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续

青山依旧,几度夕阳

跑江湖的 短篇 民间传奇 2009-01-07 15:51 责任编辑:心在风中摇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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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不缺乏武侠小说应有的元素,又增添了现代社会生活的气息,亦古亦今,语言生动活泼,幽默诙谐,令人过目不忘,欣赏!

乱世尚未结束。乱世依然继续。

和春秋婚后的第二年,我们的儿子出世,在一个很宁静的夜晚,取名沈醉。乍一听这个名字,堂里的很多弟兄都以为是史上最牛的的最,其实不是,他是在我醉酒后孕育的,之所以取这个名字,是为了时时刻刻提醒自己,醉酒是容易出乱子的。

当上堂主还没三年,我就被拉下马了。

事情的大概经过如下:

有一次上面派了一个领导下来,说附近的兄弟单位烂鞋堂的经济蒸蒸日上很多弟子已经开始脱贫致富,然后带上我们烂衣堂烂裤堂烂帽堂前去观摩学习。

去了之后,果然如领导所言,烂鞋堂的弟子穿的整整齐齐,干干净净,个个肥头大耳,小腹突出,一看便知生活滋润得流油。

会上烂鞋堂堂主分享了他们的成功经验:让乞讨的弟子扮相极为可怜,最好是装成缺胳膊少腿,让路人一瞧就会主动给钱;其次,乞讨回来的钱合理分配,早几年房价比往年低很多,大面积购地,去年转手放了一半,翻了好几番,还有一半,是街道上的铺子,现在每月准时给租金;丐帮是我家,爱护靠大家,为了让弟子们都有主人翁精神,凡堂里的大小工程弟子们都可以以入股的形式参加,钱多少不论,当然多多益善,工程受益后,再一起分红;另外,还有各种各样的奖励制度,提高弟子们工作的主动性和激情;最后,他们的开工时间是两个时辰,而我们三个时辰,按照他的意思,就是把两班倒改成了三班倒。

听完这些,领导满脸笑容,狠狠地鼓掌,那手掌拍在一起,就好象手不是自己的一样。我们观摩学习的几个人听到这掌声,面面相觑,心虚得要命。

这次回来之后,堂里出现了内乱。几个副堂主认为我领导无方,经济始终搞不上去。我说,现在有现成的模子,我照着做就成。事情比我想象中复杂,几个副堂主煽动堂里半数以上弟兄联名上书到地方领导。最后的结果是,领导和弟子们都认为我确实不适合做堂主。

我离开烂衣堂后,堂里拉帮结派,乱成一片,几个副堂主谁也不服谁。

这件事让我觉得,江湖实在太险恶,人心难测,有些人之所以地位高,是因为他是踩了很多人头上去的。

在我十七岁那年,曾经在街上遇见一个江湖相士,年纪很大,胡须很长,神采奕奕,颇有点仙风道骨,古铜色的脸在晚霞中更显得神秘。他对我说,我命犯桃花,这辈子最不缺的是女人,最缺的也是女人。前面一句我很喜欢,后面那两句我不明白。

他说,想弄明白吗?

