鳄鱼小姐
把凤姐之类的网络小丑比作了鳄鱼小姐,很贴切。她们没有过人的才貌,有的只是满口的狂言和疯子般的想象。这类人为了出名,不惜展示自己丑陋的一面,也许人们审美疲劳了,开始审丑了。作者对这类人的看法很平和很中肯,因为:见怪不怪,其怪自败,如果人们一再关注这些小丑,那就是助丑了。
张天翼的代表作《大林和小林》中有这样一位鳄鱼小姐,“这位鳄鱼小姐总以为自己很漂亮。她预备将来跟世界上顶美丽的王子结婚。她每天要在脸上拍四百八十次粉,烫两回头发。她脚上穿着顶贵的丝袜和跳舞鞋,可是腿子很短。”
我读到这段文字,不由想起鳄鱼丑陋的模样来,所以笑了。
见过自恋的,却没见过这么自恋的,见过虚荣的,却没见过这么明目张胆的虚荣。
而芙蓉姐姐是最经典的现代真人版“鳄鱼小姐”。她摆出s造型,自称前凸后翘,体态完美。扭动臃肿的身体,乱蹦乱跳,自称擅长舞蹈,无师自通。
还有近来很火的凤姐,严苛的征婚要求和低劣的自身情况,产生了巨大的“笑”应,和芙蓉姐姐真有得一拼。人尽皆知的人物,自不必多说。
支持的人说,她们这是自信的表现,个性的张扬,反对的人说,这是不知廉耻,变态放肆的行径。
我不想说孰是孰非。就像面对太阳是早晨离我们近,还是中午离我们近,这等问题,连博学的孔子也难以判别。
但是,我了解她们时,我笑了。博人一笑,我觉得这就是她的价值。
这样的笑料,古已有之,譬如“东施效颦”,相较雷人程度而言,凤姐之类有过之而无不及,并借助迅猛的网络,大行其道。
我注意到凤姐在表述自己的征婚要求时,故作严肃,却不经意流露一丝窃笑,或许她暗地里也觉得自己实在可笑,这又何妨?想出名总要有付出,总要有点轰动事。这年头,连猪都想出名,闹不出绯闻,又不被潜规则,就来个搞怪好了。
应该说,凤姐之类不但心智健全,反而有异于常人的承受力,任何大场面都不在话下,甚至任你怎样唾骂,她仍毫不气恼,还笑得出来,你不得不佩服,此等女子,不成名也难。
不久前,芙蓉姐姐,苍井空,和凤姐同台上演COSPLAY秀,事后凤姐大骂苍井空是妓女。可自己也不过是供人消遣的笑料,有什么资格来指责苍井空?二者没有本质区别。
犹如戏曲中媒婆嘴上那一个三八痣,凤姐只是万千角色中的一个小配角,只是娱乐大众的小丑,她代表的这种文化和许多文化一样,成不了主流,也不会销声匿迹。
那么,凤姐代表的是不是低俗文化呢?我想,赵本山的小品还有人说是低俗文化,可是有市场需求,这就是它的价值所在。低不低俗并不重要,有人想看才是关键。
所以,某种意义上说,凤姐让世人笑掉大牙,以至在各主流媒体引发热烈的口诛笔伐,就已经是一种成功。至于有人说凤姐是英雄,撼动了国人根深蒂固的婚姻观念,这分明是吹捧,凤姐引起我们的思考,还说得过去,国人的婚姻观岂是一个小人物能够动摇?
我想到台湾综艺天后小s,她时常在节目中,挑逗帅哥,对林志玲放冷箭,来宾在她的淫威下,把她奉为女王……小s多次强调,这都是为了节目效果,据说,私底下的她却是一位感性而正义的女子。
小s是堂而皇之的谐星,我看不出来节目中的她和凤姐有什么太大区别,无非是把阴暗的人欲毫不遮掩地摆上台面,语出惊人,行为露骨,制造了噱头引人发笑而已。所以,我们有理由把凤姐的事件看做一场表演,一笑而过,不做深究。
是的,我们应该以更平静的目光看待这些“鳄鱼小姐”,如果对她们厌恶至极,不必声讨,请相信这样一句话“见怪不怪,其怪自败”。当好事者不再给予停留的目光,当媒体不再给予包容的舞台,凤姐自然不会这么疯狂,或许还会恢复正常人的生活,这样说来,一些媒体为了收视率,竞相邀请凤姐上节目,未免有“纵凶”之嫌。
真不知,在崇尚恶搞的年代,下一个“鳄鱼小姐”又会以怎样的面目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