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姐

村夫尘烟 散文 友情天地 2013-03-02 01:12 责任编辑:小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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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有家姐在身边,是最幸福的时刻。作者笔下的家姐个性而善良,聪明且隐忍,时尚又懂事,能够带给弟弟妹妹最踏实的安全感。全文洋溢着深厚的亲情感,以及对姐姐深切的依恋。语言朴实,感情真挚,细节描写较好。请注意标点符号的正确运用。感谢您的来稿,祝您写作愉快!

家姐,这个称谓对我而言,是唯一的,因为我只有一个姐。从我懂得张嘴喊人且能记事以来,我便顺口而自然地喊比我年长三岁的姐为家姐,只是某一天,家姐坚决而突然地对我兄弟俩说:“以后不能喊我家姐,得喊大姐。”

我和哥都有点惊慌愕然,惊慌于这个命令来得如此无声无息却不容申辩;愕然于“家姐”和“大姐”的区别与关联。姐还是那个姐。

从此,家姐变成了大姐。

过些年,其实也没两年,因为我依然是缠在哥和姐屁股后面要一起去耍的小屁孩。我似乎察觉了大姐那个坚决而突然的决定的由来——这叫做新潮。在那个严重缺乏信息媒体传播的年代,没有互联网、没有手机、买不起报纸、只有教科书、黑白电视上永远只有一个图标的童年,我们纯洁得就像一张没有内容缺乏质感的白纸,随便一点墨水就足以渲染色彩。大姐就是这样子。

在某个家里稍微富裕的同学家里,大姐看见了彩色电视,也看见了香港这一流的帅哥美女,并从五彩斑斓的画面里学到她认为时尚不俗的东西,譬如“大姐”一词。

再过些年,这时已经是多年以后了,因为我已经懂得为自己的生活、责任与错误而堪忧不已。我深深体会到“家姐”所包含的亲切与慈爱远远不是“大姐”能比得来的。

伴随我的长大,大姐已经是两个女儿的母亲了。

大姐的两个女儿并不像大姐,更像帅气的姐夫。她们的乖巧与可爱切实让我欢喜与疼爱,尽管我忘了大姐如她们这般大小的时候,粉嫩的小脸是否也是如出一辙般漂亮。

对,就是漂亮。在我的阐述里,总觉得词调因缺失而显得苍白无力,“漂亮”让我想起,正处于豆蔻年华的大姐其实是漂亮的:柔顺而充满弹性的、长长而乌黑的头发总被一条红绳,有时候会是一条黑绳,美丽而自然地扎成一束,在大姐轻盈而活力的脚步的带动下,映衬从别人的眼光里看穿自己是漂亮的而自信的笑容,漂亮的头发在空中飘逸肆意。后来,也才知道,这是一种唤作“马尾辫”的发型,不说迷倒众生,胜在自然天成。

那时的我,并不知道这一种美已经像种子一样种在了我的心里。直到有一个时候,在人群中看了你的背影一眼,我就喜欢上了,我才知道。细细想来,这份情感竟然也是源自大姐对我的熏陶,随着岁月的推移,这份情感经已固执地沉淀为偏执,“马尾辫”却是被潮流甩了的历史。

打小开始,父母为了生计,也为了我们三个娃,早早的,便往城里奔波,一年到尾,难得有时间回家,作为稍大的孩子来说,大姐就顺理成章接起了这一份责任,哪怕她也仅是比我大三岁的女娃。在大姐看来,她对我是亦弟亦儿般负责,教我写写字,回答些相对幼稚的问题,也承载了那份我本应撒在父母身上的娇情。

我在刻意模仿大姐的字迹,以致于作为男孩的我写出的字里行间显得灵秀有余,刚毅不足。记得有那么一回,大姐的同学来到我们家里,然后碰巧看见埋头苦干的我,接着惊叹到:“你弟的字很像你的哦!”

我在心里偷偷笑了,并给大姐的同学报以灿烂的笑脸,我感激这一句话。时隔多年后,这种带着女性的羞涩和曼妙的字迹已经了无痕迹,因由张扬,因由轻狂,亦因由放肆。

乡村并不匮乏情感,像水又像雾的情感仿若波纹一般在蓝蓝的天空,在长着灰黄的青苔的略显黝黑的屋瓦,在安静而阴凉的巷子,在深邃而静默的粗壮的房梁荡漾而开,温柔了整个村庄。

乡村其实也并不缺少物质,鸟语花香是我们的,蓝天白云是我们的,高山大地也是我们的。可惜,金钱美食是大人的,小孩顽童只有馋嘴流口水干瞪眼地悲愤着,我就是这么一个小孩。盯着幽暗而狭窄的小卖部,我的眼光是发亮的,空气中弥漫着糖香、饼香……让我受用无穷,琳琅满目的零食满满地挤进我的双眸,可我却吃不到。

老板是一个矮矬而微胖的中年人,也是一个势利尖酸的商人,但不是一个善心慈悲的好人。他的阴鸷的眼神总藏在弥勒佛般的笑脸里,其实他在盯着小孩乌脏的小手紧握着的绝无仅有的一毛钱,他知道,这迟早是他的,所以他并不着急。

诱惑到了极致,我曾动过“偷”这一个铤而走险的念头,胆小与怯弱最终扼杀了这尚未来得及长大的想法。然而有人帮我完成了这一壮举,那就是大姐。我们姐弟三人敢于向留守在家里唯一的大人——爷爷开口要钱。要钱的勇气和和魄力往往就好比我那诞生于诱惑和胆怯的缝罅之间的“偷窃”,冒头之时,也是夭折之际。我无赖般向大姐撒娇,要饼要糖。我相信当时的我并不相信姐能搞来一块糖或半张饼,因为这已经超出了孩子的能力范围了,只是,我习惯了哭诉,习惯了大姐的溺爱。

我手里拿着了两颗糖,大姐给的。事后,大姐小偷一样压低嗓音向我说,那是从矮矬而微胖的、势利尖酸的中年商人铺子里偷来的,让我不要声张。我并没有拜倒在大姐的冒险精神之下,也没有感动得涕泪满流,果糖的香味已经完全笼罩了我的五官,无从感受外界的信息。

自此以后,当我嘴馋得不行的时候,我都会缠着大姐耍赖,而大姐每次都会以她所说的“偷窃”来对溺爱一番亦弟亦儿的我。出于好奇和基于碰巧,我看见了大姐的行窃手段。

发白的阳光也照不透几堵泥墙筑造的幽暗,穿过两米宽的村道,绕过正被一大群苍蝇围攻的猪肉案桌,投向昏明参半的店铺内,我看见大姐也如我们这些小孩一样,在看似亲善而内里虚伪的老板面前,像待宰的羔羊,在我离开的那刻,大姐手里的钱没了……

自此,我不再开口诉求。

我对大姐是甚感愧疚的,而且,不仅于此。

分不清梦境,抑或现实,仅只1毛钱,我把大姐卖了,这个记忆从上小学之前一直存在,无论真真假假。

愿家姐永远幸福安康!

后记:那是个周末,百无聊赖的我过早来到空无一人的羽毛球场,于是乎去了草地坐了坐,看了看天空,摸了摸小草,想了想生活。这时,不远处传来了一声“家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