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问:哪个男子不钟情?!

——试析《聊斋》中的男性“情痴”形象

剑翎 杂文 影视书评 2009-09-26 08:25 责任编辑:司马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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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剑翎的书评以文字优美、抒情见长。此篇对《聊斋》中的男性“情痴”形象的试析也不例外,作者在每一小节中均取了一个题目,或直接取用古语,或以诗作题,或利用诗化的语言意象。每到结尾处,作者对人物进行了精彩的点评。从这篇文章中,不难看到作者文字功力颇深,令人叹服。

一.一见钟情,不以异类见憎(《青凤》中的耿去病)

首先,文中介绍了耿生的性格特征:“耿有从子去病,狂放不羁。”此人狂放到独闯“因生怪异”的大宅子。“至夜,见楼上灯光明灭,走报生。生欲入觇其异。止之,不听。门户素所习识,竟拔蒿蓬,曲折而入。登楼,殊无少异。穿楼而过,闻人语切切。潜窥之,见巨炬双烧,其明如昼。”至此,读者已明白了耿生所见非鬼即狐,内心已有些悚然了,而耿生却与老狐从容对答。“独叟出叱问:‘谁何人入闺闼?’生曰:‘此我家闺闼,君占之。旨酒自饮,不邀主人,毋乃太吝?”试想,古来几人敢与鬼讨酒吃?这种“狂生”的性格在此表现无遗。中国传统英雄有两种:一是“英雄不近美色”之说,如《水浒传》的百余条硬汉;另一种是“爱江山更爱美人”的“性情”英雄,如《三国演义》中的刘备、周瑜等人。耿生既敢与狐对饮,必有英雄胆,酒壮英雄胆之时,面对青凤这一“人间无其丽”的美人,发出了:“得妇如此,南面王而不易也!”除了英皇爱德华八世之外,怕只耿生有这种勇气了。见了美人,耿生“而心萦萦,不能忘情于青凤也。”这个执着的家伙,居然“归与妻谋,欲携家而居之,冀得一遇”。妻子自然不会同意,但这却丝毫没有动摇耿生对青凤的思念,他独自一人,夜读于“怪宅”之中。如果说第一次是因“好奇”而去怪宅,而今却是为情驱使了。此时,耿去病一定知道青凤是异类,但他根本没半分犹豫,为了见心上人一面而夜读于“怪宅”中,已体现了不为异类见憎的一面。耿生见到青凤后也表白心迹:“小生不避险恶,实以卿故。”这爱情的力量是极其巨大的。其一,他接受鬼怪的挑战,在夜读时一鬼披发入,面黑如漆,张目视生。生笑,染指研墨自涂,灼灼然相与对视。鬼惭而去。”敢与鬼“相与对视”,从勇气上来说已占尽了先机,令鬼汗颜而退。如果耿生胆小如鼠,被鬼吓退,又如何见心上人呢?其二,他敢于高声呵斥老狐,向鬼怪发出挑战。在叟怒骂青凤后,闻青凤嘤嘤啜泣。心意如割,大声曰:“罪在小生,于青凤何与?倘宥凤也,刀锯镢钺,小生愿身受之!”在青凤被训斥、受侮而哭之时,耿生感到心如刀割,他向老狐发出了挑战,表示有什么责罚,他愿意代青凤承担,体现了男子汉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的气概,令人十分敬佩。

后来,老狐率青凤等“人”离去。耿生却“居逾年,甚适,而未尝须臾忘青凤也。”在原文中,至此耿生仅与青凤有两面之缘,所说的话也不及百余字,却在几年后仍对其念念不忘,真可谓“情痴”是也。在清明扫墓时,耿生救了一只小狐狸,“置床上,则青凤也。”正常人的反应该是惊讶或恐怖,但“情痴”耿去病却“大喜,慰问。”当初在去“鬼宅”等候青凤时,他已料定青凤非人,此处的“大喜”更是印证了他的不以异类见憎。但青凤仍有顾虑:“倘非郎君,必莽犬腹。望无以非类见憎。”耿生连忙解释道:“日切怀思,系于魂梦。见卿如获至宝,何憎之云!”对一个狐女称之为“至宝”,可见耿心早已除去了种类差别,而是真心去爱“爱情”本身。他不是爱人或爱狐,而是爱那个品德善良、楚楚可怜的“梦中情人”。这本身就是对门第观念的一种摒弃,只是被作者幻化成了人与狐的对立。耿生好比一个上层社会的风流公子,青凤则是下等人家的姑娘,但耿生执着地爱着青凤,这便是作者所要歌颂的“知己之爱”,“不以异类见憎”的倾心之爱。

