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进行曲

杨丰河畔 短篇 乡野风情 2011-04-23 15:12 责任编辑:颜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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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遇见,相恋,人总是很轻易的陷入幸福的陶醉之中。兰兰和“我”,从最初的情投意合,到后来的共谱恋曲,一路走来,虽是平平淡淡,却是二人独有的快乐和温馨。文章叙述细致,只是结尾过于突然,若是能够充实一下内容,将会更好!问候作者!

我的年龄虽然已经走过了青春驿站,但我与兰兰的初曲从未有人知道过,偶尔想了起来总觉得是美好的。提笔写下这已被渐渐遗忘的故事,也许看起来平平淡淡,但总会使自己感到无比的快乐。

情投意合

兰兰在家里属最小,上有兄姐。兰兰在无忧无虑的生活中长大,出落成一位被全村人誉为“美女”的姑娘,成了小伙子们争相追求的对象。可是,心高气盛的兰兰终芳心未动,看不上追求她的一伙青年。

在那书籍稀少的荒唐年代,当别人正大把大把挥霍青春的时候,我有幸结识了一些“有识之士”——喜欢书籍和酷爱文学的人,我的知识面在那时候得到不断地增长。兰兰的哥哥是我的书友,他虽多次向我借书,我却未曾去过他的家。有一次他问我喜欢看哪一类的书,我说有书必读,为本书都会使我感悟些什么。他说家里有几本好书下次给我带来。我经不住这种诱惑,迫不及待跟着去取书了。见到了让我怦然心动的兰兰。正值金色年华的兰兰艳丽动人,她的身材窈窕,俊俏白皙的脸庞常挂着甜美的笑靥,她的双目天真、热情,质朴里蕴含着娟秀、温柔,整个人如玉树临风光艳夺目。只见她身穿绿军装、白球鞋,小辫子露出军帽外,腰间束着皮带,这是那个时代最最时髦的装束。

“哎呀,你不就是《英雄儿女》中的王芳吗?”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兰兰时说的第一句话。兰兰的脸颊显出一些羞涩与红晕,随即发出一阵富有感染力的笑声,仿佛最温和的春风使我的心荡漾。她的表情像一个发现了保藏的孩子,有一点点压抑的欣喜,还有一点点难以自禁的快乐。我和她好像都有相见恨晚的感觉。

我决定借了书就回家,岂料兰兰和其家人都很好客,热情地留我过夜,我答应了。当我独自坐在房间内看书时,发现了兰兰的笔记本,打开了,见一篇题为《没有一个颜色使我讨厌》的笔记:

“人们都知道女孩子最喜欢红色。当我穿上红色的衣服,就使我这张普普通通的脸显得很光彩。人们又知道女孩子最不喜欢灰色。穿上灰色衣服,就好像连人也变得灰色色的了。可是,我却对灰色别具另眼,因为灰是结合于黑白之间,穿上它就可以进入多种场合不致显得难堪,能接近更多的人。说实在的,没有一个颜色使我讨厌。姐姐为了让我成为时代的闯将,特地为我买了一套军装,穿上它谁都会疯狂地兜风,唯独我穿着它仍然如灰色衣裳,每天晚上宁静地伴着灯光,与笔为友,享受着超然的风光。”

接下来一篇题为《青春挥霍不起》:

“我曾多磨愚昧、幼稚,把青春的花季当做一种资本,用挥霍生命来昭示其存在;用断章片语的浮华炫耀来显示其魅力;用野马脱缰般的放浪来证明其洒脱,奋不顾身地预支青春时光。现在终于感悟;青春挥霍不起,因为她属于我的青春花季而仅仅只有一次。我必须在幸福时倍加珍惜,在苦难时倍加坚韧,细心地采集每一种花的标本,让生命的馨香永存。”

“她是个何等宝贵的女孩。”我从心底默默地钦佩。“人们都懂得轰轰烈烈的美,她却懂得静静的美,她才是真正刻骨铭心的美!”我正着迷在兰兰的笔记里,蓦地兰兰已站在我身边了,我慌忙合上本子,窘得我不知如何是好,因为偷看别人的笔记是不礼貌的。兰兰却柔声柔气地说:“我写的不好,你继续看吧。”

我松了一口气。兰兰的哥哥也进来了,我对他说:“你妹妹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女孩,写得一手锦绣文章!”

兰兰自责地抿嘴一笑,转过话题问我:“哥,你那里好书多吗?”

“不多,不过,凡你喜欢的书,我总有办法借到的。我还会把自己写的几本笔记借给你看,我还写了一本虚构的小说,题目叫《一路花香》,也可借给你看……”

“那太谢谢了!”兰兰高心得像个孩子。“请你回去之后立刻把它送来好吗?”

