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西藏日报》的工作作风看某些报刊的责任缺失
作者文中出现的问题是有着多方面的因素的,在当下也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对于普通作者来说,维护好自己的权益是最重要的。问好。
凡是投过稿的作者,一定体会过各种各样的投稿滋味:酸甜苦辣,五味杂陈,不会比吃药的滋味浅。但,据我所接触过的文友的普遍体会,吃苦药的却占了相当一部分。这样的苦药我也没少吃,真得可以用“苦不堪言”来形容。苦在哪里,以下面的事实为例:
用稿不通知作者。此为家常便饭。某一天,你突然收到某报刊的样刊或样报,因为日子已经久远,你只好查投稿备忘,或搜索记忆,方才找到答案。可是,如今这篇作品你已经又投给了另一家报刊——于是,额外的“工作”,额外的负担就来了:给后投稿的另外一家报刊写信说明情况,以免背上一稿多投之嫌。事实上,不少的一稿多投并非作者有意为之,实乃某些不负责任的报刊自己造成的。我经常收到某些报刊收稿后的自动回复函,告之,如稿件留用,二或三个月内“一定”通知。然,我却极少收到过用稿通知,等收到的,已经是样刊样报,或稿费了。“一定通知”变成了“一纸空文”!
克扣稿费。这种现象也不鲜见(包括某些国家级及省级报刊)。这样的结果,除了给作者平添额外的工作负担(无可耐何电话、电邮催问),更重要的,这些报刊侵害了作者的利益,不自觉得或有意识得扮演了一个“大盗”的形象!
不提供样报样刊。这也是显而易见的不尊重作者的侵权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的表现;是低能的“老大自居”(我是发稿者,你是投稿者)的表现。曾在网上看到一位作者对此现象无耐的感叹:“给你发表就是看得起你了。别指望得太多了。人家是爷”!这样的感慨,不知道应该让谁脸红?
好坏一分为二,坏的拍砖,好的表扬。
下面让我们再看看《西藏日报》是怎么样对待作者的。
今年元月,从媒体上获悉,由西藏自治区党委主办、《西藏日报》承办“纪念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我眼中的60年》征文”活动。因为我的父母曾参加了解放西藏和建设新西藏的工作,我和哥哥都出生于西藏,对西藏有特殊的感情。在征文活动的时间内,我向《西藏日报》投去了散文:《给毛主席的一封信》。时至今年十月初,收到《西藏日报》刊发该文的样报。过了一周左右,又收到该报汇寄的稿费。原以为这件事到此就圆满结束了。孰料收到稿费不久,某日邮递员又送来一封《西藏日报》的函件,打开来看,却是一张该报核发稿费的凭据。这让我颇为震惊和感动!由此可见该报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心想,这一次该结束了吧?没有。《西藏日报》还在尽职尽责地想着作者。时隔不久,又收到一封特快挂号信件,里面是参加征文作品的获奖荣誉证书。收到荣誉证书三日后,再次收到汇款单一张,却是获奖的奖金。记得征文启示上并没有提到奖金的事。所以从来没有想过这件事。这真是,不提的,人家主动给你了。而有些大呼小叫奖金成千上万的征文,到头来,作者只能落得个被“忽悠”的下场。
一篇几千字的小文,《西藏日报》却是那么认真负责的、不厌其烦的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如果我们绝大部分的报刊都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自然也就体现不出《西藏日报》的难能可贵来了。问题是,如今像《西藏日报》这样认真负责的报刊在浮躁的世风下越来越稀缺了,是以,《西藏日报》的工作作风才会感动我们!在同一个大环境里,《西藏日报》何以能做到“出污泥而不染”呢,我想,关键还是在于,他们始终没有把自己放在“救世主”的位置上,放在“大爷”的位置上,而是始终把作者视为了自己的朋友!唯有朋友的目光才可能平视,交往时才不会存在世俗的恶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