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姆王

慕容生 短篇 悠幻玄谜 2010-11-20 10:40 责任编辑:飞燕飘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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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英雄征服了彼方,有了无穷的欲望,也有了无尽的悲伤。用亲人之血换取的胜利,让自己心中永远都会流泪。回归平凡,是对自己和亲人最好的回报。问好作者!

“阿姆,我是在云端出生的。”这是经过我反复回忆而确定的事情,因此非常严肃。

阿姆微笑的时候,草原上的花草都跟着跳舞:“格力,我是在羊群里发现你的,你说的应该是我们的绵羊吧。”

“不是的,阿姆,我还记得自己旁边飞翔着一只金色的大雕。”我仰天躺下,开始凝望青楞楞的天空白云舒卷,“阿姆,真的是云端。”

“哦,我怎么和格力一样变成小傻瓜了呢。”阿姆咯咯地笑了,花草的舞蹈也更卖力了,“你出生的事情自己怎么能记起来呢。”

牧羊犬黄沙用它湿漉漉的鼻头碰了碰我的脸,然后跳跃着跑开——我没像以前一样去追它,所以它在途中猛地停了下来,回头疑惑地看着我。

难道那只金色的大雕就是黄沙吗?

草原的东、南、北三面都是雪山,山顶的雪和云雾终年偎依在一起,阿姆说神圣的佛光只有在神灵传达谕示的时候才会在东面的女娃峰出现。

西面是冰水湖,只有勇士可以划着皮筏外出,用毛皮和黄金换取食盐、茶叶和光滑的丝绸、美丽的饰品。

关于冰水湖,古老的神谕说:十人归其一,直至神的血和魔的血汇集在此。

神族居住在连绵雪峰顶端,魔族则栖息在冰水湖中,人族生活在草原。

神统治白昼,魔统治黑夜,人,统治羔羊。

每年三月,草原都会举行力士会,分设马术、摔跤和智慧三个科目,年满十六岁者均可参加,无论男女。单科前三名称为勇士,三科均第一者称为英雄萨姆王,他具有无上的威望和无尽的义务。

今年格力十六岁。

阿姆说,我们家的格力一定会成为勇士;我说,不对,是英雄萨姆王。

英雄萨姆王,200年前的黄金家族出生过一位,已经消失在寻求神族的雪山中。

100位美丽的少女手捧哈达分站两侧,骑手纵马而过,必须在部落长老弹着马头琴唱完一曲《女娃峰赞歌》之内到达终点,以取到哈达数量评判。

在我出场的时候,最好的成绩是哈格曼,取到了100条哈达。

我也取到了100条哈达,不同的是,我还在途中轻吻了少女中最美的雪之花。

摔跤,对手是与一头凶悍的公牛,格力要求同时五头,并在瞬间徒手将它们格杀。

智慧的考题,分三个等级:聪慧级、智慧级和神谕级。

这些呀,简单的很,格力说。

新的勇士,第一项任务就是划船到冰水湖外换取必需品。萨姆王则决定彻底打通冰水湖,哈格曼与我同行。

为了避免黑夜赋予魔族的力量,行动需要在清晨出发,日暮前返回。

“冰水湖中央有座岛,父亲告诉我千万不要去。”哈格曼的父亲也是勇士,一位幸存的勇士。

我笑了笑,没有回答。

皮艇在冰冷的湖水中悄无声息地滑行。丰茂的水草叶子上结满了白霜,琼枝玉叶一样寂寞地伫立着,偶尔在微风吹过时沙沙作响。

深蓝的水面上散落着无数朝阳的光辉,白云穿行在水底。我背负长剑站在船头,哈格曼在船尾划桨。

“我要登上那个岛屿。”我说,“我想见见魔族。”

