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女也能反腐

彭建华 杂文 百家杂谈 2009-03-02 18:54 责任编辑:秋水¢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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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利用妓女反腐,此是以毒攻毒之策,实乃无计可施的下下之策也。如果真的到了这一步,那也就国将不国了!

去年,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因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据悉,刘志华当初被免职的直接原因,并不是因为经济问题,而是“生活腐化”。

网上消息说,刘志华有10多个情妇。为了加强对这一情妇团队的有效管理,刘志华以建度假村的名义,在京郊按五星级宾馆标准建了一处有150个房间的别墅,供情人们使用及自己寻欢作乐。然而事与愿违,恰恰是情妇粉碎了了他的一枕黄梁美梦。

其中有一个叫张怡可的女孩,献身刘志华却牟利不成,还反被其老板敲诈了50万元,因此痛恨刘志华。为了报复,她于2006年的某天,偷偷将自己与刘志华的做.爱过程及谈话录像录音,请人制作成了一个长达60多分钟的光盘,然后举报到北京市有关部门,仅几天时间刘志华便因“生活腐化”而被免职。随后查出其严重经济问题,任职期间单独或与情妇共同接受贿赂达690多万元。

可以说,刘志华是一个典型的倒在情妇“枪口”下的贪官。据有关专家分析,中国所查出的贪官95%有情妇。河北巨贪李真曾说过,“说到底,就是贪官好色,情人捞钱,百姓买单。”从陈希同、成克杰、胡长清、王守业、李宝金、雷渊利、刘志华一路数来,他们身前背后无不站立着或多或少的情妇。如原重庆市广电局长张小川,竟然有情妇70个。更有甚者是沿海某地一官员,情妇数量更是达到140人之众。结果呢,这些官员无不绳之一法。而刘志华的东窗事发,情妇张怡可可说是“功不可没”!

写到这里,我突然生出一种莫名的疑惑。刘志华当了8年的副市长,还兼任北京市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着奥运场馆及北京市奥运期间数百亿美元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说是位高权重。其间受贿金额高达近700万元,可我们的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竟然没有察觉其丝珠马迹,如果不是情妇张怡可“反水”,恐怕刘志华的暴露也就只能是“君问归期未有期”,或者就是根本无法暴露而继续升官发财、逍遥快乐了。身为党的高级干部的刘志华,肯定是接受过“三个代表”、“八荣八耻”等类似的各种学习教育活动。对这些活动,我是有着深切体会的。做打工秘书时,就曾参与过这类活动的全过程,其中有自我检查、群众评议和组织审查三关要过。难道像刘志华这类奉行“金弹”加“肉弹”的贪官,都能安全过关?好象还没有看到过,在这类学习教育活动中,发现、查处腐败分子的新闻!

由此,我的疑问便不问自来:在刘志华一案或更多同类案件中,难道纪检、监察等部门及诸多学习、教育活动的作用,还不如一个妓女(情妇也应归于妓女一列吧)?如此说来,刘志华的暴露也只就是一个“意外”了,那么还没有暴露出来的“刘志华”们,又有多少呢?再更进一步,既然已暴露的贪官95%有情妇;既然上海市卢湾区副区长忻伟明,肯为第三者私奔而滞留法国;既然深圳海事局“林大人”,敢公然猥亵一个年仅11岁女童;既然还有没有暴露出来的“刘志华们”,那我们是否可以转变一下反腐思路,投贪官对色之所好,将计就计,利用妓女来反腐呢?

其实,这也不过是将情妇由暗转为明,由私下转为公开而已。具体思路是,象配备秘书一样,给每一位达到一定级别或职务的官员,配备一个专职妓女。当然还可以鼓励他们多种经营,自主开发,多多益善。象刘志华拥有10余个妓女那就效果更好,至少可以广种薄收,如果有一、二个张怡可式的“功臣”出现,那就是可喜可贺了。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细想李真“贪官好色,情人捞钱,百姓买单”此言,可算是现实中贪官与情妇的真实写照。

当然,利用妓女反腐,此是以毒攻毒之策,实乃无计可施的下下之策也。如果真的到了这一步,那也就国将不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