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公务自行车,作秀多于探索

荷年荷月 杂文 针砭时弊 2011-06-23 22:07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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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文章质疑了山东省24家省直单位使用”公务自行车”的规定,作者认为作秀的成分很重,认为这可能是一场游戏。文章结尾也指出了如果真能做到规定要求的现实意义。

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6月14日向24家省直单位领到公务自行车,最多的单位6辆,最少的只有3辆,也有单位没有领到。根据要求,凡是领到公务自行车的单位要求在3公里之内的办公,原则上使用自行车出行。(6月19日《现代快报》)

试点公务自行车在目前节能减排和治理公车的大背景下显得意义非凡,但当细细观察这样的规定和试点的时候,不难发现,其作秀的成分多于探索。

按照《山东省省直公务自行车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对领到公务自行车的单位,原则上使用公务自行车。”一个“原则上”就将很多原本属于试点意义的情况排除在外。可以想见,在市区3公里的范围之内,假如不使用该怎么办?这个“原则上”就将这样的一次试点活动的作秀成分表露无遗。假如是真正意义上的探索,就应该在少数几个单位展开,使用“解剖麻雀”的方式,而不是大范围在24个省直机关单位铺开来。

因为试点公务自行车是“原则上使用”,由此可以说试点公务自行车无疑就是一场秀,秀的根源乃在于其根本上没有强制措施。即试点公务自行车是在一项软制度的约束下,难免会流于形式。由此可见,试点公务自行车多是一场游戏一场梦而已。作为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在这场试点活动中算得上是被公众“记住”了,而这应该是进行试点的另外的收获。在众多的公共事件中,人们不难发现,很多探索和试点的推行者多是一些之前人们根本没有听说过的部门,而正是这样的“冷”部门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才试点起这样的一场所谓的公务自行车试点活动。

在“三公消费”甚嚣尘上的今天,试点公务自行车到底能对“三公消费”起到什么作用呢?这乃是仍旧存在质疑的点。按照山东省粮食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的说法,试点公务自行车不在于自行车的多少,关键是一种示范意义。对于那些习惯了公务车的人来说,这是一种积极的倡导意义。而从经济学上的替代产品分析,自行车代替公务车是一种奢望。因为一则是试点公务自行车没有强制性。二则是对于公务自行车在3公里之外就是一种“硬伤”。加之,“原则上”的规定,这些都在说明公务自行车运动仅仅是一场秀而已,距离真正的探索还很遥远。

但试点公务自行车的本源意义不无可见,其这种彰显服务型政府、倡导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生活都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意义。但是假如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没有将试点公务自行车的惯常化和例行化的话,往往会流于形式。那么,在可以想见的未来,这些公务自行车的宿命显而易见,或者是成了生锈的家伙,或者成了某些领导家中买菜的玩意。到那时,我们再来反思推行试点公务自行车的意义也为时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