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另类的爱
那满纸的情诗即刻就把大嫂击倒在床上,吓坏了九岁的女儿。女儿起初一个劲哭着喊着叫爸爸。爸爸没有回答。女儿不知道爸爸正在另一个地方,与另一个女人幽会。眼看着妈妈脸色越来越难看,已经快接近死人的脸,女儿手足无措,又哭又喊去推去摇妈妈,可怜不懂事的孩子哪里知道妈妈是心脏病突发。妈妈就这样在女儿爱地摇晃中去了另一个世界。
这个悲惨的真实故事,几乎把我的心撕碎了。
鲁青拍拍我的肩头,一句话没说,走了。
我相信鲁青的心里和我一样不好受。
奶油小生比我和鲁青大五岁。我们总是尊敬的称呼他的妻子大嫂。
大嫂可谓女中贤妻良母的典范。
我们每次去奶油小生府上,没吃饭,大嫂为我们炒菜烧饭,想喝酒,大嫂总是拿家里最好的酒劝我们开怀畅饮;即使我们去仅仅为了侃大山,一侃侃到深夜,她也从不说一句反感的话。在奶油小生府上聊天,我们最开心,最放松,最舒畅。
大嫂理解男人,知道男人比女人更需要社交。大嫂爱自己的男人。直到临死前,她才识破了男人的本相。
“她曾经说过,只要发现我与另一个女人有过分行为,”从殡仪馆回来那天,奶油小生眼泡红肿地说:“她一定成全我们。她只要女儿。”
他“呜呜”放声大哭,双手交叉抱着圆圆大大的脑袋,肩头抽抽缩缩,动了真情。
我哈哈大笑,冲上去扯掉他胸前的白花,砸向他的脑袋,“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说完扭头就走。
他跳起来,狂吼乱叫,追上我,一脚踹在我屁股上,我被踹趴在地。
楼上正好跑下来一个小学生,见到我的丑态,拍手直呼“狗吃屎!狗吃屎!”
我爬起来,头也不回,默默下楼。我知道刚才一时冲动,行为过激——他踹我是应该的。下楼的时候我心里忽然有一股子轻松的感觉,与奶油小生的“厮杀”,使我发现自己还没有完全失去是非感。
至少与那些善于心计的小人相比,我还算是有良知的。
他们用金钱、权势强霸女人身体的传闻早已不是什么新闻。
每当我听到类似令男人们津津乐道的传闻,我只有一个感慨,一个结论:男人们是自私、阴险的小鬼!女人则是人类伟大的母亲!
多么尖锐、精辟而又富于诗意的评价啊!
不久,我又发现了一个人类“新大陆”——人类最真实的本质:感情是狐狸欲吃小羊时假惺惺的虚伪,行为则是狐狸终于吞噬了小羊的真实!
就在大嫂去逝的第二个周末,我又骗取了一位女士的信任。
妻子出差回来了,鼓鼓囊囊的旅行包里塞满了给儿子选购的玩具、衣服、食品;包的底层躺着一条“红塔山”、一头仿唐三彩的骆驼、一本张承志的《黑骏马》(妻子知道我第一喜欢香烟,其次喜欢书籍和工艺品)。
这三件礼物弄得我晕晕乎乎。
我一把搂住妻子,在她风尘仆仆的腮帮子上狂吻乱亲。
正当我热烈地亲吻着妻子的时候,心里不由一沉,脑子的屏幕上排着队走来了璐璐、慧、余姗姗……我下意识停止了动作——我觉得自己亵渎了妻子!
过了些日子,我把这种感受告诉了大昂。
大昂嘿嘿笑,笑得古里古怪。我从他的眼神里发现了他对我还真正爱着一个女人而妒嫉的内心世界。
由于大昂无法改变大吹大擂、虚荣、不踏实的毛病,他算是被这个变革的时代彻底抛弃了。他却颟顸未醒,反倒变本加厉地以玩弄女性来慰藉空虚、迷芒的心灵。
大昂饥一顿饱一餐的打发着日子。
饥饿的日子他猫在自己的小屋里,一遍又一遍背诵莎士比亚、普希金的诗,要不然就彻夜不眠的在琼瑶的小说里寻觅卿卿我我的梦幻;有时也会面对幻境中那个坚决不放他调回省城的九品芝麻官,舞枪弄棒,连骂带咒!
