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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阿姆弟弟 《风过无痕》 言情小说 2011-04-07 14:04 责任编辑:苟延残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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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像厅一般都是地下的,但并非在地下室,只不过掩饰得比较好罢了。我们进的这家条件不怎么样,穿过一扇低矮的木门里边就是放映室,进到里面一团漆黑,窗户被厚厚的帘子遮住,一侧搁着个中等尺寸的电视,一两米开外的另一侧横着个沙发,看上面的褶皱和发黑的颜色就知道有很长时间没洗了。空气污浊,长期不通风的缘故,很难想象坐在这里能舒心地看影片。里面还有人,上一场的片子没放完,我们站在一旁等着,看屏幕上的画面估计也是一部恐怖片。一旁沙发上蓬头垢面、一脸呆滞的观众正沉浸其中,看他们的打扮不像学生,学生再痞脸上还会存留些稚气,这几位则完全少年老成、毫无善意的模样。

过了几分钟,那几个人终于走了,老板换片,我们几个依次就位,到我这块时没了座位,缪琛让我坐他腿上,我说算了,别那么变态,我又不是你女朋友,最后老板从旮旯儿里摸出一个马扎,这才得以落位。

片子是香港的,秉承了港片一向粗制滥造的特点,人物疯疯癫癫的,台词幼稚得一塌糊涂,但多数人还是看得津津有味。

说是恐怖片,一开始觉得没什么,里面的男男女女总是嘻嘻哈哈,没有阴森的气氛。可不一会儿峰回路转,血淋淋的恐怖镜头扑面袭来,这下我可有些吃不消了。女鬼俯身在人身上,对周围每个人进行了杀戮,咬断脖子鲜血直往外喷,一群没有脑袋的死尸缓缓从水面走上岸来,箱子里塞满的肠子和心肝,冰箱里冻死的婴儿,一幕幕吓人的景象一一呈现。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人在球场上投篮,可球总是鬼使神差地够不着篮筐,索性那家伙直接搭个梯子爬到篮板上扔球,可还是扔不到篮筐上去,至今有时独自一人打球想起来这个情节还心有余悸。到了惨不忍睹的场面时我趴在膝盖上不敢看了,陈越揶揄道:“你看把怡仁吓的,捂着脸不敢看了。”被揭穿后想迫不及待地挽回颜面,我反驳说:“我是眼睛犯困歇一会儿。”

故事的结尾有点莫名其妙,女鬼看似良心发现要与男友真心相爱,不料接吻时咬断男友的舌头将其活活致死,最后女鬼一个人走了,还带着一脸无辜的表情。从头到尾我都没弄明白片子讲的是什么,惟有一幕幕恐怖场面留在了脑海里。

散场时,我把衣服丢在了录像厅里,等出去后走了好大一会儿才猛然想起,我让缪琛跟我一起回去去取,缪琛托辞太累赶着回家睡觉死活不肯,无奈之下只好独自返回。我几乎是闯着进去取衣服的,眼睛没有多瞥一眼,抓起衣服就走,头也不回。那个录像厅就像个鬼窟,所有的女鬼都隐匿其中。

当天晚上我失眠了,心里充斥着挥之不去的阴影,女鬼杀人的场面一个个清晰可见,仿佛她就躲在周围的某个黑暗角落处。我睁大了瞳孔,确认屋子里没有任何可疑的影子,这才闭上了眼,可过不多久,脑子里又全是那些恶心的画面,搅得自己根本无法入眠。最后索性将家里的小黄猫偷偷地捉到枕头边,听着它微弱的鼾声才慢慢进入梦乡,它成了我抵御女鬼的守护神。

后来自己发现这次录像厅之旅的影响远不止如此,造成的心理阴影过了半年多才逐渐消散,半年里,只要是黑暗中独处的状态,这些害人的血腥画面就从脑子里某个隐秘的地方蹿出来,对脆弱的神经肆无忌惮地攻击。

我是个害怕虚幻的人,假若真的见到死人或者其他残忍的场景,估计不会有太大的反应,偏偏是些明知不存在的妖魔鬼怪折腾得自己心神不宁。

自那次以后,除了偶尔看些惊悚之类的片子,再也没有接触过真正的恐怖片。有时电视上放映自己出于好奇也会忍不住看上几眼,到了恐怖场面便立即换台,下次转到那个台时就直接跳过去,惟恐又看到恐怖的画面。我是真的被吓坏了。想起多少个夜晚被整得合不拢眼,就禁不住悔恨——那真是件害人匪浅的事!

