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或许明日太阳西下倦鸟已归时
你将已经踏上旧时的归途
人生难得再次寻觅相知的伴侣
生命终究难舍蓝蓝的白云天
——《恋曲1990》
暑假不可避免地进行补课,从此时起一直延续到高考结束,每个假期注定都是残缺不全的。补课不仅意味着要在酷暑下煎熬二十几天,而且上次期末考试的成绩也将在此时公布,这次我的心可悬到了喉咙眼上。
晚自习,班主任会在全班面前公布考试名次和分数,这无疑是残酷的,所有人都会听到成绩,考砸了必定丢人现眼。当穿着高跟鞋、神采奕奕的班主任走进教室时,班里顿时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到她手里捏着的那张纸上,不用猜那肯定是成绩单。我的额头开始冒汗,只瞟了一眼便赶紧低下头,不敢去看班主任的神情,她的眼睛总能传达出某种意思,我害怕遇到那种不满的、恨铁不成钢的严厉目光。
班主任咳嗽一声,开始讲话。毫不例外,她的开场白是一顿劈头盖脸的大骂,对班上所有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仔细想,虽说成绩差了点,给她丢了些颜面,但也不至于招那么大火气,看来她是信奉严师出高徒的。骂完之后,为了缓和一下气氛,她对个别人提出了谨慎的表扬,当说到薛颖晨时我由衷地为她高兴。接着,全班同学都树起了耳朵,有的还拿起笔准备记录,好像等待审判结果一样等待着成绩的公布。每个人都期盼着最后的名次要比预想的靠前一些,但现实往往是比幻想的令人失望一些,我就充分体验了这种未能如偿所愿的失落。
我的设想是起码考进前三十名,运气好一点可以冲进前二十,上一次的优异成绩让自己长了不少信心。当班主任慢吞吞地数完前二十个人后,我异想天开的幻想破灭了,但依然企盼着会有一个中规中矩的成绩,当念到三十名还不见我的名字时,我的心一下子凉了大半,要知道薛颖晨考了第二名,可我连前三十都进不了,如此大的差距怎能不叫人汗颜,还说共同努力考进同一所名牌大学,全成了空想。我已不敢看前面的颖晨了,更不敢瞅台上的班主任,不知道自己会让多少人失望。
“第38名,宋怡仁。”听起来那并不像我应该呆的座次,班主任特意补充一句:“你这次退步很明显。”
像被判了死刑,我心里只重复着一个念头:“完了,彻底完了。”我不知道回去如何向父母交待,如何向班主任解释,更重要的是我如何向颖晨证明对她的诺言,那一刻我深深地痛恨自己,内心饱含着无尽的悔恨。
出乎意料的是放学后班主任并没有来找我,我卸下了心理负担庆幸这次逃过一劫,但转念一想,是不是她放弃我了,对我不再寄半点希望?算了,走过这一关再说。
薛颖晨似乎没什么反应,荣辱不惊的样子,也许她心里藏着更大的目标。自从上次出现那尴尬一幕之后,我们还没有说过任何话,好像在不约而同做着某种暗示,而如今我也没勇气主动接近她了。
学校给人的感觉越来越像监狱,由于考试成绩差,心里总像压着沉甸甸的担子,让人喘不过气来。那个糟糕的名次变成一个不吉利的数字,像乌云一般长久地闪现在脑海里,38、38……不断地重复,当遇见带有数字38的标志时心里都会忐忑不安,读书翻到38页便跳过,看电视时音量从不会调到38格,不喜欢球衣号码为38的球员,甚至看表时瞅到38都觉得晦气。
我怀疑自己有严重的心理疾病,但这却是考试带来的真真切切的影响,像以前一样,不论干什么都离不开操心考试,除非哪一天脱离了学生这个身份。
补课的日子昏昏欲睡的,提不起精神,我在做着努力,可有时觉得真是力不从心。有几天我连中午也没回家,随便买了份吃的填饱肚子,接着呆在教室里发呆。
