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留故里九日谈
作者的文字比较娴熟,可见有一定的功底。语言在棉柔之中充满了张力,读来韵味十足。关于生活的讲述,情感的表达,都比较细腻。问好作者,
第一日
总习惯倾注感情般注视某物、某人——某事。根据嘉的说法,我是不礼貌的,甚至有了亵渎的成分。然而,人看人,正如临镜而立,或丑、或美的人的模样。只见我目不转睛的举动,却忽略藏在我的布满血丝的眼眸里德隐晦。若无法成为故事里的人,那在旁聆听也是感人的。我知了自身的平凡和中庸,故而格外珍惜聆听与注目的时刻。
我想,他们还是看懂善意的眼神了。至今,并没有谁会因此打我骂我。可以的话,往他们边上一坐,听他们饶有深情地娓娓道来这生的酸甜苦辣咸。——那本是奢望。
十元的时薪让我有了泡在蜜水里的感觉——淡淡的却依然醉人,但也越发怀疑自己的能力,年轻焕发的岁月竟如此廉价……公交车上,难得坐上一座的我睡着了。
醒来的第一件严重的事,是睁开眼帘。然后看着车下的这一幕:年过半百、晒得体肤黝黑、镶满岁月足迹的男人挂着一脸可掬的谦卑,招魂般向连连下车的乘客招手,地上清晰可见一张由灿烂而猛烈地阳光投射而成影的脸皱了眉头,黯了神色。这也是手艺人的营生——尽管只是开个摩托车,虽然活着无奈无法。
看看自己,百无一用非书生。
每每想到这,责难埋怨之声四起,可谓白了少年头,废了少儿身。
本想在都城留一宿的,但纵观客观情况,并没有得到允许。还有一个小时,距离三十多公里外的父亲来接他的坏儿子还有一个小时。沿着当年的脚印——光头佬饺子店搬了,搬去了不远处。好年华没了,换了一个什么靓汤,想必曾常被骚婆艺调戏的酷似’邵敏“的她也不在了吧!华源依旧,只是往来客者总在变着花样。空腹的雷鸣声呼喊着我,只是时间像牵牛般赶着我走。多乎,不多矣。曾经黑漆漆的溜冰场算是彻底的没了,门外装修得很美丽,有两小孩怡然自乐地玩着滑板。摸了摸脸蛋,岁数也老大不小了,却还青春着——几颗粉嫩的青春痘作见证。坐下了梧州凉茶铺,只图心安。当初可是两个人喝的哦!找了两处面包铺也觅不来我心爱的菠萝包。
轻轻地走了。
第二日
迎着明媚而温暖的晨曦,我忆起遗忘了的女人:姣好的面容透着妖娆,湿溜溜的黑发长垂至腰,肌肤白皙动人。从岁月的痕迹看出这是一个二十七岁左右的女人。二十七,处在最美丽的年龄层次。她自破旧黑暗杂乱邋遢简陋的铁皮房子走出。一个不该是这里的女人。
请原谅我欣赏的眼神。而看着她开口聊电话的瞬间,车窗下的一切顿时土崩瓦解。
我以一闲人的身份蹲了在家,看着家房的旁边、池塘的边上、菜园子附近的那颗石榴树挂满小小个儿的青涩的果子那刻。我明确得到了一个信息:我回得不是时候。但,家乡是那么的安谧宜人。
能而会下田的,不只有勤快的爷爷与奶奶,也有懒人,譬如我。踩在湿软的泥巴上,惹回了一身泥土的腥臭。哪泥土是农民的命,是农民的根。也是我的。
带着些许的疲倦与软绵绵的手脚,在十点二十四分,我进了梦乡。
第三天
床上的破风扇很是糟糕,只能一个小时的定时。要是没有记错,整个夜里,我醒来五次,开了五次风扇。睡得也还香,在我的床。
村里下田的人中没有了十来岁的还有青春年华的小伙子、小姑娘了。只剩已经踏了半个脚进棺材的耄耋之老,垂髫嘻哈之孩。年轻的新一代都憧憬外面的花花世界。哪怕他们空手而去,亦空手而回,却燃尽了青春。
一屈腰一仰天——这几乎是下田的全套动作。要玩要耍乐的孩子们都不懂这动作的意义何在。我也不懂。一天下来,剩下的感觉只有腰酸。
奶奶跟着爷爷耕了几十年的田,至今依然。读过几年书的爷爷宠着土地,粘着土地,吃的喝的都向土地要,还没有上过学的奶奶也学着。年复一年,爷爷老了,奶奶也老了。而疼爱我的且我亲爱的爷爷奶奶可否想过这辈子将如此随黄土而去。我想是没有的。
爷爷从来没有教我什么。——这是许久前我一直以来的想法。但我错了,大错特错。爷爷是一个男人。从我懂事起,或者从降临这个世界张眼看见爷爷起,他从未抱怨过什么,也没愁过什么,只是努力而安静地活着。这本是我最应该学的,而我没有。
七分大的天十分肥。看着阳光下黑不溜秋的泥土,我幻想着那么美美吃上一口,我的嘴唇必定会闪着油光的。
一只可爱乖巧玲珑漂亮敏捷欢快自由的小小鸟在我的注目礼下闯进了我家秧地叼了一条虫子……她飞离了绿油油的秧苗,却没有离开我的眼睛。她又飞回来了,还在我的眼里。那刻,我感觉她看懂我眼里的善意。
我的手脚都沾满了黑黑的泥巴——我的手脏了。这样一来,我也就戴不了隐形眼镜了。忽尔明白到乡下人是戴不成隐形眼镜的。这是谁的错呢?
