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我和初恋情人梅的爱情始于那段膨胀骚动的青春岁月。当时我正念高二,刚过完十六岁生日。
因为天天接触一些一览无余的裸体画面和一些描写性事比亲自做还酣畅淋漓的黄色小说,我比同龄人明显要早熟。初萌的性意识比之前之后的任何时候都要来得刚猛强烈,我似乎不分昼夜晨昏,时时刻刻都处在充血和准备充血之中,膨胀的性欲弄得我成天欲火如焚,痛苦不堪,死去活来,却又找不到排泄的对象。
那时候,我的脸是一张丘陵地带的地图,此凸彼凹的青春美丽痘是一座座连绵不断的此起彼落的小山丘。破“唇”而出的胡须虽然天天要遭受剃刀之刑,被斩草除根,被刮得一毛不剩,但翌日又“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再成星火燎原之势。
性欲的煎熬是世界上最痛苦的那种煎熬,我是在那个时候深刻体会到的。难怪有人为了排泄性欲,不惜以身试法,作奸犯科,不惜付出生命和自由的代价。我从那时候开始告诫自己,无论如何得马上抓一个女孩来解决自己的水深火热的饥渴。
虽然我在经过一番筛选之后,在同班或者同校圈定了几个目标,并且开始勇敢地追逐。但她们一看见我脸上漫山遍野的青春痘就跑开了。那时候的青春痘,不像今天这样散发着挡不住的诱惑和魅力,受女生们欢迎。所以,我一直处于几乎被隔离状态,根本无从下手。女生们根本不给我走近的机会,仿佛长在我脸上的不是青春痘,而是可怕的麻疯病种子。
有时我甚至想过要把她们中的某一个连哄带骗,弄到某个人迹罕至的偏僻角落,然后霸王硬上弓,把生米做成熟饭。但想归想,我始终只有想一想的色心,没有动一动的色胆。
就在这个时候,我发掘了梅,并把梅纳入我生活的轨道上来了。
当时高二刚好划上句号,我回到生养爷爷的那个小山村度暑假。
回到那里,我有三个目的:一是写生,听爷爷讲,那里山清水秀,民风淳朴,更重要的是女子漂亮,个个细皮嫩肉,水豆腐做的一样,水汪汪的,白嫩嫩的,软绵绵的,吹弹即破;二是搜集一些在那里民间流传的关于爷爷的风流韵事,作为将来整理家史的素材,听说当年的爷爷是个多情种子,关于他的爱情在当地成了传奇故事,众口传诵,越说越浪漫,越说越神奇;三是我想找个漂亮的农家女子解解闷,然后见好就收,暑假一结束就拍屁股走人,和农家女子的故事随着我假期的结束而结束,随着我的返城而结束。
既然城里的女生不喜欢我,我何不来个战略大转移,到农村去,那里是一片广阔的天地,那里资源丰富,大有可为。在那里,我是一个城市来的男孩,具有趾高气扬的优越感。那里是爷爷的老根据地,具有广泛的革命群众基础。对那里的女孩子来讲,我是一个高贵的城里人,多多少少散发着吸引力,行动起来就显得方便和容易多了。
爷爷送我到车站的时候把我拉到一边,用一只手点着我的额头说,年轻人做事情要用这个,有智慧者得天下,有智慧,你就会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要花得花,要蝶得蝶。
果真一如爷爷所言,那里确实青山秀水,哺育了一大批美女,就连上了年纪的半老徐娘,都别有一种风情,别有一番滋味,都叫人的眼睛如蜜蜂遇着了刚刚开放的花儿,贪婪地吮吸着,不想再把目光移开。更不用说柔婉媚人的小媳妇,清纯美丽的小女生了。
