳,枯叶乱飞,虫儿哀鸣,四处都是漂浮的影子,游离的孤魂。

6.

我像是飞起来了,身下是拥挤忙碌的芸芸众生,及排列紧密的高楼大厦,纷纷闪电一般一闪而过,我不停地笑,又不停地哭,往事突然若幻灯片一般一张一张地撕裂于面前:一张是我高中辍学后,接连几天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梧桐发呆,想着大学梦已破灭,如天塌下来一般的绝望,一双眼睛毫无生气;一张是在张家口,我第一天铺路的时候,跻身于一群泥猴一般的人群中,有老人,有傻子,有痞子,只见我刚用铁锨铲了几铲料子,忽然跑进料场的小屋里难以自抑地哭了起来,料想今生便如此了;一张是在厕所,我没有工作,没有宿舍,只有在这儿,没有人赶我;一张是在旅途,一个人背着包从滇缅一带走到深海市,那画面似被诅咒了一般,所有的面孔都是扭曲的,狂乱的,茫然的,绝望的;一张是在黑豹迪厅,我夜夜熬到天明,忽然一把刀晃了一下,竟插进了我的胸口,我一下子惊醒过来。在医院,刘艳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叹息着说:“你终于醒了。”

这时已是第二天的晚上。听刘艳讲,我是早上到家的,光着脚,头发乱糟糟的,浑身沾满了血和泥土,问我话,我只是痴痴地望着她,在屋子里来来回回地踱了几个圈,叫嚷着要喝水,水端来了,连喝了六杯,刚想往卧室走,忽然直挺挺地摔倒在了地上。

“我已经将车票买了,明天早上就走。”刘艳说,“你今天昏迷的时候,有几个人来看过你,好像是两帮人,有一个人还给你买了一些牛奶和水果,问了一下你的病情。”

“关心我的人希望我长眠不醒,不关心我的人却希望我早点醒过来。”我勉强地笑着说,“我明天会将前几年弄的钱转进你的账上,这笔钱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用,要是用不上,就全部捐了,捐到戒毒所。”

“我明白的。”刘艳说,“你的枪我放在了枕头下面,子弹也在。”

我看看她,她咬着嘴唇说:“能忍的话,还是忍吧。”

“我知道。”

凌晨三点,刘艳走了。我忽然觉得身子不由自主地瑟瑟发抖,寒气由心底往外扩散,透过骨髓、皮肉,蔓延至整个房间,如冰窖一般。我摁亮灯,颤抖地从烟盒里倒出一根烟,却点不着火,手上不但没有力气,且在冒着冷气,若雾一般,九个指甲上面都结了薄薄的一层冰。而屋外,有人一遍又一遍地重重地砸着门,似是用头在顶撞。我以为是刘艳忘了东西,打开门,楼梯口忽然刮过一阵猛烈地阴风,裹着我一头栽倒在门口,半边脸贴着冰冷的地板砖,半边脸露在外面,只见眼前脚步纷杂,数不清的人影络绎不绝地往屋中涌去。

7.

三月二十三日,黑豹迪厅被查封了。听阿辉说,来了十几辆警车,有武警,有警察,所有的出口都被抱着枪的武警堵死了,里面一片沸腾,大厅的人被放走了,剩下41间包房的客人全集中在一个大包间里,排成队,挨个地验尿检查,共带走了7车,约60人,“红皮夹克”也被带走了,是在包房被抓的。事发突然,不及防备,垃圾桶、洗手间、洗碗间、廊道里、酒杯中、盘子里、色盅中到处都被四处逃窜的摇头仔丢满了K粉和摇头WAN。迪厅勒令停业整顿,时间未知。

