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麦·洲

风后指路 短篇 倾城之恋 2009-09-04 10:19 责任编辑:面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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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几个人物,几段爱情,飘渺而虚幻,但是又存在着逆向的关系,念念不忘。

知更哦知更

能让男孩第一次告别懵懂的,一定是个如诗如画的女孩。

我深信,我对这个世界的记忆,是从知更开始的。

那是一季山花烂漫的春天,我和知更一同进了镇上的幼儿园。知更是如此可爱的女孩,以致一见到她我就有重逢的感觉,彷佛所有前世死去的记忆也都要因她而复活,而她的名字她的声音以及她的模样,见过以后,就再也舍不得忘记了。

我那时住在奶奶家,奶奶家外面是一座座苍莽的大山,里头则是由一座座由废纸和易拉罐堆成的小山。我常跟在奶奶的身后,在镇子的各个角落寻觅易拉罐和废纸壳的踪迹。奶奶见不到我的时候,就会朝四处会轻声唤我“纸壳!纸壳你上哪去啦?”听到这个声音,我一般都会跑回奶奶身边,央她背着我或把我塞进垃圾袋里玩——除非我那会是在挖春天的蚯蚓,或是在捉夏天的知了。

幼儿园里的孩子不知道我的名字,但都晓得我叫纸壳。不知为何,他们一看到我就特别高兴,就算他们之前很不开心。他们喜欢把我围住,然后一个个抢着喊道“纸壳纸壳,我家里有好多纸壳呐,你要不要啊?”“纸壳纸壳,那边有一个易拉罐哦,还是沾了屎的嘞,你快去捡吧!”我不怕他们,但却恐惧他们脸上欢乐的表情,他们的快乐让我不寒而栗,我并不爱哭,却总被他们吓哭,我一哭他们就更快乐了。那时,只有知更不笑话我——她总是皱着眉头在一旁着急,直到我坐到地上哇哇大哭,她才瞅准机会冲进来,一边喊着“好啦!好啦!老师来啦!”,一边拉着我逃跑。她的小手一碰到我的手,我就破涕为笑了,虽然身后的嘲笑声还在追杀我们。那时我想,要是我们可以就这样子幸福地奔跑一辈子,那该多好啊,只是我不知道,知更是不是也这么想的。

因为没有玩具,所以男孩子们从不带我玩,而女孩子一见到我,就本能地捂着口鼻退避三舍。所以我主要娱乐就是剩下剪纸折纸了,反正家里纸壳多,家里也只有纸壳可以给我玩。谢天谢地,知更并不讨厌我。我剪纸的时候,她还会睁着一双好奇的大眼睛,观看我将一张张硬纸壳变成一只只可爱的动物——这让我很得意。我还有一个乐趣,就是躲在远处,偷偷欣赏知更跳牛皮筋,知更跳牛皮筋的姿势真是美极了,像只轻盈鸟儿在云床里翩跹飞舞。有几次,我大胆的行为被那群直觉敏锐的女孩发现了,她们并不轰我,只是停下游戏,像街上的小母鸡一样咯咯地笑个不停。我的头低到了地下,这样她们就瞧不到我自觉地羞红了的脸了——直到我的眼角瞥到知更微蹙的眉头舒展成一线笑意,她嘟起的小嘴笑出甜蜜的声音,我才敢撒腿逃去,满载着一身羞怯的快乐。

日子一天天过去,因为知更,我原来黯淡的童年也变得精彩了。我从不奢求知更时刻都和我在一起,她能偶尔关注我,甚至关心我,我就心满意足了。可她是多么美丽的鸟儿啊,羽翼丰满了,自然要飞向更辽阔的天空的。一年级的夏天,知更就要飞往南方的一个岛屿,那个岛屿有一个和“知更”一样动听的名字——鼓浪屿。知更一走,我欢乐的童年也嘎然而止了,因为我很自然地学会了忧伤,再勿能回归懵懂了。

我是在一个小山头上和知更告别的。我那时已经不会说话了,只是茫然地递给她一本硬笔抄——那是三好学生的奖品,扉页上有奖章鲜红的吻痕,还有草书写就的我的名字——这是我最贵重的财产了。知更也不能说话了,因为她一直哽咽着。她拿手背抹了抹眼睛,接过那个本子,又把一个同样的本子塞到我手里,然后一扭头,迅速向山下飞走了。那是最后一次欣赏她的背影了,我的眼睛极力想多挽留些什么,手上就顿时没了力气,那个本子悄然下落,忧伤地摔在地上,散落出了许多纸片——那都是我送给知更的。