日子不会就此停顿,我还得忙活。
唯一的闲日
爸出门很早。听着刺耳而嘈杂的摩托车声飘上二楼,继而穿过薄薄的房门堂而皇之地刺进我的耳道,我想开了。两天跟着爸上山侍弄他的果树(请原谅我使用“他的”这类极端的词语。)我同情而心疼了父亲,也怨恨了自己。在外打工(不能用“工作”一词)廿多年,过了不惑之年后却毅然回了家种他的果树。这里面应该,也确实有梦——发财梦。然而过了三个春秋的耕耘后,在收获的年月里,爸囊中羞涩。果子并没有知恩图报硕果累累,而是遍地开花。当我得知这事,并没有比打不好那该死的球来得悲切。我没有过多地提起这件事,因为我也懂得身为男人的自尊心。
闲下来的心更慌乱。
逛了回来后的第一个圩日。
我和一位年迈的面容枯槁得只剩皮包骨但仍显着精神劲儿的老人家走着相同的路,这是唯一的路。这模样依稀熟悉。儿时往回这条求学路上总有与之擦肩而过。我很高兴还认得他,更高兴还看见他。
两块每斤与一块八毛每斤的毛纸有什么区别?都是比报纸还粗糙,比小孩的一包零食还便宜。但看着眼前步履蹒跚一身扑扑风尘穿着陈旧而整齐的老爷爷,我知道区别只在两毛钱——城里人看到也不会捡的两毛。
乡下人连屁股,或是嘴巴,也没有城里人金贵。
阿L是很要强的妇女。她独自在乡下挑起了一个家,户口本子上不只有两个人,但家里却只有两人。辉哥是L的儿子,两年大的屁孩。辉哥在回家的路上,歪着脑瓜熟睡中哎母亲的怀里。他是世界上最最幸福的孩子。曾经我也这般幸福地想过,在我四岁的时候,看着午休的母亲躺在我的旁边的那天。现在,当母亲不再光滑的手拉着我过马路时,我竟下意识地躲了。可能长大了,曾经的屁孩。
我还不够用心去看这一村子。一村子的故事,一村子的喜怒哀乐。
很高兴,弟虽然有点内向却还是老实的小伙子;妹虽然有点张狂却也懂很多事,只是我觉得能骗到她的男生不多。送弟妹和奶奶走的清晨,我看到四围都是果树包围的一块小田。让我留心的不是豆腐砖块大小的田,而是田里正在耕作的黝黑的健美的姐妹花。当她们的眼睛迎上来的那刻,我看见一泓美丽而平静如镜的清泉。今时今日,这样的她们犹如稀有资源般,随着时间的推移,所余不多。
爸是和我一起去送他们的。回来的路上驶在爸的后跟,仿佛看到当年涩生生地拖着爸的衣角躲在爸屁股后面的我。这些年过去了,我长落成一男人,爸也随之老去。听妈说,当年爸的嘴巴很甜,哄得外婆很开心,才能娶到漂亮的妈(在爸看来,妈确实是漂亮的,身为儿子的我也认同。),才有了今天的有点自以为是、有点悲天悯人的我。曾经爸的嘴巴很甜,这话让我想了许久。这东西不知道能否遗传?
