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我和青春痘开着越野车走上旅途的第一步,并决定整个旅行都要用它来完成。
青春痘的意思:他沿途摄影,我一路开车。这于逻辑上倒也无可厚非。总不能叫他一手开车,一手摄影吧!可是当我在开车他却翘起二郎腿听音乐的时候,我便推翻了那个和符逻辑的决定。牝鸡司晨,尽管他做鸡也只配做一只丑陋的公鸡,可他竟然抢了我老大的位置,好像我成了他专职司机,而他非是我专职摄影师一样。我如何能忍受?
在上高速公路的时候,他被迫开车。没什么景致让我惊羡大地,我只好去追梦地狱。《失乐园》中说地狱那万恶的土壤最适合长金子,我准备了两个大口袋,装她妈的几吨金子。说来奇怪,别人的旅途多姿多彩,而我却睡了过来。
惯例是开车旅行多要往偏僻的地方跑,倘若到了人迹罕至的荒原,那就更贴近传统的出游了。而事实上,我们却开着越野车在城市里转悠,对此我有两点得申明一下:第一,我们并没有徐霞客的抱负与能耐;第二,处于我的私心,我对于自然的感悟能力就好比让一个“妈妈都喊不清的稚童来读《哲学原理大纲》,简直是一种彻底的麻木不仁。起初几天,我干憋了几句:
秋风啊!你强奸了大地,让他在衰亡中更为凄厉。
对此青春痘连喊抗议,因为他无法拍出秋风强奸大地景象。我以为他简直就是木头脑袋:“秋雨将树上的枯叶纷纷打落,一阵风吹过,卷起湿淋淋的枯叶,把他们全部撒在烂泥中,这不正是一幅强奸所带来的狼狈不堪的景象吗?”他顿然思悟。
当车开到一个爆发户般城市的时候,我们被抓了。这让一个胆小到从未有过污点的我是多么的惊慌与恐怖。我们不过是无意中闯了红灯而已,最严重也就罚点款罢了,竟何至于被抓到铁笼中呢?是青春痘公然揍了交警一拳,这才使事情严重化。然而我想不通的是,青春痘何以会有如此大的魄力?当小铁门“铛”的一声关闭时,我才豁然开朗:青春痘在向我示威呢!他明显揍得就是我吗。他揍我会丢饭碗,只有发泄在交警的身上,难怪他当时看我的眼神闪烁不定,有说不出的奸诈,好像在说:“妈的,警察我都敢揍,你给我当心点。”
我极尽我的智慧同青春痘划请界限,我也第一次体会到写作给我带来除稿费以外的妙处——局长读过我的诗集,并对之推崇备至。我本就是无罪之身,现在更成了局长的座上宾。他邀请我到他家吃晚饭。在饭桌上我怀疑他怂恿他的女儿来勾引我,因而我谢绝了他留宿的“深意”,连夜驾车“出逃”。天明的时候我接到了杂志社打来的电话。接着便出现了上面提到的遣退青春痘的事情。杂志社的意思是让我在D城逗留一个星期等待另一个摄影师同行。
(四)
D城,一个以古文化驰名的城市。听说市政府正在将菜市场里小贩的吆喝声申请为世界文化遗产。你在这所城市了喘口气都有可能吹掉一片濒临灭绝的上古树叶。
走在D城的青石板古道上,有种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感觉。
刚到D城的第一天,我就解决了食宿问题,它们还都是免费的。我遇到一个以前常有书信来往的老教授,我与他仅一面之缘,没想到还是让他给记住了,叫我受宠若惊。盛情难却,在他的邀请下,我随他住进了他的大学公寓。那仅是一个两室一厅外加一个小书房的套间,因为他的留美博士女儿回来的缘故,我只能蜷缩在小书房中,至于吃饭完全是随他一同噌食堂。我本是打着住高级旅馆的主意,反正一切的费用由杂志社承担。因而在我临走时,对老教授的盛情并无太多的感激,反而觉得他连累了我。
老教授说他女儿学的是喜剧史,受聘于他所在大学的喜剧研究院。他絮絮叨叨的讲了许多关于他女儿的事,讲到得意之处,便放声大笑,引以为趣,我受了他笑声的挟持,也得陪笑,仿如古代的艺妓。像一个有着博士学历的女人是不可能引起我的兴趣。尽管他用史学家所应有的严谨态度讲述了他女儿的生长史,我仍是一片茫然。当时,我在想老爷子为什么还不去上课呢?终于几个小子恭敬的请他授课去了!他走时递给我几本相册,全是关于他女儿的。
那时我更想找一本趣味低下的小说来打发无聊的时间,而不是看一个与五毫无瓜葛的女人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