可惜现在爷爷老了,不中用了,美女对他而言,除了想一想,看一看,忆一忆之外,已经毫无用处了。爷爷已经八十多岁了,被他用过的女子大多已经做古,去了另外一个世界等他。我想那里的女子那样的妩媚和风骚,爷爷当年离家出走,一定是心不甘情不愿的。
不过,爷爷,你的心愿,就让孙儿我来继承吧,我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冰成于水而寒于水”的,一代更比一代强,是人类进化规律,我和爷爷已经三代了,应该要强多了,爷爷,请你老人家放心。
后来据当地一些与爷爷年纪相仿的老人告诉我,爷爷是个有本事的屠夫,屠夫在他生活的那个年代的农村,是个很不错的职业,挣钱快,交际多,而且见多识广。爷爷是他生活的那个年代的那一辈人中,走出那个村庄的唯一的一个。爷爷出生在富裕人家,饱读诗书,满腹经纶,英俊洒脱。但爷爷的爸爸,我的太爷是个花花公子,吃喝嫖赌无所不为。太爷一天只做两件事情:白天上赌场,一掷千金。太爷的手气不好,逢赌必输,每输必光。晚上就上妓院,躺在妓女小翠怀里吸食大麻,然后做爱。大麻吸过之后,满脑子都是幻想,想什么都能如愿,我想太爷吸完大麻后,更多时候可能只是想像,并没有把小翠怎么样。因为传说小翠从来只是卖艺不卖身,但她又特别喜欢接待太爷这个客人。待爷爷出生时,家庭已经没落。太爷败光了家产,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里,因为吸食过量大麻,就开心地死在了妓院里,死在小翠的床上。太爷的死叫做“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迫于生计,为了还太爷赌博嫖女人吸大麻欠下的一屁股债,爷爷只得走上了市场经济之路,操起一把寒光闪闪的杀猪刀,每天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那时的杀猪生意利润很高,杀一头猎差不多等于养半头猎。三年之后,爷爷不仅还清了债,还发了财,致了富。
爷爷是个生意精。传说爷爷的双手双脚可以同时表演珠算。他白天在圩市上卖肉,晚上回来算帐。爷爷算帐时坐在宽大的床上,手脚并用,同时启动四个珠算盘。如果四个算盘上的数目一样,就是准确无误,投资和利润一目了然,爷爷才放心睡觉。如果四个算盘显示的数字不一样,爷爷就会重新来过。这种本事,使爷爷离开村庄,走进城里依然吃香喝辣,一个资本家看中他这种本事,不仅把他聘为管家,还把掌上明珠许给了他。
钱多了,爷爷开始赊帐给客户。爷爷赊帐是别有用心的。如果看中了对方家里的女人,爷爷才肯赊帐。爷爷常用这种方法揩一下别人的女人的油。女人的男人对爷爷常常敢怒不敢言,一是慑于爷爷手里寒光闪闪的杀猎刀,慑于爷爷杀猪时一刀封喉,倒地即毙的高强本事;二是因为还欠着爷爷的钱还不起,吃人家的手软嘴软;三是家里的女人还蛮喜欢爷爷那双被猪油浸泡的滑腻腻的手,看见爷爷上门,手舞足蹈,眉眼传情,如果闹翻了,可能鸡飞蛋打,陪了夫人又折兵,所以只好忍气吞声,先留住女人,保全家庭为上。
