旮旯(5——6)
旮旯(5)
春皮抵达四中的时候,第一眼就看见了那些低低矮矮的枫香树,不知道为什么他对这样的植物一见钟情,是因为它不开花?还是它代表着一种不一样的情感?
他记得父亲小时候经常跟他说的话:“每一样生物,包括那些静止不动的,身体里都有一个不大不小的灵魂,他们虽然单薄,虽然不堪一击,但是他们倔强着,只为能够呼吸这世界上的每一处空气。”他想,这枫香树,就是父亲口中那样的存在了吧!
四中的建筑,非要用个词来形容的话,那还真的去翻翻现代汉语词典,这样的屹立了太久的古老建筑,给春皮的心理第一意向就是会不会在半夜睡得正熟的时候塌下来,所以依他聪明并且机车的头脑和作风,他选择了外宿。其实在这边的人大部分都住外边了,或者都对那老得快要媲美小音爷爷年级的房子有了一定的畏惧感和抵触感,而这样的效果就是四中的治安会很混乱,街头每天都会有流血事件,至于留多少血,要看放血的一方心情好不好或者是刀够不够利。
春皮苦口婆心把住房租下来以后,太阳已经伸着懒腰掉下了地平线,春皮恍恍惚惚的看见它的一缕尾巴,在小水湾的时候他或者会追着那一缕光跑好远,一直跑到小水河边,然后看见气喘吁吁的自己,傻得丑不拉几。
其实春皮有时候心里或莫名的涌出一些想法,比如现在,他突然想到刚才的房东太太,那个时候他还没来得及看周星驰的《功夫》,不知道有包租婆的存在,但是他亲切的感受到了那老太婆的厉害,光说话那吐沫星子都能将他淹没,好在他练过,不然光是讲个价钱,就能让他光荣阵亡。
这个时候,小水湾边上的妈妈在干嘛呢,会不会想起在这小小县城里的他呢?他知道母亲心里有太多秘密,但是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什么时候不该问,其实长这么大,他都没有问过妈妈,比如父亲为什么会死,他知道那天父亲出门的时候带着一点小小的兴奋,虽然那个年纪里的他对于这些细微的情感不太明锐,但是父亲临走时那种表情,明明有种很大的满足感。
或者时间是最好的证明法则,可以掏掉一些不开心的故事和细节,也可以铭记一些可以刻骨的经历和过往。
晚上的风像是从天南地北赶集过来的商客,夹杂着乱七八糟的温度,春皮觉得这些风是被追赶的迷了路,然后误打误撞遇见了他。他关上门出来的时候正好被这些湿润的风黏住了脸,这个季节,是谁把这些风收录过呢?
街头那边光影斑驳,来来往往的人们怀揣着不一样的梦想在这样的小小的旮旯里死死寻找,寻找到的欣喜若狂,寻不到的哭了鼻子又继续摸爬滚打,就这样反反复复,复复反反,而最后笑着的,都是一些精神病院的常客。
旮旯(6)
如果给他一个假设,春皮的假设或者应该这样说:“假设我能遇到一个女孩,并且和她相爱,我要把我的第一次隆重的献出来,那是我珍藏了十七年的宝贝,虽然略带一点青涩,但是绝对是原装产品,国家免检。”但是这个假设还没有来得及实践,所有的烦恼就接踵而来,比如该在哪里吃饭?这个问题可比他的假设来得重要,他令狐春波的原则就是——肚子是革命的前提,不把他招呼好,一切都是扯淡。而在四中的食堂,他看着那些青菜炒出来一盘一盘堪比他在家里喂猪一般的食物,他彻底昏厥了,以他那高深的战斗指数,能在房东太太的口水里存活下来的存在,尽然不敌这食堂的小小菜肴,这要是传将出去,他春皮的一世英名怕是毁于一旦了。好在这地方能认识他的人呢基本没有,这个记录暂时还能保持。
然后他决定,从今以后再也不踏进这食堂半步,做这个决定的另一原因是,他明明看见小强张牙舞爪从那盘青菜里路过。
他阵亡了!
好在四中的外边街头清一色全是饭馆,在这边开个饭馆是天经地义的,就如那些老板打得招牌一样——‘非得来餐馆’,‘爱来不来饭店’。这些招牌在别处绝对会让人不屑一顾,但是在四中这地盘上,你还真是‘爱来不来’,而到最后都变成了‘非得来’不可。
春皮点了一个菜,好歹人家是开饭店的,卫生是要比食堂好那么一点,虽然只是一点,但是对于肚子饿得直打鼓的他来说,算是不错的待遇了。
这期间,小强又借着打酱油的旗号跑了几回龙套,不过春皮本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心态死死塞了五大碗米饭,结果付账的时候,老板那肉疼的表情让春皮心里大大爽了一大把。这地头,饭菜就一个价,大米倒是随你吃个够,别看春皮瘦不拉几,吃饭的度量比他家养的那头白色肥猪差不了多少,或者老板经此一役,得召开紧急会议,马上调节市场饭菜价格,以后吃米也得付钱。
而在这个小小旮旯里,有好多的男男女女在醉生梦死,又有好多的人们苦苦挣扎,所有的灯红酒绿都在宣告一次黑夜的来临,所有的昏黄灯影都在结束这青天白日的烘烤,在人们眼里,一清二楚的世界实在太那啥,也只有这浑浑噩噩的黑色空间能够让他们的魂魄短暂的出窍,然后飘忽着,寻找另外一些出窍的灵魂,最后搂搂抱抱,翻滚到宽大的床上,做一些在淳朴之人看来伤风败俗而在他们这一类人眼中特别随便的事件。
春皮不会觉得这个世界里有太多的不和谐,他看不见警车从这些水泥马路上经过就会以为这个地方治安有多好,就会觉得这个地儿的人们都是守纪奉公的好市民,他哪里知道,警车都被报废了,那还有力气满大街跑。关于这个问题,在他还没有来这之前,就已经被很多人们证实过了,传说这个地方共有三辆警车,其中两辆是被人用西瓜刀和钢管直接搞到半身不遂,连保修的念头都免了。而最后一辆在听闻风声以后打算蜗居在警察局大院,但是很不幸,在一个光线明灭的夜晚,它的四个轮子宣告破残,而发动机直接被拆,档杆不翼而飞,比起前面两辆,它可以说是受尽折磨,最后不得不终身残疾。
而这个旮旯里蜷曲着的很多很多因子,就会在这样的夜晚慢慢扩散,扩散到人们的大脑皮层,然后刺进某一根神经,导致一系列流血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