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爱情真他妈的是一个令人费解的谜,我们猜不到谜底,我们在谜中挣扎。
人的许多俘获爱情的伎俩就像人的本能欲望一样几乎是与生俱来,无师自通的,只要是上了那个年纪,只要萌生了发情的意识和冲动,只要到了发情的时候,你在爱情上就什么都会了。
如果一个人做其他事情,要是也具备对爱情的这份灵感、悟性和天赋,那他一定是天才,一定不得了。他做出的事情,他取得的成就一定了不得。
如果一个人处理其他事情也具备像对待爱情这样的天赋,这样的与生俱来的神秘本领,世界上就没有什么傻瓜了,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天才,每个人都可以创造奇迹。
我当初认识梅的时候,她正十八岁。
十八岁的梅正处在情窦初开的时候,正是睁眼看世界的时候。这个时候的女孩子是喜欢新鲜的,厌倦俗气的。对爱情的空前绝后的投入向往和细致入微的体验,让梅感觉到一切都是那样的神奇和可爱。
爱情为梅开启了一个全新的世界。这个世界足以让梅用生命去坚守。我手里捏着的正是梅通往这个全新的爱情世界的钥匙。
爱情和婚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爱情和婚姻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
婚姻墨守成规,一成不变,难得看见什么花样,难得一见什么新鲜内容,所以容易令人产生厌倦。
爱情是喜欢喜新厌旧的,爱情的内容、爱情的伎俩都需要个性化和不断创新,才能持续保持爱的激情和神奇。
爱情需要不断地创造和刺激,才能保持一种旷日持久的生命和活力,才能使人如醉如痴。
婚姻是俗气的,是一种欲望和本能的例行公事,一个简单的生活的公式。
爱情是高雅的,是一种激情的冒险行动,吸引着人们勇往直前,乐此不疲;吸引着人们奋不顾身,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爱情是供奉在婚姻的神坛上的最初的浪漫冥想;婚姻则是走下神坛的爱情的残酷现实。
那时候,一天围绕着梅献殷勤的男人实在太多了,如过江之鲫,甚至包括梅父母把梅许配给的那个强壮的乡下男人,狗日的岩。
这可能是精明的梅的父母叫梅去守小杂货店的缘故。因为只要有梅的存在,小杂货店的生意就好得出奇。男人们都会有事没事上小杂货店,上小杂货店就只有想方设法地买点什么东西。
梅可是活生生的一个广告招牌,比时下流行在商场门口的明星人物的大立牌广告效果要好多了。
但是这么多的男人却没有一个博得梅的好感。就是对自己的未婚夫岩,梅都是一副爱理不理,有你不多,无你不少的敷衍态度。
梅厌倦那些男人俗气的玩笑,梅厌倦那些男人暧昧的眼神,梅厌倦那些男人没有一点新意的殷勤,梅厌倦那些男人趁接过梅递送过来的东西时趁机摸她的一把的那些流里流气的揩油动作。
看得出来,梅虽然是个乡里女孩子,但却有一颗高贵的心,梅的高贵的心里盛满了一个少女的全部梦想。梅向往一种别致浪漫,激情热烈,高贵典雅的爱情生活,至少与梅的伙伴们,与梅的上辈女人们有所不同,因为梅本身就与她们不同。这种爱情有多种多样的全新内容。梅向往车水马龙,高楼大厦,霓虹闪烁的城市生活,梅把这些梦想全部托付给了对爱情的憧憬。而梅的这些梦想凭她自己的努力是不可能实现的,她已经没有读书了,依靠村里那帮混球男人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有依靠村外的男人。而我是梅接触到的唯一的从外面来的男人。
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女孩,在很小的时候,渴望自己成为一个作家。在她稍大点,找男朋友的时候,她知道自己小时候的梦想靠自己努力已经无法实现时,就渴望嫁一个作家。而当她已经为人妇,为人母,嫁的人不是作家时,她希望好好培养自己的孩子,希望孩子长大后成为作家,圆自己曾经的梦想。女人就是这样,喜欢把自己的梦想寄托在别人身上,希望通过别人来实现梦想。
