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监督机制与廉洁从政同行

血中有泪 杂文 百家杂谈 2010-12-15 06:41 责任编辑:喜有此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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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腐败行为已经成为了社会的诟病,严重影响了国计民生的发展,对于这样的行为,我们必须正视,必须努力克服,切不可讳疾忌医。作者认为廉洁从政的重点在于加强监督机制,并罗列出自己的建议,文章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并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当然,在加强监督机制的同时,加强法制建设、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腐败行为,堵住腐败源头才是治本所在。

我们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具有廉洁优良传统的民族。从汉武帝重政绩、举孝廉,到如今全国大规模的反腐倡廉,千百年来,只要是有作为的帝王和政党,都毫不犹豫的将廉洁从政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现在,随着社会主义各方面机制的完善和政府越来越高的工作透明度,对廉洁从政的监督体系也越来越深入人心,监督工作正逐渐加强,监督范围也逐步扩大。这一系列的完善、扩大,强有力的表明:我党中央、国务院正在以民主和谐为载体,以监督、监察为手段,开辟一条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康庄大道!

虽然我国的监督机制有了很大的发展,在廉洁从政上较之前也有了很大进步,但由于我党广大党员中仍然存在着某些意志薄弱者,他们在工作中经不起各种非正当利益的诱惑,忽视了法律党纪的威严,用手中的权利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最终堕落成可耻的贪污腐败分子。这一弊端,阻碍了我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道路,造成了我党行政人员在老百姓心中公信度的缺失,给党和国家留下了无法弥补的损失。我国要建设,我党要发展,必须继续加强监督机制,彻底杜绝腐败,始终不渝的坚持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指导思想的廉洁从政。

从因果关系上看,廉洁从政的重点在于加强监督机制。那么,如何加强监督机制呢?

一、必须加强执行督查制度

督查制度的建设是对督查事项的跟踪监督,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对规章制度的执政力。政府可以根据其组织机构的复杂性和人员的多少,考虑安排监察机构;对该人员的监察力度,不论官职大小,都应该本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接受各级检察机关的监督;对抗拒监察机关监督者,应从严、从重惩罚。这样,便从法律制度上保障了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必须扩大监督手段,施行监督体系多样化

除了利用法律武器实行监督机制外,我们还要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用党纪、党规约束每一个党员的个人私欲,将一切腐败思想消灭在萌芽时,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打好夯实的思想基础。要想加强监督机制,不但做到法律监督、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这些传统的监督外,还应扩大新闻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的监察范围,让媒体监督更公开、更阳光,让群众舆论更通畅、更开放、更自由。只有使权利运作的监督达到刚性制约,才会极大提高权钱交易的成本,使腐败者望而却步,达到廉洁从政的目的。

三、必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监督是相对腐败而言。如果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做到廉洁从政,自觉遵守党纪法规,将腐败从思想中完全剔除出去,那么也就无所谓监督。所以,作为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作为中国人民先锋队,作为中华民族先锋队,我们广大党员干部首先坚决树立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发展事业中来。

其次,广大党员干部应提高自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主人公意识,以廉洁从政为己任,做到时时为公、事事为民,坚决将腐败关闭在思想大门之外,做人民的好公仆。

最后,各级政府部门应时刻紧抓党员队伍的廉洁建设,建立、健全工作问责制和公务员财产问责申报制,将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媒体监督、人大监督、社会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等落到实处,以促进党的廉洁执政,从而抵制腐败的侵蚀。

有了腐败,我们就要努力克服,有了腐败,我们就要尽力消灭。一个良好健全的监督机制就是对付腐败的最好武器。加强监督机制,将腐败扼杀在摇篮里,是我党廉洁从政最有效的保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