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第四章
方明刚走到大门口,他养的那条大黄狗便摇着尾巴迎了上来,并对方明做出亲热的动作。大黄狗亲热的摸样让方明感到亲切,不由得伸出手来,抚摩着大黄狗的头。
这条狗刚抱回来的时候很小,很可怜。王浩成说是活不了的(王是方明的邻居)干脆扔掉算了,便把它单独放在一个地方。等其它壮实一点的狗娃子陆续被别人抱走的时候,王浩成见它还活着便要把它掐死。幸亏方明把它留下来,这才保全了性命,要不燃早见阎王去了。方明见它楚楚可怜,更多了几分疼爱。
方明照顾它就像照顾自己的儿子一样,有空的时候几乎形影不离。方明不忙的时候便带它抓兔子,鹌鹑,黄鼠狼。虽然极少抓到也为方明带来了乐趣,他喜欢狗,在很小的时候他就跟狗玩在一起的。
那时侯的方明可能是七岁,也许是八岁。他记得最清楚的那条狗,便是一条大花狗。那条狗能把年幼的方明驮起来,有时候也能抱着它的脖子撒娇,被狗吻舔的那种痒痒的感觉让方明感到快乐。那条狗对熟人一点都不凶,对陌生人倒凶的出奇。高大威猛让人望而生畏,的确是看家护院的好手。
祖母是不让小方明骑狗的,怕摔着他。老吓唬他说骑狗烂裤裆,一下烂到脊梁上。有时候小方明就想,烂就烂了吧,反正再买新的。他骑狗的时候是不当祖母面的,害怕说给父母就要挨一顿臭骂。
在春天的一个早上,那条大花狗不见了。不知道去了哪里?小方明一放学就站在树的枝桠上叫着它的名字,可是再也没有见到那条大花狗的身影。小方明偷偷地哭了好几场,那时侯难过得梨花带雨。祖母也时常念叨着那条狗的好处,可惜就这么没有了,多少人感到惋惜。
从那以后,家里好几年没养狗了,直到他大学毕业,才重新养狗看守门户。这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只是方明隐约地觉得那条狗一直陪伴着他,并没死去。或许死去了,在方明的心里永远活着。
童年的逸事似乎不那么完整了,零零碎碎的,只剩下一些片段。在这种流露出爱和希望的童真里,零碎的片段几乎支撑了他整个童年的梦,也许是失落也许是欢乐,总是闪耀着睿智而高尚的光辉,所有的人性在这种时刻都显露出凌然而亲切的光芒,就像照在人心灵上的阳光,又仿佛经历一次海水的变幻,随即变成富丽的魂宝。
大花狗的影象在方明的脑海里出现时,他的眼睛湿润了,便温柔地抚摩起大黄狗的脑袋。
屋里飘出了饭香,妻正在忙碌着做饭。方明有些内疚,所有的家务都是妻子一个人操持的,他从来没干过。当他想帮忙的时候,妻就会感到碍事,也许是心疼他,也许是他越帮越忙。当看到罗蓝做好的可口的饭菜时,内疚便一闪而过,留在眼底的只是肚子的欲望。
乡下除了农忙之外,几乎都是清闲的,每一个赋闲在家的人都会觉得无聊。有人便想方设法让自己忙碌点,这不失为打发寂寞时光的好办法。然而下雨天毕竟愁人,如果断断续续地下上十天半月,这日子就不知道怎么打发了。
让方明感到欣慰的事他还有一份工作,要不然真不知道如果打发寂寞。也许他会流浪天涯,就像大多数的流浪者一样,走到哪里算哪里。可是妻子呢?谁来照顾?这个家呢?是否也夹着乡愁和悔恨。方明毕竟不能想象,他没有去过外地,也不曾真正地流浪。他觉得这样的日子很好,或许这是祖祖辈辈的习惯,到他这代也没发生裂变。
大黄狗跑进屋里,摇着尾巴,眼睛盯着桌上的饭菜,有点眼巴巴的味道。方明拿起半快馒头,夹些菜扔到门口,那条大黄狗衔起来便不见了踪影。
这个阴郁的夜里会不会有一两声狗叫,会不会也有一点童年的味道,方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