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房屋质量问题不啻“二次地震”

荷年荷月 杂文 乱弹八卦 2010-07-14 09:33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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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对于贪污的治理,是一项大工程,也是任重道远的任务。利欲熏心者是比比皆是的,为了满足个人利益,不惜去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文章由个案带来全局的思考。

2009年7月9日,一场6.0级的地震,撕裂姚安,当地很多村民的房屋毁于一旦。震灾过后,震区在政府帮助下,兴建统建房。村民自筹资金7万元,再加上政府补助的3万元,就可以建一栋128平方米的小别墅。但姚安官屯大村地震统建点的部分村民搬入新居后才发现,新房存在楼板开裂下塌等问题。(7月13日云网)

地震灾后的安置房质量问题再一次进入人们的视野,之所以如此引人瞩目原因无外乎几个。一则这样的房屋质量问题不是简单的住宅质量问题,这样的房屋是地震之后的安置房屋。对于经历过地震的人们都清楚,地震对于他们在心理和生理上的创伤都是难以弥补的。二则对于这样的已经受灾一次的人们,再次经历这样的困惑,其实不啻经历第二次地震的震撼。尽管第一次的地震是真实的,第二次的地震却是会在心理上形成无形的压力。

前车之鉴是四川绵阳汉旺镇灾后安置房屋倒塌的事件,最终的结果是政府出面推翻了“豆腐渣”的说法,因为这是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楼房的重新再来。在中国这样一个市场经济如火如荼的国家,在一个房地产市场开始灼烧的时刻,谁也会怀疑这样的话里面存在着噱头。但政府的说辞毕竟可能是为了平息民怨沸腾。最终的结果也是在原来的地址上重新建设起来新的楼房,而曾经经历过曝光之后,希望汉旺镇的楼房质量会更上一层楼,不会再次推倒重来一次。

姚安县的房屋属于统筹建设的房屋,村民自己负责7万元,政府支持3万元。一共就是10万元,建设128平米的别墅,一个平方的价格还不到1千元。村民自己对于7万元的负担其实还是不轻的,他们有的是通过贷款,有的是通过借钱。通过不同的形式将这样的7万元钱交给了政府的有关部门,然后,他们筹建了这样的房屋。

最后,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责任很明显不在于村民身上,因为村民根本没有机会参与到建设自己家园的活动中来。对于政府收钱之后进行的工程招投标活动村民是不知情的,这是问题之一。对于投标之后中标的工程实施单位的信息,村民也是不知情的,这是其二。两者在一起共同导致了由于政府没有将信息及时公布和传递给村民导致最后出现问题的时候,难以找到最后的负责人。

对于住进新房子的人和没有住进新房子的人在心理上都或多或少存在着负担,他们不知道这样的房子有一天会不会倒塌掉。现在,村民们过的日子基本上是在“地震”之中的,尽管,地理学上的地震已经过去,但心理上的“地震”还在继续着上演。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政府部门占据着信息的优势,但没有及时跟村民沟通和传达,如此下去,后果很严重。

当务之急,姚安县政府部门应该尽快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对于造成房屋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和个人进行有力的查处。但最重要的还是在房屋内人们的安全问题,民生无小事,而关系到群众生命安危的重大问题应该越早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