富裕的时候(即便只有十元钱),他也不惜钻山打洞,去寻找无论什么样的女人陪他潇洒一回大排挡。
大昂的母亲死了。
享年七十一岁。有人说老太太是老死的。说这话的人太缺乏生理学常识。大昂知道,大昂家里人知道,我知道,老太太是操心操死的,是被沉重的感情累死的!
大昂九岁那年父亲在一次工伤事故中以身殉职。二十几年来母亲孤独的守着这个家,没想过再找个男人,她不想把心分散,她只想把心分给儿女,大昂得到的最多。大昂也最让母亲操心失望。
母亲走的时候睁着眼睛。大昂没有掉泪,只是很仔细地把母亲的双眼一只一只阖上。他是唯一一个在母亲遗像前守灵守了三天三夜的子女。
他知道母亲不肯闭上的眼睛在盼着什么。他对我说过,他母亲最大的愿望,就是能看着他正正经经娶上媳妇。
鲁青没有参加大昂母亲的追悼会。他送的花圈在众多的花圈里最大、最精致、最值钱。
老太太活着的时候,鲁青与老人仅有过三四次接触,一个评价:“一个活着的死魂灵。”老人走了,鲁青对老太太仍用一句话评述了她的一生:“出土文物似的感情,缔造了她清淡如水的一生!”
天灰蒙蒙,没有阳光。
大约有一周了,天都是这副面孔——灰蒙蒙,没有阳光。
人也灰蒙蒙的,尤其是男人。
在这灰蒙蒙的天气里,为了一支圆珠笔芯,我来到街上,在环宇商场,无意中看见了一个我从来没有想到这辈子还会再见到的人——方小青的丈夫。
我是买好圆珠笔芯下楼的时候,无意中看见那个长得比我帅好几倍的男人的。他那么潇洒、大方、无忧无虑地立在金银珠宝柜台前,像哈巴狗一样在为身边的女人挑选项链。
他身边的女人不是方小青。
我看见这个镜头的第一反映、感受是,对他那种无忧无虑的潇洒充满了羡慕——我羡慕他在与另一个女人幽会时,居然会有如此的气质。
我不会有这种气质。
我和别的女人幽会时,内心的恐慌、惊悸、忧虑总是时不时地写在我的脸上,渗透在我的每一个细胞里。
他的这种优秀气质对我是一个谜。
为了解开这个谜,我进行了如下分析:
一、他怀抱着侥幸心理。我所生活的城市虽算不上大城市,但至少也有二百七十多万人口,他相信方小青不会在这二百多万人中发现他的秘密。
二、方小青也许在男女作风问题上先越了雷池一步,且把柄已牢牢攥在这男人手上。
三、他已然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现代人”。
我的主观臆断,在方小青切身体验的生活感受中宣判了它是错误的。
正确的答案是:俊与丑的悬殊演出了另一幕人间荒诞剧。
英俊的乡镇企业工厂的生产调度,充分利用了妻子方小青形象的丑,他从未把她当作妻子看待,娶方小青仅仅是为了掩人耳目。他利用了某些女人爱慕美男子的弱点——尤其是某些形象糟糕的女人,更是心甘情愿为心目中的美男子牺牲一切。
可悲而又伟大的女人啊!
这年十月,在我生活的小圈子里,可以说有悲有喜。
喜的是奶油小生组建了新的家庭。
虽说得到这个喜讯时,我的心里翻卷起一股子恶心的感觉,考虑到多年的交情,我还是送了五十元的红包——无论怎么说结婚也是喜事一桩。
在婚宴的酒席上,我见到了奶油小生的第二任妻子(奶油小生前妻死在床上时,正在咖啡厅与奶油小生幽会的女人),她脸上幸福的笑容与奶油小生的如出一辙,这使我不由就想起了大嫂,心里很不是滋味。
酒席临散时,我把奶油小生揪到冷清处,说:“还记得大嫂追悼会的那天,我砸在你头上的那朵白花吗?”我去揪他的时候,特地从酒桌上攥了一听“健力宝”。
“什么意思,你?”他紧张地防备着我手上的“健力宝”,胸前的红花也似乎暗淡了,样子一点儿也不像个新郎。
“我当时那么做,完全是出于真情!”我举起了“健力宝”。
他本能地朝后退去,很像小偷遇到了警察。
我对准“健力宝”的开口,猛灌了一气,灌得下巴、胸襟湿漉漉一片。
“我那天那么做,是因为觉得你实在对不起大嫂!请你原谅!”
