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可以,但也要有个“度”

茫然小兔 杂文 针砭时弊 2010-03-09 06:42 责任编辑:apline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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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本文论述清晰,条理分明,作者就《课堂表现令老师不满初一学生被罚写5000字检查》的报道,初一学生的遭遇作出叙述,表达了自己对批评的“度”,孩子教育的一些看法,读来希望读者能有所思考,对类似的“教育方针”抒发己见。整体来说,开头案例的叙述,宜简洁。论述显得单薄,有待改善,进步。从文中,不难发现,古今以来,那被人,或特别是各行业的当权者,惯用且了得的“理所当然”。编者以为,坐得不好,耸耸肩,都没什么大不了,竟以此为理由,处罚学生,似乎是那位英语老师出毛病了。再者,文中班主任的疏忽,政教处郑老师的解释,实在令人怀疑,其吓唬的教育也纯属乱来。“教育方针”,因材施教,而非针出血泪,处罚。类似学校,教育,定要知错能改,作出改善。

今天我在报纸上看了这样一篇报道,题目叫做《课堂表现令老师不满初一学生被罚写5000字检查》看完之后我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词语来形容这位老师的所作所为。

事情是这样的,前不久,一位姓赵的女士向记者反映:“他的孩子因为在英语课上表现不好,被英语老师找来了班主任老师,之后班主任将他带到了政教处,政教处郑老师让他写一份5000字的检查,后来班主任让他再多抄两份,第二天分别交给郑老师、班主任以及英语老师。这让孩子十分为难,孩子说他实在写不出那么多字的检查,最后在赵女士的帮助下,直到晚上11点钟,才写了600多字。为了不影响孩子第二天上学,她就让孩子睡觉了。没想到第二天孩子上学时偏偏忘记带这份检查,当天下午上课后被老师带到办公室继续写检查。

下午,记者陪同赵女士来到学校,在一间教师办公室内,看到赵女士的孩子巴图(化名)正站着趴在墙角的一张课桌上写检查。巴图说,“4日上午,在上第三节英语课时,老师说我坐姿不正,让我坐好。当堂做题时,我向旁边一位同学请教问题,我当时做了一个耸肩的习惯性动作,被老师看在眼里,她就让我出去,我坐着没动,她就找来了班主任老师,班主任将我带到政教处,交由郑老师处理,后来,我还向英语老师进行了道歉,老师还夸奖我作业写得好。我回到政教处后,郑老师就让我写份检查,字数要求5000字。我回到班级后,将这件事情告诉了班主任,班主任让我再多抄两份,第二天交给她。第二天上午,班主任向我要检查,我说忘带了,她就说如果下午还不交给她,就让我停课到办公室里写,中午我到小饭桌吃饭并没有回家,结果下午一上课就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写检查,而且还不允许我坐下。”记者看到巴图的检查已经写了大约300多字。

随后,记者和赵女士来到政教处,郑老师承认是他让巴图写一份5000字的检查,但他的初衷并不是要求巴图必须写够5000字,而是想让巴图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通常对于犯错的学生,他都会要求写5000字的检查,但最后学生们交过来的检查都没有超出过500字,只要学生们在检查中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都不会继续追究。巴图的班主任老师称,她并不知道郑老师让巴图写的检查是5000字,所以她就让巴图再抄两份。两位老师表示,巴图在课堂上的表现令任课老师不满,给予一定的批评教育也是必要的,但也承认他们的处罚方式有欠妥之处。之后,赵女士和两位老师在巴图的教育问题上进行了沟通。

在这件事情上,我觉得老师和学生都有问题,首先是老师在选择教育学生的方式上出现了纰漏,老师教育学生不是不可以,但是在选择教育方式上要慎重考虑,不可草率行事。

再说这个当事人,上课本应该要认真听讲,而这个当事人呢?却在底下搞小动作,这样既浪费时间,又对老师不尊重,岂不是得不偿失嘛!

批评不是不可以,但也要有个“度”,像文章当中老师的做法让犯错误的学生写5000字的检讨,这就有点过了,就连当事人的老师都说他的初衷并不是要求学生必须写够5000字,而是想让其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人的勇敢是在温情中培养的,人的冷酷是在残酷中培养的;每个人都有犯错误的时候,何况是孩子呢,犯错误不要紧,知错就改就可以,尤其是孩子在犯错误的时候,选择什么样的教育方式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