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随母下堂,惨遭横祸 三、劫后求生,重建家园
为了生存,为了哺养两个孤儿长大成人,不到三十岁的母亲,在残酷的寡妇现实生活中,在亲友的反复劝说下,终于打破了千百年来“从一而终”的封建传统观念,于1940年冬,经人介绍,改嫁到常德县西湖乡受祜弓一个姓胡的家里。在去胡家前,母亲担心人家不能善待我兄弟二人,决定自己一人先去看看情况,再来接我们,就将我和弟弟暂时留在渡口,托给外婆照管。
个把月后,年关将近,母亲和继父胡协成(母亲要我叫他胡叔),冒着鹅毛大雪,来到渡口接我们,在去他家的路上,经过澧水大河,由于天寒地冻、雪花纷飞,驾船的人躲在屋里不想出门,我们四人在河边等了很久,喊了一会,船家才出来,上船后,胡叔骂了他一顿,船家一看,吓得不得了,连忙磕头赔罪,说不知是胡爷您老人家,实在对不起,胡叔说:“就算不是我,任何人来过河,你也应该出来,方便行人”,骂得他哑口无言、战战兢兢,连忙说:“是、是、是”。这件事,我印象很深,当时就觉得,胡叔不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不是个财主,也是个大人物,要不然穷人怎么会那么怕他呢?
到家后,才知道胡叔并不是一个财主,也不是什么大人物,住的房子是个茅草屋,家里也不是很阔气,跟普通人家差不多。胡叔本人,三十多岁,与前妻早已离婚(当时叫休妻),一个儿子随前妻走了,家里只有他单身一人,他行武出身,武艺高强,带有几个徒弟,帮地主看管“柴山”(芦苇山)。这种职业,过去叫做“师爷”,人们都称他“胡师爷”。旧社会有句俗话,叫做“好汉难养娘三口”,胡师爷虽不很富有,但不是一个普通的好汉,凭他的能力和职业,养活几口人,根本就不是问题,所以我们母子三人,总算是有个依靠了。
这个地方,与渡口只一河之隔,不过二十多里路,是个堤院围成的湖乡农村,堤外就是澧水大河,堤内左边是个广阔农田,右边是很大一片荒州,长着一望无涯的芦苇,称为“柴山”。左右交界处,就是受祜弓码头,码头圩场不大,只有几家小小商铺。二三十户农户都住在堤下路边,与渡口的砖木瓦房不同,家家都是茅草屋。胡叔的屋就在这个码头上,虽是一栋茅屋,但房子较大,有三间门面,是准备做生意开面馆用的。离胡叔的屋半里路远处有个小学校,还有一家油榨坊和一家药铺。
由于胡叔对我们母子的热情关爱,我们安心住了下来,过年后不久,请来了一个“白案”师傅(专门做包子、馒头和手工面的人,称为白案师傅)。面馆开张了,生意虽不大,但也红火,母亲每天忙于操持家务和管理面馆生意,我上学读书,弟弟虽不到五岁,也报名读了学前班。正当全家人向着幸福生活迈步的时候,(端午节前),天不从愿,大祸临头了。
由于胡叔,在为其主子与人争夺柴山地盘的斗争中,得罪过大恶霸地主周姓公,他们纠集了几十个武装土匪,带着几十条长短XX,突然来此,包围了胡家,冲进屋里,抓住母亲,为逼其招出胡的下落,将母亲捆绑,吊在屋檐下,用XX托拷打,竹扫把都打断了两把,母亲被打得遍体鳞伤,鲜血直流,我和弟弟在放学回家路上,蒙邻居隐藏,才免遭毒手。胡叔不忍连累母亲受苦刑,主动出来,当即就被捆绑,解押出门,押到几里路远的南堤荒郊,就被XX杀了。
第二天,土匪们走后,我跟随母亲,在邻居曾运初(胡叔生前好友)和胡叔两个徒弟的陪同下,赶到杀害现场,只见胡叔尸体,躺在堤坡下血泊中,荒郊野外,天气又热,还有蚊虫飞舞,凄凉景象,惨不忍睹,母亲哭倒在地,悲痛万分,叫天不应,呼地不灵,几乎晕了过去。