青凤一直在耿去病的心中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当孝儿向耿生为老狐求助时,生曰:“必欲仆效绵薄,非青凤来不可!”听说青凤“已死”,耿生拒绝了孝儿的求救。其实,耿生还是救老狐的,只是“亦聊以报前横耳”。在青凤诉说了老狐对她的养育之恩后,耿生肯定地说:“卿果死,定不相援。”青凤的存亡成了是否要救老狐的关键。在耿生眼中,正使这个讨厌的老家伙将青凤带走,将有情人活活拆散;如果青凤死于野,则对老狐“恨滋深耳!”他把别人对青凤的好歹,看成对自己的恩惠或怨仇。把爱人的利益作为自己的利益,可谓爱之真切,即西哲所说的:“爱就是要成为一个人。”后来,在青凤的劝说下,耿生允许老狐和孝儿前来居住,“由此如家人父子,无复猜忌矣。”

全文体现了耿生不以异类见憎的可贵精神,是知己之爱的颂歌。

二、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阿宝》中的孙子楚)

与耿去病的“狂”相比,孙子楚更是以“痴”见长。首先,他不是个好色之徒,“值座有歌妓,则必遥望却走。朋友使妓狎逼之,则赧颜彻颈,汗珠珠下滴。加上他生有枝指,性迂讷,人诳则信为真,遂被耻笑为“孙痴”。文人和妓女的关系不外两种,一种是“狎之”;一种是“远之”。古代皇帝老子有三宫六院,有权势的文人亦可妻妾成群,有钱的文人能深入青楼歌馆狎妓,什么也没有的文人就只好借着一点点苍白的想象力给自己虚构一个个如泣如诉的爱情故事以自慰了——孙子楚就是这样一个痴情的“穷酸书生”的代表。

当时,大富翁王某人,想为自己的女儿阿宝,挑一个好女婿。恰逢孙子楚“失俪”,有人劝其通媒。孙子楚想都没想,“果从其教”。当媒婆告诉阿宝孙子楚向她求婚时,女戏曰:“渠去其枝指,余当归之。"为娶一个妻子,而切去自己有残疾的手指,除了情痴谁会如此“自残”?况且,孙子楚尚未得到人家半点信物,切去手指而阿宝不嫁怎么办?但孙子楚并未对此产生任何疑义,媒婆走后,他便“以斧自断其指,大痛彻心,血益倾注,滨死”。至此,文章中第一次体现孙子楚那种单纯如水的“赤子之心”,他没有坏心眼,他那么相信别人的话,以孩童般本真的眼睛去看社会、人生,有一种人性的纯美。当阿宝得知孙子楚已去枝指时,很是吃惊,但又“戏请再去其痴”。“痴”在这里,成了一种污蔑性的称呼,是有辱人格的!孙子楚听到这种无理的要求后,大声为自己辩护,说自己并不痴傻。转念又想“阿宝未必美如天人,何遂高自位置如此?”言下之意,阿宝长成什么样子还是未知数,有什么了不起的。能为尊严而辩,且检讨自己“耳听不实”的行为,已充分证明了孙子楚非但不痴傻,反而是个很有理智的人。从那以后,孙子楚对阿宝的追求也渐渐淡了下来。

