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哉,猪头肉

粽子 散文 感悟生活 2005-09-07 14:27 责任编辑:婵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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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词话》、《金瓶梅》早买了,因说是秽书、禁书,也不敢大明大方的阅读,只是偶尔翻翻,断断续续地读完。读后总觉得,《金瓶梅》不像传说的那样怕人,书中虽间杂猥词,但闪烁眼前的却是一个个栩栩如生、引人入胜的典型人物形象和十六世纪我国城市居民风俗人情、礼仪服饰、饮食起居等日常生活的广阔图景。因此,《金瓶梅》不失为一部最伟大的世界名着。

读到第23回,我曾被书中浓笔重墨细细描摹的烧猪头这一生活细节深深撩动。书中说:有一年新春佳节,西门庆出门贺节,月娘也有事不在家。午间,孟玉楼、潘金莲都在李瓶儿房里下棋赌钱,潘金莲提议输家拿出五钱银子,三钱买金华酒,二钱买个猪头连四只猪蹄,叫家仆来旺的媳妇宋惠莲烧猪头给大家吃。家仆来兴按潘金莲的吩咐很快买来了酒和猪首送到厨房,惠莲嘀嘀咕咕发过一通牢骚后,起身走到大厨灶里,舀了一锅水,把那猪首、蹄子剃刷干净,用一根长柴安在灶内,用一大碗油酱,并茴香大料拌着停当,上下锡古子扣定,那消一个时辰,把猪头烧得皮脱肉化,香喷喷五味俱全,将大冰盘盛了,连姜蒜碟儿,教小厮儿用方盒拿到前边李瓶儿房里,旋打开金华酒筛来。玉楼拣上分儿齐整的,留下一大盘子,并一壶金华酒,与月娘吃,使丫鬟送到上房里。其余,三个妇人围定,把酒来斟。

读到此处,我不由击掌叫绝,兰陵笑笑生的生花妙笔直逗得我馋涎欲滴。

猪头肉的美味,于民间早就声誉鹊起,据说淮扬菜系中的“扒烧整猪头”火工最讲究、历史最悠久,是道久负盛名的淮扬名菜。

我想起了儿时,也就是饥不择食的六、七十年代。在工厂做长日班的父亲傍晚下班回家,我和几个弟妹总要先看看父亲的脸面,再瞅瞅父亲的腋下,只要父亲眯笑着脸,只要他腋下夹着个纸包包,我们便雀跃地拥上去,争抢父亲腋下的东西,个个心里明白父亲一定买回了让我们解馋的猪头肉了。及至,母亲总会掏出2角钱,关照我到巷口的杂货铺拷回半瓶果子酒余钱买上三五支飞马牌香烟。

有猪头肉吃的这个晚间,是我们家最快乐的时候,连平常不沾烟酒的父母此时也欣然端起了酒盅、点燃了香烟。其实父亲买回的仅仅是5角钱猪头肉,摊到我们每个孩子碗里的也就那么三、四片,然而猪头肉那不腻的糯、扑鼻的香和那白里透红的悦目的肉色,令我们不忍下筷,不忍往嘴里送,一块猪头肉在嘴里往往经反复咀嚼才被依依不舍地咽入肚子。在我儿时的记忆里,最美不过猪头肉,至今一想起猪头肉,我便会条件反射地感到唇齿漂香。

猪头肉称得上是价廉物美的民间美食,街头巷尾时有卖猪头肉的小贩出现,熟食店里的白切、红烧猪头肉也挺诱人,据说有的地方还把猪头肉做成了知名品牌。如今已是霜染两鬓的我对猪头肉的食欲虽不如儿时那般浓烈,但儿时食用猪头肉的那种惬意、舒心和快乐,永远也无法从记忆里抹去。

美哉,猪头肉;美哉,《金瓶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