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劣商品必须要烧吗?
编者也认为,确实无必要销毁,应物尽其用。本文论述简洁,说理到位,作者就3·15消费者日各地公开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的行动作出分析,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读来相信能让读者有所思考。
每年3·15消费者日,各地都会公开销毁假冒伪劣商品,人们经常能够看到像蘑菇云升腾一般的壮观场景。每年的这一天,是各地工商部门集中展示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战果的时候。在一些地方,大批假冒伪劣商品或在广场上当众被铲车轧毁,之后作为垃圾处理;或被泼上汽油,在一把熊熊大火和欢呼声中销毁,显示出有关部门执法的力度和正义的力量。这些方法确实具有很强的震慑力,会给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者当头一棒,也让受害群众发泄出心中的愤懑。年年如此,便成为一种模式,似乎不烧毁不足以显示政府部门的决心,不烧毁不足以显示出法律的威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群众利益,不仅是各级工商部门的职责所在,也顺乎民心、合乎民意,令人们拍手称快。但是,反过来想一想,必须要一烧了之吗?相关资料显示,焚烧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很大。音像制品、塑料等焚烧后会分解出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恶英等百余种有害物质,产生的大量烟尘更是严重污染大气环境。时下,低碳理念已逐渐融入公众生活之中。对假冒伪劣商品的焚烧,使一些本来可以被重新利用的东西化为灰烬,不仅浪费资源,燃烧时的滚滚浓烟还对大气环境造成了污染,给群众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这显然不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资源是无辜的,把资源制造成假冒伪劣商品,也就贴上了不宜流通的标签。这些假冒伪劣商品虽然不宜在市场上流通,但是它们仍然是资源的一种,在资源的回收利用上大有文章可做。如盗版书籍之类可用于回收造纸,将其当众打成纸浆,对造假者也是一种警示教育;假冒侵权的服装等有使用价值的物品,除去侵权商标或品牌标志后,可以捐赠给社会福利机构或贫困地区,也算是对造假者的惩处。确实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通过机械粉碎后,可以采取掩埋处理的办法。采用以上这些方式,是对有使用价值的假冒伪劣商品实施绿色销毁,使其物尽其用。对无回收再利用价值的物品,可以进行无害化处理。这样既惩处了假冒伪劣商品制造者,又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还可以节约资源。时下,低碳经济、低碳生活正在成为一种潮流,绿色消费牵动着每一位公众的衣食住行。期待各地今后在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的过程中,能够转换思维,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实现绿色销毁。以往浓烟滚滚的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的景象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