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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另类的爱

刘杰文竹 《男人另类的爱》 言情小说 2011-08-08 09:19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旧站档案号:HXQ-NOVEL-00012205 · CHAPTER-00047595

续一

我痴痴呆呆地盯着手里的空酒瓶,心里仿佛有岩浆在骚动。

你难道还要朋友们继续耻笑你的糊涂、窝囊吗?实际上,你仅仅是糊涂、窝囊吗?你最大的悲哀是虚伪!内心深处的谴责把我彻底击倒在藤椅里;酒瓶落在地上,摔成一朵凋谢的玫瑰。

我瞅着地上摔破的酒瓶,心里嘿嘿直笑,心想,这瓶子为什么没有摔成电影或者电视上,摔在地上就支离破碎的情景呢?我们的影视剧最大的优点是“摹仿”,最大的长处是缺乏“创意”。

这种瓶子摔在地上千人一面的“漂亮”镜头,我在许许多多的影视剧里见过,而记忆犹新的,是在慧的小屋里那台十二英寸黑白电视机的荧屏上。

慧是我前面提及过的、我头一次背叛妻子、她把我看成十八岁大男孩的那女子。

我第三次由于轻信,扮演创业者最终遭人排挤出局之后的第四天(大概是八九年十月),在鲁青的家里,我结识了慧。

慧最初对我没有好感,甚至讨厌的程度可以用遭遇瘌蛤蟆比喻。

因为我不怎么喜欢诗;不喜欢也罢了,我还大放厥词,指责诗不够厚重,也很形式化,而且主观感情色彩太浓。

慧则对小说不屑一顾,抨击小说不是梦游者的胡说八道,要不然就是左拉式的自然主义,缺乏美感!

我们每次见面,总是争斗得像两只要分家的公鸡母鸡,谁都不愿轻意放弃各自的观点。后来到了几乎水火不容的地步,一见面,就像烧红的铁块掉进水里发出“滋滋”的吵闹,以此表示双方的不合。

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征服慧!

不久,我的决心变为了现实。

我自己都不明白我对女人为什么有如此神奇的征服力?而在那些贯于心计的男人面前,却显得如此渺小、羸弱?是因为女人感情过于脆弱?思想相比男人单纯?还是因为我对那些善用心计的男人过于轻信、仁慈?

至今我也没得出答案。

在慧的小屋里,我脱下了身上最后一块人类的遮羞布。慧早已闭目等在床上。

面对着她肌肤细嫩、光洁、线条优美、充满性感的身体,一种热烈和恐慌的情绪交织出躁动不安的亢奋,在我体内乱窜乱跳,亢奋的热流鼓动着我,对面的镜子把我起伏的胸脯映照得十分清晰;我有一种新婚之夜——与另一个女人的冲动的快感。我一次次想猛扑向慧,像大鱼吃小虾一样,去吻她的唇,吻她坚挺的双乳。可是,我的双脚怎么也挪不动,恐慌的情绪占尽了上风,把我结结实实钉牢在原地——我不断看到妻子悲愤的目光在我眼前晃动;看见我与妻子做爱时常用的那块紫色的儿童浴巾;看见妻子清洗那块儿童浴巾时幸福的笑容……

不!千万不可以!我大声呼唤着理智,迅速把目光从慧的身体上甩开。

慧的书桌上搁着一本诗集,我甩开的目光正落在诗集上:诗集是鲁青的《纯情》。

“操他妈!”我突然在心里大骂。随之即将冷却的激情与热浪再次涌遍全身,于是我像一团火球一样,猛然扑向慧青春的身体,即刻把她挤压的惊恐万状。

我的理智在《纯情》中彻底崩溃,剩下的是人类原始本性的表演。

我伏在慧的身体上,像久旱逢甘露的鳗鱼亲昵地左右摇摆着……

“操他妈!鲁青、大昂、奶油小生、马飞,他们在野地里,在公园的草坪,在护城河的树丛里玩女人,他们想到过自己的妻子、女朋友吗?操他妈!他们想到了就不会玩别的女人了!我们大家彼此彼此,一干伪君子!”我不停地在心里大骂。

