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小姐非治本良策
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走马上任后的第一把火,烧向了“淫窝”天上人间,其果敢坚决,颇有薄熙来重庆打黑之风,如此高调,令人称快。但是,公安扫黄已历数十载,虽成效显著,却屡禁不止,这是为何?无非还是一个十分老套的关于治标治本的话题,很明显,扫黄、驱逐小姐等只是治标,解决不了根本的病灶。解决“小姐”现象,需要从源头上进行根治,赵炎不才,在此提供“治本三策”,以资参考。
一是重拳打击嫖客。中国的“小姐”现象既是个社会问题,又是个市场问题。所谓“需求决定供给”,社会有需求,市场有需求,娱乐场所自然就乐意提供。来者皆是客,人走茶就凉,有钱不赚,莫非娱乐业老板是傻子?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没有众多的嫖客来光顾小姐的生意,如果无钱可赚,娱乐场所又何必招募那么多小姐养在店里。公安扫黄,既要打击驱逐小姐,更要重拳打击小姐的需求方--嫖客,只有这样,小姐问题才能成为无水之源、无本之末,才能得到根本的治理。
二是遏制官员腐败和公款消费。天上人间是北京极为高档的娱乐会所之一,其消费水准之高令人咂舌,不是一般老百姓所能光顾的场所。从历次扫黄打非的战果来看,背后都隐约可见贪官的身影;而许多倒台的贪官背后,也或多或少牵扯到小姐的影子。也就是说,天上人间的主要客户群是那些人就显而易见了。中央是下了大决心要反腐倡廉的,惩治贪官和腐败官员的力度也不可谓不大,这才是真正的固本,希望“傅政华们”三思。反腐倡廉工作虽有各级反贪机构和纪检委,但是,公安机关在扫黄的时候应该加强对滞留在娱乐会所的消费者进行甄别,一有发现,及时曝光,而不是仅仅驱逐小姐,却放跑了那些“大鱼”。只有让那些光顾小姐的贪官们无所遁形,才能遏制公款消费和腐败行为。如此一来,那些高档会所就失去了一个巨大的盈利空间,小姐们也就失去了主要的客源,她们的存在就失去了意义,还需要驱逐吗?
三是追究组织者的刑事责任。目前公安扫黄通常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很少依据《刑法》,对涉嫌娱乐会所一般采取责令整顿或者关停,对涉嫌卖淫嫖娼的人员一般采取罚款或者拘留数天了事。这样的轻微处罚,使娱乐经营者和卖淫嫖娼者存了侥幸心理,常与公安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以至于小姐现象屡禁不止。其实组织和容留妇女卖淫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只要追究一批“妈妈桑”和娱乐老板的刑事责任,看谁还敢招募小姐做生意?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扫黄如果只是在小姐身上下功夫,肯定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今天赶走了一批小姐,明天还会出现另一批小姐,所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因为根子还在。只有着眼于源头,打击嫖客,消除腐败,加大处罚力度,方能获得长治久安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