所以,梅对我的殷勤老是刮目相看,梅对我的好感直截了当,毫不遮掩。
我的殷勤在所有的男人对梅呈现的殷勤中是一种与众不同,显示出了城里人的那种高雅的气质和优势的。在梅看来,我的殷勤是那样的富有新意和诗意,因为高雅,所以从俗气中脱颖而出,因为与众不同,所以我俘虏梅的那颗少女之心显得事半功倍,轻而易举。
其实,我的殷勤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读书人的一些小聪明:给梅画几幅形神俱备的速写,给梅唱一支富有挑逗性的情歌,给梅吹一段缠绵悱恻的笛子口琴,给梅讲一段那些从小说里读来的或者是自己瞎编乱造的能够把梅感动得泣泪横流的爱情故事。
那个贫穷而闭塞的小村子那时候还没有电视机,甚至连收音机都是罕见之物,用电照明都是为数不多的大户人家的奢侈享受。全村只有一个独一无二的收音机,拥有它的主人是一位曾经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的老军人,那是他复员那一年,部队送给他的纪念品。
那个一生“两光”(光荣和光棍)的老军人把他的全部感情都献给了那个像他一样上了年纪的收音机。老军人对他的那个宝贝就像男人对小媳妇那样关爱备至,呵护有加。没有哪个女人愿意跟一个爱收音机胜过爱自己的男人过上一辈子。
听说老军人相过两回亲,两回都是毁在了收音机上。
在当地村民眼中,收音机可是一个稀罕之物,那么小的东西里面居然藏着人在说话,在唱歌,这激起了来相亲的女人的好奇心。她们要过收音机,左看看,右看看,甚至想动手拆开里面看个究竟,想揪出在里面喋喋不休的那个人。这下可捅了老军人的马蜂窝。本来女人从他手里要过收音机,他就有几分不情愿了。动手拆他的收音机等于当着他的面挥锄挖他的祖坟。老军人一下子暴跳如雷,把女人轰出了他的那间小屋。两次这样的事情传出去,败坏了老军人在女人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从此再没有女人肯来相亲。
在老军人眼里,女人用来干吗?还不是说说话儿。哪个女人能说得过收音机呢?娶个女人来,他的军人抚恤金就要均出一半来给女人养女人,他就要下地劳动了。没有女人,那笔在当地是个大数目的抚恤金可以供他吃饱喝足,游手好闲,一辈子衣食无忧了。
老军人每天都把那个宝贝捧在手里,拔出那根长长的天线,指向蓝天,把收音机高高举起来,贴在耳根,听着里面的新闻和革命歌曲,一幅陶醉和专注的样子,趾高气扬地从村东头走到村西头,再从村西头走到村东头,炫耀着他的宝贝和富有。
老军人特别关心国家大事,国际大事,他一天只听新闻和革命歌曲。一听到情呀爱呀的流行歌曲就满脸愤恨,马上切换频道,好像流行歌曲与他有不共戴天的仇恨。
老军人只关心两个国家,一个是中国,一个是美国。
老军人喜欢听中国的正面新闻,特别是中国在军事上,政治上的成就报道。
老军人喜欢听关于美国的负面报道,这些都让他乐不可支,像个孩子一样手舞足蹈,在村子里奔走相告。如果新闻里有美国的正面新闻,他就大发雷霆,跳起来对着收音机大声斥骂里面那个播音员通敌叛国,崇洋媚外。他甚至积极地写信向上级反映情况,非要把那个播音员揪出来,执行极刑不可。当然,老军人的反映信件每次都泥牛沉海,杳无音讯,每次都让他失望,每次他都能听到那个熟悉的男中音。但他还是表现出军人的坚忍不拔和顽强的斗志,与播音员进行着不屈不挠的斗争。他从来没有看见过那个播音员,但他知道那个播音员的姓名。听说老军人弥留之际念着播音员的姓名,瞪着一双无神的眼睛,就是不肯咽气,村里一位小伙子知道老军人在想什么,附在他的耳朵边,骗他说,播音员下台了,他才幸福地闭上眼睛,心满意足地走了。
从收音机里听来的新闻成了老军人向村人炫耀的资本。