我越骂越觉得心里舒坦坦、浑身劲鼓鼓、热血一团一团翻腾,也许由于过分激动,头一“抢”没打中。

从这天起,我意识到自己是彻底的糊涂了!我多少次企图努力挣脱这糊涂的束缚,清醒起来,然而,却办不到:不动则罢,动则难于止。越往后我糊涂的越发糟糕,竟然有好几次想和妻子提出离婚。

在小巷的另一头,一只粗壮的男人的胳膊拦住了我的逃路。

我想起了三年前在聚丰楼大酒店对面小巷里发生的故事。

拦住我去路的人是大昂。

他满面红光,喜酒还没喝却似乎有了几分醉意。

“闻哥,闻哥,”他用力拍打我的肩头,兴奋的有点儿结巴,“省文化厅已经同意聘用我了!我刚从文化厅来。”

“那是好事!”我为他高兴,也给了他胳膊一巴掌,“能进资料室吗?”

“先在传达室干收发。只要能进文化厅,至于工作以后慢慢再说吧。”他一定是又馋喜酒了,抬腕看了看手表。

他也是去参加方小青的婚礼的,穿了一件不合身的大格子西服,一条米色西裤,脚上的旧皮鞋已失去了光泽。

他问我怎么没去参加婚礼?

我说,去了,又撤了。心里难受,想吐。

“没事,两杯酒下肚,包你酒到病除。”他一边说一边把我往聚丰楼拽,“走走走,我们一起去,也给方小青脸上争光,一位是报社的编辑、小有名气的青年作家;一位是文化厅未来……”打了个顿,“文化厅的职员。”

我差一点儿没笑起来,脸上却佯装一副不好受的样子。

大昂曾经对方小青有过想法,遭到了拒绝。看来大昂早把这段情场上的失意忘记了。他的骨头里还有几两男子汉的骨髓,血管里还流淌着几升男子汉的热血。

我受到了他的感染;我想我刚才真不该那么心虚。

我们穿过小巷,并肩登上了聚丰楼。

酒宴上,我的胃口一直不好,大昂几次催促我去向方小青夫妇敬酒,我只是点头,桌子下面的一双脚却怎么也挪不动。

大昂可真行,大口吃菜,大杯喝酒,嘴里还不时发出“嗄吱、嗄吱”的咀嚼声,像一头快活的猪。

“哎,哎,闻哥,”大昂一定是想起了什么,伸手入汤盆撕下一支鸡大腿(赴宴者个个早已吃得鼓肚直腰。全鸡是最后一道菜,自然是无人问津),一甩头啃去一大块鸡肉,说:“我的小说十字街的红男绿女,春风给回信了,很有变成铅字的可能。”嗓门挺大,说话间一支油手捅进装着许多名人的包里搜出一封信。

我接过信。信是这样写的:

大昂同志:

感谢对本刊的支持!

小说《十字街的红男绿女》已阅,总体感觉作品有一定思想,时代感较强,

文笔略显粗糙,人物单薄、苍白、概念化。错别字是否太多了些。

希望多加强语文知识的学习和文学修养。小说是一种文学艺术,而不是思

想说教。

凡事持之一恒,必有所获。

落款:某某某

我把信还给大昂,他正埋头油腮亮额啃鸡大腿,没地方开口,用下颏做了个动作,示意我把信放在桌上。

大昂斜眼瞅了瞅坐在身边的姑娘。我猜透了他的鬼心思:他是希望姑娘对那封印着《春风》字样的信产生兴趣。

我是干编辑的,自然知道那封内容客观的回信,对《十字街的红男绿女》意味着什么,只是不愿当着姑娘的面扫大昂的兴——尤其当我明白他在这种时候搜出这封信的目的。他经常采用这种方法取悦于女人;他更有一手本事令人惊叹:他能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分辨出哪种女人属于风骚、轻佻的女人。如果那天正赶上他有兴趣,就会毫不犹豫上前与猎取的目标搭话,用不了半个钟点,他的肚子里便会哼起某支流行歌曲,牵着轻意到手的女人回他的出租屋。

他走到那带到那的手提包里,除了装着响当当的名人,还时常装着这家那家杂志社、报社的退稿或者回信的信封。这些信封是他向女人炫耀的资本,他会在这些信封上编出许多表现自我的动人故事。

我一直很奇怪,他的嘴能把树说成竹子,能把鸭子说成鸡,而他的笔头子为什么那么笨拙呢?

大昂几乎快要成为一个信封收藏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