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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乐章 【蒲公英】

袁东道 《飞逝的蒲公英》 言情小说 2012-10-20 13:38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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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玲相遇的第二天。。。。。。

吃过午饭后,我踏出油麻石台阶。顶着稍微有点灼热的太阳,走在泥土路上,走向我这几天必去的之地。午间的泥土路因烈日的照射而散发着甜辣的气息,空气中的热浪扭曲着视线。路上都是粉末状的沙子,因为最近这里要起新厝地,所以才会有呈现出这遍地黄沙的场景。

而这个起新厝地的人我还认识,就是我妈妈的弟弟,我的二叔。二叔要娶老婆了,所以要起新房子。说起来的我的二叔是我妈妈的弟弟,听起来好像有点乱,妈妈的弟弟应该是舅舅才对吧?但我的确是叫他二叔,因为我的爸爸是入赘到妈妈家的。这可不是因为我爸爸懦弱才走上入赘这一路的,其中原因众多,在此便不详说了。

路边孤单的立着木头竖起的电线杆,一队麻雀缠在上面叫个不停。也不知道它们为什么叫得那么开心。

玲目前是住在亲戚家的,而她的亲戚家又离我家很近。但是,玲的亲戚我不是特别喜欢,因为他们家太诡异了!

那家人有个大儿子,今年已经二十九了,他虽然是个大人,但很喜欢和女孩子玩耍,特别是和我同龄6岁至10岁的小女孩玩。有一次,我跟一个同村的女孩子玩躲猫猫,他看到了之后也要来玩。当时的我见他人高马大的,躲起来要找肯定很容易,于是便答应了下来。

长大后我才知道,躲猫猫这游戏每个地方的玩法都是不同的,就我目前所知的玩法就有不下十种。

不过,我们这乡下的躲猫猫玩法很简单,不像别地的都需要动手去抓。只要看到那个玩家,并喊出那个被你看见的那个人的名字,就等于他被你杀死了。而且多人玩这个游戏的话,要每一个玩家都找到才算赢。如果按照鬼与人的等级分配来说的,当鬼的人就是找人的人,其余被找玩家就是“人”。被鬼最先找到的那个人就等于是被鬼抓到了,那么这个人就是“准鬼”,等鬼吧其余的“人”都找出来,第一游戏结束后,这个准鬼就会变成第二轮的鬼。

但这个游戏里,鬼也不是无敌的,还是能杀鬼救人的。只要在那鬼没有发现你,或者发现了你,但没有喊出你的名字之前去碰那只鬼,碰到鬼的同时还要念杀鬼咒“救仗”,这样就等于是杀鬼了。不过我一直不明白“救仗”和杀鬼有什么联系,仗义相救我就听说过。但这只是个游戏,我们只管玩,为个细节较真的结果就是没得玩。

想当年我第一次玩这个游戏的时候,下场那叫一个悲惨啊,因为找不到好的隐藏地,一下子被抓到了不说,还连当了十几次鬼。每次我快要抓到全部人、快赢的时候,就会有某个人用比我这个鬼更鬼的方式闪现出来,一手拍在我肩膀,大喊一声“救仗”,就把我给“杀了”。

那天,那个玲的亲戚家的大儿子就跟我们玩躲猫猫,原本我们只有三个人在玩,一个是我,还有两个和我同岁的小女孩。

有一次,轮到我做鬼,在先定好的躲藏范围内,我先找到了一个女孩,但大儿子和另一个女孩不知躲哪儿了。我找了他们老半天。终于在一处黑暗处找到了他们,但这里已经越出躲藏范围了。我找到他们的时候,大儿子正抱着另一个女孩坐在稻草上。大儿子的手伸进那个女孩的衣服里,在女孩娇嫩上的身体上乱摸一通。看见我来了也毫不收敛。

我当下很是诧异,他们这是在干嘛?都越界了。虽然搞不懂大儿子把手伸进女孩子衣服里意味着什么,但我还是抓住了他们。我叫他大儿子,因为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他的真名上什么。以前知道,但现在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反正和我一样姓余。

大儿子的笑容很是古怪,两颗牛样大的眼睛总是眯成一条缝,很诡异的邪恶。有时候我和他躲在一块的时候,他连我都摸。丫的,虽然老子的皮肤很嫩,但好歹也是个小爷们吧?这样你都下得去手?

这个手脚不干净的变态大儿子。

自从那次之后,我就很少和他玩了。只要他一来,我就招呼女孩子们说我不玩了。

大儿子爱赌钱,偷他老父老母、老婆的钱去赌。有一次我无意间路过他家门口,就听见他的老父老母说他“不是猪啊、不是狗啊”的;还有他的老婆,那个胖胖并且挺着大腹便便的女人就一直说他“不是人”。

我寻思着,不是猪不是狗也不是人,那他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后来他过分到连玲都敢下手之后,我知道了:他啥都不是,他丫的就不是个东西!

当时的我虽然才七岁,但看过“琼瑶剧”、“金庸剧”,甚至连海岩剧都小有涉及的心灵,说它是纯洁的倒也不是特别纯洁。我对一些粗浅的男女之事还是了解一二的。虽然不敢说粗浅的我就全部都懂,但肉体之间的触摸时真切的舒适感,是不用任何电视剧教的。

言归正传。这一天,我按照习惯来找玲。玲现在还在吃饭,她捧着个瓷碗就跑出来跟我聊天。碗里的菜看起来很丰盛的样子,有很多肉,她说她喜欢吃肉。

我悄悄告诉自己:以后我也喜欢吃肉了。

玲看起来好像没什么朋友,至少在这个地方没什么朋友,我和她在一起这么久也没见她和除了我之外的人说话。我和玲走走一起的时候,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她好像只属于我一个人。

有这个感觉不是因为我占有欲强烈,而是她和我在一起的时候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的。

不得不承认,我喜欢这种感觉。

“东扬,侣知道滴个(滴个:方言,哪里的意思)有蒲公英吗?”玲在问我,认识两天以来,她经常会提到蒲公英。但我很少出远门,也不知道XX种蒲公英。再者说,当时的我连蒲公英是个啥都不知道。

通过玲的口述,我了解了原来所谓蒲公英和电视里看到的狗尾巴草很像,但又有明显的不同。

我问:“我唔知耶,玲姐那么想要蒲公英咩?”

“蒲公英……”玲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只是傻瓜般的笑了笑,把碗里的剩饭都扒进嘴里,吞下去后对我说:“‘等我吃饱了,咱们去果林里内克(克:去)耍。”

“哦。好。”我点着头。看着她跑进物屋里,又盛了一大碗饭夹带肉跑了出来。对我傻傻的笑着。

我也笑着。她的表情很好玩,是我见过的女生里最可爱的。

不过,与玲的美貌不相衬的是……玲的食量奇大,她捧着的那个碗,呃……应该说是碗公。那碗很大,但她却要吃三大碗。而且看起来好像还意犹未尽。要是我,估计连一碗都咽不下去。

但她吃饭的样子很好看,有些消瘦的脸庞很是白皙,吃的东西很多,但身体总是瘦瘦的,小肚子凸凸的。原本的我以为我不会觉得这样的女孩子是漂亮的,现在才发现,玲比那些胖胖的女生漂亮太多了。令我不禁多看几眼。我幻想着,如果玲一直这样吃饭,我一直着旁边静静的看。这样子连续看好几天我都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