放假的一天早上去体育场踢球,碰见了钱成,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面孔。自上次因为薛颖晨的事跟他闹翻后,我跟他一句话也没说过,要不是文锋的及时救场,恐怕如今早已结成了仇敌。后来仔细想想又何必呢,再纠缠来纠缠去颖晨还是悄无声息地走了。

踢了一上午,热得挥汗如雨,争抢中我故意避开钱成,免得无意中再起矛盾,他好像也谦和了许多,不像以往那般张狂。踢完球我去找王小海,钱成领着帮小混混消失在小巷子里,终究还是没说一句话。

收假的前一天晚上,我和缪琛、陈越一伙去了后山。这里为数不多的景点之一烈士陵园就坐落在半山腰上,园后的大片坡地也都做了坟墓,有已入土立碑的,还有未刻字先立碑的,到了晚上这里显得幽森可怖。缪琛他们带了女朋友,没敢走得太深,就在烈士陵园一带徘徊,我跟小六则研究起了围墙,讨论如何能翻进去。墙全漆成了红色,夜色里显得发紫,墙不高,但墙棱上插满了碎玻璃片以防止有人翻墙入内。小六用他小时候学来的功夫爬到了树上,想一览园内的景色,我没心思看他瞎折腾,一个人走到一边静静地发呆。这里虽然地势不高,但城区的景色还是能尽收眼底。夏末秋初的风已有些凉意,打在脸上只觉得冷。脚下是一片片梯田,隔着几米就能看见有块墓碑立在其间,像一个个孤独的灵魂驻足着。不知有多久没有感受到这种清净,可以闭着眼想象周围的一切,天空的繁星点点,地上的草丛茂密,远处有着杳无人迹的旷野,构成一幅唯美的画面。如梦境,却真切地萦绕在脑边,如实景,却永远在眼前闪烁不定。远处川流不息的灯光汇成一条条河流,穿插交错,弥漫着日益繁华的气息。不远处的S中少有地显得宁静,紧挨着的制药厂依然释放着阵阵浓烟。

这时候,不知从哪里传来微弱的古怪声音,像是动物的喘息。我以为真的有鬼魂惊现,吓得立马跳起来环顾四周,一切平静,冷汗却已浸湿了衣领。过了几秒钟,声音又断断续续地传来,我仔细分辨,听出了大体的位置。我蹑手蹑脚地走到了围墙拐角处,那里是一片茂密的杂草丛,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声音就是从这里传来。我站在那里静静倾听,终于听清了那是什么声音,竟然是一个女人急促的娇喘!像是在痛苦中挣扎,又像是欲临仙境的兴奋,我的身体也不由自主地开始充血。女人也许已顾不得会不会被旁人听到了,喘息声愈来愈大,中间还夹杂着一个男人的声音,我一下子听出来那是缪琛。我惊呆了,没想到原来缪琛和他女朋友在做那事,一种前所未有的震撼袭遍了全身。我想起了前阵子缪琛告诉我陈越跟陈娟的事,他说他们早已乱来过了,那时我还不大相信,以为只是随便说说而已,没想到今天就亲眼见证了缪琛的行为。十七岁,小孩子的年龄,竟然偷尝禁果,哪里来的胆子?在我证实之前,我几乎连想都没想过。声音骤然消失了,只剩下缪琛长长地呼气,估计事已办完。为了不引起他们的注意,我悄悄地走开了,叫上小六迅速地下山去。

就在那时自己对性有了懵懂的认识,同时对爱起了怀疑,当靠近一个女生时到底是哪种因素起着主要作用?唉,冠冕堂皇的爱!

复课后我整天萎靡不振,仿佛囚犯在短暂的假释后又被扔回了监狱。我知道应该去努力,却无论如何打不起精神,心里早已失去了动力。

前面原先薛颖晨的位子换成了王昕杰,有事没事就和他瞎扯,时间久了觉得此人还真跟别人不大一样。这人颇有点儿李敖的味道,天文地理无所不通,三教九流无所不识,身上充满着一股狂傲的气质。当时我是很敬佩他这种气质的,直到后来才发现,那种傲气并非总是优点,当自信变为自负时就会不可避免地陷入困境。

踢球时的王昕杰喜欢用左脚,他不是左撇子,只是刻意地训练左脚,知难而进。与隔壁班的那场巅峰对决的球赛,就是他最后一脚技惊四座的左脚任意球洞穿球门,使得四班反败为胜。球场上的他散发出的是种舍我其谁的霸气。