后来,清明节郊游的时候,孙子楚遇见了阿宝,“审谛之,娟丽无双”。在“眼见为实”后,孙子楚对阿宝一见钟情,魂魄也随阿宝而去。“至家,直上床卧,终日不起,冥如醉,唤之不醒。家人疑其失魂,招于旷野,莫能效。强拍问之,则朦胧应云:‘我在阿宝家’。"后孙家人使巫去王家招魂,孙子楚才苏醒过来。但他一从阿宝家“魂归”后,又一刻不停地开始了对阿宝的思念。好不容易在“浴佛节”有了见面的机会,他一大早就在路上等候,直等到“目眩睛劳”仍乐此不疲。再见阿宝,孙秀才又魂不守舍,回家大病——“冥然绝食,梦中辄呼宝名。”此时,孙子楚已相思成病,无法自拔了。如何让这样一个痴情人得以传情呢?蒲松龄选择了“鸟”这种通信工具。生自念:倘得身为鹦鹉,振翼可达女室。心方注想,身已翩然鹦鹉,遽飞而去,直达宝所。”早在李商隐之时,已将鸟儿用作通信工具。“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发展到清代,留仙先生已不满足于“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境界了,他让孙子楚化成身有彩翼的大鹦鹉,直达爱人面前,表白心迹。一般来说,女孩子都很喜欢小动物,更不要说“五彩缤纷”的鹦鹉了。所以,“女喜而扑之,锁其肘,饲以麻子。大呼曰:"姐姐勿锁!我孙子楚也。"自此,鹦鹉与阿宝日夜相伴,甚是快乐。有一天,阿宝对它说:“君能复为人,当誓死相从。"鸟不相信,说:“诳我。”“女乃自矢”,这样来证明自己的决心。这只可爱的小鸟“侧目若有所思。”,后衔着鞋子飞走了!鹦鹉卸绣履于孙家,堕地而死;同时,“生既苏,即索履。”说明魂又回到了孙子楚身上。他忙向媒婆表示:"是阿宝信誓物。借口相覆:小生不忘金诺也。"在拿到了信物以后,孙子楚的灵魂才稍微有了依托感,他相信阿宝一定会履行自己的誓言。从唐朝的《李娃传》起,这种“情痴”的角色就相信女方的誓言,还好作者让阿宝守了约定。

最后,作者又模拟了“杜丽娘感情而生”的结局,让阎王被二人真情打动,“感汝妻节义,姑赐再生。”从此,夫荣妻贵,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一个被笑为“痴”的书生,最终得中进士,娇妻良子应有尽有,世谓之:“圆满”。但作者的创作意图并非局限于此,他把“痴”解释成为一种单纯无功利的执着之心。“性痴则其志凝,故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世之落拓而无成者,皆自谓不痴者也。且如粉花荡产,卢雉倾家,顾痴人事哉!以是知慧黠而过,乃是真痴,彼孙子何痴乎!”作者崇尚那种专心致志的执着之情,不屑于投机取巧,耍“小聪明”的作法。先生的执着与真诚,千载之下令人佩服。

三、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婴宁》中的王子服)

书生的爱情,内心向往,多于实际行动。作者蒲松龄常常安排狐女妖魅亲自送上门,很少有书生亲自去寻找心仪对象的,但《婴宁》中的王子服就是个“例外”。

王子服,早孤,惠绝,十四入泮。就是这样一个才子,母亲却不令其郊游野外。他曾订下萧氏为未婚妻,对方却“未嫁而夭”。王子服的表哥——吴生,在上元节时邀请他外出游玩,王生遇见了女主人公——婴宁。原文这样描绘婴宁“有女郎携婢,拈梅花一枝,容华绝代,笑容可掬。”王子服见到这样的美女后,“注目不移,竟忘顾忌”。目不转睛地看一个少女,这是种极其失态的表现,但正如汤显祖所言:“情不知何起,一往而深!”当婴宁把花扔在地上,和小丫鬟离去后,“生拾花怅然,神魂丧失,怏怏遂返。至家,藏花枕底,垂头而睡。不语亦不食。”这又是一个一见钟情,继而失魂落魄的痴人。当王子服向表哥说明了自己的病因之后,吴生曰:“君意亦复痴!此愿有何难遂?当代访之。”听了吴生的保证之后,王子服“不觉解颐”,身体也好了很多。当王子服反复追问婴宁的下落时,吴生骗他说:“西南山中,去此可三十余里。”王子服期待再见到吴表哥,并希望其从中撮合自己和婴宁的婚事。吴生却因信口胡说而不敢露面,在漫长的等待中,王子服常常把玩上元节那枝婴宁遗弃的梅花:“探视枕底,花虽枯,未便雕落。凝思把玩,如见其人”。左等右等,就是不见吴生的人影。王生想:“三十里非遥,何必仰息他人?怀梅袖中,负气自往。”一个十四入泮的才子,竟放下身份,无须媒妁,只拈一枝开败多日的梅花(也可以说是他眼中的“信物”),前往探寻心爱之人的所在,先是令人惊叹其“狂放”之举,进而又感叹爱情力量的伟大。这个平日里很少出门的柔弱书生,“伶仃独步,无可问程,但望南山行去”。皇天不负有心人,三十里后,他终于在一家人的墙外,看到了婴宁。“审视之,即上元途中所遇也。心骤喜”。接下来,便应登门拜访,自报家门,向人家求婚了;但是王子服还是很害羞的,他无法确认这是否就是吴表哥的姑妈家,也没有想好“阶进”的理由和方式。于是,他像一个害羞的初中生一样,在门外“坐卧徘徊,自朝至于日昃,盈盈望断,并忘饥渴。”但他的遭际比初中生好很多,婴宁的养母邀请他暂住其家。直到这时,饿了一整天的王秀才“腹馁思啖”;他的“苦肉计”没白演,因为终于有机会登堂入室,从此渐进佳人,不禁“大喜”。后来,当婴宁养母向王子服提出以女许之的想法时,“生无语,目注婴宁,不遑他瞬。”这个为情所驱的小秀才,在突如其来的幸福面前,显得手足无措,莫非这就是他的“真情体现”?好在老夫人并未很在意他的失礼之举,否则真难想象得罪“准岳母”的后果会怎样?!后来,婴宁从树上掉下来,“生扶之,阴挨其腕”,始终表现一种羞答答的表达方式。