看着这些纸片,我才恍然想到知更走了,怕是再也不会回来了吧,于是狂奔到山顶去呼喊那个令我心碎的名字。那撕心裂肺的回声在山谷荡来漾去了整个春天:

知更!哦!知更……

纸人

有一类人,不管走到哪里,你都能一眼把他从人群里头认出来,因为他是那么的与众不同。我很庆幸自己就是这样的女孩。提香是这样的男孩——他让我好奇,迫不及待地想靠近,又让我害怕——在小学四年级,怀着这种心思的女孩子都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负罪感。

对任何人任何事,提香都会本能地以微笑相迎。他的笑容总是那么真诚、恭谦,以致老师和同学们都找不到讨厌他的理由。作为他的同桌,我似乎从没见他生过气,孩子们特有的哭泣和撒娇的特权,他也从未使用过一次。只是偶尔,我会察觉他微笑的黑眼睛眼里,有一大片哀伤的乌云。后来相处久了我从渐渐领悟,提香的微笑其实是紧闭的一扇铁门,拒绝别人踏入他柔软的内心半步——我花了很多力气敲门,他也只是开了一条门缝而已。

提香是从山里来的孩子,他从不提过他的过去,这更让我垂涎他的秘密。提香总是很安静的,就连走路也像微风一样无声无息,虽然是他的同桌,但我却从来看不到他是何时起身离开,又是何时回来坐下的——他天生就是喧嚣的绝缘体。不管课间的教室多么吵闹,他都能沉浸在自己的小天地里。提香的口袋总是鼓鼓的,我知道里面藏着一个很破很旧的魔方和一个吹不出声音的口琴,他玩魔方的时候,喜欢把头压在桌子上,这样别人就不会注意了,但我却喜欢偷看他双手拨转魔方的舞蹈。不玩魔方的时候,他就会埋头剪纸,剪出一个个栩栩如生的动物和小人,可爱极了,连我都不得不羡慕他的心灵手巧。

后来,那些小纸人闯进了我的梦里,提香每个月也会来一次。有提香出现的梦境,我总会激动不已,那些温暖的梦境会让我的身子融化,然后慢慢蒸发,最后飘到天上,变成最绚丽的云霞。提香每次来过之后,我的身子都会决堤,我不敢相信那些湿热的腥血是从自己身上溢出去的,所以我安慰自己:那是在睡梦里被大蚊子咬的。直到一天,妈妈发现了我的小秘密,她抱着我,泪流满面,柔声说:我的好猫儿,你已经长大了。

夏天还没有来,我就迫不及待地换上了裙子和凉鞋,我承认,我是穿给提香一个人看的。那天还不算热,可教室确燥热的很,因为所有人的目光都在我身上聚焦燃烧。提香也没有办法不注意我,他通红的脸已经藏进了抽屉里,这令我非常满足。提香之前就没有和我说过一句话,这下看来更不敢了。矜持是有限度的,我不停地用眼角眉梢暗示他,可他全都躲的干干净净的,这让我恼怒了,于是当着全班的面用眼睛狠狠地逼视他,以致无法安心应对下一堂课的考试。

我本来就不爱学习,可那次考试是我第一次完全放弃的。试卷就要被我攥成了一个纸坨,而我的脑子一片空白,直到提香的轻柔的声音把我唤醒:猫儿!猫儿!一听到他的声音,我立刻兴奋地回魂了,此时他已经把一张卷子塞到了我的桌面,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我手中就要被掐死的试卷救走。当我见到那张做好了的试卷上写着我的姓名的时候,我的眼泪险些感动地夺眶而出了,倒不是庆幸安然度过这次考试,而是被提香感动了——这小子实在太够意思了。我赶忙向他投去感激的目光,可他正忙着搞定另一张卷子,根本没有时间接收我的暗号。

后来,我破天荒的以一个恐怖的分数得了全班第一。提香虽然和我同分,但是因为卷面太差,只能屈居第二。我无所谓的,爸爸早就教育过我,女孩子么,学习成绩不能太好,反正也算出过一次头了,但这却委屈了提香,班主任一怒之下把他发配到了最后一排的角落。这让我很是伤心,而提香却表现的相当镇定,欣然接受了班主任的制裁。我跳乱的心直到撞上提香灿烂的笑容才安定下来。我从那一刻开始深信,就算到了世界末日,只要能见到提香的笑容,也会天现日开云淡风轻。

