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只如初见
这篇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了主人公对童年的回忆。他是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小时候有许多小朋友,他们天真烂漫,无忧无虑,十分开心。但是那时的农村是艰苦的,长大后他们该嫁人的嫁人,该上学的上学,有许多无奈和感慨。欣赏!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童年的时光里。在我年老时回忆仍不胜感慨。闲着没事时我便坐在家里高楼的阳台上,夜晚抬头仰望城市的天空,看着天上不再纯亮的星星,回忆我这一生,发现许多事情我已淡忘,却有一件事情令我难以释怀。这件事情跟我的邻居家的小姐妹有关。有时梦里无端见她,她在远处向我招手,微微地笑着,干净而明亮,手里拿着一把野菊花,一如儿时的样子。我不知道这是由于什么原因,是因为我太想她了还是世界上真的有魂灵,她在告诉我我的生命将结束。先不去管它了吧。以往每次回忆时都是片断,今夜,让我将这些片断拼凑起来,向你们讲述一个并不完整的故事吧。它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只不过是我很遥远的记忆里的一部分。
一
我的童年是在农村里度过的。
在我们那里,人们都有一种特别的宽厚。邻里之间平常有来有往,一般谁家有了急事,邻里也都是全家相帮。尤其是红白事,逢年过节的啊,那热闹劲儿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基本上是一家有事,家家忙活。
我们家就三口人,我父母和我,算是人口比较少的一户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年纪有好多的不知道为什么的事件。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小孩都有两三个姐姐或哥哥的。后来无意中听父母的谈话,才知道我原来有一个哥哥和姐姐的,他们俩是双胞胎,哥哥在五岁时由于得了急性脑膜炎死了,姐姐在同一年失踪了,听村里人说,姐姐是在村口被一个穿的花里胡哨的人领走了。有了我之后,父母决定不再要小孩了。一是因为那个时候家里比较穷,二是因为我是个男孩子,虽然调皮捣蛋的很,可不用再担心那个“不孝又三,无后为大”的古训了,三嘛,他们的年纪也大了,想要也要不成了。嘿,所以家里就我一根独苗,因为怕重蹈我哥的覆辙,父母把我女孩似的养,不仅让我穿女孩的衣服,甚至还自个儿用针给我强行打了耳洞,那时我疼的直龇牙咧嘴的叫唤。还给我起了一个女孩似的名字:江水淼。说什么我五行缺水。我还真不明白,我都姓江了,怎么会缺水呢。
我们村还有更少的一户,他是个单身汉。按村里人的辈分,他应该叫我叔叔,算是我侄子吧。我闲着没事的时候便找他下棋。现在想想,估计当时他也挺尴尬的。换做你自己试想一下,自己小三十了,跟自己下棋的才四五岁的小男孩侄子侄子的唤自己,你会是什么感受。或许这也是他下棋老输的原因吧。我只要一找他下棋,我便侄子侄子的唤他,自己觉得特别的高兴,棋路也是大开大阖的那种,看着他输的表情我会笑的很夸张,前仰后翻的。
除了他我还有好多伙伴呢。村里孩子们多,一般都是每家三四个,虽然年纪上有差距,不过影响不大。我们都是拉帮结伙的,组成几支队伍,像夜晚父母给我讲故事中的王国一样,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大概是由于我在家里称王称霸王惯了,在孩子们中间有一种唯我独尊,号令天下的气势,我便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我们那伙孩子的王。由于年纪小,家里的一切我们都不用管,每天吃了饭把碗一搁就拍拍屁股走人,然后到属于我们自己的领地——村边被荒废的田地里各司其职。
二
先说说我们组的成员吧。充其量也不过只是五六个人。
林小英,我邻居家的女孩子,跟我年纪一般大,就是小一两个月的事,扎着两个羊角辫,圆圆的脸上嵌着两颗玻璃珠似的大眼睛,鼻子小小的,嘴巴薄的像两片叶子似的,生气时,抿起嘴来有说不出的可爱。我就特别爱逗她生气。