当地的老人们说爷爷当年出走的唯一的动机是因为玩腻了土里土气的农家姑娘,花枝招展的城里女人成为爷爷追逐的新目标。爷爷心玩野了,要尝尝城里女人的味道。
这种说法和爷爷亲口告诉我他当年出走的原因出入甚大。据爷爷说他出走的动机其实不是这样的。他喜欢农村女人比喜欢城里女人的成分多一些,爷爷从乡下出走是他的一段人生秘密,除了对我说之外,他没有对第三者提及过。况且是爷爷自觉年事已高,不告诉我,真的就要把这个秘密带进坟墓了。为了不让人曲解历史,曲解他,才在我去乡下之前对我说的,爷爷出走是另有原因的。
爷爷出走是迫不得已,在亲兄弟与自己所爱并爱他的女人之间,爷爷必须做出了断,做出两者只能择其一的选择。弟弟的洞房花烛夜,爷爷选择了兄弟,背弃了女人和自己。
爷爷优秀,不等于爷爷的弟弟也优秀。
爷爷的弟弟有些蠢笨,像个憨态可掬的熊猫。憨态可掬的熊猫是可爱,但如果换成是憨态可掬的人,给人的印象就不像熊猫那样受欢迎了。所以爷爷的弟弟老大一把年纪了还找不到女人。爷爷的弟弟每次相亲,在和女方家长对话时,时不时地冒出一些傻里傻气的话来,不仅露了自己低能的馅,还把女方家长噎得半死,结果可想而知。
爷爷的母亲对爷爷说,你就帮弟弟一把吧,替弟弟去相亲,先把女人骗回来和弟弟进了洞房再说。于是爷爷的弟弟的最后一次相亲是爷爷代他去的。
能说会道,气宇轩昂,相貌不凡的爷爷让女方家庭十分满意,当即就定下了这门亲事。但当和女方一打照面,爷爷就开始后悔做弟弟的替身来相亲了,因为女方是爷爷一生中见过的最让他怦然心动的女人,在婚礼前与女方的几次短暂接触中,爷爷和女方甚为情投意合,两人的感情如火上浇油,滋滋滋地冒着火花,越烧越旺。如果不是弟弟的女人,爷爷早就上了她了,甚至爷爷动过纳女方为妾的念头。但这个念头在爷爷脑海里一闪即过了,不得不把它熄灭在摇篮中。想起那个可怜的弟弟,想起弟弟三十多岁了,还没近过女人的身,还没尝过女人的滋味,爷爷不得不收敛自己的感情。
新婚那天,爷爷扮作新郎从女方家里把新娘迎娶回来,但宴席散后,蜇进洞房的却是爷爷的老光棍弟弟。爷爷内心的痛苦可想而知,新娘的痛苦可想而知。内心苦涩的爷爷不知如何面对第二天知道真相的新娘。
就在那天夜里,烂醉如泥的爷爷在客散茶凉的时候,不得不怀着一颗失落和愧疚的心离乡背井,远走他乡,开始后半生的客居生活。从此,爷爷再也没有回过故乡,甚至再也没和弟弟联系过,只是拖熟人给家里捎过几回钱。数年后弟媳郁郁而终,弟弟再次成为光棍,爷爷才满怀愧疚地回过一次家。
弟媳是爷爷一生的痛。弟媳的死讯传来,爷爷幡然悔悟,从此收敛起那颗放荡的心,告别放荡的生活,守着老板的女儿,开始安安份份,认认真真地过着平凡的无风无浪的日子。
我遇上梅的时候,梅正是“十八岁的姑娘一枝花”。
虽然梅的穿着相对城里姑娘要简单朴素,但城市姑娘身体具有的那种蓬勃的青春气息和活力,梅一样都没有少。她鼓鼓的胸部,细细的腰肢,圆圆的臂部,长长的腿,高高的个子是村子里一道阳光四射的风景线,牵引着村子里面已婚的男人,未婚的男人,正在发育的男人的目光。看见梅,我觉得以前在城里徒劳无功地追逐过的女生,是多么的浪费感情,是多么的不值一提呀。如果岁月可以倒流,如果知道世界上还有梅这等漂亮的妹妹,打死我,我都不会去追逐她们的。
梅比我大两岁,是村里首富的掌上明珠。梅家里经营着村子里唯一的杂货店,全村人用的油盐酱醋,针线纸墨,南货北货,全由这个店子供应。