老军人因为知道很多国家大事,世界大事,国家的方针政策,国际的政治风云,而成为村里的一个人物,受人尊崇。在村人眼里,老军人是见过大世面的,几乎只要世界上有的,只要地球上存在的,就没有老军人不知道的。
晚餐后,村里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夏天,无所事事的村民们都喜欢聚在村头的槐树下围坐在老军人周围,听他唾沫横飞,滔滔不绝地谈论国家大事。老军人喜欢在对村人讲述新闻的时候加进自己的主观意见,夸大事实。在他的眼里,中国人永远是世界第一,什么都是,任何方面都是,就像当年在朝鲜,土枪土炮的中国人,可以把用先进的洋枪洋炮武装起来的美国佬打个屁滚尿流一样。
但在我眼里,老军人狗屁都不是,他知道的我比他更清楚,他不知道的我也知道不少。我讨厌他的主观,讨厌他的自以为是。我喜欢客观,喜欢实事求是,我既不贬低中国人,刻意中伤美国人,又不崇洋媚外。
我的画过早地显露出了我的天分。我画梅的素描,一举手,一投足,那姿势,那神态,简直惟妙惟肖,比照相机照出来的还要逼真,还要富有神韵,这令梅很开心,很兴奋。
我对老军人唯一好感的地方是老军人在看过我的画后,充满了敬意。他对着村人们说,我是个画画天才,有神笔马良那么厉害(尽管村人们多数不知道神笔马良是谁),将来一定大有出息。老军人的评价,在村子里具有权威性,因为他的这句话,奠定了我在村人中的崇高地位,使我被村人刮目相看,享受村人的敬意和尊崇。
梅接过我的画的时候,每幅画她都要捧在手里,翻来覆去地仔细欣赏,然后小心翼翼地保存起来,晚上带回自己的卧室。梅说有一天我成名了,她因为拥有这些画,可以衣食无忧了。
梅接过画的那天夜里,我爬在树上的时候,透过梅闺房的窗户,好几次,我都看见梅睡觉前把画拿出来,欣赏片刻,然后躺下去,把画覆盖在自己雪白的身体之上,带着睡意,带着满足,带着兴奋,带着灿烂的笑,跌进梦乡深处。
第一次给梅送画时,我是试探性的。趁着店子里没人的时候,我从怀里掏出前晚上画好的那幅画,递给她,讨好地说:梅,你看一看,画得像不像你?
梅接过画,左看右看,显得惊讶而兴奋。
这是怎么回事?我是怎么跑到纸上去的?
梅大声而兴奋地问我。
是我画的。
我愉快地回答说。
你画得真好,画得真像!我就是这个样子,这个样子就是我,你简直画神了。
梅举奋地嚷道。
喜欢就送给你吧,以后我还给你多画一些。
我讨好地说。
这是我凭记忆画的,如果有你做模特,我会画得更好,画得更像你的,把它从纸上叫下来,可以说话走路,可以帮你做生意。
什么是模特?要我怎么做?
梅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问道。
就是我画画的时候,你在我面前摆一个姿势,或站或坐或躺,让我看着你画。
那好呀,只要我有空就给你做模特儿,让你画个够,好不好?
太好,我们就这样说定了。
我们都举起手来,伸向空中,对准对方的手掌拍过去,击掌为誓。
在这一问一答一说之中,梅已经接受了我的盛情和殷勤。
我唱的情歌是在传统的眼光里,只有不务正业的城市小青年才哼唱的港台流行歌曲,泼辣大胆,坦白直率,充满对爱的赤裸裸的表白。
梅当然知道我是唱给她听的。
我唱歌也有几分天分。我的嗓子在那个时候还是蛮不错的,是个标准的男中音,可以和今天的三流歌手并驾齐驱,不分伯仲。但后来由于喜欢吃又麻又辣的菜肴,又没有注意刻意去发展和保护,渐渐给“麻辣”侵蚀了,毁坏了,唱起来依依呀呀的,像老外婆过独木桥,摇摇晃晃的,难听死了。
我唱的歌听得梅一愣一愣的,绯红的脸上遍布激动的红霞。
杂货店里没人的时候,梅还偷偷跟着我,学着哼唱几句。梅接受音乐的能力特别强,只要我唱过一两回,她听过一两回,她就基本上能把一首歌唱下来。那段时间她唱上了瘾,老是缠着我唱歌给她听,老是缠着我教她唱歌。
我讲的爱情故事也是用心良苦。
在故事里,我积极向梅灌输“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意识,添油加醋地插上私奔,抗婚的情节,并给故事刻意安排上只要勇于抗争,就会“有情人终成眷属”,花好月圆的大结局。
