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团里交给指挥连的任务是“运输”。
指挥连编制有七辆卡车,但是都不在连里,这七辆卡车都被师里调走支援步兵团的国防施工去了。团里把运输队的十几辆卡车调过来,配合指挥连运输施工用的白灰、砖等建筑材料。运输队住在三十里铺的北头。说是运输任务,实际上就是装卸工。最初的运输是拉白灰。应该说叫石灰更为准确。石灰肯定是用石头烧制的。在大同市的南边的一片山地里,有大量的烧石灰的窑。屈和平和他的战友们,每天上午、下午各一趟。每个班跟一辆车,从三十里铺到大同市是三十里,过了大同市还有二十里。也就是说,他们每天坐在车上要跑四个五十里。他很愿意干这个话。因为他们每天都能出去兜风,每天都能进两趟大同市,能坐在车上看“城里的美女”(在光棍连里呆久了,城里的女人好像都是美女)。有一段时间,大同市是足球比赛北方片赛区。司机里有几个邯郸兵喜欢足球,只要有时间,都要拐个弯去体育场。看门的人对这些军人很照顾,打个招呼不用买票。有一天是天津队和厦门队的比赛,天津队在场上占尽了优势。但就是进不了球。不过从那开始,屈和平觉的足球比赛不难看。
每天中午吃完午饭,他们都要休息一会。屈和平也不例外。这天中午刚迷糊着,就听见外边有人大喊大叫。
新兵王线路爬起来:“怎么回事,出什么事了?”
屈和平也醒了,他跟着王线路跑出了胡同,来到当街。
出了胡同,就是村里的小学。三十里铺是个大村,周围牛家堡、三道沟几个小村没有学校,村里的学生都要徒步到三十里铺来上学。屈和平出了胡同,就着见十几个牛家堡的村民举着铁锹、木棍气乎乎的在学校门口聚集,嘴里不停地骂骂咧咧。听学校的老师说:中午放学之后,一个五年级的女同学回牛家堡的家里吃午饭。牛家堡离三十里铺只有二里地。站在学校门口就能看见牛家堡村中的大槐树。女同学刚过了公路就被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人截住了,这个人上来就抱住他欲行不轨。小女生奋力反抗,大喊救命,喊声惊动了村民,也把那个“流氓”吓跑了。小女生说:那个人二十岁左右,上身穿白色衬衣,下穿绿军裤。有人怀疑是三十里铺的驻军。
屈和平没有想到这么贫困的乡下,还能有如此钢烈和正直的民风。因为他听说:住在他们这条相同里的一名妇女,经常领着几个年青女人去煤矿卖淫。在他的眼里,这一带的妇女应该是没有什么道德水准的。因为穷?还是因为什么?
但这一事件让屈和平觉的,这一带老百姓的道德水平比他想像的要好。
牛家堡的村民向县里报了案。因为他们一口咬定做案人是一名“部队”。当地人都习惯用“部队”来统称驻在这里的军人。不管是日本兵,还是国民党阎西山的部队,或是后来的解放军。县公安局开始并没有立案,他们认为犯罪未遂,女学生只是受了些惊吓。但是这个女学生的爷爷是牛家堡的村支书,过去也曾经当过几年解放军,后来还提了排长。在攻打大同的战斗中被弹片打伤了一只眼晴,后来治疗不及时而失明。因为失明被部队复员回了原籍,对部队的处理十分不满。这次自己的孙女差点被“部队”给“办了”,心里的怨气不打一处来。天天把电话打到县里,非要查个水落实出不可。
县公安局不想立案,除了没有形成犯罪事实之外,也是怕影响地方和部队的关系。而负责刑侦的公安局副局长,也是刚刚从六十六军转业下来的,对部队多少有些袒护。不过在牛家堡村支书的一再要求下,县公安局和师保卫科还是组成了破案工作组。
接照女学生描述的疑犯特征,工作组进行了分析。因为那个年代穿军装是一种风气,当时是在夏季,几乎所有的战士在训练工作之外的时间都穿着同样的服装。单单凭穿白衬衣绿军裤还不能认定疑犯就是现役军人。专案组又对疑犯脚上穿制式的塑料凉鞋进行了分析,因为炮团的战士从没有发放过这类军用凉鞋,除了每年两双胶底解放鞋之外,没有其它的配备。所以,基本上可以肯定这个疑犯不是炮团的人,也就基本上排除了不是驻在三十里铺驻军的行为。有可能是流窜作案或是非本地人作案。为了彻底说服牛家堡村民,师保卫科还喑地里安排女学生,对驻在三十里铺指挥连和运输队的战士,进行了辩认。但也是无功而返。这件案子查到这里也就就此打住了。但在以后的两年里,在师部周围,多起类似的案件频频出现,而且作案人似乎都是同一个人。经过地方和师保卫科的摸底排查,终于水落石出。包括三十里铺强奸未隧案在内的十三起入室强奸妇女、在周士庄砖瓦厂厕所奸污财务组会计等等,均是师宣传队炊事班长常为生所为。经军军事法院审理,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