“当然好啰。”

友谊升华

我把《一路花香》和另外的笔记本及时给兰兰送了去,兰兰读后感叹不已。我的“心灵花园”被她喜欢总是一件好事,我品尝到作品被理解的幸福。我庆幸自己多亏在忙碌中利用了零星时间,辛苦地写下了这些自我欣赏的“作品”,以至自己的内心世界向这位聪敏的姑娘表达的淋漓尽致。我不时为兰兰借一写书送去,把她当做我生命中的重要人物。我感觉到兰兰注视我的目光越来越炽热,每次离开兰兰家时,我看得出,兰兰和我一样,虽然我们心照不宣,却都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不知怎的,漂亮女孩我见过不少,可没有一个使我动心的,唯独兰兰让我一见生情,她那高雅迷人的气质把我彻底倾倒,以至神不守舍,夜不能寐。我越来越不可遏制地想着兰兰,每次给她写信,我总想对她说我爱你!但我一直没有鼓起那份勇气。转眼之间半年已经过去,一天,我收到了兰兰的信,“哥:等夏收夏种结束,我们去新城买书好吗?时间由你决定。兰兰。”

正当我苦思冥想着如何与兰兰约会时,没有想到机会说来就来,我们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时光老人悄悄地把我带到去新城与兰兰约会的日子,天刚亮我就上路了。天空美如水彩画,太阳优雅地一跳,就从包围着它的火红色、橙黄色和青玉色彩带中解脱了出来,缕缕金色丝绒扯向大地,同时又在不断地变幻颜色,或淡蓝,或乳白,使那时的一切都神奇,都迷离。我的心里传递着某种信息,我预感到今天有特别的事情要发生,因为想起了昨天的梦。在梦中,我见自己与兰兰久久地拥抱。当我从梦中醒来,心中极不平静地想到:我连兰兰的手指头都不敢碰一碰,更何况去做那些害羞的花心事呢?我虽年轻,但懂得追求爱情若无节制就会降低人本身的价值:追求爱情走极端,就如采摘了未成熟的苹果的留下遗憾。然而,那梦还是应验了。我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真的久久地抱着兰兰,连兰兰的家人也知道了呢!

我和我兰兰在新华书店转了转就在海边赏景,我们两第一次单独在一起。兰兰有一股无拘无束的快活劲,十分逗人喜爱。我们在高高的海塘上站立许久,欣赏着绰约多姿的海洋。一阵海风呼呼吹来,吹起了兰兰的衣角。

“哇,海风好凉啊!”我捋了捋头发道。

“和你在一起,总是很热很热的呀!”兰兰拉了拉衣襟。

我觉得兰兰的眼睛在注视着我,透露出万端柔情,我心里一阵阵紧张,好像在惧怕着什么。

我忽然觉得,小我三岁的兰兰仍是个小孩,非常非常地可爱,她有一种稚气,使人容易接近,不像那些聪明卓绝的女孩令人望而却步。

“哥,你怎么不说话了?你不说话我倒反而不自在了。”兰兰瞧了瞧我说,“是不是不开心了。”

“哦,不是不开心,我怕说错了惹你生气。”

“哈哈,看你说到哪儿去了,偶然说错几句嘛,要不要紧,我又不是小气的人。你是我做好的书友啊,有话就应该直说。”

“既然我是你最好的书友,我想,要是能常常和你在一起,常常能为你做一些事,常常照顾你,那该多好啊!”

“你把我当做你的亲妹妹了,是不是?”

“啊,不是,我很希望能够永远和你一起生活,永远……”“永远什么?”

“啊,我不说。”

“不说我就打你了!”

“哦,我说了。永,永远爱你……”

兰兰的脸颊霎时通红,羞得双手严严实实捂住了脸,不再吭声。我趁热打铁:“兰兰你是否接受我的心意!”

兰兰稍微摇了摇头,神态腼腆的微笑着轻轻答道:“不知道。”

“快说实话,你是否也爱我!”

“不知道。”

“你说‘不知道’我心里难受极了。我真傻。我真不该在你面前冒失说傻话,我后悔极了!”

兰兰扑哧笑了:“我知道你在爱着我,猜想有一天你一定会说出来。我也知道只要你一说出来我也无法抗拒。我珍惜你爱的馈赠,但不愿出声,因为我们既决意奉献:你赠我青春,我赠你一生。那么,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我的血在发热,脸在发烧,心在怦怦乱跳,像有一种力量在体内冲击……哦,这是我跨进了爱情的门槛,就如同走进了另一个世界,所有的感官,便被那一样的暖烘烘的氛围笼罩着。哦,爱情原来如此美丽,是一种最美好的情感,是无比芳醇的精神体验。可是,可是谁能想到啊,原以为难以登天的事,一旦做成,才知道竟是如此容易。其实只要说出来!哪怕用最轻微的声音说那么一声,就可能把另外半个世界拥有了。那时,微笑代替了眼泪,如愿以偿的幸福代替了漫长得像千年的等待。

爱情考验

兰兰忽然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低着头吞吞吐吐地说:“不过……我总得向人敞开胸襟,坦露心迹……”

“有什么顾虑你尽管说吧。”

“我问你,你为什么爱我?”