我说想。

他说100文。

我说,你的收费跟现在的物价很不成比例啊。

他很镇定,哈哈一笑,捋了捋比关云长还长的胡须,说,一分钱一分货。换来前面一句对你这辈子多重要啊,50文;后面两句你不明白,我解释给你,50文。

我摸出10文,码在他手上,说,看你这么大年纪,在外面也不容易,就这么多了,算是买了前面那句,后面两句,等我遇上了,我自己会弄明白的。

说完我转身就走,他在后面喊,年轻人,别侮辱我的职业好不好,好歹也是门手艺。

我还记得当时正是阳春三月,郊外开了漫山遍野的桃花,粉红粉红的桃花和树叶的新绿交织在一起,绚丽无比。

也正是那一年,我与那个长老的丰满女儿有过一生都无法忘怀的一次相遇。

如今县城行人如织,阳光灿烂无比,可惜人再多也没人能读懂我的落寞,阳光再烈也照不进我的心里。世界再大,也容不下我的悲痛,三杯两盏下肚,更觉恍如隔世。

别人的热闹与我无关,自己的心烦也不想让人家管。不过,世上总有好管闲事的人。

坐在我隔壁的不知何时已与我同席。我看了一眼,是个女的,这让我又多看了几眼,我吓了一跳,以为是那个长老的女儿,定睛一看,不是。她有长老女儿一样发福的身材,一袭浅蓝色的连衣裙,头发披肩,眉毛细长,眼睛明亮,鼻子微翘,嘴巴不大不小,嘴唇不薄不厚。如你所知,她的长相不如长老女儿,属于随处可见的那种,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她看我在看她,也多瞧了我几眼。

她说,喂,兄台,喝多了吧,这样看着我。

我也觉察到了自己的冒失,连忙收回视线,转向熙熙攘攘街上的人群。

我说,看到你想到了一个故人。

是你以前喜欢的人?

你怎么知道?

男的都是这么说的,有没有什么有创意一点的开场白。

我颇感无趣,不理她,又喝了一口,吃了一粒花生米。

她见我不理她,又接着说,我叫小李飞镖,兄台怎么称呼?

小李飞刀是你什么人?

我不认识他。他用的是飞刀,我用的是飞镖,仅此而已。

那你这外号怎么跟他的差不多?

傍名牌不行啊?

我点头称可以。

喂,你叫什么啊?

沈东。

哦,沈东啊,我看你抑郁的,好象发生了什么惨案似的。

我不理她,自斟自饮。

她说,你做什么的啊?

我饮了一杯,慢吞吞地说,以前是丐帮的,现在内退了。

她哦了一声,然后又说,什么叫内退啊?

就是内部发生矛盾,导致我退休了,简称内退。

看不出来,你挺有趣的嘛。说完,她把凳子拉了过来,坐到我边上。我又叫一副碗筷,两人边吃边聊。

她告诉我,其实她不姓李,她叫胡荃,她说如果叫小胡飞镖,念起来不好听,而且不响亮。

她还告诉我,她是县城的捕快,她的愿望就是像四大名捕一样扬名天下。

她还告诉我,她的外号是自己起的,别人都不用,因为她的飞镖百发一中,而且是在超水平发挥的情况下。

然后,她还跟我讲了许多关于她的事,包括她的业余爱好是唱歌,她小时候的邻居偷她奶奶的鸡蛋被她撞上了被她揍了一顿死的之类的。期间,我从头到尾就说了几个字,几个一样的字:哦。

喝完酒后,各自回家。临别时她跟我说,你也别太烦了,下岗再就业成功的例子多的很,有没有兴趣做捕快啊?我吓得酒醒了全部,撒腿就跑。

以前在街上乞讨的时候,被捕快撞见,总要挨训,台词总逃不开那几句:不劳而获,不知自力更生;然后就是:有碍市容;最后一句必不可少,也是中心思想:还不快滚。

因为如此,所以留下了后遗症,一见到捕快的服装就心虚。当然,刚刚胡荃穿的是便装,而且,最重要的是,她是女的,所以,后遗症没有及时发作。

回到家。春秋正在院里逗沈醉玩。沈醉眼睛快,几丈开外就见到我了,叫了声,阿爹回来了。春秋站起来看了我一眼。酒力上来了,有点头疼,我摁着额头进了房。

和衣躺在床上,准备睡觉。春秋跟进来。

她说,爹刚才来过,问你愿不愿意跟他一起卖豆腐。

我没吱声,闭上眼睛,准备做春秋大梦。

春秋继续说,你这几个月天天喝酒,我知道你心烦,不说你,但这样不是长久之计,你应该重新开始,你是男人,这个家靠你支撑。

我闭着眼睛说,等我睡一觉再说吧。

睡完觉你又不见人了,看你现在这样,我心里也不好受。

我不言语。喝酒的好处就是所有的烦心事通通被驱赶到不知何方,想找都找不到,两脚一摊,手还没摆好姿势,脑袋里就只剩下睡意了。

醒后已是傍晚,最后的一点光亮下炊烟四起,自家也响起了切菜声。

半个月后,我和我爹在县城的一个比较热闹的地方开了一家豆腐铺子——沈记豆腐。

我爹之前都是清晨的时候挑着豆腐出去卖的。当我提出开铺子的时候他很反对。

我给他分析了一下,我说,把铺子开在街道上,人家每天都要买菜,经过铺子,就可以顺便买点豆腐;县城没有豆腐铺子,好奇感也会促使有些人买一些。地利加上人和足可以使生意做大。