九死一生,伤痕累累,身心憔悴的母亲,在邻居们的帮助下,卖掉了茅草房屋,买了一口棺材,埋葬了胡叔的遗体。这个家庭,只有短短半年时间,像做了一场恶梦,就这样,家破人亡结束了。
在受祜弓,遭受了家破人亡的悲惨大祸后,我们母子三人,举目无亲,没有栖身之所,只有渡口的舅父和姑妈,是我们唯一的两家亲戚,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也只好暂时去投靠他们了。于是,母亲带领我和弟弟回到了渡口,弟弟跟随母亲寄居在舅父家里,在外婆和姨妈的照料下,治病养伤,我已七岁,单独寄居在姑妈家里,既是小客人,也是小学徒。
舅父虽然不是母亲的亲哥哥,但同母亲毕竟是从小在一个锅里吃饭长大的,还是有兄妹之情,他热情接待了我们,不过由于家境不很宽裕,全家除原来的四口人(包括外婆、舅妈、表姐)外,又抱养了一个儿子,只有一岁,名叫周裕国(这个儿子后来听说是舅父的真血脉,是舅父在外的情人所生),负担已经不轻,再要加重负担,也就露出了畏难情绪,好在母亲从胡叔那里,带来有一点钱,交给了舅父,作为请郎中(医生)看病治伤和补助生活之用。姨妈和谷姐,还是跟以前一样,单独开的伙食,一直以纺纱为生,生活十分清贫。
姑妈曾小年,由于以前与我父亲的关系不好,姐弟俩一直无往来,故对我们母子也就没有什么感情,但从父亲去世后,她的态度有所转变,觉得曾家只有我兄弟两个后代了,出于血缘关系,对我每次来到她家吃住,都没有嫌弃,这次遭难了,又来投靠,也没有拒绝,并有所同情,甚至还流了眼泪,不过我也还懂事自觉,不白吃她家的饭,每天帮助扫地抹灰,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还帮助姑父搬运货物,摆列商品,因为他家开的是商店,是渡口较大的一家杂货铺,招牌名叫“李同兴”,木瓦屋很大,四间四进,前屋门面临街(下码头正街),卖的各种陶器(坛坛钵钵)、渔具、麻线等商品,二进是一栋木楼,开的滩坊(大米加工厂),中间天井宽阔,两旁厢房住人,后面两进,办的养猪场,养有百把头牲猪,请得有几个工人和佣人,虽比不上大资本家,也算是个小地主,这份家业,是姑父的爷爷(祖父)早年做起来的,姑父从小父母双亡,是跟着他爷爷长大的,他爷爷九十多岁了,虽然健在,但毕竟年事已高,持家已无能为力,家业就交给了姑父,而姑父是个最忠厚老实的人,虽然勤劳俭朴、烟酒不沾,不乱花钱,但能力不强,不会治家,不善言词,只晓得做点本分生意,家里任何事情一概不管,全由姑妈当家,姑妈又不珍惜钱财,生活奢侈,除吃烟喝酒打麻将外,还经常躺在床上烧鸦片(吸毒),她的烟具都是银器玉具,完全是大资本家太太的生活方式。加上表兄李国安不务正业,游手好闲,吃喝玩乐,挥金如土,是个有名的花花公子,所以后来,老爷爷一死,家道很快败落,这是后话。
我寄居在这里,对我最亲热的人,真心实意爱护我的人,是表嫂雷甫英,我称她“甫英姐”,因为她本来就是我大姑妈曾大年(我父亲的大姐)的女儿,是我的表姐,由于大姑父母死得早,家境贫困,甫英姐只有几岁,就跟着我祖父母(她的外祖父母)和我的父母(她的舅父母)在曾家渔行长大的,我祖父母死后,她就被接到小姑妈家做童养媳,后来就同表兄李国安结婚了,他们是表兄妹开亲(结婚时,是我母亲送的亲),婚后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叫荷儿(学名李富有),比我小五岁,小儿子叫芙儿,比我小七岁。