“因为我觉得你是我见过的女子中的最好的一个。“可是,你却不知道我最差的一面。”

“我能包容你的一切不好。我若爱上了谁,即使自己吃亏也不会更改。“

“我告诉你,我已患了不治之症,活不了几天……”兰兰的脸色变凝重,但她不笑的时候,脸上依然挂恋着笑意,像音乐停止后袅袅空中的余音。“啊?!”我愕然了,木木的站着一动不动。

“后悔了吧?因我不想连累你,所以道出真情。”

我呆呆地望着这位和太阳一样耀眼的姑娘,总觉得她是个女子,更是美在心灵里。虽落在进退维谷之中,我的意志仍然在说:“不后悔!”是的,即使她明天就离开人世,我仍然要用全部的爱去呵护她,不惜付出一切让她的生命延长得久些,更久些!……

忽然脑海里闪出一个信息,我一拍大腿大叫道:“噢,对了,兰兰,有希望了!”

“什么事使你这般兴奋?”

“1970年出版的《上海常用中草药》中说,常见的十几种癌症都能用草药治愈,那些草药极易找到,等会儿我就去采草药给你服用!”

“若仍然不愈,或留下后遗症呢?”

“我爱玫瑰花美丽多姿,我也爱玫瑰有刺。爱情不仅是春天的鲜花,夏日的艳丽,更会遇到秋天的泥泞,冬日的冰霜。我必然伴你一生。”

“兰兰,我有位亲戚熟悉上海一家大医院,不如明天就请他陪你去治疗吧!”

“哥,现在我终于读懂你的心,知道你就是《一路花香》中的主人公……”

兰兰发出放肆的笑声,笑得捧着肚子,眼泪也流了出来。我惊讶的如寒蝉般哑然无声,两眼直勾勾地发愣。只听兰兰热乎乎地说:“你已经在‘爱情考场’上中了‘状元’……”

我高兴得失了神志,许久才缓过气来,说:“兰兰哪,你竟是个诡计多端的女孩……”

“我是从属灵的角度说的,那个患了‘不治之症的我’是个邪恶的‘旧我’,正如圣经中说:“必须将旧人治死,活出新生的样式……”

意外乐趣

海塘下的潮水哗哗地卷走了,不一会儿,神奇般地闪出诺大的一片沙滩。兰兰望着开朗俩阔的海滩欢然地说:“咱们快下海滩拾蛏子去吧!”

海滩外是用巨大的乱石铺叠的。我和兰兰踏着石块欣喜雀跃地往下冲去。

“啊哟……”兰兰冷不丁摔倒在乱石块上。

闯祸了。兰兰的左小腿和右脚背被尖利的石块刺破了,鲜血直往外涌。我急忙脱下崭新的上衣,半件包裹了兰兰的左小腿,另半件包裹了右脚背。

“我背你去新城医院包扎吧。”我急切地说。

“两脚捆绑在一起了,怎么背呢?”

哎呀,那怎么办呢?”我急的一筹莫展。忽然,心里一闪,“好吧,我抱着你去。”

兰兰娇羞地望着我,脸上泛起一片遮掩不住的红晕;我也像一棵被触后的含羞草蔫头蔫脑。终于鼓足勇气俯下身子,多亏兰兰非常大胆地张开双臂楼主我的脖子,我就轻而易举地抱起了她。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去抱女人的身体,而且是如此地义无反顾。兰兰不是观察我表情。我笑,她也笑;我认真,她也认真。兰兰说:“我听见你得心在咚、咚、咚地跳。”

怀抱着一位美得天生丽质不施粉黛素面朝天咄咄逼人的女孩,怎能叫我的心自持而不跳呢?何况我是在那个年华。奇怪的是,我在她的面前竟没有任何欲念,真的。抱着受伤的兰兰,就像抱住自己的未来,抱住了一份平稳与实在。我在这从未有过的幸福的陶醉中,心里陡然升起无限的希望……

医生说她的伤不过十天就会痊愈。兰兰要我送她回家,因她的家离汽车站还有半里路。

“巴不得你像我的兄弟。”我挠了挠头皮,“我护送你就谁也不轻看我。”

“没关系,我的家里人都喜欢你。”

兰兰家门的路很窄,两边是稻田。我先是背着兰兰走的,到这窄路时,因她说不舒服了,就抱着她走。我的汗水渗透了身上的海军衫,把兰兰单薄的衣服也弄得湿漉漉的。

兰兰说:“我重的像块石头,把你可累坏了……”

我的脚比小心踩进了路边的缺口里,整个人跌倒在稻田里,如同掉在淤泥中四脚朝天的蛤蟆,兰兰压在我身上惊叫起来。幸亏稻田里只一点点水,她的衣服及伤口没有弄脏。

我穿着兰兰哥哥的衣服,和兰兰坐在一起又说又笑,乐不可支。兰兰的父亲嘴角不时露出一丝欣慰的微笑,好像在说:“你们两个傻孩子,一个跌成伤兵,一个跌成酱炒乌鸡,还很开心,真是挺好笑的。”可他是否知道,真正的快乐就是挺简单、挺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