听着故事的梅脸上写满向往和期盼,她从故事中抬起头来读我的次数越来越频繁,我发现梅看我的眼神渐渐变得迷离和暧昧,她的眼神像傍晚的夜色,随着故事情节的展开,夜色越来越浓,越来越迷离,越来越让人在梅的注视下迷失方向,找不到归途。
梅恨不能把自己变成故事中的女主角,和男主角一起演绎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而在梅的心目中,把男主角想象成我的成份在一天一天地增加,我在她心目中的份量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一天比一天沉重起来。
无所事事的我和看守杂货店的梅独自相处的时候还是很多的。这为我们提供了眉目传情和打情骂俏的机会,加速了我们感情的升温。
村里人要劳动,要以体力和汗水养家糊口,要以体力和汗水换取糊口的粮食和油盐酱醋,要以体力和汗水换取赡养年迈的父母和抚养年幼的儿女的钱财。不劳动,不流汗,他们就失去了生存下去的资本。即使村里的男人们留恋梅,留恋在小杂货店里与梅在一起时度过的那些对他们来讲算是幸福的时光。但杂店货只是他们的业余课堂,他们只能在那里小憩,只能是在饭前饭后的一小段时间里追求这种于他们来讲算是小资享受的情调。
村人们在早上七八点钟就以家为单位,下地干活去了,要到中午吃饭时候才会从地里参差不齐,断断续续地赶回来。中午吃完饭,休息片刻又要出去,直到晚上太阳落下山去,月亮爬上树梢才回来。男人们一劳作起来,就不得不忘掉村子还有一个美丽的姑娘梅。
留守村里的老的老,小的小,或者全是梅的同类项,对梅没有像那帮年轻的男人那样兴趣盎然,如火如荼。如果没有东西要买,他们是难得光顾小杂货店的。
这个时候的小杂货店里就只剩下了我和梅。
这段时间对我来讲,真的是一段难得的幸福时光,我和梅一起打发着这段幸福时光。
天道酬勤。
在我的殷勤浇灌下,梅的爱情开始萌芽和破土。我明显感到梅对我的态度在悄悄地发生着变化。这些变化,起初是不知不觉的,无意识的,但可以感觉得到的。我能感觉到起初梅都要在内心深处和这些日渐明显起来的变化进行艰苦的抗争。过了一段时间,梅的变化开始放纵起来,开始日新月异起来。梅的这些变化让我惊喜莫名。
梅看我时的眼神已经分明有了含羞的春色,春色使梅在我眼里显得格外的妩媚和动人。
瞒着父母,梅当着别人面收我买东西的钱,而当杂货店里只有我和梅的时候,梅又把我买东西的钱又塞回我手里,说:留着给你读书时零用,就算姐姐我对你的一点小小心意吧。
这时候,我就趁机抓住梅的手,再把她的手和钱一起,轻轻地推回去。梅再轻轻地但固执地推过来。几次你来我往之后,我和梅的手就握在了一起。但我不敢太出格太放纵,只是保持着推钱的姿势和动作,握着对方的手,因为时不时会闯进一个买东西的人来,让别人看到我们在调情不太好。在村子里,没有其他的事情可以传播,而桃色新闻式的流言蜚语传播的速度却相当惊人。我们还得小心翼翼,注意影响,如果传出去,我就要滚回城里去,我就没有颜面在村子里呆下去了。
小不忍则乱大谋,欲速则不达。因为梅是和别人订过亲的,我明明知道这件事,却和梅相好。在村人眼里可不是一件小事情,而是一件大逆不道,伤风败俗的大事情。
我告诫自己要谨言慎行,千万不能因小失大,急功近利。我和梅还没有完全成功呢。
爱情这东西,就像你种下的一棵小树,是需要时间和耐心来精心培育的,欲速则不达,小不忍则乱大谋。我不能鼠目寸光,因噎废食。我要长久地占有梅,而不是逞一时之勇,贪一时之欢。
梅,梅,梅,你真是一位上等好姑娘。我一定要把你据为己有,别人不得与我一起分享。我不仅要你的那颗心,我还要你的人,我要用自己把你的那颗少女的心房填得满满的,不留一丁点儿空隙。
那些日子,我常常反复梦呓这句发自肺腑的话,也常常从被梅主宰的各种离奇古怪的温柔梦乡的高潮里突然吃吃笑醒,快乐无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