他依靠在墙上,眼睛瞪得像两颗杏,那神情好像在想,姓闻的不是酒喝多了,就是吃错了什么药。
“我找你不为别的,”我又一次举起了“健力宝”。他已经没有退路,下意识把右手抬到胸前。“我只希望你还我踢我屁股的公道!这不才二十多天前的事情吗,你不会这么快就忘了吧?!”
他不说话,抬起的胳膊依然在随时准备招架我手上的一拉罐。
“看来你是真的忘了!”我把空的一拉罐扔在地上,踏上一只脚,踩出刺耳的声音。
“闻竹!”他突然恶狠狠喝道,声音极小,一副娘娘腔:“你喝多啦!”说罢转身遛了个踉踉跄跄。
我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脑袋嗡嗡响,也许我真是喝多了。
酒席散了,大昂摇摇晃晃把我扶出宴会厅。
两个醉汉自己都顾不了自己,却又竭力想帮助对方,你扶着我,我驾着他,懵懵懂懂往回摸。
这天夜里我是在大昂的小屋里度过的,一觉睡到次日上午九点多。
两个人醒来,都不说话,睁着眼睛,胡思乱想。我想到昨天晚上那一幕,既为失态深感内疚,又觉得那顿酒喝得痛快。
喜事过去没几天,坏消息紧随其后来凑热闹。
大昂被人揍了,打断了两根肋骨。
我火速赶往医院探视。
医生说回去老半天了。
这怎么可能,他不是断了两根肋骨吗?为什么不让他住院?
医生说:第一他没钱支付住院费;第二他破坏人家家庭,充当第三者。我可着嗓门质问:第三者也好,第四者也好,这与治病救人有什么关系?他就是杀人犯你们也该给人治病!你们是医院,不是法院!医生说,你不要在这里练嗓子!不是我们不救死扶伤,是那个女人的丈夫带了一伙人不让给治!
我不想和医生论理,全当一匹跑错了路的马,调头火速赶往大昂的小屋。
大昂亏在床上,脸色惨白,像抹了一脸白粉。唉唉!打得可真够意思:左脸肿起一个疱,像长了一座瘤;鼻子也被揍歪了,仿佛挪了位置。
屋里冷冷清清,比墓地还凄凉。
床头的三支腿方凳上,寒酸地躺着一瓶“龙眼”罐头、两袋鸡蛋糕。
我鼻子一酸,眼泪涌上了眼眶。摸摸衣兜,还有一百多块钱,一百块是前天才从邮局取的稿费,我把稿费搁在他的床头。
他死活不收,说鲁青才给他送了一百五十元,马飞下班以后来给他送牛肉和鸡蛋。我不由暗暗吃惊,又分外高兴——鲁青一向不愿意施舍,很少怜悯什么人;再说他一直瞧不起大昂,极讨厌大昂大吹大擂,不学无术。这一次月亮从东边落山了。
“王小凤也来过了。”大昂说,声音微弱,像是从脸上那个疱里爬出来的,但却满含着激情。
“她一定会来的。”我说:“这件事对你是个教训!但愿你康复以后踏踏实实干点事!只要有真才实学,一切都会好起来,面包会有的,土豆烧牛肉也会有的。王小凤对你是一片真心。”
他闭上了眼睛。他的鼻翼有一点儿泛红。
我知道他不愿再提王小凤的事,便不再多言,坐了一会儿,告别回家。
本来我是想好好教训他一顿的。
后来大昂的姐姐、二叔,还有奶油小生,和几个高中同学,援助大昂一些钱,这样大昂第二次被抬进了另一家医院。二十来天的治疗,伤势逐渐好转,本应继续观察、巩固,窘迫的经济又来拉后腿,只好回家休养。
这天我去看他。
我推开门,一团红色映入我的眼帘——一个穿着大红色健美裤、浑圆的女人的屁股。