一个人坐在教室的时候感觉特别新鲜,绕着教室转来转去,想像着老师平时是如何四处巡逻的。偶尔忍不住会拿粉笔在黑板上写字,不会写诗,顶多写些背熟的歌词,那会儿流行的是周杰伦,我也很喜欢,跟着饶舌节奏写着“古巴比伦王颁布了汉谟拉比法典,藏在古老的玄武岩下已经三千七百多年……”很美的句子,当别人翻弄着诸如《海子诗集》的时候,我依然痴迷这些通俗易懂、简洁明快、意境优美的东西。讲台边的窗台上搁着台收音机,上英语课时常常用它放听力,我拿出自己带的磁带放上去,虽然音质不是很好,但静静地聆听一段音乐也是难得的享受。周杰伦、后街男孩、老狼、郑钧都是自己喜爱的歌手,至于罗大佑、郑智化的则从来不放,那是藏在被窝里独自享受的音乐。
并不是所有这个时候都只有我一个人逗留在教室,有吃过午饭不回宿舍的同学早早地跑来看书。他们大多来自乡下或者外地,很文静的样子,一丝不苟地做着习题,就保持这样的姿势一直坐到傍晚。我很难想象他们是如何练出这么厉害的“坐功”的,但确实他们的成绩都很好,至少在当时是那样。我在外面走廊溜达,看看操场上的人打篮球,实在经不住环境的考验也会钻进教室认真地看会儿书。
有一个人很特别,他总在玩弄着收音机,一边放着李阳“疯狂英语”,一边跟着做朗读发音练习。我对播放的内容不感兴趣,只是觉得他练习时的专注劲儿值得敬佩。
他叫林涛,性格很内敛,长得很秀气,从丹城来的,为了在一个更好的环境中学习而来到这里念书。我很少和他说话,但偶尔也会攀谈上几句。
一次他给我讲起了关于英语老师的事。“那次作业太多,根本做不完,所以剩下一篇作文时我干脆拿出《疯狂英语》来抄,抄起来到底比动脑子写快得多,不一会儿就搞定了。本想这次作业一定会得个高分甚至接受表扬,没想到作业没发给我,反倒让我去了趟办公室。”
“那肯定是她发现了你的是抄的。”我说。
“不是。她拿出我的作业给我看,上面全是红笔打的钩,接着逐词逐句地指出错误并改正,从头到尾不下二十处语法错误,几乎把整篇作文翻了个样。然后她笑眯眯地瞅着我,以为我会心悦诚服,那时我实在想把真相说出来,说这些都是抄书上的,最后还是忍住了没说,我害怕让她下不了台她会对我大发脾气。”
我笑了,心想这位一直执著地把“only”读成“昂磊”的英语老师还真是滑稽,想不明白她的英语是怎么学的。
其实英语老师很器重他的,每次上课回答问题都叫他,他也没辜负她的期望,总能流利地答出答案。他曾经在上课时表演过一段英语演讲,模仿李阳的声音,当时听着能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非常精彩,英语老师也忍不住在一旁喝彩。可他的英语成绩并不是出类拔萃,直到后来,他学英语的热情也被考试的压力所淹没了。
补课结束的那天下了倾盆大雨,电闪雷鸣,几分钟内整个校园里就像发了洪水一样一片汪洋。校门口混乱不堪,大多数人没带雨伞被泡成了落汤鸡,出租车、自行车、行人挤成一团,可以避雨的屋檐下站满了人。我没顾及雨水的侵蚀,抱着书包只顾往家里跑,一路上痛快淋漓,像好好发泄了一场。通知说晚自习取消了,假期终于来临了。这一天像等了几个生命轮回才姗姗来迟。
那晚做了噩梦。梦见自己被人追杀,凶手瘦长高挑,穿着西服打着领带,脸上一副诡异的笑容,总是不远不近地跟在后面。我没命地跑,可是脚不自觉地发软,想使出浑身的劲却不知被什么牢牢地束缚住,无奈地看着那张阴笑的面孔朝我逼近。濒临绝望之时,脚下突然被拌了一下,栽个跟头,翻滚着掉进了丹江河。我的身体在缓缓地向下沉,而我突然明白过来,我不会游泳!那张脸立在岸上朝着我笑,我感到恐怖极了,浑身酥软,无助地看着凶手,等待死亡。
第二天早上,当我还沉浸在睡梦中时被妈妈叫醒。“怎么了?”我一脸疲倦,对好不容易才有的休息时间被打扰感到生气。“有人打电话找你。”“哦,”我心里困惑道,谁会在大清早找我。下床后趿着鞋往电话机旁赶,妈妈在后头补充一句:“是一女生。”我顿时神经一绷,心跳忽然加速,心想我从没有给女生留过电话号码,怎么会有女生找我,心里迅速搜寻着有可能的人。
“喂?”我清了清嗓子,问道。
“是怡仁吧,我是薛颖晨。你还在睡觉啊?”
