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制度管理中的刚与柔

白玉洁 杂文 针砭时弊 2011-05-22 22:30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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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任何一项法律或者制度,都有它的刚性和柔性两个面。刚性是指什么,柔性是指什么,作者做了清楚的解释。作者以秦朝的法律为例,以李世明的柔性为例,有力说明了只刚不柔是管理的大忌。在坚持刚性的同时,更要注重柔性在管理中的作用。文章中还有许多能给我们启发的哲理性句子,它们和作者的论述内容一起,值得我们去品味。

制度一般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易•节》中有言:“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这说明制度在形成之初,就含有刚与柔,刚是指它规范了不允许人们跨越的行为,柔是指它还暗含着对经济利益和民众的保护意识。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说:在人类社会的大棋盘上,每个个体都有其自身的行动规律,和立法者试图施加的规则不是一回事。如果它们能够相互一致,按同一方向作用,人类社会的博弈就会如行云流水,结局圆满。但如果两者相互抵触,那博弈的结果将苦不堪言,社会在任何时候都会陷入高度的混乱之中。这就体现出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如何使个体的行为与制度的刚性相互配合,同时让制度的柔性在管理中得以升华,进而能够更好地促进或者保障社会的安定与进步,是所有制度能够得以实施的关键所在。

俗话说: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但用有形的制度来制约无形的思想,是需要技巧和时间的。老子有言:“天下柔弱莫过于水,然攻坚强者莫之能胜。”这说明万事万物,相生相克,做事讲究的是方法,而非绝对的手段。从秦朝的灭亡就可充分说明再严厉的政治,再残酷的制度也浇灭不了百姓追求自由、渴望幸福生活的信念。寻常百姓渴望的不过是有一个清明、祥和的社会环境,可以让每一个人在所有制度的约束下,文明、高尚的生活着,没有秦二世的暴政,用不着道路以目,就算是王子犯法,也庶民同罪的平等着。倘若有一天,这种平衡被打破,那么只能是“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正如孟子所言:“君之视臣为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路人;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寇仇。”

这从开创了“贞观之治”的唐太宗李世民身上就可以充分加以说明,唐太宗非常重视老百姓的生活,他强调以民为本,常说:“民,水也;君,舟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即位之初,便下令轻徭薄赋,让老百姓休养生息。爱惜民力,从不轻易征发徭役。在位23年,君臣和谐,全国上下一心,经济很快得到了好转。唐太宗注重法治,他曾说:“国家法律不是帝王一家之法,是天下都要共同遵守的法律,因此一切都要以法为准。”法律制定出来后,以身作则,带头守法,维护法律的统一和稳定。也就是说,在贞观时期,真正地做到了王子犯法与民同罪。执法时铁面无私,但量刑时又反复思考,慎之又慎。他说:“人死了不能再活,执法务必宽大简约。”为此,社会安定,政治清明,人民富裕安康,出现了空前的繁荣。到了贞观八九年,牛马遍野,百姓丰衣足食,夜不闭户,道不拾遗,出现了一片欣欣向荣的升平景象。由此可见,能够让制度行之有效的不是血腥和残暴,而是立法者、执法者的以身作则和行使权利时的刚柔相济。

以一个企业为例,倘若公司的经营者,只关注实现的利润,而忽略对员工的关爱,那么,使员工缺少归属感的企业终究也走不了多远。譬如说吧,公司在运行的过程中会制定出很多的规章制度,其作用一方面是让各部门各司其职,另一方面就是通过制约员工的各项行为来达到管理的目的,并将其最终体现为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数据。制度让员工的许多行为变得有所顾忌,然而管理的真正内涵恰恰在制度之外,它讲究刚柔并济,张弛有度,是将百炼钢化为绕指柔。企业希望通过员工的努力工作来创造效益,而员工希望企业支付的劳动者报酬在满足自己基本的生活需要的基础上,还能在劳动的过程中实现自已的人生价值。试想,一个员工满意度很高的企业,对员工的行为起约束作用的已不是各项制度,而是广大员工对这个企业的认同感,是自觉自愿的付出。

再以被历代统治阶级奉为治国之本的儒家思想为例,它没有法家的咄咄逼人,它不主张以法治国,它所提倡的仁、义、礼、智、信,全面的概括了一个个体在社会生活中能够承担的所有角色的行为方式。其核心思想是“仁”,它强调一个人首先要懂得爱,通过爱自己,然后去爱别人,最后上升到去爱一个民族,爱一个国家。国人皆知的“中庸之道”,就是儒家处事的方法论。“中庸”意为在两个极端之间寻找到一个平衡点。这是儒家的最难点,也是最高境界,它能指导人的心理、行为、生活走向和谐。

仔细想来,如果有一天白纸黑字的制度提高了境界,那一定不是它的刚性在起作用,而是它的柔性在每个公民的心里生了根,发了芽,最后长成了一棵自我约制的树。就象孔子在《论语•里仁》里所说:“以约失之者,鲜矣!”意为一个人内心有所约制,就会在行为上减少过失。正如,时下我们所欣喜的看到,随着对醉驾越来越重的惩罚,越来越多开车的人有了心里的制约,开始竖起“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牌子,尽管这减少了酒厂的销售额,但对自已或他人的生命权却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我们有什么理由,能够在酒后横冲直撞地剥夺他人的生命呢?在这一点上,我相信,全国人民都一致的赞成执法者要充分运用起制度的刚性,让酒后驾驶这种行为坚决地被格式化。当然,我们也希望着不管是药家鑫还是富二代,首先要学会尊重他人的生命,要不然,就算是再美好的青春年华也躲不过一纸判决的沉重。

总而言之,既然我们的社会已进入信息化时代,互连网让世界没有了距离,那么,但愿我们所恪守的各项制度,也能够跟得上时代的步伐,尽快地与这个世界接轨。相信,在国民素质日益提升的将来,我们一定能够笑着说:我们又回到了大唐,这里政治清平,国泰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