有关这次突击检查的起因众说不一,有的说是附近的居民举报迪厅声音太吵影响睡眠;有的说是后台副市长被停职查办了;有的说是营业期间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有的说是附近的出租房发现了一具年轻的女尸,因嗑药太多而导致死亡,过了十几日,因为腐臭,才被发现。这个女孩我认识,只有十七岁,是阿辉介绍的,和我们一起喝过酒,叫沈春华,刚到黑豹迪厅做服务员才四个月。我对她记得很清晰,是因为她说她喜欢古龙的小说,很少有女孩喜欢古龙的。我们几乎将古龙后期的小说人物都讨论了一遍。后来又聊起了《红楼梦》,她很惊讶,我居然会读过《红楼梦》,而且读了三遍,对里面的人物关系及情节如数家珍。那夜,她喝了很多酒,趴在了我怀里,紧握着我的手。后来再聚会,她就很少喝酒了,始终与我保持着距离,但我每次必醉。有一次我情不自禁地将头靠在了她的肩上,手放在她的手上,她赶紧抽离了身子,嗔怒道:“回家靠你老婆去。”自此之后,我们便很少说话了,也不在一起喝酒了,直到一次酒桌上,阿辉的一个同事借着酒兴兴致勃勃地说:“沈春华不是很纯洁很漂亮吗,被摇头仔带出去吃了几次宵夜就上床了,一夜搞了五次,还是第一次呢!”阿辉看着我,我继续谈笑风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活法,别人可能觉得不可思议,甚至堕落,但她自己活得开心就足够了。这让我想起了中学的时候,那时痞子很多,他们每天除了打架,便是追求女生,差不多每个班的班花都被追到手了。迪厅也是这样,漂亮的服务员基本上都成了摇头仔的女友。但是,沈春华近乎自杀似地嗑药,又仿佛推翻了我的观点,她似乎看到了茫茫人生的终点。

我从阿辉的嘴里还了解到,“红皮夹克”叫家乐,从小学到初中,是远近闻名的痞子,初中未毕业,就到外面闯荡了,并成立了帮派。他存款数百万,有一辆丰田、一辆猎豹,时下算是成功的人士了。

迪厅停业,家乐被抓以后,几个地位较高的倒还能生活下去,但一帮马仔的饮食渐渐都成了问题,加上警察时不时地上门突击检查迪厅附近的公寓,导致他们居无定所,惶惶不可终日。往日跟在家乐后面还能卖卖药,混口饭吃,弄口酒喝,若《古惑仔》一般席卷附近的几条街道,可如今时局紧了,十个人七八天打劫了一部诺基亚8210,卖了两百块,才填饱一次肚子。

家乐被抓,我清静了一段日子。刘艳劝我离开深海,隔了一些时光,等家乐出来后,找不到我,便也就不了了之了。我未同意,终日以酒度日,有一刻不饮酒,头便似裂开了一般,很多蚁虫顺着缝隙爬进来吸吮着脑汁。我整天将自己关在房间里,将所有的窗帘都拉上,所有的灯都熄灭,不敢放一丝光线出来,每一丝光线都如利剑一般,一下子便刺穿我身体的每一个部位。我将自己完全封闭起来,但是,每夜还是照样涌进来很多人影,墙上、天花板上、床上到处都是,进来也不说话,只是恨恨地瞪着我。我拿酒瓶砸他们,那些影子只是荡漾了几下,便又恢复了原状。醉得越深,幻象越多,尽是一些不好的,一群毒瘾发作的人,个个奇形怪状神经错乱,眼窝深陷,枯瘦不堪,有的将牙刷插进了鼻孔,有的将自己吊死在洗手间,有的用刀片划破了血管,有的砍死了妻子孩子,一幕幕画面不停地在面前闪现,我每次从惊吓中醒来,都将枪口对准了脑袋,却不敢扣动扳机,尽管有一双巨大明亮的眼睛一直在上面瞪着我,近5年了,他似目击了我的所有罪恶,恶灵一般缠着我不放。

不知何时,门开了,有几个人闯了进来,好像是家乐,来到了卧室,说话声音很大。

“回去吧,他死了。”

“听说以前这一带的毒品都是他供应的,他就是‘老虾’,挺狠的,真看不出来竟藏得这么深,胆子比我们还大,居然敢卖‘白菜’。”

“走吧,屋子里太臭了。”家乐说,“把枪也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