梅初中一毕业就休学在家,帮母亲看守这家杂货店。在梅看守店子的时候,是店子里生意最好的时候,小店子里挤满了大小爷们。梅手忙脚乱地为他们拿着各种各样的东西。
大老爷们在接梅递过来的东西的时候,都会用自己的手有意无意地触碰一下梅的柔软细嫩的小手,脸上堆满讨好的笑容,眼睛里放射出挑逗的光芒。梅递东西的时候从来不拿正眼瞧他们,因为梅瞧不起这群俗气无所事事无所作为的男人。
听说梅的读书成绩并不差。初中毕业的时候,梅还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县城里的重点高中。但梅的父母没有让梅再继续学业。女人是别人家的人,迟早要飞走的。乡下人家,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书读得再多都是别人家的,都给别人读了,不划算。村里流传着一种认识:女孩子能认识自己的姓名,到邮局取钱知道签个名,到城里上街识得“女厕所”三个字就够用了。一般人家的女孩往往只读完小学就拉倒。梅的父母还算比较开明,梅是那个村子里,她这个年龄的女孩子中读书最多的一个,是最见多识广的一个,所以梅也是心最高,性格最判逆的一个。
那是个风和日丽的日子。我去梅家的杂货店里买一把削铅笔用的小刀。跨过门槛,进得屋来,抬起头时,我看见了梅。我的眼睛一下子亮堂了起来,视线被拉得直直的,如同木匠做工时弹拉的墨线,我感觉自己脸上的青春痘在激动地颤抖。
我简直难以置信,这个小小的村庄里竟有如此出众的花姑娘,眼前的梅是叫我一下子呆在了那里。
梅亭亭玉立地站在那里,眼大,嘴小,腰细,乳丰,臀肥,个高。再看看那脸蛋,就像一轮豆腐做的十五的满月,粉白细嫩,吹弹欲破;再看看那身段,分不清是魔鬼还是天使,是岸边戏水的垂柳,还是水里游戏的蛇。
说是魔鬼可能更贴切吧。天使让人清心寡欲,由纵入敛;而魔鬼诱人由敛入纵,走向犯罪。第一眼看见梅,我就血脉贲张,欲望蒸腾,热爱和占有的欲望如一对孪生兄弟,相随而生。
我体内的血液在撞见梅的那一刻,哗的一声,加快了奔流的速度,在我的身体里兴奋地涌动,就像钱塘江边涌动的潮水。最后血液集中到下面。我狼狈不堪地跨过门槛,走进店子,我听到店子里的男人们看见我的窘样开心得发出一阵粗俗的哄堂大笑。
你要什么?
梅没有加入哄堂大笑的行列,她笑语盈盈地招呼我,明亮的眸子里盛满两泓秋水,声音甜蜜蜜的,飘进我的耳朵,滋润我的心田。
我有些受宠若惊的感动:梅居然向我笑了。
尽管梅的笑是招待客人时礼节性的笑,对无论哪个客户梅都有充分的理由巧笑倩兮。但在我看来,梅的笑已经有了另外一层特别的含义,一层足以引起我想入非非的含义。
买一把小刀,用来削铅笔。
我结结巴巴地说。
梅选了一把红红的小刀。嫣然一笑,递给我,俏皮地说,城里来的小伙子,刀送给你吧,你从城里赶马车来了没有?
马车?西部歌王王洛宾的歌词中的马车?
那时候,在城里校园中的小男生小女生中流行《大阪城的姑娘》这首歌,女生喜欢男生的时候,都问他赶马车来了没有,以试探是否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梅的马车指的是这个吗?梅是不是这个意思来着?