我爹听我这么一分析,只恨不得马上就开一家;眼睛里闪烁着耀眼的光,好象已经看到了自家的沈记豆腐。

最后我们一致决定,他出技术我出钱,地理位置也归我找。

我相中了一家准备转手的服装铺子,这个位置极好——两条街道的交叉口,交通便利,人流量大,最重要的是,每天早晨都有很多人在这里卖菜。

我盘下这家铺子我爹有异议。他说位置那么好人家的衣服都卖不出去,凭什么会买我们家豆腐。我的分析是,经济再萧条,可以不穿,但决不能不吃。我爹表示同意。

开业那天,买一送一,再送一碗豆腐花,送完即止;不买的也可以免费品尝一小碗豆腐花。

我爹这些年来辛辛苦苦,积累了不少铁杆顾客,当天清晨就有很多人来捧场,依次排好队,手里拿着碗,很大的那种。后来队伍越来越长,我估计很多人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稀里糊涂地站过来了,老百姓向来有凑热闹的传统。所以很多人一开口就试探性地问,你们这里是发救济粮吧?当他们得知不发救济粮但确实有免费的豆腐花的时候,都痛恨自己的碗太小。

累到将近晌午,三千斤豆腐花全部送完;累到将近下午,五百斤豆腐全部卖完送完。这种火暴程度,足以说明只要是便宜老百姓义无返顾的会捡,在便宜和免费之间,老百姓大多会选择免费,而且大多是毫不犹豫。

再次遇到胡荃还是在以前那家酒楼。她一身捕快的行头,胸前那个大大的神圣的“捕”让我心寒。她一眼认出了我,与我坐到一起。

她劈头就说,嘿,听说你开了家豆腐铺,生意挺好的啊。

我有点忐忑,心想,我的豆腐铺还惊动了官府。

我说,还行。

哪天方便,去你那买几斤,我也喜欢吃。听说你家的是全城最好的,我想知道是什么滋味。

我说再好吃那也还是豆腐,你要喜欢,去拿就行。

她笑眯眯地看着我,你这是贿赂。

我还没想清楚为什么叫贿赂,街上就有人喊抢劫。

胡荃条件反射地从桌上抄起那把捕快专用的刀就夺门而出,我也跟出去。那个劫匪跑得很快,胡荃追得也很急,突然一个不小心绊到了自己的脚,重重地摔了一跤,与此同时,飞镖也很不小心地飞了出去,刚好打在劫匪的小腿上,劫匪啊的一声惨叫,应声倒地。

胡荃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走到劫匪面前,弯下腰,拔出飞镖,在他的裤腿上擦了又擦。

我说你这是干吗啊?

她说飞镖造价很高,擦干净了不要生锈,下次还能用。我的俸禄太少,这东西不省着用,都用不起。

说完她转过脸去,跟劫匪说,算你运气好,伤口不深。

然后她把劫匪的裤腿撕下来,扎在伤口上,算是止了血。

劫匪摸着自己血淋淋的腿,一脸的无辜。

他说,我这是第一次,没想到就中了你的暗器,哎哟,痛,痛死了……

谁叫你跑的,见到捕快还敢跑。你是不是第一次不关我事,重要的是你抢劫被我抓到了。

我拿了东西就跑,哪知道是谁在追,早知道你追我,还拿了个暗器我肯定不跑了。

少废话,走吧,跟我回去。说完,她扶着他回衙门。

在她身后,老百姓自发地鼓掌,掌声经久不息。直到她的背影消失。从掌声的热烈程度可以看出,老百姓已经很长时间没见过捕快能抓到贼了。

有一个人在议论,这个捕快真厉害,摔倒了还能打中。

旁边的那个马上反驳,你说的不对,她是怕伤到其他人,故意倒在地上,你看她跑的那么快摔到地上一点事都没有,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训练有素,她这是为了更冷静地瞄准他的脚。

