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打落水人
作者有鲁迅先生的文章引出中国的历史事例,文笔精简有力。
鲁迅在《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一文中说,革命志士因不痛打“落水狗”,结果后来等“落水狗”一上岸,往往为狗所伤。
鲁老当时说的不善痛打落水狗的其实是指当时的革命志士,至于当时的中国民众是否善打落水狗则不得而知。革命志士多是因仁爱之心不打落水狗,以待其改邪归正。但若以此文为据,从此认为中国人不善痛打落水狗,则大谬也。认真观史,不难发现,其实许多国人是尤善长于痛打落水者的——倒并不在乎落水的是狗是人。民众之所以不打落水狗,只因怕:狗虽一朝落水,但难保从此上不了岸;若万一上岸反扑,到时打狗不成,反被狗咬。为安全起见,不打为妙。若要落水者在水中已然淹死、或淹得半死从此上不了岸、或即使上了岸也不会复仇,则往往立马变成另一副嘴脸——既可痛快打人,逞拳脚之威武,显英雄之豪气,又不用负责,担当误打好人之过错——天下有这等好事,还论什么是狗是人,先打为快。叹天下多少英雄,命丧于民众之手。
天下最悲惨的年代莫过于有奸臣把持朝政,而最最悲惨的年代莫过于奸臣之下还有一班暴民帮着朝把持朝政!这在那个天理无存的文革中表现得突显无遗。
那时,无论什么人,只要被扣上了“牛神蛇鬼”的帽子,从此落水,全国立马打杀声一片,全然不去思考是人是狗,一律痛而打之。是故,共和国的开国功臣、当时的国家主席刘少奇一朝落水,全国打杀声一片——当年参与者了批刘大会的群众可是号称百万之多!这和后来挂着“接班人”摔死在草原的乱国贼子林彪一样——虽落水原因各不相同,人狗有异——一朝落水,全国骂声一片!虽后来忠者平反,奸者遗臭,却是后话。可那时忠奸者都早已尸骨俱寒,于死者并无实际益处——我们可都是无神论者,哪有亡灵可慰——独安慰后人,告诉他们世间还有天理罢了。纵当时推人下水元凶后来一一伏了法,但那些跟风批斗者可曾有谁事后负了责任?
就是这段痛打落水人的乱世,令多少英雄丧命——他们在枪林弹雨中未曾陨命,倒是白白丧命于他们苦苦为其追求解放的对象的乱拳之下——这是何等的悲哀!
当年那些推人下水者对历史当担罪魁祸首之责。可当时狂热的民众全然能洗净拳头上沾着的革命同志的鲜血,一点责任都没有?若他们没有不分青红皂白痛打落水人之劣习,自己长个大脑想事,何到于为人所利用,在文革期间为奸臣乱国贼子推波助澜。
只要可痛打落水者,而不必负责任,天下好痛打落水者的人多矣。从此天下人当以史为鉴,牢记:凡有落水者,当先分清是狗是人,是狗则痛而打之,是人则拼力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