赶马车来了,我要把你载回去。
尽管激动,但我还是回答得相当机智而俏皮。
梅的脸上突然飞上了灿烂的红霞,滴溜溜的眼珠生气地瞪了我一眼。
店子里土里土气的男村民诧异不解地望着我们。不知道我们在说些什么。但他们能够感觉得到,只是这一句简单的要他们看来有些莫明其妙的对话,却一下子拉近了我和梅之间的距离,仿佛我们已经是相交多年的老朋友了。
他们成天讨好梅,却没有一点反应,而我还没插柳就柳成荫了。我从他们诧异的表情里,读出这样的一层佩服的意思来:城里人还是城里人,读书人还是读书人,说话和泡妞都显得技高一筹。
还是城里人好呀,还是读书好呀。
梅是我在乡下发现的最美丽的风景。
为了验证我的判断,周围几个村庄我都一一走访过,不,应该是刻意寻找过。梅确实是当之无愧的百里挑一。
村前枝繁叶茂浓荫如盖的百年槐树,村后小山上飞流直下、飞花溅玉的小瀑布,瀑布下一汪清泉,波光粼粼的瀑布潭,小山上茂密的翠竹林,竹林里五颜六色的飞禽走兽,都在梅的美丽面前黯然失色。
我曾经对乡下这些风景充满美丽的向往和渴望。可在见到梅的那一刹那,这些美丽向往和渴望统统烟消云散了,一点都不重要了。梅成了我最向往最渴望的风景。梅的小店成了我最向往、跑动最勤快的地方。有事没事,我都无法控制自己往梅的小店子里跑,绞尽脑汁地想着买些什么东西。实在没东西可买了,就买糖,买瓜子,买花生,吃完就买,买了就吃。这真是一个好办法,一次买一点点,吃完了再去买,靠着这个法子,我一天有充足的理由见上梅好多次。
没过多长时间,我就摸清了梅和她妈在小店轮流值班的时间。我发现自己呆在小店里的时间越来越长,呆的次数越来越多,以至发展到后来,我干脆泡在小杂货店里,好像成了梅招聘的一个店小二,每天梅没来我就已经在等候了,梅要离开的时候,我才陪着她一起离开。
总之,小店里只要有梅在,就基本上有我在。梅是书包,我成了书包的影子。只要书包在,就有书包的影子在。
我想着各种各样的理由去小店里买各种各样的东西,并找着各种各样的借口,尽量在梅的小店子里多呆一会儿,尽量和梅多聊上几句。每次临走,跨过那道门槛,我都无法克制地回过头去,磨磨蹭蹭,秋波“明”送,依依不舍,难解难分。
甚至有时候,走到半路上,我会突然折回去,然后对梅说,零钱多找了,然后把钱递给梅。
梅接过一数,果然多出了一毛钱两毛钱,梅于是抽出其中多余的放回抽屉,开心地笑起来。
梅的笑容很美,梅的笑声就像歌声一样动听。
其实,那多出的钱,是我从口袋里掏出来的。聪明的梅用笑声告诉我,她完全明白我的小聪明。但我依然故我地做着这样的傻事,只要能听到梅开心和会意的笑声。
因为这样,所以在乡下的那段日子,我老是觉得钱总是不够用。
在相当长的一段日子里,梅的笑容是我读过的最美丽的文字,最动人的画。梅的报价声是我听过的最清脆的鸟鸣,最悦耳的音符。
梅的音容笑貌,一言一行,成了我生活的全部,并堂而皇之地主宰了我的梦境。
我整夜整夜碾转难眠,翻来覆去地回味着梅当天的一言一行,音容笑貌,回忆与梅的交住中的一点一滴的细节,心中潮涌莫名的冲动和湿润的温情。梅的一句无心的话语,梅的一个无意的动作,都让我读出了暗示和情意。
我的每个梦都是湿漉漉的,温馨而浪漫,都有梅和成群的蝴蝶一起,在翩翩起舞。
我常把自己的手想象成梅的手,把自己的臂想象成梅的臂,把自己身上的每一块肌肉想象成梅的肌肉,左手抚摸右手,右手抚摸左手,舌头舔着手臂,手抚摸着大腿,常常弄得手臂上湿漉漉的,沾满了滑滑的唾液。
那是个烈日当头的午后,村里一片寂静,村人全都躲在家里乘凉。我叫上梅跟我外出写生。我们在村后小山上瀑布边的小潭边停下来。潭水清清,波光粼粼。
我支好画架,梅坐在临水的一块突出的岩石上,摆出一个迎风临水姿势,做我的模特,风把梅的头发吹起来,在空中张扬,逆风飞舞。
我蹲在瀑布前的草地上画梅。
我们都很认真投入。
大约一盏茶的功夫,梅就活灵活现地出现在我的画里。
你画得真好,画得真像,我好喜欢。
梅横了我一眼,高兴地说,你闭上眼睛,我要奖励你一下。
我听话地闭上眼睛,突然感到右颊贴上了两片湿润温热的唇。
梅在吻我了!