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我努力地跟着感觉走,祈求能做到最自然的我。然而花终究会谢的,白昼也会如约而至。人,似乎固执着。
第五天
家里留剩了三号男人。爷、儿、孙三辈同一屋檐下。至于我这一号男人,还有待东升西落的太阳、不变的春秋的考验。我试图身体力行去体验、理解父辈、爷辈的生活和感受。但有人一语中的:生活本身就是平淡的。说到我的心坎里面去了。
每变换劳作场所,我的想法便会如影像一般更迭。
逮到空闲的缝隙,我蹲坐在田垄上仰首展眼蓝蓝的苍穹,蓝得有点近乎透明,蓝的很彻底。一朵姗姗飘来的白云轻得几乎虚空,那是游浮的棉花糖。摸下去想必比泡在水里还飘飘如仙,我要能躺在白云上,美美睡上一觉,晒成个非洲黑人也不枉。蓝天白云,青的山清的水,家乡不也美吗?
在曾经的同学的一番教育之下,我知道我不是站在故乡的河,是站在故乡里的溪。烈火般的阳光把我烤熟了,黑得像焦炭。溪里的水冰冻舒服得如置身于母亲腹中,这舒服从我的手脚的神经末梢漫延至安宁饿心,杂念随淙淙溪水远去,牵了我的魂。在藏在溪水里平整的沙面上刻了字,可不消几秒,原本隐约的痕迹消遗殆尽。是“我”字。我在沙面上舞手弄脚……顷刻转身离开。走上岸边的脚光洁雪白,带不回一颗沙子。在水里是带不走沙子的,如同带不走你胸怀里德爱。再看刚才的“战场”,平整如初,没有丁点烙印。我似乎没来过,就走了。——在写满我童年回忆的河里。
当看到我每天所记录的事与人,总有人会明白这内在的感情有如波涛。
三个男人的生活简单而琐碎,该干啥就干啥。除了忘乎所有地睡上一觉,我能怎样忘记二零一零八月十日的感觉?睡醒后的傍晚还不尽黑去,浅蓝而暗淡的天空安谧地释放农村的气息。黄昏显尽了凄美,引诱我与之华丽地死去。她听懂了我的低语。脑海一片空白。多么的寂静,死一样的寂静。
色彩变幻的梦展开她嫩白的双手拥抱我,亲吻我。我在寻梦?!美丽的她的莲藕般的手掐在我的喉结。顷刻梦醒时分。美丽的她依旧,梦叶破灭了。
张着惺忪的眼睛,撑起软绵绵的躯干,我爬下了床。
廿三点廿五分。口渴的我拿了口大碗装水喝,爷们就得大口喝。而,我摔破了碗,在懂事以后第一次摔破了碗。有点事牵了我的心,拉了我的魂,摔了我的碗。却不再害怕了。
第六日
滚烫的粥洒在我的手背上,箭一般跑去泡凉水,急忙中我想到了姜——切了片搓搓红了的体肤。那最灿烂的一抹阳光尚未在东边的山头风光走来,爸和我便率先走上了那东边的山头,手背依然有点红,有点痛,却无大恙。或许它如它的主人一样固执。
凉飕飕的风穿过了山涧,冲过了湖面,直扑我脸,爽歪了。一层层的涟漪泛着点点滴滴的星光向我涌来。一块厚重的白云顿时遮住了漫天的辉光,山中瞬间变得黯淡。
一段明媚的华光破云而出,近处的山、水、草、木都显得暗了些,远处的它们激起了淡淡的光晕,既朦胧又美丽。刹那间全没了。头上顶着一轮红艳艳的火球。我不该再想起什么的,可……
一时秋风尽得意,
惹得相随水旖旎。
独我凄凄悲悯天,
风不相随水亦弃。
挑着三十多斤的水在山上山下这500多米的路程来回三十几个回合。我的手酸了,肩膀也磨破了。我却往往把心留在泛着涟涟波痕的湖面,记下那么一首,忘了身上的辛酸。
我弯下身子,借了繁芜而挺拔的小草的掩护,绕到了尚未知觉的小青蛙后面,罪恶的手从它后面悄然而至,然后蛇一般猛地向前一扑,我的手里已经多了一只努力挣扎的小青蛙。我并没有要把它撕裂的冲动。把它泡在水中。不消几秒,小青蛙翻了白白的肚皮,我诧异它走向死亡的速度。正想摸摸它的时候,它的脚用力一蹬;我的手下也本能地一紧。小青蛙没有逃脱。但它居然装死骗我,连一只小青蛙也会骗我!我松了手,它一下子潜进了深水里。
骗是动物的自私的本能。人也是动物,还是最高级的!