作者高明,在以下对白之处,也写得极其精彩。生“乃出袖中花示之。女接之,曰:‘枯矣。何留之?’曰:‘此上元妹子所遗,故存之。’问:‘存之何意?’曰:‘以示相爱不忘也。自上元相遇,凝思成病,自分化为异物;不图得见颜色,幸垂怜悯。’”按常例,小姐应表示对这份痴情的感动,即使不赠香帕一方,也要微笑感激。但这部作品中的小姐不是别人,是“孜孜憨笑”的婴宁。婴宁曰:“此大细事。至戚何所靳惜?待郎行时,园中花,当唤老奴来,折一巨捆负送之。”意思说,一点花儿算不了什么,送你一大捆也无所谓。原本温情脉脉的表白场景,被婴宁搞得令人忍俊不禁。王生虽比较害羞,但此时尚保持镇定,进一步诱导婴宁:“我非爱花,爱拈花之人耳。”婴宁不解其意,生解释道:“我所谓爱,非瓜葛之爱,乃夫妻之爱。”让王子服表白到如此程度,也只有婴宁做得到吧。但婴宁仍不明就里,继续为难王生:“有以异乎?”曰:“夜共枕席耳。”“女俯思良久”。思什么?大骂王生一顿,还是别的什么?作者继而写到:“我不惯与生人睡。”此处之妙,令人喷饭不迭。王子服心仪之人,心如孩童,让王生无计可施,唯恨恨尔。更让王生尴尬的是,被问及迟迟不归的原因时,女曰:“大哥欲我共寝。”当大家为王子服捏了把汗的时候,作者娓娓道来:“生大窘,急目瞪之。女微笑而止。幸媪不闻,犹絮絮究诘。”婴宁的“泄露天机”是对王生“色胆包天”的惩罚?是对单纯追求性爱的一种惩罚?在这里,王子服的性爱因素大于心灵之爱,但是作者仍给了其肯定,也是对人性的一种肯定。这种肯定体现在老太太耳朵背,没听到这种“大逆不道”的话,答应了二人的婚事。

总之,这个故事,让王生自入深山,探寻幸福。他并未受到家长和门第观念的阻挠,却被婴宁的单纯、可爱折磨的“面红耳赤”。他痴情不在于“力克艰险”或“自残证情”等方面,而是一个克服自己羞怯心理的过程。他接受婴宁的一切,并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去追求、去坚持,在他羞答答的爱情征途中,男主人公渐渐走向成熟,终于用辛勤的努力浇灌出幸福的花朵。可以说,这种“小幸福”也是作者本人所向往的,蒲松龄应该喜欢婴宁的性格,就像大部分男生都喜欢黄蓉一样。异史氏曰:“……窃闻山中有草,名‘笑矣乎’。嗅之,则笑不可止。房中植此一种,则合欢、忘忧,并无颜色矣。”娶到婴宁这样的好老婆,也是上天对王生痴情、率真的一种恩赐吧。

四、士为知己者死(《连城》中的乔生形象)