“呃……嗯,是。补课太累了,今天多休息会儿。”我感到既兴奋又紧张,薛颖晨从来没有给我打过电话,更何况我们有几个星期都没说过话了,今天却突然打来电话,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哦,那真是不好意思打扰你了,要不你继续睡吧,改天咱再说。”颖晨说着要挂电话。
“别,别,都醒了还睡什么啊?你有什么事?”
“你有空吗?”
“当然有,放假了每天都有空。”
“那你出来吧,我在丹江桥口等你。”
“哦,好的,你等会儿我马上来。”
我来不及考虑太多,洗把脸穿上衣服就往出赶,妈妈看我慌张的样子在后面追问一句:“那女生找你干什么?”我不耐烦地应付了句:“没什么。”接着关上门奔了出去。
丹江桥口离我家并不远,十分钟路程便到了。桥口车来车往,人群穿行其中,不时有通往外地的长途客车从此经过,小商小贩遍布各个角落,叫卖声此起彼伏。
远远地看见了薛颖晨,她今天身着深绿色的T恤,穿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肩上还挎着个白色的小包,我从未见过她穿这身打扮,觉得有点儿惊讶。我向她招了招手,她也看见了我。
不知是那次误会造成的尴尬,还是好久没有说话带来的紧张,我傻傻地站在她面前竟不知如何开口,最后还是她打破了沉寂的局面:“这是我第一次约你,还打搅了你的美梦。”
一阵高兴与惊慌同时袭来,我挠了挠脑袋,笑着说:“哪有,昨晚我做的是噩梦,是你把我从梦中叫醒了,我还应该谢谢你。我不知道你会约我出来,对于上次的误会……”
“算了吧,”她打断道,“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我都不再想了。”
“诶,对了,你是怎么知道我家电话号码的。我记得我没有对你说过。”
“我在班主任的登记册上查到的,我总不能硬生生地当面问你要吧。”颖晨一边说着一边沿着环城路向西走去。
“早知道我就告诉你了,”我被说得不好意思,“你去班主任那块儿了?”
“嗯,我找她有点事。”她低着头不看我。
“她肯定表扬你了吧?”
“没,没说考试,谈的是其他事。”
“哦,原来这样。”我看着颖晨,总觉得她跟往常有点儿不大一样。
“我们去河畔转会儿吧。”说着颖晨快步向西侧走去,我三步并作两步地跟上。
有一条小路从环城公路通向河畔,路口处有家小园林,由于公路地势高,站在路口可以将园内的花盆美景尽收眼底,郁郁葱葱的植物布满了整个院子。小路两旁杂草丛生,间隔一段距离会有堆砌的水泥板,那是旁边工地上的人放置的。翻过一个小斜坡,便来到了熟悉的河堤上,眼前的丹江河水比以前清澈了许多,也许是刚下过大雨的缘故吧。颖晨的打扮恰巧与身边的景致相衬,一片绿油油的颜色映入眼帘,那双眼睛变得灵动起来,像林中歌唱的鸟儿点缀着幽静中的美丽。我们慢慢地走着,沉默像是在酝酿着一次心灵的交流,等待心头一团迷雾的解开,只是谁也不愿先开口,打破这故作欣赏风景的心情。颖晨的脸上依然流露出略带矜持的笑容,可这笑容却已不像是曾经那般纯洁无暇,透着青春的萌动与希望,我看见笑容从脸上消失的一瞬间那眼角的一丝忧怨,我不知它从何而来,只感到一阵刺心的冰凉。我突然害怕失去,害怕心碎的痛苦。
颖晨低着头瞅着路面,开口说道,那声音仿佛从半空中传来:“你还记得吗?我们第一次见面就是在这里。我骑着自行车去外婆家从这里经过,鬼使神差地遇见你,还不小心撞到了你,这一撞撞出了多少事端。要是起初那天我不走这里,或是经过这里时我小心一点不撞到你,也许就没有后来烦人的事了。”
“可我们还是鬼使神差地呆在一个班。”
“那不一样,如果没有之前的意外,我想到现在可能还不认识你,你信吗?”