学校破天荒地要举行“阳光杯”足球赛了,平时叱咤球场的绿茵小子们蠢蠢欲动,我和王昕杰也不例外。

由于足球爱好者远没有英语、数学爱好者人数多,所以比赛球队自行组织,并不按班级编排,这样想踢球的人只有各寻各路。我的交际圈相对狭窄,没能加入实力较强的几支球队,最后勉强参加了名为“银河战队”的队伍,还是自己凑钱买了身皇马的白色球衣。王昕杰加入的是影响较大的“阿拉丁神灯”,球队目标直指冠军。各支球队的名字五花八门,个性张扬,有叫“氧气”的,估计对化学情有独钟,有叫“魔鬼”的,大概是受了《少林足球》的影响,还有支名为“夜狐”的名不见经传的球队,大家都戏谑地称之为“尿壶”。

赛事准备好了,班主任这里出了问题,她在班会上严厉声明没有允许不能参加校内外举行的各项活动,明摆着封杀“阳光杯”。

“这是学校组织的,凭什么不让参加啊?”同在“银河战队”的王小海忿忿不平。

“学校的事归学校的,主任这块卡住了还是没办法。”我忧愁着。

“我去找班主任谈谈。”王昕杰说。他是以前的班长,跟班主任关系处得不错,他去谈判绝对不会有闪失。

我们站在办公室门口等着,几分钟后王昕杰表情严肃地走了出来,无辜地瞅了每个人一眼,仿佛无功而返。

“班主任是不是不同意?”我着急地问道。

“跟主任磨破了嘴皮子,最终她还是说——”

“不行?”缪琛道。

“可以。”

我们几个一阵欢呼,臭骂王昕杰装模作样地吓唬弟兄。

“不过主任说了,不能占用上课或者自习时间,并且保证成绩不退步。”

“这个我一定可以保证,我的成绩已经没有退步空间了。”缪琛说。

“行了行了,赶紧换衣服准备比赛吧。”我已经等不及了。

比赛不如想象的激烈精彩,由于不分班级各自为战,大家都丧失了团结的原则,场上只顾自己表演,要么一个人带球全场乱跑,没什么巧妙的传接配合,要么就是不管是不是机会都起脚轰门,结果总是偏得找不着北,整个球赛踢得异常难看。我所在的“银河战队”远没有名字叫得响亮,三场一平两负被淘汰出局,队长在场上如行尸走肉,不顾全队战术安排自己反而当起了前锋,窝在对方禁区守株待兔,搞得大家伙军心涣散,战绩不佳也在所难免。王昕杰为“阿拉丁神灯”立下战功,最终如愿以偿地捧走冠军。比赛一周内就结束了,我没有任何留恋。

周五学校召开大会,所有人搬着凳子坐在升旗台前广场上,久未露面的校长好不容易被请了出来。大会上一个个肥头大耳的副职领导装模作样,马屁拍得响亮,惟恐校长听不见,拉完最后一个长音总要举手示意大家鼓掌,然后脸上勾勒出一记丑陋的笑容。大会的主题是吹嘘S中今年高考成绩如何辉煌,鼓励下一届再接再厉。可学校发布的数据总是只提上线总人数怎么样排全市第一,丝毫不说录取的比率,像师生队伍这么庞大的学校哪怕本科上线率只有五分之一也能在总数上名列前茅。班主任时刻警惕着四处巡逻,著名的“火药筒”——年级主任也在不停地走动,若有喧哗乱语者立即揪出。我没有理会台上激情洋溢的发言,借来王昕杰的耳机埋头听音乐,当时流行的是后街男孩。

马拉松式的大会终于结束,王昕杰约我和同班的几个同学去他家玩,我们都欣然答应。

他家并不宽敞,屋子里东西摆放得很凌乱,光线暗得厉害,白天的屋子感觉像在夜晚一样。惹人眼目的是在客厅门口杂乱的书堆上放着一把木吉他,那是他的最爱。我们几个人围成一团,沏好茶,王昕杰又给拿来削成薄片儿的面包吃。过了一会儿,王昕杰打开VCD播放器,里面传来的是老狼的声音。

“这届文体节你还参加不?”续梅问王昕杰。

“不知道,还没考虑好,如果参加的话我想换种方式。”

我跟另个女生聊起了文学名著,我说印象最深的是《复活》。“你也读过《复活》?”她表示惊讶,语气好像这本书只配她一人阅读似的,其他人怎可翻阅。

“刚开始只是被名字所吸引,复活?挺震撼的感觉。读完后才晓得它的涵义远不止字面上这么简单。聂赫留朵夫,他的思想闪烁着自己的影子,虽然文化背景不同,但人的思想却能产生强烈的共鸣。”