甫英姐原本就不喜欢表兄,两人同床异梦,虽然生活比较富裕,但日子过得并不愉快,在这个家里,也很孤独,她对我的处境非常同情,对我的生活非常关心,怕我住在这里受委屈,每天吃饭时,怕我吃不饱,帮我夹菜,晚上睡觉后,怕我着凉,帮我盖被子,如同母亲一样爱护我(她比我母亲只小六岁)。所以在这段时间里,甫英姐给我留下了难忘的亲切印象。也是在这段时间里,我学会了做一些家务劳动,还学会了珠算“六百六”和“九九”歌诀等加减法知识,姑父是我的珠算启蒙老师。
经过几月疗养,母亲基本康复,但心灵创伤并未痊愈,恶梦阴影,尚未消失,横祸余惊仍隐隐作痛,明知寄居娘家,不是长久之计,但又想不出养大两个儿子的良策,靠纺纱织布又实在养不活一家三口,何况前几年,已受够了做寡妇的冤气,其痛苦深有体会,若再重新组织家庭,早已心灰意冷,不想走再嫁人这条路了,故终日愁容满面,神志恍惚,感到人生道路前景迷茫,不到三十岁的母亲,已看不到昔日的美容。
寄人篱下的生活,也不是滋味,日子久了,钱也用光了,矛盾也不断发生了,记得有一天,不知为什么,母亲与舅父吵了一恶架,只见母亲手里拿根竹篙,要戳乱屋上的瓦,说是外公的遗产房,她也应系一份,言下之意,好像是舅父不欢迎我们住在这里了。母亲是个有骨气的人,本来就没打算长期住在这里,只是暂时尚未决定一个长久之策,其实,在养病期间,母亲与几个童年好友在一起聊天时,都劝过母亲,为了两个儿子,还是要振作精神,再找个适合的人,重新建个家庭。其中有一个好友,是前几年嫁到西河口的,说她那里有一个做丝线的手艺人,是个单身汉,名叫黄福和,为人很忠厚,要母亲去看看。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母亲就到她那里去住了几天,经过几次与这个手艺人见面交谈,了解了他的身世,他表示愿意哺养两个儿子,母亲虽未当即表态,但内心也觉得还满意,回来就作了这个打算,与舅父吵架后,才下决心走这条路,带领我和弟弟,再次离开了渡口。
到了西河口,我们临时住在母亲的这个好友家里,这个好友,我称她叫“幺姨儿”,别人都称她“丁太太”,因为她丈夫丁竹青在此地有些头脸,家里还比较富裕,他们夫妇两人对我们母子三人很热情,我们就暂时住在他家做客,同时与黄福和筹备建立新家庭的事宜,主要是买木料,请人做屋,因为他原来是租的房子住的。
西河口距渡口,约三十多里路,也是堤院围成的湖乡,离受祜弓只有十余里,同属西湖乡管辖,但码头比受祜弓大很多,有千把人口,大几十家商铺,丁形横直两条街道,大部分都是茅草房屋。外河水路,可通常德。因为是新围的院子,农田更肥沃,粮棉水产更丰富,到处都有一片片莲湖,荷花盛开时,一眼望去,美不胜收,这片天地,属熊、康两大家族所有,两姓祠堂都在此地,姓康的财主多些,姓熊的除了财主外,还有当乡长、团长等官职的,租田种地做工的,都是四面八方迁来的贫民百姓,黄福和就是其中之一。
个把月后,黄福和做起了一间茅屋,他又同母亲一起,到渡口把母亲当年出嫁时的一对衣柜等家具搬来了,顺便接舅父母来吃酒,弄了两桌酒席,请丁竹青夫妇和其他一些邻居吃了喜酒。我们母子三人住进了新屋,就这样,我们母子三人与黄福和继父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这个家庭,虽然贫穷,但一家四口,患难与共,风雨同舟,抚养了我们兄弟二人长大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