这一团红色犹如一颗火球,燃起了我心中的烈焰,心里扑扑直跳,脸也热乎乎的,而这种感觉瞬间即失。
那一团红色面前电炉上烧锅里升腾起的热浪散发的香味,使我突然醒悟,这撅着屁股的女人一定是王小凤。
大昂看见我,喜滋滋迎上前,搂住我的肩头,把我转了个四十五度,让我欣赏他新粉刷的墙壁。
我一进门视线即被那一团红色吸引了,没有注意粉刷一新、雪白刺眼的四壁,大昂这会儿给我来了个四十五度旋转,这才发现“新大陆”,不由连连叫好,说:
“这是谁的杰作?一定是小凤。你不可能,你比我还懒。”
大昂一个劲朝我挤眼睛,怕我不醒悟、糊涂到底,又用下巴指了指那一团红色,示意我出言谨慎。
我心领神会,遂仔仔细细朝那一团红色看(一团红色已变成了一个穿着白色开丝米套头衫的女人背影)——那女人不是王小凤。
这个新发现破坏了我的情绪。我想大昂是彻底的没救了!即使打断他的四根肋骨外加一条腿或一只胳膊,他也不会回头了。
大昂从我的神情上看出了我不愉快的心情(我是个不会掩饰表情的人。为此我十分羡慕那些喜形不于色、气愤不于色的人。即使你当众揭露他们最最见不得人的隐私,他们也照样面不改色心不慌;我始终怀疑这种人有某种“特异功能”。我也曾屡次告诫自己:向这种人学习。但是死活不能如愿),他就主动向我介绍穿白色开丝米套头衫的女人。
当大昂说出她的名字,我意识到刚才错怪了大昂。
就在大昂被人打断肋骨的四天前,他曾在淮海路救过这个女人。
那天大昂口袋里有了富裕的银子,独自在市府广场的大排挡灌了半斤猫尿,似醉非醉往回走,行至淮海路口,突然传来一个女人的呼救声。
“我当时听到一个令人惊悸的女人的声音在暗夜里呼救时,我的酒醒了。”以下记述了大昂事后向我讲述的故事:
“我寻着喊声跑过去,一直跑进梨花巷。刚才还听得清清楚楚,是一个女人惊恐的喊声,好像还掺杂着撕扯的声音,当我冲着声音迎上去,巷子里忽然安静极了,只看见离我七八米远的地方,亮着一盏萤火虫似的路灯,忽闪忽闪有点像鬼的眼睛,我心里一阵乱跳,扭头就跑,脚步哒哒响得乱七八槽,以为是什么人追杀上来,跑得越发快;一口气跑到巷口,回头一看,身后什么也没有,这时候酒又醒了不少,我意识到刚才是自己在吓自己。
“于是我又想起了那个女人的呼救声,第二次冲进了梨花巷。
“没跑多远,两条黑影挡住了我的去路。
“就在这时,我又听见了那个女人挣扎的声音,可是已经不再喊叫。我想她的嘴里一定被这帮混球塞了什么东西。
“我看了看十步开外的两条黑影,心里‘格登’一下,好吓人!这两个混球清一色一米八左右大块头,左边那个粗壮的活像一头站立的黑熊。我这一米七六的个头,在他们眼里也许只能算是一只大个猴。
“我心里冒出一股寒气,脊背上、腋下冷汗直窜,真后悔不该逞这个英雄,这下好,送上门让人收拾,当肉袋让人练拳头。不行!我对自己说,不能坐以待毙!三十六计,跑为上计!我开始朝后退。这两个混球见我想跑,立马精神大振,“嗖”、“嗖”打腰间各自抽出一把尖刀。
“‘找死!’两个混球压低嗓门,骂骂咧咧逼向我。
“‘完啦!完啦!’我在心里叹息,‘今天我这一百七十多斤算是交待了!’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