再后来,我就做了提香的女朋友——虽然他从不承认,但有他传给我的纸人作证:

猫儿,你的声音真好听,和知更的声音一样好听。

猫儿,你知道鼓浪屿么?一个动听的岛屿,我要去那里。

猫儿,你真的很好看,穿什么都好看,不过我更喜欢你穿白色凉鞋和粉色的裙子。

虽然他不愿意和我走在一起,不肯答应和我牵牵手拉拉勾,但我知道,他只是还没准备好,他终有一天会学会勇敢的。所以,当提香在校园里忧郁地行走怅惋的时候,身后总跟着一个美丽又哀伤的影子,直到他消失的那天——我想他是被风吹到了那个叫鼓浪屿的地方吧。

那天晚上,那些纸人又闯进了我的梦里,可我等了一夜,提香都没有来——只等到一场瓢泼的血雨,把那些哭喊的纸人统统冲走了。第二天梦醒来的时候,我还不敢醒来,因为枕畔的泪水和我湿透的身子,还没有被风吻干。

淋湿的猫

每个人的眼中,都住着另一个人的身影。

我的眼中,住着一个叫猫儿的女孩。

从小学到中学,我都是优质学生,这让我一直骄傲到现在。在猫儿出现以前,我自己也非常好奇能打动我的是女孩到底会是怎样的。可当答案揭晓的时候,我其实是有些失望的,因为猫儿何止是厌恶学习,她根本就不愿学习。

喜欢上她的过程,我已经复习了一千零一遍:某个秋天的夜晚,微风把凉雨剪碎,洒到她躲在白凉鞋里的脚上。我确信我是先喜欢上猫儿的白凉鞋,继而爱上了她白皙的脚,然后才喜欢上这个成天痴笑的结着哀愁的女孩的。猫儿是那样地喜欢傻笑,我担心未来有一天会她会笑傻掉——她本来就成天神经兮兮的。那时候,班上的同学都喜欢称呼她“祥林嫂”,因为她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讲述她在四年级的早恋故事。那些故事我都能倒背如流了,我很嫉妒那个叫提香的男孩,因为他什么都没做就轻而易举地俘虏了猫儿,但我也质疑他的存在——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猫儿这傻女孩想象出来的人物。

我知道,我是先爱上猫儿,之后才爱上写诗的。爱上写诗之后,我为自己起了一个可爱的名字——麦子。偶尔思念一会她可爱的脸庞,或者为她写一首小诗,是紧张的初中生活最好的消遣。除了写诗,我从来没有表露过对猫儿的感情,因为我觉得没有必要——虽然我早就养成了在陌生人群之中搜索她身影的习惯。但似乎所有人都知道我的小秘密,它在窄小的教室里不胫而走,一时成了他们上课下课最热门的谈资。这时候,我首先在意的是猫儿的反映,可她似乎一点都不在意,她只热衷述说她和另一个男孩的故事——这让我倍感失落。

后来我发现,同学们是从我的诗中发现我的秘密的,我的诗句那么真挚,谁都猜得到诗中的女孩是谁。再后来,我像女孩们一样,只在带锁的笔记本中倾吐我的真情了。初中三年,我没和她独处过一分钟,没有说过一句话,但这段藏在心底的感情,却在诗意的给养下默默地枝繁叶茂开花结果了。

之后,她读了相对轻松的文科,我违心地选了理科,虽然我的内心强烈要求自己向她靠近。我想只要生活被紧张的学习完全占据了,我就会少想她一些。可是我错了,猫儿不仅仅是会在梦里找我,我感觉她就坐在我的身边,自己只是没有察觉罢了。直到高考百日倒计的夜晚,下了最后一节自修,我才在学校门口见到了邂逅这个最熟悉的身影。

那无疑是最美的夜了,因为有一只淋湿的小猫偎在我的怀里,偷偷的哭泣。忧郁桥边,月光微寒,抖落一干眼泪,打湿了流淌的梦寐。望着她雪白的颈项,我干涸的唇已经离那儿很近了,几次都差点狠心吻了下去。我知道,她只是来求我的,不是来爱我的。我知道她伤心的理由,但我想不到她会来找我。既然她已经找过我了,我自然是要带她逃离悲伤,就算是要牺牲自己的前途。人生有过这样一个美好的夜晚,夫复何求?

