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博取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需要?
二博取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需要?
所谓“技术比武”是好多“国企”单位每年都要进行的一种技术竞赛,其目的对单位来说是为了提高职工的技术业务水平。无论其目的是否能够真正地、在很大范围内达到,这种形式还是诸多形式中坚持得最好、对待也最为严肃的一种。温正为什么要参加呢?
首先是出人头地的需要。年轻人的这种欲望尤其强烈,温正酒后“英雄主义”的醉话就是这种欲望的表现。在一个“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中努力地往上爬,爬到哪一层哪一级才算成功呢?这个问题没有确切的答案。即便如此,人们也要打破脑袋往上爬——这就是“出人头地”的欲望,它与成功,与“英雄主义”都有区别。成功要依托某项事业,“英雄主义”是一种气概,而“出人头地”就是不断地“爬”,象一条本能不止的虫。
年轻人到底凭借什么出人头地呢?是个人的实力,还是家庭亲友的背景,还是文凭?虽然他的文凭只是“中专”,但他也可以通过“成人自考”、“电大”等等弄个专科、本科什么的。他的确有过这样的想法,而且还托人买了一套“成人自考”的教材,但最终他放弃了这样的想法,那套教材也转卖给了别人——那样的文凭对自己的人生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别人以及社会也不看重,不能把年轻的精力放在这样的事情上。要想出人头地,还得依靠个人的实力;个人实力最集中的体现,就是凭规章业务;规章业务水平高低最集中的体现,就是技术比武一类的形式。这是他个人的观点。
“技术比武”是人际竞争的需要。一个单位的人与人之间总是存在着竞争与嫉妒的关系的,温正与白潇之间就是这样。白潇与温正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白潇是那种“会表现”、“会事”的人。这种人有两个突出的特征,一是言过其实。他们也有一定的才能,但绝对不是也不追求突出,却绝对会夸大、吹嘘他们的才能。二是他们会给周围的人留下“好感”,可你细细琢磨他们到底好在那里,却说不出个所以然。因为这样的“好感”不是因为他们自身的品德或情操获得的,而是靠奉承、迎合或者小恩小惠。比如一次白潇为了讨好周围的人,竟将录象机拿到了信号楼上,用电务的一个小黑白电视机放开了黄色录像。哎!在那样的时刻,谁还分辨什么好人坏人,人与人唯一的区别就只有生殖器的不同了。
虽然白潇也是运输学校的毕业生,但与一般人一样,认为车站运转这一套业务没有什么技术性可言,只是“熟练工”,而非“技术工”。比如“非正常行车”的那些规定,是那么地繁琐,实际上没有必要。当出现“非正常”状况时,完全可以不行车,这样事故发生的概率就会大大降低;至于效率,出现“非正常”了还讲什么效率!温正的认识与他相反。他认为虽然与电务(在铁路运输方面管信号设备的单位)和机务(在铁路运输方面管火车头的单位)相比,车务(即车站那样的单位)的业务技术性是低一些,且车务的业务更多的是程序性的规定,但这种程序性的规定也是一种技术,它之所以这样规定而不那样规定,除了安全和效率的目的,也还是有其必要性和原因的。无视这些,不理解掌握这些,只根据熟练程度和经验,虽然也能担任车务的工作,但:一方面,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就不能XX;另外一方面,这样的人就象照本宣科的教师,只是个平庸的熟练工,绝不是精通业务的行家里手。
白潇去年也参加过“技术比武”,弄了个第三,实际这一半的原因是“利益平衡”的结果。所谓“利益平衡”就是路局不能让任何一个单位什么名次也没有地“剃了光头”。
温正这样的性格对这种人本来是不嫉妒的,甚至觉得可笑;但相同的地位,又面临着相同的、可能的机遇,使他们相互嫉妒。温正不会吹嘘,不会给人留“好感”,外表迟钝,内心正直,但这种性格似乎是天然的、不得不然的,他知道他这种性格有某种缺陷,所以他有一个一直实现不了想法:改变性格。可他又不知道到底改变什么保留什么。所以他对白潇这样的性格又是羡慕的,在不自觉的意识中,他想模仿这样的性格。而白潇有意无意显示的嫉妒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竞争的关系,使温正下了一个这样的决心:自己的规章业务首先要超过的,就是白潇;超过白潇最好的体现,就是“技术比武”拿个第一。这远比“会表现”、“会事”重要。
“技术比武”是博取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需要。一个理想的社会,要在比较高的程度上保证公平与正义。一个社会、一个单位、一件具体的事情,是没有绝对的公平与正义,但这不能成为不公平与邪恶的借口;没有绝对的公平与正义,还应当有相对的公平与正义,相对于原则与标准的公平与正义。比如在法治方面,如果没有保证公平与正义的法律体系,不公平与邪恶当然可以处处以“没有绝对的公平与正义”作借口。保证公平与正义其中一个具体体现,就是要尽可能地做到“人尽其才”,这也是每个个人毕生都在追求的最高愿望,通常我们这样说:实现人生价值。在法治方面,我们已经有了相对公平与正义的法律体系;而在“人尽其才”方面,或者说在培养、选拔、任用人才方面,我们还没有相对公平与正义的“原则与标准”,所以“没有绝对的公平与正义”还在被处处用作借口。“实现人生价值”这个愿望,对于温正来说,只有“技术比武”这一个途径。他没有家庭亲友的背景可资依靠,他也不愿意用拉关系、走后门、贿买掌权者的办法。他认为“正”与“邪”之间有一条绝然的鸿沟,“正”就是“正”,“邪”就是“邪”,如果稍一模糊,“正”就成了“邪”。然而人们却常说一个词:“混”。这个“混”字说明人们在这方面的道德心理上,是无所谓“正”与“邪”的;这也是因为没有相对公平与正义的“原则与标准”而造成的。我们个人与社会之间必须要有一定的“原则与标准”。如果没有或者不明确,那我们只能“混”了——“多元价值观”也不是“没有”价值观。这是人们通常意识不到的个人的悲哀,更是社会的悲哀。
总之,温正的思想基本上是诚实与正直的。只有一点可能导致他走向反面:他想“改变性格”。他没有认识到:“会表现”、“会事”这种性格本身就是诚实与正直的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