“才子佳人”的爱情模式,是中国古典文学所惯常见到的模式。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明末清初,我国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人”的意识开始觉醒,文学中开始出现了“知己之爱”的星星之火,蒲松龄的作品《连城》就体现了这一点。开篇伊始,作者先介绍了乔生的为人,并举两例为证。一是乔生顾姓朋友去世,乔生“时恤其妻子。”;二是“以文相契重”的邑宰,病死于任上,“家口淹滞不能归,生破产扶柩,往返二千余里。”。这都说明了乔生是位雪中送炭、乐于助人的好青年。人品好,且不轻薄,成了“士林益重之”的理由。史孝廉有女连城,“工刺绣,知书”,是个争相委禽的对象。史孝廉拿出女儿的《倦绣图》,征少年题咏,意在择婿。顾生写了两首诗,“女得诗喜,对父称赏”。但这个史孝廉却是嫌贫爱富之人,并不看好乔生。而连城却十分喜欢乔生“逢人辄称道”;并且大胆地说:“遣媪矫父命,赠金以助灯火。”生叹曰:“连城我知己也!”二人并未见面,在没看到对方容颜的情况下,以诗通心意,彼此怀有好感,是十分难得的。很多人都戏称男性为视觉动物,所以“见而钟情”是常理;但乔生一介书生,却从“赠金以助灯火”中体味出脉脉深情,并感其为知己,实属难得。在受金后,乔生“倾怀结想,如饥思啖”。后得知连城被迫许字于商贾之子王化成,“生始绝望”。明明和对方心意相投,却因为贫穷而眼睁睁看着心上人被许字他人,其痛苦之情,可想而知。连城也是痴情人,得知自己今生无缘乔生后,“沉痼不起”。“有西域头陀自谓能疗,但须男子膺肉一钱,捣合药屑。”这成了“知己之爱”与“买卖婚姻”的试金石。王家女婿笑曰:“痴老翁,欲我剜心头肉也!”史孝廉没办法,只好言于人曰:“有能割肉者妻之。”“生闻而往,自出白刃,诪膺授僧。血濡袍裤,僧敷药始止。”真可谓患难见真情,愿为一个不曾谋面的女子剜去自己的心头肉,不能不谓“痴”。后连城病好,史孝廉受王家胁迫,取消了以女妻之的说法。作为补偿,史孝廉赠金给乔生千斤。“生怫然曰:‘仆所以不爱膺肉者,聊以报知己耳。岂货肉哉!拂袖而归。”谁人不爱惜心头之肉?舍得剜去心头肉,是为报知己之爱!知己无须多,一人足矣。但世人又有谁真正得到知己呢?有感于此,作者喟然曰:“‘士为知己者死’,不以色也。”这从本质上有别于《牡丹亭》等作品——以性爱为起点的爱情。《连城》中反复讴歌的是一种“知己之爱”、“精神恋爱”是现代意义上的恋爱观。

后来,连城病死,二人阴间会面。连城问乔生所来,生曰:“卿死,仆何敢生!”后生又向“鬼友”表白,他自己乐死不愿生,其原因是连城在阴间!愿为心爱之人出生入死,不弃不离,除了“情痴”还有什么人做的出?!但明伦这样评价该文本:“生以肉报,女以魂报,一报于前生,一报于死后,一报于将死之际,一报于将生之前。是真可以同生,可以同死,可以生而复死,可以死而不生。只此一情,充塞天地,感深知己。”同样为情生死,杜柳是以颠倒衣裳为前提;而乔生和连城则是“色授魂与”的知己之爱、精神恋爱,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这种对知己之爱的颂扬,直接影响了《红楼梦》等作品的创作,也是“人”自我觉醒的一个标志。

五、不以妍媸易念的真才人(《瑞云》中的贺生)

都说诸葛亮的老婆丑,可人家有智慧。除了诸葛亮外,谁愿娶丑妻?可以说,甘心娶丑妻的人,真是少之又少。书生们更是以“书中自有颜如玉”期许未来,以“红袖添香夜读书”为理想境界。“妍”、“媸”成了衡量一个男人是否成功的隐性标准。但是,《瑞云》中的贺生却不是这样的人,他真心的爱着瑞云——不管她是美丽还是丑陋。