最后的一百天,我把猫儿变成了一个文科高手。高考前的一周,我都没有睡觉,我不是在担心自己,我害怕猫儿那边出现什么闪失。看了榜单,我提着的一口气才放下来,我终于可以欣慰地微笑着转身离开了。猫儿出乎所有人意料的考取了鼓浪屿附近的一所大学;而我的名字却出乎意料的没有出现在榜单上。

为了不让猫儿伤心,我决定从现实中死去,从此只生活在自己的诗里。

歌麦洲

每饮下一滴伤感泪水,玫瑰就会长出一枚绝望的刺。

我也和玫瑰一样。

爱情是抵御衰老和无聊的良药,我可尝的多了,莎士比亚的,达尔文的,佛洛依德的。可爱情的生命再长也不会长过一次刻骨的亲吻。身边的女孩成天吼着好想好想谈恋爱,却又偏偏喜欢扮淑女。好吧,你们和柏拉图恋爱去吧,和偶像剧恋爱去吧,和一床寂寞恋爱去吧…

我叫卡门,我喜欢男人,喜欢男人的女孩自然不会被男人拒绝。女孩的身体是一片神秘的土地,没有男孩的呵护,它会变贫瘠的。可每当我在男友们的床上熟睡时,总有一个翻山越岭的声音我梦不停里呼唤:知更!哦!知更!

许多失眠的夜晚,我都会带上一瓶白酒和一包烟,去天台上找另一个自己聊天——男人是宠物,只有烟酒和钻石才是女人的知心朋友。有些晚上,我在天台上喝的烂醉如泥,会隐约看见对面男寝的天台边缘,坐了一个男孩的影子——我一定是喝的非常醉了,要不就是想男人想疯了——我有那么多男人了,我还想要更多,我真是一个坏女孩啊。直到我见过他许多次以后,才确信他不是幻觉。有时候,爱情是很不讲道理的,尤其是在无聊的大学——我发现自己对那个影子越来越来感兴趣了,找一个影子做男朋友,该会很有趣吧。可是不管我怎么守株待兔,我都看不清他的脸庞——他总在第一缕曙光降临之前隐匿在最后一抹夜色里,所以我决定要去对面的屋顶找他。

一般情况下,我都是和男友们去外面开房的。但为了他,我决定破一次例,把娱乐场所设在男友们的寝室。这些精力旺盛的男孩们在我身上从八点一直耕作到凌晨两点,才意犹未尽的睡去——我却在想天台上的那个人,一直想到的疲了累了痛了…我是这样计划的,要是他不喜欢我,我就逼他和我一起殉情——或者是我先把他推下去,然后我再跳楼——这简直太浪漫了。

凌晨三点的夜,很冷很安静,。我悄悄爬上空空如也的天台,一眼就找到了那个坐在月光里的背影。忧伤的风不住呢喃,撩起了我汗湿的长发,轻抚着我的面颊。我第一次觉得羞怯了,只好把自己交给了星辉,让梦的柔波把它送到了那个影子的身边。

而他,却没有发觉。

他雕塑一般静坐在那儿,似乎连呼吸也没有了。而我就站在他的身后,呆望着他苍白的背影,他却一直没有发觉。不知为何,我喜欢这种看着他的感觉——看的泪流满面,看的伤心欲绝,看到海枯石烂看到天荒地老。我希望黑夜可以长一点,再长一点。我希望时间可以走的慢一点,再慢一点。我希望他永远不要转身——虽然我很想看到他的脸,可我更喜欢这种浪漫的感觉。

但天亮之前,他还是转身了。

晨光在他枯槁苍白的脸上镀上了一抹金黄,却照不亮他眼中的哀伤。

他看到我先是一怔,然后哽咽地问我,你是,猫儿么?我是麦子呀!

我不知道猫儿是谁,我猜想一定是他深爱着的某个女孩吧。

但我还是轻轻点了点头,然后问道,麦子,你整夜坐在这里干什么?

他微笑了,笑的跟朝霞一样灿烂,我在为你写诗呢!

哦?那诗叫什么名字?

歌麦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