我点点头,努力揣摩着她要表达的意思:“信。”
“我一直觉得这一路走来都是上天的安排,自己难以左右,虽然这有点迷信,但我还是愿意相信。有时想想挺有趣的,在凑巧的时间里发生了些凑巧的事。”
“还有遇到这么凑巧的人。”
颖晨微微一笑不作回答,眼睛盯着远方却丝毫看不出她在瞅什么东西,像是沉浸在了想像当中。
我虽然脚步轻盈地走着,心却渐渐沉了下来,不祥的预感萦绕在脑边。憋了好久,我终于吐出了一句话:“你是不是要走了?”
她像是刚从睡梦中惊醒,扭头望着我,故作调皮地说:“这是你说的,我可没说啊!你是不是嫌我烦了赶我走?”
我赶紧道歉:“没,没,我没那意思,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
她看着我慌张的表情笑了,停下脚步,眼睛死死地盯着我像在寻找什么。我愣了下,不解道:“怎么了?”
颖晨好像没听到我的话,凝视了好几秒钟,在我终于抵抗不住而转移视线的一刹那,她突然问道:“你真的喜欢我吗?”
我的全身细胞仿佛在此刻都被唤醒,像一滴水滋润了干涸的土壤,像一把剪刀剪开了绕成一团的乱麻,所有的迷雾全都散去。我重新坚定地看着她的脸,像是完成重要使命一样认真地说道:“我真的喜欢你。”
她的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眼睛里眨着奇异的光,天使的神韵仿佛又附于她身上。我的心将要融化,那是我见过最美的笑容,也是最幸福的时刻。
“不理你了。”颖晨转身跑了,我反应慢半拍愣了下,撒腿追上去。追上后我拉住了她的手,她没有拒绝,我们就这样牵着手漫步在林荫路上。走累了,我们坐在树边闲聊。从儿时的梦想谈到现在的心情,我们谈遍了所有的话题惟有学习没有提及,我想她是不愿让我触及那块新添的伤疤。
“我给你唱首歌吧。”我觉得音乐更能表达我的心情。
“好啊!什么歌?”
“水木年华的《一生有你》。”
“你就会唱情歌啊,能不能换点别的?”
“国歌怎么样?”
颖晨崩溃地后仰着头,说:“那还是《一生有你》吧。”
酝酿了一阵感情后,我专注地唱了起来,轻柔的歌声在四周飘扬:因为梦见你离开,我从哭泣中醒来,看夜风吹过窗台,你能否感受我的爱。等到老去的一天,你是否还在我身边,看那些誓言谎言,随往事慢慢飘散。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知谁能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换,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
颖晨在身边安静地听着,大约是在勾画着歌里唱出的情景。我唱完后,看着她笑了,心中有种难以名状的满足感。
“嗯,真的不错。”颖晨称赞道。
“谢谢。”我心里暖洋洋的,为女生唱歌真是件浪漫的事。
“我没说你唱得不错,我是说这歌本身不错,既好听,词又写得好,水木年华真的挺出色。”
“没准我将来也可以写出来。”
颖晨一翻白眼,说:“算了吧。”
歇息了一阵,我们又开始向前漫步,这次颖晨似乎刻意与我保持一定距离,她并不想让我觉得她很随便。
到了桥头河畔与公路的交汇处,颖晨示意要去外婆家,就在这儿分开吧。我有些依依不舍,颖晨打趣道:“那你跟我一起去外婆家作客怎么样,只是我该怎么介绍你呢?”
“就说我是你的好朋友。”
“哦?你心里也是这么认为的吧。”
“哪有,要不……要不你就直接说我是你的男朋友。”我说出“男朋友”那三个字时着实有些吃力。
“得了吧,要是让我爸知道,他非打断我的腿不可,我还从来没有带男生去过我家呢。”
“你爸还挺封建的,那有什么啊?”我故意逗颖晨。
“那有什么啊?若是你带个女生回家,你爸你妈会怎么想,你怎么交待,难道说她只是班上同学,来家里逛逛,这话听着假不假?”