这件事之后,胡荃升为捕头,因为一直以来县城的大牢比老百姓的口袋还空,胡荃让它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这件事受益者之一的胡荃最大的受益就是,以后遇到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劫匪不至于放出飞镖然后从人家身上拔出来再去射另外一个,因为她的俸禄可以让她多买几把飞镖以备不时之需。当然,飞完以后,还是得把血擦干继续再用,她的俸禄还不能让她奢侈到那个境界。

这件事的另一个受益者就是知县,因为知县抓获了一个专业的打家劫舍无恶不作的团伙的首领,如你所知,这个头领其实就是胡荃抓到的那个人。当然,老百姓都知道他只是一个初次上路的劫匪,而且涉嫌金额不到二钱,但是在知县那里,事情就不是那么简单了。似乎所有的领导都可以把简单的事情变得复杂,也可以把复杂的事情变得简单,简单到什么都没有。胡荃后来跟我说,经过三天三夜的严刑拷打,在劫匪只剩下一口气的情况下,知县大人一口气写了三十多页关于劫匪的罪状硬是把他变成了江洋大盗,罪状递交上去,上面的领导大悦,深感委屈了知县,表示等秋后算了江洋大盗的帐,一定给他安排个合理的位置。这就是为什么自古以来文官都爬的比武官高,而且爬行速度也比武官快,可见,靠武力来征服一切并不是上策。

在劫匪上京行刑之前,乱糟糟的县城沸腾了一阵。

百姓对知县的判案怨声载道,自发地组织成一群很大的队伍去县衙声讨,声讨的结果是没有讨到知县的声音但讨到了一顿结结实实的打,声音最大的几个为空置已久的大牢填了空缺,安安静静的大牢顿时人声鼎沸,冤声震天。

不该打的被打了,不该抓的被抓了,不该斩的最终还是斩了,载道的怨声越来越小,最后只敢留在肚子里,供五脏六腑交流而已。

在怨声逐渐变小的时候,胡荃辞了捕头。她跟我说,她没杀劫匪,劫匪却因她而死,心里很难受。我安慰她,这不怪她,她的出发点是正确的。

然后我们一起喝酒。她边喝边哭,泪流满面,像一个受了极大委屈的孩子,肩膀一耸一耸的。

那天我们喝到很晚,她说了很多醉话,——不,或许不是醉话,酒醉心里明。

她说,她从小就想做一个女侠,随心所欲的,很自由的那种,抓到的坏人由自己处置,处置得按江湖规矩。

她说,最好还要有一个相爱的男人,两人一起行侠仗义。

她说,她小时候穿过一次红衣服,她娘说很漂亮,以后她再也没穿,她说她要把最美丽的一面留给自己心爱的人,穿着大红的衣服,和自己生命的另一半在高高的雪山上,一览众山小,怎一个美字了得。

她还说,……

我将她安顿在客栈。出来的时候,天边有一轮镰刀般的新月,黯淡的清辉照在深沉的夜色里,显得前路更加无光。

接下来的日子,胡荃经常来沈记吃免费豆腐,来的次数多了,我的心底也萌发了吃她豆腐的不好意思的想法。

胡荃双十年华,依然没有意中人,还大大咧咧地老来我们铺子,骨子里很传统的父亲很不欢喜。似乎大大咧咧的人都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太会察言观色,所以我爹心里的别扭丝毫没有影响她来我们铺子的行动。

沈记我爹一个人就可以应付,我在的时候也只是帮忙收银子,其他的事情一概不管,所以更多的时候我和胡荃一起出去溜达。

在那段时间里,我们的足迹踏遍小县城的每个角落,言论范围广的一望无边。

一个黄昏,我带她去了后山竹林。竹子比以前多了许多,密密麻麻,郁郁葱葱。微风吹来,竹叶瑟瑟作响。夕阳的余辉射入幽暗的深林,斑斑驳驳的树影照映在她的脸上,折射出一种让人陶醉的光泽。

