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咆哮哥(关于公务员)

陈清海 杂文 百家杂谈 2010-08-01 09:58 责任编辑:李子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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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第十二条(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第五章考核公务员的重点:德、能、勤、绩、廉 ……。有文章评论,公务员可以对上级错误决定说“不”,没听说可以对公民的来访、请求说“不”。这位“咆哮哥”显然没好好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或许他适合《公务员法》第四章 第三十二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不知会不会办到?

这个世界就是如此,林子大了,什么鸟也有了。最早前,我们听说过犀利哥,也听说过犀利妹,但是没有听过咆哮哥,好啦,现在终于旦生了一个“咆哮哥”啦!他是何许人?他是公务员?他是广东的公务员?他是谁?竟然如此不满,要当众咆哮?所为何事?实在耐人寻味……

记忆告诉我,包青天审案的时候,经常对犯案的人说“大胆刁民,休得咆哮公堂”,接着就是两边武士“威武……”,那种场面很严肃,几乎是寂静一片,充满庄严,这种威严的状态叫做官威。不过,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以前的官衔称呼都改变了叫法,如今被称之为公务员了。

2010年6月18日上午,一名广东网友在广州市长万庆良同志的留言板留言反映广州市法制办公务员态度蛮横,并上传了一段录音,录音说明显示为网友与办事大厅当班工作人员当时在现场的言语冲突。留言中,这位网友把态度不佳的公务员形象地称为“咆哮哥”。一位公务员竟然变成了咆哮哥,实在挺雷人,试问,如此的公务员何以服众呢?谈何公务员形象呢?咆哮哥的出现,让平民百姓对政府的公务员公信力肯定大打折扣。

平民百姓的疑问是:公务员考试是如何考及格的呢?随便咆哮的人员也能当公务员,那么真正的公务员形象又是什么呢?如此公务员不会影响整个公务员队伍的形象吗?等等的疑问值得广大民众的怀疑……

彭辉,作为广州法制办的一个办事员。不仅仅在于常识的缺乏,还在于言语的不合逻辑。网友的质疑声不断。被称之为“咆哮哥”一点也不为过。本来,既然拿了纳税人的钱,就应该老老实实为人民服务,因为正是人民的纳税养活了公务员的队伍。对于他是如何成为法制办的一名公务员的身份,现在便开始怀疑。因为其言辞表明了其初试成绩并非就是及格的,假如真的是及格的。那么,这也是蒙过的。而对于这样素质和知识水平的人能顺利通过面试的关卡。有理由怀疑这样的环节过程中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以下是彭辉公务员的真实对话录音内容:

网友:能不能请问你是哪位领导?能告诉我姓什么吗?

公务员:吵什么?吵什么?姓彭,彭X,怎么啦?

网友:有什么理由不接收案件和工作?

公务员:我们要不要整理?我们要不要归档?

网友:我不管你整理和归档,那是你们内部的流程,你不能在法定上班时间不接收工作。

公务员:我们内部工作你为什么要指责?你不能指责。

网友:你拿纳税人的钱,你就得接受监督和指责。

公务员:我拿什么纳税人的钱,我们不收案了怎么样?

网友:现在几点钟?11:35,你们就不收了,凭什么?

公务员:你吵什么吵?你那么大声干什么?

另一公务员:再闹叫保安!

公务员:叫什么保安,叫警察!

据悉,公务员彭辉的所属市法制办领导将主动登门向事件当事人道歉。2010年6月22日,广州市法制办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此深表歉意,已责成该工作人员作出深刻检讨,并调离原工作岗位,市法制办纪检监察部门将根据公务员管理规范作出相应处理。

由咆哮哥事例,可以体会到:身为公务人员,必须认识到群众敏感的神经是经不住撩拨的,胆敢挑逗,后果严重。当然,这些人不是言论不自由的受害者,而只是态度过于恶劣,是为个人修养所害。这种个人修养,指的是在民众面前的修养,相信“咆哮哥”、“局长”等在上级领导面前,也是温和谦让,彬彬有礼的。

在当前体制下,公务员由监察部门考评,领导干部由组织人事部门任免,即便被触怒,民众也没有直接手段进行回击。而“咆哮哥”之所以会被公众围观和批判而毫无抵抗之力,首先是因为其职位较低,其次市民有录音为证,无可抵赖。相信今后在与强势部门打交道时,会有更多人以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取证,以便在遭遇不公时自保乃至反击。而网络则是手持照片、音频、视频等证物的民众的一个战场,有限的信息传播自由,是民众可以依赖的一个强大武器。

总之,身为公务员必须经过严格的考核才可以给予通过。否则,事必会大大有损公务员的原有形象,如若出现咆哮哥这种现象,实为天下万民所耻笑,想想古代包青天经常说的那句“大胆刁民,休得咆哮公堂”,真的形成了一个很鲜明的对比,真没想到,如今的公务员竟然变成了大胆刁民?哈哈……

2010、06、23子夜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