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冤枉

刘振江 杂文 局外观史 2011-05-22 22:28 责任编辑:喜有此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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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人从宋后少名桧,我到墓前愧姓秦”今天这样对待秦桧是否有失公允?秦桧是否属于冤枉之列?大家不妨评论评论。

冤枉字面的解释为:“无辜的人被诬指为有罪,无过错的人受到指责。”冤有大有小,有的是千古奇冤,有的能平反昭雪,有的是非难辩万劫不复。

一提到冤枉,我们可首先想到元朝的大戏剧家关汉卿的作品,《窦娥冤》取材自“东海孝妇”的民间故事。写窦娥被无赖诬陷,又被官府错判斩刑的冤屈故事。

明朝袁崇焕,原为一介书生,后投笔从戎。宁远大捷,以一万守军,打败了努尔哈赤的十三万精兵,努尔哈赤本人也是此战中受伤,不久病死。这是明王朝对清作战取得的首次重大的胜利。

又过一年,皇太极率大军绕过袁军防地直捣京师。袁袁焕知道后,两昼夜急驰三百余里,以九千士兵,与皇太极十万精兵对阵于广渠门外,亲披甲胄,临阵督战,战士无不以一当十,终于打败清兵,解了京城之危。胜利后的袁崇焕不但没有得到奖赏,反到被捕入狱,罪名是:“无诏班师,欺君通敌”最后惨遭磔(zhe)刑,磔刑就是把人活活的割成碎片,再敲碎骨头,有的肉割没了,还没有断气是最残酷的刑法。崇祯自毁长城。京城百姓不知真假,争食其肉,一代英雄悲壮而死。

岳飞,南宋著名军事家,抗金名将。南宋中兴四将(岳飞、韩世忠、张俊、刘光世)之首。精忠报国,屡败金兵。金人叹曰:“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立志要直捣黄龙府,迎二圣还朝!”坚决反对与金人议和。在金人准备逃归马上就能收复中原的大好形势下,被南宋统治者十二道金牌召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冤死在狱中。

冤案冤狱,最终都能得到平反。

戏剧中的窦娥在临刑之时指天为誓,死后发誓血溅白练、六月飞雪、大旱三年,以明己冤,后来果然都应验。三年后窦天章任廉访使至楚州,见窦娥鬼魂出现,于是重审此案,为窦娥申冤昭雪。

明朝的袁崇焕,他为了保卫百姓而死,可本朝百姓对他还恨之入骨。含冤死去一百五十多年,改朝换代后是他的敌人给他平反,忠贞可嘉。后人无不感慨万分。他地下英灵有知,一定十分欣慰。

岳飞,罪名死于“莫须有”其实不是莫须有,而是有真正的死因。宋高宗依靠岳飞的力量,打败了金兵,南宋王朝局面稳定了。他这个皇帝当的有滋有味。可岳飞提出的口号是:“直捣黄龙府,迎二圣还朝!”如果还让他继续打下去,徽钦二帝回来后,他这个皇帝就当不成了,微宗可以退位,哥哥钦宗能把天下让给他吗?不把岳飞处死,高宗的的皇帝再也不会安稳了。皇帝最懂用人之术,岳飞权重,又得人心,如果他要造反成为是第二个曹操怎么办。岳飞已成为宋高宗的一块心病,只是没有合的理由除掉。

战国时代的韩非说:“智者应当将不得人心的事假手于人,而将示恩分惠的事情自己来办。”

终于高宗用十二道金牌调回岳飞,岳飞愤慨惋惜地哭着说:“十年之功,废于一旦!”又假手于秦桧,网络罪名把岳飞害死在风波亭。

岳飞,因为他英勇抗金的事迹被人们当作民族英雄,更因为他被秦桧加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其实是赵构,不管你有没有,君疑臣则臣必死。),后人将他的英雄业绩抬到了极高的地位——在杭州西湖边立岳王庙,世代祭祀!特别是清王朝要不是岳飞打的是满人的祖宗前金,就被封为武圣了。

岳飞冤二十一年后就得到了平反昭雪。而秦桧的冤是万劫不复,就连被大家认可的宋体字,其实就是秦桧的字体,秦桧首创,后人喜欢这种字体,又不想说是秦体,只说宋体,秦桧之冤可见一斑。

宋高宗力主议和,用“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杀害,又把这些统统的嫁祸于秦桧,秦桧充其量不过是一个决策的执行者。

秦桧,不过是宋高宗杀害岳飞的帮凶,而后人作出了极端解恨的处罚——用黑铁铸成他的跪像,跪在岳飞墓前,永远受到大众的唾骂!

今天历史上的冤案都得到了,平反照雪。为了社会的需要岳飞已经拔高了,已经不是真正的岳飞了,已经拔高成了高大完美民族英雄。而秦桧则不然,成了最坏典型的代表。为了贬低他不择手段,也不是真正的秦桧。

我不想为秦桧平反,秦桧虽然可恨,他是为人受过,应当还他的真实的本来面目。今天这样对他,有失公充,实在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