这样的夕阳,这样的环境,这样的微风,这样的脸庞,很容易让人迷乱。

这种迷乱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过了,我突然想到了那个长老的女儿。历史竟然是如此的相似,同样是这片竹林,同样是不属于自己的女孩儿。

我情不自禁地去抓着她的手,她轻微的反抗了一下,然后就顺从地让我握着。我很奇怪她居然没有听到我快跳到嗓子眼的心跳。我的手心冒出了粘粘的汗。她似乎比我更紧张,无所适从,另一只手紧紧地抓着裙角,来回摸索。

我禁不住捧起她的脸,她的脸呈现出少女的羞涩与红霞,这更加增加了我的勇气。我凑过去吻她,她的嘴唇很柔很软,像浮在天空的云朵,而我就像是置身云端,一身轻飘飘的。听着她鼻间轻轻的喘息声,血顿时涌上脑门,让我一度眩晕。

冲动的尽头,我们在竹林里的草地上过了一次夫妻以外的夫妻生活。

事毕,她靠在我的肩膀上。当时正是秋夏交接,惬意无比。微风拂面,

她很幸福地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我仰起头看天边无限好的夕阳,感慨无限。

历史虽然重演,但结局有所改变。可见,人不但可以创造历史,也可以改变历史。

我们一直坐到夜幕完全降下来,才依依不舍的离去。离别前她说,明天这个时候,我在这等你。

回到家里,看着摆得整整齐齐的桌椅板凳,叠得棱角分明的衣服被子,擦得一尘不染的窗户,心里不禁有些内疚。昏黄的烛光下,春秋正在聚精会神的给沈醉纳鞋底,我心里更加不是滋味。

半夜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我的枕边人突然开始小声哭泣。在无边的黑暗里,哭声显得格外凄厉。我摸着她的脸,满脸的潮湿。

我小声地说,春秋,你怎么啦?

她悲切地说,沈东,你把我休了吧,我们命中注定没有相守到老的缘分。

我的心顿时凉了,感觉她的哭声从四面八方传来,从各个角落传来,从不可名状的黑暗里传来。我想起她为了这个家操劳的样子,想起她为了这个家手变得不再光滑柔嫩,想着她的一切,一切的好,还有沈醉,我们的孩子。我将她一把揽在怀里,紧紧地拥着。在黑暗里,我拭掉她的泪水,告诉她不要多想,不要乱想,好好的过。

听到她平静的呼吸,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

第二天黄昏,我准时赶到竹林。胡荃比我早。她站在林间,穿着一件大红的衣服,红的耀眼。这种大红衬得她原本有些发福的身材苗条了不少,在墨绿的竹林间,呈现出一幅万绿丛中一点红的美妙画面。

她在我面前得意地转了一圈,她说,我穿上红衣服是不是很美?

我很老实地说,反正比以前好看。

她撇撇嘴,表示我应该哄她才对的。

她说,你是第一个见到我穿红衣服的男人。我说过,我只为我爱的人穿。

这话让我汗颜。一路上准备好的台词不知道如何说出口,我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天边的云,还是说不出口。

沉默良久,她先开口,青山依旧,几度夕阳。

我纠正她,应该是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才对。

青山是依旧在,可是夕阳还红吗?