《瑞云》讲述了色艺双全的杭州名妓同书生贺某的一端恋情。瑞云这样一位才色双全的女子,在鸨母使之外出接客之时,提出了自己的要求:“此奴终身发轫之始,不可草草。价由母定,客则听奴自择之。”鸨母同意了瑞云的请求,并开出了“十五金”的高价。余杭的贺生,才名夙著,但家仅中资。贺生夙仰瑞云,“固未敢拟同鸳梦,亦竭微贽,冀得一睹芳泽。”但贺生内心还是十分忐忑的,他怕瑞云“见多识广”,瞧不起自己的寒酸样。在见面后,贺生却惊奇的发现瑞云“款接殊殷”,还赠诗一首:“何事求浆者,蓝桥叩晓关?有心寻玉杵,端只在人间。”一个自卑的书生,得到了美女的情诗,唯“狂喜”而已。分别后,贺生仍“吟玩诗意,梦魂萦扰。过一二日,情不自已,修贽复往。”瑞云对贺生也极为热情,“接见良欢”。更让贺生受宠若惊的是:“移坐近生,悄然曰:‘能图一宵之聚否?’”这应该是整个余杭城男子的美梦吧!但贺生却极其理智地拒绝了“穷踧之士,惟有痴情可献知己。一丝之贽,已竭绵薄。得近芳容,私愿已足;若肌肤之亲,何敢作此梦想。”意思说,我是个穷光蛋,十五金是断然拿不出的,惟有一颗真心,悉数奉上。贺生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千斤卖笑,而是仔细地算了一笔帐:“思欲罄家以博一欢,而更尽而别,此情复何可耐?”一欢罄家,还要忍受日后的煎熬,很是不划算。“筹思及此,热念都消,由是音息遂绝。”全文至此,贺生毫无可敬之处,作者要怎样将故事继续下去?

造物弄人,瑞云变丑了!有一次,一个人摸着瑞云的额头说:“可惜!可惜!”。此后,瑞云额上有指印黑如墨,濯之益真;过数日墨痕益阔;年余连颧彻准矣。”一个美女,转眼变成了黑色的丑八怪,老鸨把瑞云赶到厨房,与婢女为伍。贺生听到这事,便赶过去看望瑞云。“见蓬首厨下,丑状类鬼。举目见生,面壁自隐。”贺生很心疼,“便与媪言,愿赎作妇”。至此,读者怎能不佩服贺生的为人!瑞云美貌如花之时,他只求一睹芳泽,无非分之想;而当惜日心上人变得丑陋无比时,他又“货田倾装,买之以归。”,不能不令人击节而叹。倾家荡产去狎妓,是贺生所不耻的;但倾其所有,救瑞云出苦海,贺生却无半分犹豫,真是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瑞云不敢以伉俪居,“愿备妾媵,以俟来者”。贺曰:“人生所重者知己:卿盛时犹能知我,我岂以衰故忘卿哉!”又是一对因“相知”而相敬、相爱的恋人。他们都经历了一方盛、一方衰的时刻,却都不以“贫富”、“妍媸”见憎,以心相许,令人赞叹。后来,给瑞云施法的人又出现了,并消除了她脸上的墨色,并赞扬贺生:“天下惟真才人为能多情,不以妍媸易念也。”这也是作者对贺生的褒奖。其实,一个人并不是只由面容、形体组成的,还包括他的思想和情操;贺生爱的是瑞云这个人,而不仅仅是那张漂亮的脸蛋;他爱的是其不以贫富论亲疏的情操。贺生不弃瑞云,表明他具有书生特有的“仁义”之情,加之瑞云先前对他不薄,救其出苦海也是应当的;但娶作妻子,还是十分值得肯定的,这是对瑞云人格的尊重。试想:美女变成丑八怪已是及其痛苦的事情了,又被鸨母赶到橱下工作,更是苦不堪言!这时,贺生出现了,给她以极大安慰和关怀,并娶做妻子,是对瑞云精神上的巨大鼓舞,给了她继续生存下去的勇气。但蒲松龄先生让瑞云去除面上的黑斑,“艳丽一如当年”,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贺生的“高大”形象。因为“居年余”,就丑女变美女了,难免太仓促了,未体现出贺生的真情。“光明的尾巴”让贺生的形象打了折扣。

六、红尘自有痴情人,莫笑痴情太痴狂(《王桂庵》的男主人公)

蒲松龄有自己的爱情理想,他的许多爱情小说,讴歌坚贞不屈的爱情,描写男女青年可以按照自己的感情和意愿真诚地相爱,平等而自由地结合。《王桂庵》和蒲松龄的许多爱情小说在精神上是相通的。王桂庵这个“情痴”,具有性痴情狂、笃于爱情的特点。