梅的这一吻使我的整个天空遭受核弹袭击一样,突然崩塌了下来,我只觉得天旋地转。
在旋转中,为了稳住自己,不掉进水里,我本能地抱住了梅,就像一个不识水性的溺水者抱住一根漂浮在水面上的木桩。
我和梅栽倒在柔软茂密的草丛里,我和梅紧紧地拥吻在一起。
我们在草地上滚动,把身下的草滚平,作为地毯,身边的深深的草又把我们覆盖,形成一道天然的屏障。我用自己的身体覆盖了梅。
我突然感到一阵紧缩,一股前所未有的快乐的潮水袭击了我的全身,一股热流从我的身体里奔涌而出。
我突然醒了,原来这美不胜收的一切只是一个梦。
醒来后我有些后悔,为什么要醒来呢?如果让这个梦持续久一点,多好!如果能够梦想成真,多好!
我发现裤裆里湿漉漉的,粘乎乎的,褪下裤子,只见上面白花花的一片。
那是我第一次手淫和梦遗。那是我第一次尝到做男人还有一种来自自己身体的惊心动魄的快乐。虽然以前曾经戏弄过那里,但每次都不得要领。一次梦,教会了我怎样手淫,怎样才能自己找到乐趣。
第二天看见梅,我想起昨晚那个荒唐的梦,脸上涌起一阵温热,“唰”地一下红了。
在我的记忆中,那是我生平第一次,也是至今为止唯一的一次脸红。
经过大概两周的跟踪,监视,调查,分析,我大致掌握了梅的生活起居规律。
6:30-7:00起床洗漱;7:00-8:00做早餐,用早餐;8:00-1:00在杂货店上班;1:00-3:30吃中餐,睡午觉;3:30-6:00在杂货店上班。
剩下的时间洗衣,冲凉,晚上十点左右上床睡觉,十点半左右闺房熄灯。
对于一个像我这样耐不住寂寞,处在青春骚动的青春岁月中的人来说,最难熬的就是晚上。白天的时间是可以自己支配的,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去梅的杂货店里买东西,找梅闲聊,想着种种办法拖延呆在那里的时间,想走就走,不想走就不走,随自己的便和喜好。
晚上可就没那么随心所欲了。整夜整夜的相思折腾得我面无血色,形销骨立,喘不过气来。那个暑假期间,我曾回过一次城里取钱,母亲见我面黄肌瘦的样子,吓了一大跳,以为我在那里没人照顾了,饥一顿饱一顿的,受尽折磨。其实,她不知道,她的儿子已经长大了,开始了“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思春生活。
晚上我只有一件事情可做,那就是画画。
躲在画室里,回忆起梅的音容笑貌,翻来覆去地描画着。画梅的时候,我很认真细致,她的一根头发,一根眉毛,她身上的一颗纽扣,衣服上的一朵饰花,我都认真地描画着,不敢有丝毫大意,仿佛一不小心就会亵渎天人。
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晚上还有一件更有意义的事情值得我去做:躲在梅闺房窗口对面的树林里的一棵大树后,痴迷而浮想联翩地观察梅的闺房,再后来,我发现爬上树,居高临下,透过梅闺房的玻璃,既能清楚看见梅穿衣更衣的全貌,又安全可靠,没有人能够发现我在做什么。
上床睡觉之前,洗澡之后的梅,喜欢穿着浴衣,打开窗户,迎着晚风,伫立窗前,呼吸一阵新鲜空气。然后再关上窗,拉开拉链,开始脱衣,上床睡觉。
穿着睡衣站在窗前的梅是最美丽的。虽然穿过夜色,树上的我只能读梅的模糊的大概,但正是这模糊和妖娆让人浮想不断,欲火上升。
