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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画,真正的枫舞秋魂

天涯浪子刀 《二刀流全传之明月香》 武侠小说 2011-01-04 21:04 责任编辑:七彩米
旧站档案号:HXQ-NOVEL-00010121 · CHAPTER-00038152

枫林,孤舟,木桥。

远处的枫林印着的满天的星光,在这个黄昏下的影子若隐若离一般。

从来没有想过,梦里的孤影,似帆一般灵动。

“夜深人静,孤影对月,一直在问,你是为了什么?”

曾经一直以为,我可以放弃你,可是直到离开你,才发现,世间很多的事却真的不像自己想像的如样。

原来所有的心情里,装的竟然会是你。甚至睡觉的时候心里也是你,梦里你的影子,于是我忍不住折磨,忽然觉得我要去寻找你。”

他默默的说道。

他是谁?

枫舞秋魂。

他安静的走过木桥,方向竹海。

夜丝垂落,垂落的晚风。

薄雾,笙歌摆起的裙衫,篝火抖动朦胧的情怀。

莲叶不想让的水珠站稳。

鸟儿在树枝上;梳理时光的羽毛。水珠滚动的时候,连鸟儿的影子都被张扬的风吹入水中。

琴音滴过溪水,构成一个美妙的世界。

鱼儿都潜入自己的世界,不想再浮水吐个气泡泡,它们只是在幽闲地思考着江湖的延续,倒影的萧音、琴影、月影不过都是收进记忆的画廊里。顺流着无数快乐的气泡,成就一道道斑斓的影子,若隐若现。

篝火闪现在离竹海不远的地方。四大坏蛋在这里悠闲的喝着酒。是的很久他们都没有象这样喝着酒。

一个男人,青色的衣服,他右手上有一个X形的刀疤。

“你是谁?”

“枫舞秋魂!”他淡淡的笑道。

“你为什么会找我?”

“一个女人。”

“听寒。”

“不错,我想知道你到底有什么本领可以拥有她。”

“没有什么本领。”白马书生淡淡的说道。

“三天之后,清风亭外!敢接受挑战吗?”

“为什么不可以?”

很奇怪,一个叫枫舞秋魂的人竟然可以找到白马书生。

这个江湖却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有些人,你不想见,却偏偏能找到你,有些人你很想见,却偏偏找不到你。

此时的白马书生无所谓见不见眼前的这个人。

可以找到他的人也许就是一生的敌人,也许会是朋友。

但眼前的这个人肯定不会是朋友。

他的目光,他的剑,都有一种淡淡的美感。

* 骨头社是一个女人掌控的社团。人数不是很多。但都是星梦孤城的骨灰级骨头。

战败的星梦孤城让他们很心痛。所以他们组建了一个骨头社。

是的,自从星梦孤城被水无痕打败之后。

他们社就一直以打败水无痕和二刀流为目的。

但他们希望能找一个可以真正打败水无痕的剑客,而不是用暗杀或者下毒之类的技俩。

是的。

这个江湖一直都有着某种的默契。

他们需要打败水无痕,需要一个新的偶象。并且这个偶像一定要能有二刀流水无痕抗争的实力。

有谁可以知道有这样的一个人呢?——伴云来,这个江湖上新生代的一个剑客。

喝酒,一直都是伴云来最大的爱好。

他喜欢一个女人,紫逸飘絮,就像这个秋天的菊花一般美的女人。

他为什么会喜欢这个女人,他不知道,就像很多年前曾经见过他的惊艳一般。

酒,还是那么香的酒。

花,也还是那么香的花。

所不同的是,想要找到紫逸飘絮却很难。

枫叶,又落在了有酒的窗户上,泛红的枫叶在这个秋天就像情人精美般的细语。

长街,安静的没有打扫,昨夜的枫叶虽已被扫至道旁,但今天的枫叶却又更多的将路面覆盖。连酒的香味也盖不了那个女人在思想中的位置。所以枫叶的高度无非是为这个做一个谢幕,与女人无关。

“今年的菊花就要谢了。”伴云来的眼神有些寂寞。

一块粗糙的石板,横过街上,但真正横在街上的不是街上的那块石板,而是横在心里的石板。

过了寒露的天会很阴吗?

不会,因为很阴的不是天气,而是人的心。

当人的心情产阴冷的时候,天气便是阴冷的。

屋檐下,冷风吹过,像刀。

在这种天气里,有谁会怀疑秋天的力量呢?没有人怀疑。

“是的,菊花就要谢了。”伴云来淡淡说道。

“你是谁?”

他没有抬头,而是说道:“天涯人。”

一年多前,他曾来个这里,是一个黄昏,他还记得。陪一个女人在这里喝着酒。然而再次来到这里的时候,却物是人非。

人不在,酒也不在。因为现在的酒并不是去年时候喝的味道。

去年喝的酒是甜的,而现在喝的酒去是辣的。

“如果你的背后有两个人要杀你,你会怎么办?”这个女人淡淡的说道。

“如果有两个人想杀我,那他们拨剑就可以了。”他淡淡的笑了。

风吹进门的时候,他的背后却真的有了两个人。

“我们社长有请…”其中一个人说道。

“我没有兴趣去骨头社,如果有钱赚,你叫我好了,但我这人从来只赚我能赚到的钱。”他恿了恿肩说道。

其中有一个人对他耳语了一句。

人生本来就是矛盾的个体,任何人都无可奈何。

伴云来叹了口气,他倒了一大碗酒,大口地喝着,很少他这样叹气。

他一直都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人。

伴云来来这里的目的,并不仅仅只是为了哪三十万两银子,是的,他还要见到一个人,一个很奇怪却又不得不见的人。

伴云来想,也许不是一个合格的杀手,但他绝对是一个一流的剑客。

风再次把黄叶吹进酒店的时候,吱吱的声音吹拂着他的剑。

伴云来说道:“你们先去吧吧!我随后会来的。”

他把酒坛中的酒一饮而尽。风动吹酒旗的时候便有无尽的妙味。

骑上马的时候他忽然便想起那首十二分熟悉的词,至于词牌名,伴云来想来是记不起来。此时的酒性却绝对是有的。

“为织桃花梦,还去百花洲。

一肩柳调风韵、都卸落香丘。

满树青梅如豆,应叹绿肥红瘦,无意惹春羞。

原觅沁芳去,却被沁芳愁。

惜香短,爱香暖,醉香稠。

分明夜夜、常梦花语上心头。

曾约天长地久,还定生同死守,千古尽风流。

莫向繁枝醉,醉不解温柔。”

伴云来的的马很慢,很慢的可以感觉到马蹄的声音。

新晴县,很近的新晴县,今夜他便可以在新晴县住上一宿,很多天来疲惫袭来的时候,他便加快了他的马步。

街,清淡的街。灯的光影闪过的地方,勾起无数的琴音似水。

怡红院,素弦冷,为谁留。

他的马,从这个门前经过,一个女人说道,真美啊,如果他是伴云来我一定会嫁给他。

如意珠,他来这里的目的只为找一个东西,如意珠。

一个人出三十万两白银叫从他京城追踪到这里。而另一个骨头社的人叫他来这里。

没有别的原因,也无须任何的理由。

钱便是大盗与生俱来就喜欢的东西,他也许不喜欢女人,也许不喜欢杀人。

那怕是怡红的女人,那怕是江南的名妓,他也不喜欢。

他只喜欢钱。

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东西不是因为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