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
酒能使人产生一种飘飘欲仙的幻觉,能使人神经暂时麻醉而忘记痛苦和忧愁,也能使人神经兴奋而壮大胆子做平时不能做的事。所以,人无论是遇到喜事还是有了悲伤,都喜欢来点酒。醉了,期待下一个五百年!问好作者!
觥筹交错间,微微泛起醉意。透过被酒精擦拭过的眼睛,外周的一切都醉了起来。
灯光迷离,女孩娇媚,空气中弥漫着酒雾,酒不醉人人自醉。
声音如同隔着一块玻璃传来,他们在外面,我在里面。
语言堆砌的方式虽然各不相同,但传递的信息基本一致——喝酒
想不喝酒,那是不可能的,虽然名义上你有选择的权利,但同大多数权利一样,要启动它需要一些条件,一时间要凑齐这些条件,同你到花店要买全所有品种的花一样困难。事物多多少少都会缺点什么,缺什么说不准,总之一定要缺点什么,不然就构不成事物本身。这是同“万有引力”对立的定律,你可以称之为“万物缺失定律”或者“无完美定律”,叫什么无关紧要,并不会影响它既已存在这一现实。
推辞不了,那就喝吧!灯光取代了皎皎明月,空调冷气更换了徐徐清风,无嫦娥伴舞却有俏佳人在旁伺候,听不到蛙声一片但可闻下里巴人音乐。古人喝酒讲究高雅,清风,明月缺一不可,兴致来了即兴赋诗一首。现在人喝酒讲究热闹,插科打诨,黄色笑话亦可下酒。唯一不变的是“酒逢知己千杯少”,为了证明彼此感情深厚,那就一口闷吧。左边的女生趴在桌上,右边的男生业已撑不住。举杯,饮酒。
从第一个酒精分子钻到我鼻子中开始,我就已经醉了。昏昏然不能自己,肉体是肉体,灵魂是灵魂,中间流淌着红酒。往下就机械性的重复一个动作:举杯,喝酒。不作诗,不吹水,仅此而已。具体喝了多少杯,我没去数,不具有统计学意义,要是拿去当与酒友交流的筹码,那又显得太轻,微不足道。醉了,那就醉了吧,思想混乱,在酒海远航,放任自由,灵魂剥去层层外壳赤裸裸地在酒中洗礼,我要让酒精浸润到我的每个细胞,杀死它,杀死它,然后再从中抽出一支嫩芽,发芽,长大,开花,结果,枯萎,接着死去,不留一丝痕迹。
中途由于尿液压迫膀胱不得已去了几趟厕所,没有艳遇,没被打劫,也没被异次元空间卷走,安全回到房间,感谢上帝。在洗手间洗了把脸,对着镜子发了一会儿呆,很久没有好好看看自己了,鼻子,眼睛,耳朵……该在的都在,不该有的也没找着,粗粗看看,大体还是自己的。外壳这东西应该定期检查,发现哪里破损的要及时维修,毕竟作为灵魂的宿体,保持完好,住起来也舒服。但也不能太在意了,关注的太多,灵魂势必迷失本性,作为本质的存在不应被非本质的存在所干扰,它是超越一切的,能理解“斯是陋室,唯吾德馨”的大体就能明白。
推开房门,酒香喷鼻。今夜不醉不归,老师,同学,领导在酒中穿梭。大家大口吃肉,大口喝酒,豪气冲天,忽忆起五百年前梁山上的酒宴,我和兄弟刚刚劫了高俅的皇岗,意气风发,肝胆相照。那时的酒可是好酒,三十年的女儿红从我嘴角流淌到我的胸前,止与我那充满阳刚之气的胸毛。我不记得我到底是谁,只隐约听你说我的胸毛感性。为此我留了它整整五百年。
风流人喝风流酒,伤心人喝伤心酒,空虚人喝空虚酒……我到底喝的什么酒?我喝自己酿的酒,五百年前种下第一棵葡萄树,我就在守候。发芽,开花,结果,我小心翼翼地摘下每颗葡萄,清洗破碎,浆汁发酵,压榨,澄清,加糖。我效仿干将莫邪,割腕滴血酿酒,为的只是要酿出绝世好酒。酒成。我拿出从周穆王那里盗出的夜光杯,斟满,酒香四溢,我扬起脖子,一口饮尽,苦涩。于是我把它埋在葡萄树下,整整五百年。
今日我依旧独饮,酒一如往昔,苦涩。
埋下,期待下一个五百年。
回到宿舍已经夜深了,抵不住的困意如潮水般涌来,闭上眼睛,睡去,睡去。希望明天醒来已在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