一条小毛毛虫在被晒得热气沸腾的地面打滚。它疾疾地爬了几步,最终还是滚回了原处。它不停地尝试,不断地失败。作为奖励,我洒湿了它的身体、它前方可能会走的路。
没有理由,完全没有。我只依了感觉做我想做的事。
手臂向后伸,左脚往后成弓步,身体后仰……跨步而出,腾腰用力,手臂向前甩。——一块块大小不一的石头被我用左手奋力抛出。石头在水中炸开了花,如同砸在心湖。石头上刻写了我的感情,左手却不能将其左右。
我是一只趴伏身体的青蛙。我干涩的嘴唇亲吻了冰冷、湿润的你,你游过我的口腔,穿破我的咽喉,冰针般亲吻了我的心。我的心欢腾得抽搐了身体。
今夜是回来后最最开心的一天。三辆恣意咆哮的摩托车在宽广的公路上飞驰,嗖嗖作响的晚风吹起了我的身体。40…50…60…70…80…我有了要飞翔的翅膀。
这一夜,忘我于晚风中。
有人不肯回答的问题,我依然问了,尽管得到谎言的答案。
第七日
还是爬上那座山,还是看着这一泓水。当扁担再次压在已经肿痛的肩膀时,我不怀疑自己的力气,但担心自己的意志力与忍耐力。再上200米,陡峭的山路野蛮地横在我的头顶上,却也在我的脚下,我只能攀登,再攀登。
出门前看到的那话,让我少了很多念头——天亮了,梦也该醒了。我痴痴地站在湖水前。看着被我打下水里的易拉罐绝望地漂着浮着,我无望地站着挺着。
我的感情无法用话语来表达。除了家人,无论谁都感觉到它在虚伪地跳舞,矫揉造作地表演。更不能通过行动,那可都是赤裸裸的欲望啊!可这又纯且真的情感在胸中酝酿悠久,一次又一次陶醉了我。
我也曾想过做一次“抬头婆娘低头汉”中的汉。然而,我是爷爷奶奶的孙子,是爸爸妈妈的儿子,是姐和哥的弟弟,是现在的你未来的老婆的老公,是将来的还在的父亲,是一个男人。我就必须得努力,努力不平凡地活着。
我发现,哪怕忘我地活着,依然会剩下虚假与欲望。太可悲了。
故事本该得以结束的,但是……
在我走下山归家的路上,看见赏心悦目的一幕:在树荫下,父亲抱着熟睡的小儿子坐在守候的摩托车上。这个偏远的山村、幽深的大山的底部在一两公里外。儿子的这一睡,父亲的这一等,谁都不知道会有多长远。
有个男人爱得很疯狂,为了能够和心爱的女人在一起而耍尽了阴谋,他很傻也很真。当心爱的她说不爱他时,他飞身山崖。为所做坏事而赎罪,却不曾后悔爱上心里没有他的她。我喜欢这个男人。“生生死死,悲欢离合,如梦一般。”“无论去到哪,我都会像小鸟一般飞回你的怀里。”
电视剧的一幕。
第八日
连续三个小时埋头弯腰锄草,致使我的腰隐隐作痛,这是体力差不多接近极限的感觉。但我要继续熬下这十几分钟。完了的那刻,我是挪着脚步走的。
今天是我留在家的最后一天,明天就得走了,心里有些矛盾无法言表。
最后的一个晚上。回想过来,曾经的日子有点凄美。愿天下失眠人安睡。
第九日
在即将离别故里的清晨,我收拾了全副家当:衣服、书、写下我生活的本子。而当我叠放好衣服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拿回来的衣服并没有穿上几回,除了那条白色的短裤。哦!白色的短裤!
直抒的文笔远远没有比小说或散文的形式写得深情、朦胧、动人。我当否有确切地写下自己的心?大部分而言,还是有的。当一个写手,哪怕仅是涂鸦者,不能使用发自肺腑的词句,终究是悲剧。当你并非离群索居,你就得懂得关爱身边的人,考虑他们的感受。爱故而成就美丽的谎言,或真或假。服饰的遮掩与文化的伪装让人成了虚伪的大师。
这并不是谁的错,人就该这样活着。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每个人都是追求自由的独行侠。
我呢?!
上车前,爸爸没有像以前那样问我身上有钱没钱。我长大了,在老爸的眼里。
车子驶离里熟悉的故土。离你远了,又靠近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