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人如何不“粪情”

wzhenxu 杂文 乱弹八卦 2011-01-14 18:42 责任编辑:靳力
旧站档案号:HXQ-ESSAY-00030868
编者按

一组新闻数据,被作者作了多角度的分析,反映出了很多不可思议的问题,确实值得我们考虑了。

昨日上网,如是我闻:

新浪首页新闻:河南禹州一农民为了逃避过路费,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营运,8个月里免费通行高速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拉沙挣了20多万元。事发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据律师称可能成为全国首例案件

小学生数学题目:农民伯伯跑运输8个月收入20万元,需要缴纳过路费368万元,请问该农民的纯利润是多少?

解答:20-368=-348万

疑问:勤劳能致富吗?动弹8个月亏欠过路费348万?

新闻的亮点在于一组数据:

时间:8个月,240天,5760小时

盈利:20多万元

过路费:368万元

亏本费:348万

每天需交过路费:3680000/240=15333元

每天每辆车交过路费:15333/2=7666元

每天跑车次数:2361/240=9.8次(10次)

河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每公里收费0.45元

该农民跑车里程数:3680000/0.45=8177777公里

该农民每天跑车里程数:8177777/240=34074公里

该农民每小时跑车里程数:8177777/5760=1419公里

不知道法官是如何计算的,此份判决书的数据实在难以令人信服,是俺数学水平不及格还是法官太高明?

请问这是一条神马样的公路?一天需要缴纳过路费15333元,黄金大道?

请问这是一个神马样的农民?一天奔跑34074公里,外星人?

请问这是一辆神马样的货车?每小时奔驰1419公里,宇宙飞船?

议论:

有一名嘴说过,网络就是粪坑。

那么,上网看热闹的人,是路过粪的,上网说点什么的,那就是掉进去了罗。大家都免不了粪情。

就是一个绝妙的比方,浅显而且形象。

记得某年月,在东京大相国寺的一个菜园里的一个粪坑旁就发生过一个故事。那故事说:

一天,形象高大,满脸正气的鲁智深先生到菜园子去上班,正经过一个粪坑,一群泼皮看到鲁大人是来断他们的财路的,就一拥而上,要把鲁某丢到粪坑中去。那知道鲁某人飞起几脚,早把那群泼皮踢到粪坑里了。只是几人激起千层粪,臭烘烘熏了坑边人。

所以,经过粪坑,要小心一点。

扯得文不对题。

我是想说,传上网络的河南禹州一农民为了逃避过路费案,真的激起了粪情。

法官执法严峻,要以儆效尤。网民不解法典,只是“滥用同情”。

只是不知道丢石头的是那法官,还是那算帐的“网民”?

结论:

请您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