李小胖,原名李盘,叫他小胖其实倒便宜了他,长的猴精猴精的。因为刚生下来时,他娘看他长的胖嘟嘟的便随口叫的,谁知道他竟然越长越瘦小。五岁的模样跟人家别的小孩两三岁的个头身高差不多,害得他娘逢人便说我家小胖吃的挺多的,怎么老是不见长啊,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折磨他了呢,以为我这是后娘呢。日子长了,别人一听他娘说到小胖便自己接过话,行了行了,知道你是亲的。
林小文,林小英叔叔家的女儿,比我和林小英小一岁。因为长得比较孔武有力,我们都叫她老猛,也不只是我们这群孩子们叫,村里人都这么叫,一开始林小文还有点不习惯,毕竟一个女孩子嘛,但久而久之,林小英的叔叔连带林小文自己也都这么叫了,看来还是群众的力量大啊。
江水浩,我伯伯的儿子,比我大一岁,我应该叫他哥哥,他这个哥也真不是白当的。处处都护着我,惟我这个兄弟是从。大概是由于我爹和我伯伯是亲兄弟,偏巧他们都只有一个儿子,便告诉我们要互相照顾,要比亲兄弟还亲,不过现实情况是他照顾我的比较多。
好了,我们的成员介绍完了,再加上我,一共是五个人。
三
那时我们的日子是明亮而欢乐的。
在湛蓝湛蓝的天空下,在鲜如绿茵的原野上,我们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王国里自得其乐。所有的游戏都是根据我们的喜好而定,崇武或许是男孩子的天性吧。我们玩的最多的就是英雄救美。李小胖扮演强盗,美人就是林小英,林小文做丫鬟,至于英雄那当仁不让,就是我了。江水浩做为整个戏的导演在一边忙的不亦乐乎。
没有披风,我们就把上衣解开披在肩上,只扣最上面的那个扣子,跟披风也差不多的,就是多了两条袖子。没有剑,我们就随处捡一个短棍子充当一下。
在微微的风中,在古道上,一位美人偕同她的丫鬟春游时不慎迷了路,着急之余又遇见一个强盗要抢她回去做押寨夫人,面对茫茫原野,美人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而正在这时,一位男子从天而降,凭他高绝的武功打跑了强盗。美人把这位男子视做英雄,两人一见钟情,丫鬟心聪目慧,在丫鬟的帮助下,两人共结连理。
一个俗的不能再俗的故事,被我们无数次上演,我最喜欢看林小英手里拿着一把野菊花微微笑着的样子,真是别提有多美了。
四
日子就在我们这种简单的快乐和小小的费解中流过。我们上学了。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
在六年级的暑假中,我们还一直玩着我们的游戏。暑假过后,我们就该上初一了。
在我们上初一的前几天,林小英跑过来,把我们几个人叫到了一起。我们慢慢地向我们的王国走去。在路上,我看着她的背影忽然有点落寞。在将要到达“快乐之都”时,林小英突然回过头对我们说:“今天我就不去‘快乐之都’了,以后我也不去了。”我们都惊了,急忙围住她,异口同声的问“为什么啊?我们不都好好的吗?”
“因为——”林小英停了一下,还是说出来了,“因为我不能和你们一起去上初中了。”
“那又是为什么啊?”
林小英的眼中忽然有了泪水,“我家人说女孩子念那么多的没用的,只会把自己的心念野了,不安分了。况且,我娘说,哥哥结婚还愁没钱呢,更别说有钱供我读书了。要我在家里帮着做家务。”
一刹那我们都沉默了,连刚刚吹着的风也不动了。过了好一阵,还是林小英自己打破了沉默。“好了好了,反正我也不愿读了,正好在家帮我娘的忙。又不是以后我们不见面了,干吗弄得像生离死别啊。你们星期六日的时候,我们还可以在一起啊,你们可要好好念书啊,我还等着你们教我呢。”
我看着她微笑着说着话的样子,那颗小小的心开始莫名其妙的痛了。她怎么能说自己不愿读了呢,她明明读的比谁都认真,可我又有什么办法呢,我也是个孩子啊,我帮不了她,在现实生活里,我不是那个不可一世的王,不是救世的英雄,我什么也不是,我只是个孩子。只是,比起林小英,我比较幸运。在周末里教她读书,我也只能这么做了,我也只能做这么多了。日子就这么过下去也是挺好的,真不希望再出什么事了。
五
初一至初三,我们的日子总是安静而温馨,这段日子应该是我一生中最宁静的时光了。
每当周末,我便拿着书本到我们的领地教林小英读书,因为我是王,所以我的责任大些。我是每周必到的,而他们三个一开始还去,后来就不去了。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们功课没我好还是为了给我们两个在一起的机会而故意不去的。
林小英不是太聪明了就是太认真了,每次我上周给她讲的内容等到下周我再提问时,我发现有些问题她理解的比我还深。后来,就是她问的多我主要是回答她的疑惑,内容我基本上是不用讲的。累了,我们俩就躺在草地上看着天上悠悠的白云。我很多次听到林小英轻轻的叹息。每次我的心跟着她的叹息惆怅。
有一次我们看天空时她莫名的问我:“水淼,你说,我们是不是会一直这样下去?”
