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过路费” 的成因

曲禅 杂文 针砭时弊 2011-11-21 06:24 责任编辑:喜有此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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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什么会产生“天价过路费”?作者从“过路费”收费标准与依据及时建锋超载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其实,有车主屡屡违规超载,除了利益所致,也有着运输成本过大的问题,比如油价,比如政府没有承担公路建设、没有让公路成为公共资源而造成密集的过路费。总的来说,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进行立体分析。

2010年11月,河南省平顶山市下汤、长葛收费站收取时建锋货车通行费368万元,一时在全国引起热议,被称为“天价过路费”。

为什么会产生“天价过路费”?“天价过路费”是怎么形成的?

首先,为什么要收取“过路费”—车辆通行费?车辆通行费的收费依据是什么?

车辆通行费是车辆行驶收费公路所缴纳的费用。收费公路是政府主要利用银行贷款,有偿集资款资金新建、改扩建形成的技术等级在二级和二级以上的公路,包括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和独立大桥。全部由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建设或者接受社会经济组织无偿赠捐资金建设的公路不属于收费公路,不能收费。

车辆通行费的收费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条例》规定:收费公路分为两类:政府还贷公路,经营性公路。前者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收费以还清贷款本息为限,不允许有盈利;后者属于企业营业性收入,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收费除还清贷款本息外,允许有适当盈利。本文涉及的“天价过路费”的主角是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管理的收费公路属于经营性公路,其收费行为属于企业经营行为。

收取过路费—车辆通行费是由于财政资金不足,无法新建、改扩建二级以上等级公路,但不修路又严重影响人民出行、严重影响投资环境,严重制约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不修路影响发展,修路没有资金,怎么办?1984年,国务院出台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允许利用银行资金、社会经济组织资金、民间资金修建公路,以新建、改扩建公路收费权作质押引进贷款资金,以公路收费权限期转让为手段,引进社会经济组织和民间资金,全国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的新建、改扩建工作才得以开展,全国人民方便出行初步实现,引进外部资金的交通条件得以初步改善,制约地区经济发展的瓶颈得以初步缓解。1988年我国高速公路实现零的突破,到2010年,全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达7400公里。

若按每公里5000万元计算,总投资已达37000亿元。财政资本金按总投资为25%计算,财政资金为9250亿元,银行贷款资金为27750亿元;银行贷款利率按5%计算,年须支付利息1388亿元;贷款到期需要还本,按贷款余额10%计算,年须还本2775亿元;公路要正常运营,必须做好公路养护、公路大中修、水毁抢修、收费系统维护,升级改造、治超站点建设、路产路权保护、服务区管理等工作,公路运营管理支出是必须的三大支出之一,年约支出1500亿元,三大支出合计5663亿元。

若没有车辆通行费,拿什么支付贷款利息?拿什么归还银行贷款本金?拿什么保证损毁公路的及时修复?

其次,“天价过路费”是如何形成的?收费依据是什么?

依笔者之见,“天价过路费”之“天价”主要内容是“罚款”,罚款占“天价”的85%,正常收费仅占15%。

为什么会罚款?因为车辆超载,超载率平均达150%。

超载是公路杀手,超载会给公路带来致命破坏,特别是桥梁,若车辆载重超出桥梁最大承受能力,桥梁的内部结构就会被破坏,原可以使用50年甚至100年的桥梁被破坏后可能只有10年、5年寿命,个别严重者会让桥梁当场断裂。桥梁被重车压垮的例子电视经常报道,当你走上经过超载车辆破坏的桥梁,你心里踏实吗?一座投资几千万元甚至几亿元的桥梁被超载车辆破坏后损失有多大?按通行费的几倍处罪是太轻了还是太重了?

超载会给车辆造成致命破坏,超载车辆失控事故,造成车毁人亡的事故不胜枚举;超载会造成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超载会破坏运输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广大运输业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个别运输户超载超限、违规违法经营谋取不正常利益,破坏了公平、有序的运输市场秩序。

时建锋为什么会超载,会有恃无恐的疯狂超载?

因为车主利用国家免收军警车辆通行费政策,用假军警车牌逃费。由于被认定为军警车辆、被认定为免费车辆,拉什么都可以免,拉多拉少都可以免,便有恃无恐疯狂超载。

收取“天价过路费”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所有收费公路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收费站设置等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并颁布。下汤、长葛收费站收取时建锋货车通行费的依据就是河南省人民政府文件。能收取“天价过路费”的中原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下汤收费站做法是值得肯定的,官司打到法院,法院能给偷逃“天价过路费”者判无期徒刑,可见交通队伍、收费公路队伍是富有正义的!

时建锋违法使用军警车牌偷逃过路费被认为是无辜!

连续几千次违法超载被认为是无奈!

严重违法违规者被判刑被认为是冤枉!

依法收费、重惩恶行被认为是苛政暴刑!

公民的道德意识何在?良心何在?

缺少道德、良心、法律、公平之社会前途何在?

没有道德、良心、守法意识、公平心态的公民幸福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