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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流浪天涯龙 《风吹过山垭》 历史小说 2012-02-08 15:23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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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坝就挨着埝塘,相距不足两丈。往下走不了几步介绍林娃家,林娃是琼花的二哥,那是一个自私到了极点的人。挨着林娃家的是建娃,然后是才娃家、学二爸家。机耕道到了这里向下一弯,没有几步就是大田埂了,现在的大田青翠一片,鸭子们在秧苗之间纵情欢娱。宽阔的大田埂也是机耕道的一部分,大田埂头上一转就是连娃的家。他是清娃的义兄,早先清娃的母亲没有生育,于是抱养了连娃,后来就有了清娃,这都是听大人们说的。清娃家挨着屠户家,然后就是远娃家、钟栓家,我家就在钟栓家旁边。顺着我家屋后的土埂走不了几步就是康娃的家,在康娃家和兔娃家之间是一座祠堂,古老的四合院的样式。兔娃家过去是页娃家,那个孤独的人总是快快乐乐的。云良的家隔了好几快土和页娃家相望,他们也是全村最后一家。

这个破烂的村子由于地形的原因分成了两部分,其实准确的说应该是四部分。大的两部分就是上弯和下弯,上弯便是大田埂以上的,大田埂以下的自然就是下弯了。而上弯又可以分成两部分,既晒坝以内和晒坝以外。全村大部分的人都住在晒坝以内的埝塘周围,晒坝以外只有林娃、建娃、才娃和学二爸他们几家。

下弯也分为两部分,学校周围算是一部分,大田埂以下到我家又是一部分。学校周围只有四家人,学校原先并不是学校,而是祠堂,破四旧的时候才改成学校的。我们的小学时代就是在这里度过的。作为办公室的正堂门上还残留着一句附和那个时代的标语,“高举毛主席伟大思想奋勇前进”。古老的雕花柱和画梁早已破烂不堪,连个半老徐娘都算不上,可我们硬是在这里渡过了好几年的岁月。奋勇没奋勇我不知道,但前进却是每个人都在无法避免的情况下进行的,我说的是岁数。孩子们渐渐长大,老的则更老,时间并不因你的伟大或渺小而作短暂的停留。他就那么悄无声息地让我长大,还让我在不经意间才发现。可这时我们这些孩子都长大了,他就像个小偷一样偷走了我们至为宝贵的东西,居然连个醒都不提。不是么?以前还喜欢在我们面前展示自己的强壮的清娃居然都有女朋友了,就连大姐也有了男朋友。

我们从大田埂上拐过来的时候,清娃家的街沿上坐了不少人。有云良的母亲、肥胖的屠户老婆、远娃的老婆、钟栓的老婆、还有我母亲和大姐二姐。清娃的父亲正和学二爸、钟栓、云良的父亲几人围在一张八仙桌上打扑克,是那种纯娱乐而不涉经济利益的游戏。清娃坐在云良爹身边抱膀子,他那美丽的女朋友则坐在一群女人中间探讨着针线活。让人惊讶的是,在这一群女人之间居然坐着书娃的父亲长娃,那个象疯狗一样的家伙,真不知道他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两个小孩在院子里又跳又唱的,还用手不停地比比划划,口里还在唱:“点脚点跛跛脚,花花儿子断只脚。”就那样反反复复地唱,偶尔还夹杂着一阵阵清脆的笑声,那是比我们小了许多的军娃的儿子明娃和连娃的两个女儿。这三个小家伙玩得兴高采烈,完全不在乎火辣辣的太阳晒在身上有多么的热。小女孩的母亲在旁边不时的吼两句,明娃的母亲不在这里,他是奶奶带出来的。

热闹非凡的清娃家分成了两拨,男人们打扑克的兴趣很大,时不时有人高声叫喊,女人们则小声议论着家长里短。大家都用这样的方式来渡过中午的烈日。

坐在女人堆里的长娃非常刺眼,乱糟糟的头发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灰扑扑的看着让人觉得恶心。死鱼般微微鼓突的眼睛骨鲁鲁转动着,浑浊无神却又带着一丝狡猾。鸭子般的嘴唇向外翻卷着,一口又黄又黑的牙齿象猪槽似地难看之极。穿着一件似乎是红色却没人相信的短袖t恤,老天保佑,这绝对不是花钱买的。我估计它也有许久没有见过水了,雨水除外,作为衣服,这是它的悲哀。裸露在外的手臂既不是黑色也不是古铜色,象用了许久的抹布又没有清洗过一样,谁也分不清那是什么颜色、那该是什么颜色。就算是让凡.高来表现他手臂的颜色,估计凡.高也会绝望得去撞墙的。他的裤子很奇怪,一只裤脚长,一只裤脚短,短的那只并不是挽起来的,而是好像被人用剪刀剪了一截似地。我敢打赌,天下没有任何一个裁缝有这本事。不过怎么看怎么象是被撕了的,因为裤脚上的布正像屋檐上的谷草那样纷乱,狗牙齿一样参差不齐。那一截没有被布遮住的脚倒是似乎比手要干净一些,但也非常有限。哦,该死的,我们别再把目光注视在那上面了,那会让人吃不下饭的,而且一想起说不定就会把上一顿吃的给吐出来。裤子的颜色是那种天蓝色,这是我的估计,我估摸着它应该是那个颜色吧,因为现在的它不仅有好几个颜色还算相近的补丁,而且还泛白了,这是被洗了好多次的正常情况。我们不要去讲究它干不干净,我们只需把眼睛闭上,肯定的说:“是的,没错,它就是一条裤子,一条天蓝色的裤子。”这就行了,至于它的长短、样式、整洁,哦,该死的,我们不应该再提整洁。这让我想起了公社学校教室后面那条小水沟,积水无法外流的它养育了无数说不出名字的虫子,发着恶臭,我们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走那儿过的。我们还是来说最后一样吧。鞋,布鞋,当然是义秀的杰作。可怜的义秀东拼西凑,好歹没在那鞋面上留下一朵花呀一只鸟呀什么的,我甚至怀疑她是不是把长娃的那条裤脚撕下来做了鞋面。不过这仅仅是想想而已,因为我知道义秀还没有那么大的胆子。可是从那依稀还能勉强分辨得出的颜色来看,又让人越发相信我的怀疑是正确的,它们的颜色太相像了。至于那双鞋,老天啊!上帝啊!我敢打赌,这绝对是一双正正经经完完整整的布鞋。它有后跟呢,这可是在书娃和平娃的脚上从未看到过的东西。其实我们不应该怀疑义秀的针线能力,只是物以稀为贵罢了。我们也别去讲究那双沾满泥土和一些不知道什么东西的布鞋的干净程度,这会让我们发疯的。我们只需要用充满肯定的语气对着上天说:“是的,是的,这绝对是一双正正经经的有鞋面有后跟的完完整整的布鞋,而不是凉鞋。虽然有一只前面还露出了大脚趾,但的的确确它不是凉鞋,也不是拖鞋,它绝对是真真正正的布鞋。真的,我以上帝的名义发誓,阿门!”

我和哥哥绕过那双恶心的布鞋,也加入到这一普通而又难得的聚会。说真的,哥哥并不关心那个从地狱来的家伙。他坐在学二爸身边兴高采烈的看他们打扑克,对于这个,他还是比较有兴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