王桂庵这个“大名世家子”,竟然看中了摆渡人的女儿。“绣履其中,风姿韶绝”。看到这样的美女,“王窥既久,女若不觉”。看这这样的美女,而且直目瞪眼地看,真是有失风度!但对方却毫无表示,他又吟起了“洛阳女儿对门居”,对其加以引诱,女方仍不搭理他。王在“吟诗”、“投金钏”都未奏效的情况下,心情沮丧极了。“榜人解缆径去。王心情丧惘,痴坐凝思。时王方丧偶,悔不即媒定之。”读书至此,我们以为这只是个纨绔子弟,要续弦的平庸之作。但看王生“抵家,寝食皆萦念之。”,读者会察觉到他动了真心,否则漫长旅途又怎会念念不忘呢?更令人想不到的是,他竟然“逾年复南,买舟江际若家焉。日日细数行舟,往来者帆楫皆熟,而曩舟殊杳。”为了心爱之人,竟到千里以外的异乡,天天在江上寻找心爱之人的小舟?!如此浪漫之举,本应只有女子做的出“想佳人,妆楼[]望,误几回,天际识归舟。”怎么王桂庵也细数起来了呢?其实,男人和女人在爱情心理上是一样的,当他痴迷某个人时,会放下一切尊严与世俗的束缚,全力追求自己的幸福。在半年的寻觅生活中,王桂庵的钱花光了,只好回家。回家后“行思坐想,不能少置。”俗话说:“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在这种莫名的期许中,他不断追忆相遇的那个美好日子,并不断强化“舟中女子”在其心中的影象。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他在梦到了二人相逢的场景,后果应验。王在博得女子欢心后,开始了他的求婚之路。先是“纳百金为聘”,一幅大款的派头,可被人拒绝了;第二次,在太仆的帮助下,才求婚成功。岳父也道出了其拒绝的原因:“仆虽空匮。非卖婚者。”这表明了大多数父母对女儿婚姻的态度:嫁个有钱人不是目的,嫁给可靠的人,才是真理。

举行婚礼后,王桂庵带着新娘子回家。这本是一件喜事,可是狂狷不羁的王桂庵,在临近家门的时候,骗芸娘说:“实告卿:我家中固有妻在,吴尚书女也。”这对芸娘是个巨大的打击。芸娘色变,遂投江中。王的一句玩笑话,竟导致千辛万苦寻觅到的爱人“投江自尽”,真是“谎话猛于虎”啊!丧妻后,他“悒悒而归,忧痛交集”。多年以后,他因避雨巧遇芸娘,芸娘骂曰:“负心郎!遗此一块肉,焉置之?”王桂庵此时“酸来刺心,不暇问其往迹,先以前言之戏,矢日自白。”说谎,终究是要受惩罚的。在西方,皮诺曹的鼻子会变长;在东方,蒲松龄让王桂庵“丧妻”好多年。瑕不掩瑜,他的小错误,并没抹杀其“情痴”的形象。在《王桂庵》的姊妹篇《寄生》中有明确的交代,作者赞扬他们父子曰:“父痴于情,子遂几为情死。所谓情种,其王孙之谓?不有善梦之父,何生离魂之子哉!”因为生在红尘,谁人可以免俗?红尘滚滚,自有痴情人。天可怜见,愿有情人终成眷属。

小结

德国大作家歌德还曾说过另外一句话:“我所有的作品,都不过是一个伟大告白的片段。”《聊斋志异》也是一部伟大的告白,这“告白”就表现在他的作品中始终贯穿着蒲松龄的个人性格和人生哲学。可以说,留仙先生本身就是个感情丰富的人,所以才能写出如此专一的人物。因此,不论他采用什么样的题材,也不论他变换什么样的手法,其作品都是他所体验的丰满人生的一个方面。蒲先生本身就是一个“情痴”,才有如许感人至深的作品传世。在《放生池碑记》中,蒲松龄提出了“爱者仁之始,仁者爱之推”。他认为,爱人之心,这是作人的基本道德。在《为人要则》的十二项立身处世之道中,有许多条目,也都是倡导“爱人”、要“与人为善”的。与旁人为善,与心爱之人不仅要为善,而且还要专一、执着。所以,我们读《聊斋志异》能从中发现大量感人至深的男性“情痴”形象,这也正是蒲松龄先生的天才所在。

(参考: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部——聊斋志异鉴赏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