色盲也能知道此刻夕阳红的像血。但我没说。

她接着说,我知道了你今天来的目的,我也知道了结果,其实一开始我就知道我们是不可能的,既然知道结果,我又何必执迷不悟呢,你走吧。

我的心很乱,莫名其妙地说了句,对不起。

我叫你走,你听到没有啊?她大声地吼。

我眼眶里有滚烫的液体转动。

你不走是吧,好,那我走。说完她转身就走。她在我身边擦过去的时候,我拉了一下她的手,象征性的,她重重一甩,甩掉了我的手,也甩出了我眼眶里的泪水,两行热泪缓缓流下。

她疾奔了十几步,突然站定,头也不回地说,这辈子,我们再也不会相见。

说完,飞奔而去。看着她的背影,我轻轻地喊了声,胡荃。我知道她听不到,她不可能听得到,让我最后再叫你一声吧。

她说话很算数,此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

我曾经找过她,去有可能找得到的地方,但结果未遂。

她像那个长老的女儿一样,在我生命里来了又去,这让我一度怀疑是不是自己出现了幻觉,或许这一切都不是真的。

沈记在城南一个比较好的地段开了一家分店的时候,江湖上出现了一件百年难得一见的大事。

江湖上流传的版本是这样的:四大名捕为了争夺老大的位置,在华山之颠展开决斗,大战了一天一夜,最后四个人生死未卜。

我想起自己被丐帮排挤出来的时候的情景。江湖上的人为了名和利,不分至亲,真是不枉了江湖的称呼。——不知深浅的人,一不小心就被大江大湖淹没了。我就是受害者之一。

我以前的堂主回来县城的时候找了我一次。多年不见,他更加富态了。脑门上的头发也擦掉了,光秃秃的一块显得脑袋更加圆滑,可见江湖不仅凶险,而且人多,竞争激烈。

他问我知不知道四大名捕的事,我说有所耳闻。

他说江湖上的事耳闻全是假的,亲眼见到的都未必是真的。

然后他说了事情的真相,因为他参与了。

四大名捕和华山掌门一起策划了这次决斗。首先是华山派在江湖上放风出来,引起江湖的轰动和人们的好奇。而这段时间四大名捕确实也表现出不和,当大家都确信他们会打起来的时候,四大名捕决斗的日子和地点都选好了。决斗的那天,江湖上有名有姓的人都到齐了,另外还有很多四大名捕的崇拜者。去的人各怀目的,有的纯粹是好奇去看热闹,有的是偷学武功招式,有的是想落井下石,看他们都打的不行的时候,跑过去把他们全捅了,有的是想阻止这次决斗,当然这些都是的四大名捕的铁杆崇拜者,期间更有一些崇拜者哭着喊着让他们不要决裂。不管是什么目的,反正去的人不计其数。四大名捕真刀真枪,看得所有人眼花缭乱,打到半夜的时候,很多人都撑不住了,就回华山别院休息了,到了下半夜,更多人回去休息了,到了凌晨,还有少部分人看得津津有味,这少部分人最后就被华山的弟子用迷药迷晕了。

这次决斗为华山增加了相当平常两年的收入。首先门票就比以往贵了好几倍,然后还有吃喝拉撒,就连四大名捕决斗的纪念品都收入不菲。

这笔收入,四大名捕分了一半,拿了钱之后,四人远走四方,开的开妓院,开的开赌坊,开的开镖局,开的开酒楼;剩下的钱华山的一些领导按不同比例分配,如你所知,我们这位以前的堂主也有份。

对于此事我不解。我说四大名捕如此英雄豪杰怎么会干这样的事呢?

堂主笑我傻,他说朝廷那点俸禄跟他们四个的付出太不成比例了,久而久之,那些忠贞爱国哪里还记得,没卖国就不错了,在饥饿与爱国面前,爱国就是种奢侈。

四大名捕的高贵形象在我脑海里彻底崩溃。

堂主跟我说他这些年在华山积攒了不少银两,加上这次的一大笔,足以为家乡人民造福了。

我说你打算怎么做?

他说,我早就想好了,我要在自己的家乡成立自己的帮派,打造一个家乡企业,为家乡人民做点贡献。

我微笑,笑他说话幽默。

他说,你的事我听说了,很多年前,我就跟你说过,在丐帮没什么出息,以后,你就跟着我吧,你这人很不错,将来肯定钱途无量,是金钱的钱。

我拒绝了他,我说,我没有那样的大志,我还是开我的沈记豆腐吧,过几个月我打算再开家分店。

两个月后,堂主在县城开了第一本土的帮派,与此同时,沈记的生意也蒸蒸日上。

沈醉八岁的时候,江湖上出现了一对侠侣,专门惩奸除恶,为百姓做主。据说男的用的是剑,女的用的是飞镖,经常穿大红的衣服,据说她的外号叫小李飞镖。

夕阳下,沈醉和春秋的影子拉得好长。我落寞的脸上潸然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