我不假思索地回答“当然,没有人能阻挡我们。”林小英别过头看着我,笑了。突然她凑到我的面前,在我的额头上亲了一下,然后继续躺下看天空,跟没事似的。我斜着眼睛偷偷看她,竟发现她的脸上有一种美丽的红晕,比天上的晚霞还要美丽。于是在那个周末我就只顾观察林小英了。
也许是由于过早就开始在家里帮忙,开始思索各种事务,她眼里开始闪出另一种聪慧,小时候圆圆的娃娃脸也变成了瘦削的瓜子脸,显的那双眼睛更大了,两个羊角辫也扎成了马尾辫。总的来说,林小英已经变成一个标准的大美人了。
我忽然发现日子过得好快,在我们不经意间就剥去我们身上的稚嫩,然后甩给我们一件成熟的外衣。
六
林小英的哥哥结婚了。
那天格外的热闹。几乎全村的人都到了,满满的坐满了几十张桌子。
我们几个孩子坐在了一起。其实我们也不是孩子了,都是十六七的少年了。
我们几个边吃边说,聊我们的儿时,我们的初中,什么都说,无所顾忌。
忽然林小文问我:“水淼,你给小英补课补得怎样了?”
我看了林小英一眼,脑子里闪过那天她亲吻我的画面,脸不禁有些发烫,局促的答道:“也就那样呗。我什么水平你们还不是一清二楚。”李小胖看着我的脸足足有十秒钟,然后对我说,“老大,你把菜吃到脸上了。”大家看我的狼狈样都吃吃的笑了起来。
我也稍微松了一口气,刚刚还以为李小胖看出什么端倪呢。可李小胖接下来又神秘兮兮地问:“老大,你的脸怎么红了?小文不就问个你给小英补课的情况吗?”
我摸了摸发烫的脸颊,夹了一口菜送到口中,边嚼边呜哩哇啦地说:“我脸红了吗?真是的,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脸皮比较薄,刚刚被你们取笑了一回,人家害羞了嘛!”我故意发嗲边说边做个摆手状,轻轻推了一下李小胖,全桌的人都做呕吐状。我们嘻嘻哈哈地笑成了一团。引得其他桌上的大人不断地看我们,没有人责怪我们的嬉笑,但每个人的脸上都有种意味深长的笑意。我忽然感到不安了。
七
那天林小英跑来对我说:“水淼,以后不用给我补课了。”
我心里一惊,但表面上平静地问道:“为什么啊,你又不愿意读书了吗?”我故做不解。
“不用了,真的不用了。我——”林小英欲言又止。“我——要结婚了。”
“结婚?跟谁啊?你才几岁啊?别开这种玩笑了,一点都不好玩。”我急着大喊。
“你小点声好不好,我也不愿意。可我除了愿意之外我也没有别的办法啊。”
“什么叫你不愿意,你除了愿意之外没有别的办法啊?谁逼着你了吗?”我疑惑了。为什么她老是给我这么多突然。突然的吻,突然的离开,突然的结婚。“那你跟谁结婚啊?”我忍住火气又问道。
“就是那个单身汉。”林小英脸红红的,声音低的像蚊子哼哼。不过我还是听到了。
“哦,你竟然要跟他结婚,为什么啊?可他比你大好多岁呢。”我越说声音越大,到最后几乎是喊了出来。
“我知道。可——可是如果不这样,我们一家一辈子都欠着他的。我娘跟我爹老了,没有能力再供养我们一家了。我哥结婚的钱全部是他出的,所以——所以——”
“所以你就要嫁给他,来报答他对你们家的恩情。老天,这是什么时代了,还流行这一套。哥债妹还啊,你哥那么年轻,他欠的债他不会还啊?为什么要你以身相许啊?”我被林小英的逻辑彻底弄晕了。一着急连我刚学的文绉绉的话也出来了。
“水淼,你不了解。我们是那种有恩必报的人。欠着别人的,我们的心里会感到不安。所以,当我娘跟我提出这个问题时,我答应了。”
“那他也答应吗?如果他只是为了你们的报答,那他当初借钱给你们纯粹是乘虚而入。或者他借钱给你们时就是因为知道你们的善良,不用他提你们也会提。还有……”
“够了,不用再说了。我相信他不是那种人。”林小英说完转身离开,走了几步远,又回过头对我笑了一下,“我希望你能祝福我。”
我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渐行渐远,忽然感到我们的距离也是越来越大。以后,她要为人妇了,而我,还要读我的书,走一条另外的路了。之后,我们会永不相见了吧。我就那么一直伫立着,感到风从我耳边呼呼吹过,时光的碎片也一片片划过眼前。那些支离破碎的倒影,竟然有一种悲壮的美丽。
我抬头望了一下天空,天上的白云依然是悠悠的飘荡。而我们,却都已经不是当初了。
八
我喃喃地说,我们,都不再如当初了。我起身向卧室走去,手里拿着一个茶杯,上面印的是一个小女孩手里捧着菊花微笑的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