梅的浴衣很宽松,薄而透明,在灯光透视下,让人隐隐约约可以看到梅若隐若现的曲线,甚至梅的双峰的轮廓,暗红的峰头,这个女人,一切都是那样的玲珑有致,一切都是那样的让人涎水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梅喜欢裸睡,她睡觉的时候弯曲蜷缩,像一只进口的波斯猫。
梅脱衣的动作很优雅。只不过梅老是背对着我,就像电影里的特写镜头,从上到下,慢慢地裸露给我看。梅的动作倒映在窗帘上,我先看到她被黑色头发披拂着的长长的脖子,接着是圆圆的肩头,接着是白里透红的背部,背部中间有条小小的槽,那是脊梁骨,接着是向内凹进去的细细的腰肢,梅的腰好纤细,只有盈盈的一握,接着是调皮地微微翘起来的圆圆的臂部,最后是修长的匀称的大腿。脱完之后,梅开始双手拖住那对宝贝,前前后后,左左右右,上上下下,做上五分钟的运动。运动完后,梅慢慢地躺下去,在那张不太宽大的床上玉体横陈。
随着灯的熄灭,躺下来的梅消隐在视野之外。夜色之中,运气好的夜晚,还可以看见脱得一丝不挂的梅走到竖立在墙边的宽大的穿衣镜前,左看看,右看看,欣赏一会儿自己的胴体,再转过身来,迈着处女才有的细碎步伐,走到床边,玉腿轻抬,跨上床去,躺倒下来。
梅对自己的胴体很爱惜很自信,梅看得相当细致,我能想象出她脸上是一脸满意的表情。
梅欣赏着镜子里的自己,我欣赏着现实中的梅。
穿衣镜是面向窗口的,梅在穿衣镜前欣赏自己的时候,正面对着我。
透过薄薄的窗帘,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了梅的细长白嫩的脖子,挺拔饱满的胸部,暗红的小小的乳头,凹进去的浑圆的肚脐眼,修长细嫩的大腿……
看得我热血沸腾,血脉贲张,好几次都差点激动得从树上掉了下来。看得我真想越窗而入,扑在那团白花花的面包上,乱啃一通,饱餐一顿。
读梅的裸体的时候是最兴奋快活的,时间过得特别快。从梅进得闺房来,到熄灯上床睡觉,只不过是半个钟头的光景。
读过梅的裸体的夜晚是最难熬的,眼前老是梅白花花的身体,或者是梅的身体的关键部位放大的图片,就像电影的特写镜头一样的清楚,就像画册里的裸女一样,几乎触手可及,但实际上除了一张真实的纸之外,什么也没有。我发现自己吸毒上瘾一样,在清楚的时候,明知毒品有害,吸食不得,最好离毒品远一点。但毒瘾一上来,就什么都不记得了,什么都顾不上了。
我什么时候才能够把梅据为己有呢?
读了梅的裸体,白天再看梅时,在我眼里梅已经什么也没穿了,透过梅身上的遮掩,我可以清楚地看到了梅的全部,细长白嫩的脖子,挺拔饱满胸部,暗红细小的乳头,凹进去的浑圆的肚脐眼,修长细嫩的大腿……想和她融为一体的愿意比任何时候都要强烈真实,仿佛要把人烧烤熟。
这种烧烤的味道就是初恋的激情吧。
初恋,真是一种独一无二的美好体验,既难受,又让人心甘情愿的忍受。在后来的多次平淡无奇,缺乏激情的爱情游戏中,我就像小时候掉了一个五分钱的硬币一样,非要把它找回来不可,我曾经刻意去寻找那种感觉,但都以失败而告终。
只有在回忆中,只有在偶尔出现梅的梦中,我才得偿所愿,重温那种幸福的初恋情怀。一旦醒来,才发现那份感觉已经离我远去了,就像过往岁月的一缕炊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