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来论同性恋现象的合理性

相信有上帝 杂文 百家杂谈 2009-06-22 17:11 责任编辑:apline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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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同性爱,就是彼此真心相爱,若更多的人能这么简单去思考恋爱,相信同性恋人们就能被理解、接纳。作者从学者李银河女士的话展开叙述,娓娓道出对同性恋现象合理性的看法,然而文中论述的内容多有偏颇,如“同性恋在外国是很常见的事情,也比较能被周围的人所接纳”,其实外国思想比较传统、保守,甚至对同性爱侧目的人还是不少的,另外作者的观点矛盾,这问题在文章后部分能清楚看见,整体来说,文章的内容单薄,未能充分地对主题作出论述,这些都有待改善、进步。真正的恋爱是甜蜜的,彼此分担、分享自己的喜怒哀乐,互相关怀,让爱情徒添痛苦、烦恼、压力的,总是人,还有一分不理解。

李银河说,如果一桩爱情发生了,它就是发生了,它不仅不应当因为任何原因受责备,而且从审美的角度来看,它肯定是美的。然而,这世上又有几个人能有她这样的情怀。同性恋是注定见不得光的。

诚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同性恋是不能被世人所接纳。然而,它却始终存在。并且自古已有之。可是,为何经历了几千年的沧海桑田,还是只能发生的阴暗里。就连她们或他们自身也会认为:有了那样的情感是一种罪过呢?

其实,同性恋在外国是很常见的事情,也比较能被周围的人所接纳。只有在我们中国,因为承载了几千年文明的熏陶。即使心生向往之情,也绝然不敢放胆去做。

只要真心相爱,两情相悦。就不要理会那些世俗的眼光好了。可是,不能呵,我们生活的环境,文化理念都将不允许。

在对135个社会中的120种文化的调查统计表明,48%的社会反对同性恋;8%忽视同性恋;27%接受同性恋;在其余17%的社会中,同性恋是符合传统的普遍大量实践。

我想,我们也应当将青春期同性恋行为视为正常才是。

断袖,我们大多数人也许知其意。然而,龙阳和余桃呢?其实它们的意思和断袖是一样的。都暗指同性恋现象。

同性恋现象是在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行为模式,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既如此,我们为何还会排斥。还会谈同性恋就摇头,甚至不耻呢?

不过,关注李银河作品的人不多呵。我也是因为她和王小波的关系,才会注意到她。事实上,她所研究的命题比之王小波来说,也许更值得我们去深思。

在我们中国,如果哪天,同性恋不再被称之为怪现象,无需再遮掩时,那么可不可以称之为社会的一大进步呢?

尤其是在我国将计划生育当作一项基本国策来抓之后。根深蒂固的传宗接代思想又使得相当大的一部分人不生儿子誓不休。以至于,目前来说,男女比例已经失调。男多女少的现象在中国已经普遍存在。那么,设想十年二十年后,将会出现一种怎样的局面?事实上,现在,三十岁以上还未取妻的男性到处存在。当然尤其是在农村,那些至今还是单身的男性,他们又将如何继续生活下去?如果,我是说如果,能将同性恋这一现象正常化,那么,也许能够解决将来社会存在的一种不安定因素的隐患。

每个人都有爱和被爱的权利。既然没有那么多的异性可爱,那么,同性之间的爱为什么就不能视为正常,同样获得尊重和理解呢?

深深地沉醉在快乐痛苦的边沿。这是一句歌词。既有快乐又那么的痛苦,却还要沉醉其中。其实,这也就是爱情,不是吗?

我在这里当然不是鼓励大家都去搞同性恋。我只是认为,在我们的周围如果存在同性恋,我们能否将自己正常化,不要认为他们不应当,不要视他们为怪事。尤其是发生在年轻人身上,我们更应该有个好心态去面对他们。其实很多的年轻同性恋者,更多时候只是一种对对方的崇拜。在那时他们还没有接触到自己爱的异性。他们那种对同性的感情虽然很汹涌,但大多都会是昙花一现。他们只是走进了一个误区,如果身边的亲人朋友能够对他们进行合理的循循善诱,如此也就不会对他们造成怎样的伤害。

我认为每个人都有享受简单快乐的权力。不管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只要他们彼此感觉是真的快乐,那么就让他们乐在其中吧!

人生在有限的几十年中,能遇见真爱的人并不是很多。很多夫妻之间存在的只不过是一种因时间而产生的亲情罢了。媒妁之言的传统婚姻大多是没有真正的爱情。

一种现象的存在必然有它的合理性。

一种现象的消失必然有它的不合理。

我们只需顺其自然让其合理的存在,而无需有太多的担忧。社会发展有其必然的驱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