“我会郑重地向我爸我妈介绍,这是我将来的另一半,薛颖晨小姐。”
“去你的!”说着一记拳头打了过来,我连忙招架。
玩笑过后,薛颖晨说真的要走了,怕外婆等急了,并从衣兜里取出一件东西递给我,我一瞧,是封折叠好的信。“记住,回到家后再打开看,这可是很珍贵的一封信。”她很认真地说。
我接过后问道:“那我什么时候给你回信?”
“不用了,记住回家后再打开看,一定!”颖晨挥挥手向雷家湾村的方向走去,没有回头也没再说什么。
我捧着信有些茫然失措,望着薛颖晨的背影渐渐地变小、消失。我想立即打开看看里面到底说了些什么,犹豫了一阵,还是原封不动地装进了口袋,折回公路回家,我想自己不应该轻易违背她嘱咐我的话。
待到家后展开信仔细看时,我才知道一切都晚了,这竟然是封告别信!刚才成了与颖晨见的最后一面,因为她再也不会回来了。信是这样写的:
宋怡仁:
这是我写给你的第二封也是最后一封信,很抱歉,当你看到时我可能已经坐上了去省城的车。从此,我将离开这里,离开S中,离开所有有缘相识的同学好友还有你。
直接说原因吧。我爸要重新去外地做生意了,我在这里离家太远,不能好好照顾自己,学校的住宿条件又不好,因此我爸决定带我一起走,去外地上学。我去过班主任那里了,把我的决定告诉她,她很惋惜,可我不会改变主意了,顺便从她那里查到了你家的电话号码。就这么走了,真的挺留恋,毕竟这里是我的家乡,小时候都生活在这里,周围的一切再熟悉不过了。在S中的一年时间总的说还算过得挺好,遇到好些真诚的朋友和老师,学到了不少东西,自己也慢慢长大了。很难忘这一段岁月。可我已经决定要离开,不清楚什么时候还可以再回来,即便回来恐怕那时早已物是人非了。
我了解生活不存在什么完美,既然选择了就不会后悔。
一直以来觉得遇见你像是某种命运的安排,不能逃脱,可那次之后我真的害怕了,担心伤害到你,同时又伤害到自己。也许那句话说得对,不在乎什么结局,只要经历就好,我不想让我们彼此间的感情成为各自成长路上的负担。放下它,就不会再去想。
上次考试你的成绩不太理想,我知道你一定很沮丧,不要懈气,你是个聪明的男孩,抛开其他的杂念与琐事,专心学习,你一定会很优秀的。还记得你说过的话么,那才是我们共同奋斗的目标,如果你有这份真心和毅力,那么两年后再见吧!
送上最深的祝福!
——薛颖晨
信很短,读完令人黯然神伤。我怎么也没想到薛颖晨用这样的方式告别,几十分钟前,当我们一起漫步河畔时,我还有种对未来的朦胧的憧憬,可现在她已悄然无息地离去了,甚至没来得及说声再见。我陷入到巨大的空虚之中,无论如何也适应不了这个残酷的事实,像漂泊的船突然失去了停靠的港湾一样孤独无助。我将信收起来,藏在书柜的最深处,不想随意再揭开。
之后的一段日子,我几乎一天到晚躺在床上,像遭受重创一般动弹不得。我努力回忆着颖晨的面容,却不知怎地竟变得模糊起来,曾经的话语也逐渐有些虚无缥缈。我弄不清楚是自己睡昏了头还是大梦后初醒,总之颖晨的影子正悄悄地消失在脑海里。
老爸见我萎靡不振的样子不禁勃然大怒,拿着成绩单呵斥道:“你看你考的分数,一塌糊涂,这样下去还能考上好大学?”我用被子把头一捂,假装听不见,心里却瑟瑟发抖。老妈打定主意要给我找家教,补一补惨不忍睹的数学,32分,我看到这分数脑门直冒汗,快追上韩寒的纪录了。老妈执意要请家教救我于绝境之中,我没敢倔强地不从,只好乖乖地应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