那女生一边玩弄着手中的玻璃杯,一边海阔天空地谈论自己的见解,我听着不大明白,没有什么同感,大概是各自的角度不同吧。

音乐换成了《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王昕杰拽着我的袖口说:“我记得你会唱这首歌,试着唱一下。”

我觉得旁边坐着女生会很尴尬,推辞说:“唱得不好,就别丢人了。”

“行了,大家都是自家人还害羞什么,来来来,我跟你一起唱。”说着王昕杰起身去将音乐倒前去,从头开始放,“就是有些歌词记不住,我可以跟着你唱。”

他这么一说我就更不好意思,连忙推托,可王昕杰偏偏不肯放我,非拉着我不可。我不好再推三阻四,清了清嗓子,跟着音乐唱了起来。

旋律是伤感的,唱出来的声音也略带苦涩,仿佛真的动了感情,专注地吟唱。或许王昕杰不约而同地欣赏歌中这种忧郁的气质,他的声音也含着一股淡淡的哀愁,不过要比我的响亮浑厚一些,我想那是他经常唱歌的缘故吧。

“如今再没人问起——”模仿老狼几乎颤抖地拉完最后一个音,两个女生礼貌地拍了拍掌。

王昕杰并没有夸我,而是直言不讳道:“怡仁,你唱歌时有个问题,有些字咬得太死,摩擦的声音太重,最好别压得那么狠,唱得轻快一些。”我也感觉到了,那是唱歌时通有的毛病,还有一类就是毫无韵律地吼叫,更像是说而不是唱,难听得要命,幸好我没那么大的嗓门。

我们聊了许多学校里的人和事,各自的心情,还有喜欢的音乐。在音乐上我和王昕杰有着非同一般的共同爱好,我们都对校园民谣情有独钟。高晓松、老狼他们虽然唱在许多年前,但依然唱出了如今我们的心情。除此之外,水木年华这对才子型组合也让人仰慕,不仅音乐才华了得,清华毕业的学历背景更是让我们这些在为大学而奋斗的中学生所钦佩。朴树是他的偶像,我则崇拜郑智化,彼此都疯狂追逐着周杰伦这股流行风,有时也会拿着后街男孩的磁带爱不释手。我心想,以前怎么就没发现这样一位痴迷音乐的王昕杰?了解一个人也许是要经过时间的。有很多人我们都不了解他们内心的东西。

续梅忽然提议说:“你们俩应该搞一个组合,去参加文体节。”

“这我可从来没想过。”我确实还未曾登过台,也缺乏足够的勇气。

“我也一直这么想,找两个人跟我一起组个小合唱,这样比一个人单干效果要好得多,录取的机率也会增大。我觉得宋怡仁是个合适的搭档。”王昕杰似乎早有筹划。

“你不是当真吧?”

“当然是当真啦!”

“可我根本没有准备,也从来没有上台表演过,能行么?”我有些措手不及,料想不到竟然平生第一次有人拉我去参加表演。

“我也没有啊!做什么总会有第一次的,相信自己,没问题。”王昕杰满脸期待地看着我。

我踌躇了一阵,盯着王昕杰坚毅的神情,突然有所触动了。不知从哪里传来的一种声音告诉我,这也许是次锻炼自己的机会,为何不抓住呢?

“好的,我试试。不过万一要是不行你就再换人吧。”

“我相信你,一定能成的。”我跟王昕杰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凝成一股团结的力量。

“那另外一个人呢?”对面的女生问。

大家面面相觑,等待着某个人的答案。续梅若有所思地说:“我推荐一个人,他说不定可以。”

“谁?”三个人异口同声地问。

“我——”

“我晕倒,”王昕杰一脸沮丧,“这次选的歌只适合男生唱,你去怎么表演?要是伴舞那还行。”

“你急什么,我还没说完呢!”续梅假装生气的样子,“我是说我的好朋友陈鹏,我听过他唱歌,真的很不错,也许他可以参加你们的组合。”

“可我跟他不熟。”我是头一回听说陈鹏会唱歌,印象中他原本是那个凶神恶煞、体形健壮、坐在角落里不善言语的伙计。

“交流交流不就熟了。”王昕杰看来决心已定。

其实参加节目的事我并没有放在心上,那晚独自一人去打台球,跟老板过了几局,结果运气出人意料的好,只输了一局。回家时碰见了缪琛,自从在后山上发现他做那种事后我对他已是另眼相看。他责备我那天不打招呼就走,害他在烈士陵园附近寻了半天,以为我被人绑架了或是被狼吃了,担惊受怕,差点拨了报警电话。我心想要不是我跟小六好意避开,你的好事恐怕就中途而废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着,在平淡中寻求着点点快乐,而我发现自己却离正常轨道越来越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