哈格曼扭过头,脸上荡漾着微笑,轻轻点了点头。

临近中午,岛屿出现了。

哈格曼,你守在船上吧。船是我们回去的路。太阳偏西时,无论我回来与否你都要划回去。

说罢我就踏上岛。

巨大的树冠黑魆魆地覆盖着,只有零星的阳光才可以顽强地穿过。四周全是杂乱的藤蔓,苔藓恣意蔓延在岩石、枯枝的各个角落,又粘又滑。陈腐的气息幻化成瘴气,随意弥漫。

没有鸟,没有小花鼠,甚至连昆虫也没有——这是一个死寂的世界。

格力把红色的披风卸下,撕裂成布条,一块用来蒙上嘴鼻,另外一些则每走一段路就系一块。

妖魔的巢穴总会出现的,格力相信。

所以,当格力在洞中下坠的那一刻,他很高兴,因为他知道,这应该就是他找的地方。

这是一个宽大的难以想象的洞穴,到处都是莹莹的微光。

许许多多石人矗立着,面孔肃然而坚定。

中央是一石座,上面镶嵌着无数宝石,璀璨,应该就是这样子。石座上僵直地坐着一位少女。

“终于有人来了。”那僵直的少女突然说话了,很妩媚,“我是魔族的信符。”

我缓缓拔出长剑。

“杀了我,你亲爱的人会同时死去;不杀我,你将变成如同他们一样的石人。”少女接着说,“这也是神谕。”

阿姆!我唯一亲爱的、收养我的阿姆。

……

长剑,刺中了少女的心脏——我杀了她。

此刻,翘首盼望我的阿姆,应该也倒下了吧——格力杀了阿姆。

“了不起呀,自私的英雄。”奄奄一息的少女还在妩媚,但眼中闪烁着嘲弄。

“你错了,阿姆一定愿意用自己的鲜血换来人族的幸福。”我说,“更重要的是,我不希望以后再有高尚的勇士,做出如此无谓的牺牲。”

少女的血蜿蜒而行;

所到之处,石人慢慢地翘起了手指、扭动起脖子……

萨姆!萨姆!英雄萨姆!他们用低沉的声音欢呼。

哦,我的勇士。

镶嵌着无数宝石的石椅化成了一只金色的大雕,亲昵地盘旋在我的头顶。

哈格曼已经把皮艇拉到了岛上,席地而坐,单手握刀。

看到我带回的浩浩荡荡的队伍,哈格曼眼睛的惊讶一闪而逝。

“人族和魔族已经开战了,哈格曼。”我说。

“知道了,萨姆王。”——哈格曼总是如此平淡。

伐木为舟,我们回去。这是我给部下下的第一道命令。

黑夜降临了。

千千万万的妖孽耸动着黑色的披风,迫不及待地跟随着黑夜一起掠过营地的上空。

孩子在营帐中惊恐地哭泣,羔羊团着身子瑟瑟发抖。

我命2000勇士背负长弓,手持长剑,环绕营地而立,冲天的篝火把营地照耀的如白昼一样。

魔族搬来巨石,从空中向下投掷。勇士的火箭则布满了营地外圈的空中。

我骑在金雕的背上,射杀闯进营地上空的每一个妖孽。

这是一个注定的不眠之夜。

第一缕阳光出现的时候,妖孽在愤恨中隐去。

他们的遍野尸体,在阳光中渐渐消融,但腥臊的气味仍游荡在风中。

勇士伤亡惨重,仅余800,而且,箭也所剩无几。

人族笼罩在无助和悲痛之中。

“去雪山吧,找来神族。”长老的悲伤写在脸上,“与200年前的萨姆王一样。”

我眷恋地环视了一下营地,跨上了金雕的背。

我会在晚上之前回来的。我发誓。

女娃峰,神的寓所。

对金雕而言,好像就是回家的路。

洁白的殿堂空荡荡的,金雕站在石柱上高声鸣叫。

“格力!”空中传来神的声音,“你在神殿跪了200年,难道还没参悟?”

200年?!难道我就是消失的上一位萨姆?!

是的,萨姆王。

“神,是你。”

“魔,也是你。”

神殿消失了,我,仍旧在金雕的背上。

回吧,我说。

残阳如血。

我站在阿姆倒下的地方,冰水湖的岸边,黄沙静静蜷卧在一旁。暮霭开始升腾,青青芳草的细叶上,也开始凝结露珠。多么美丽的土地呵。

有了英雄,就有了妖孽;

有了征服的欲望,就有了失落的悲伤;

神子的另一面,必然是妖魔;

平凡的人,才是应该幸福的。

我用匕首划开手臂的皮肤,鲜血点点滴滴地融入冰水湖,琼玉般的水草慢慢返青,氤氲的水汽也开始升起。

“我们走吧,”哈格曼用白布缠好伤口,她的眼睛中充满疼爱,“过平凡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