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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乐章 【她,玲。】

袁东道 《飞逝的蒲公英》 言情小说 2012-10-19 17:25 责任编辑:明年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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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人烟繁杂的大街上,急匆匆的脚步声是这座城市的主旋律,高楼大厦是这里的主色调。重金属音乐刺激着我的耳朵,令人心生振奋。

看着逐渐熟悉的陌生之域,心里有种莫名的悲戚,这种悲戚是很莫名其妙的,因为它总是莫名奇妙的出现,然后又莫名其妙的消失。这好像叫作什么“多愁善感”吧,呵呵,真是有够无聊的。

金属音乐的吵杂声过后,不符合气氛的又传来了一首忧伤凄凉的什么“神曲”。呵呵,还真挺“神曲”的,神经病系的歌曲。温馨的背景音乐搭配忧伤的纯美女声,人们听得陶醉,就好像全世界的人都被伤得很惨一样。

“神曲”萦绕于耳,也引起了我那可笑的悲伤。

悲伤,是因为曾经快乐。

越快乐,最后越伤人。

而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感觉到寂寞和孤独的呢?好像是童年吧,童年,应该是很快乐的才对。而我的童年也的确很快乐,而相对的也会很悲伤。

闭上眼睛,那漫天飞舞的蒲公英好像又浮现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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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十年前吧,还是十一年了呢?记得当年我才七岁,那好像是一个春天吧。记不太清了,不过蒲公英盛开和萤火虫飞舞在田间的季节应该是春天没错。也忘了那天是什么节日了,老师让幼儿园里所有的学生放假回家,等七天后再回校继续读书。

从小贪玩的我对放假这个消息一度兴奋的睡不着觉。在我那个年代,放假代表机会,一个到未知丛林里寻找其他小朋友都找不到的秘密基地的机会!你想啊,当你带你的小伙伴们去一个只有你知道的秘密基地的时候,多有面子啊?很有可能我可以因此跃居孩子王宝座呢!

不过,只恨我出生的太晚,去哪找到的秘密基地都是被占了的。小时候的我太背了,所有我就放弃了寻找秘密基地。玩起了无论过去或未来都风靡全球的.......“过家家!”地方俗称:“煮沙饭。”

回想一下从前,那真是个很天真,很快乐的童年.......

认识玲是一个很偶然的开始,我只记得她叫玲,那时我喜欢叫她玲姐,她也不介意,并且也总是把我当成小孩看。虽然我的确是一个小孩,但是被她那要对待心里还是有点疙瘩,毕竟她其实也就大我三岁。她懂的我大多都懂,但我懂的,她就未必都懂了。

那天,我在自家门口玩过家家,把大人们吃了不要扔掉的贝壳当“家具”,还有随处可见的沙子当作“饭”,随手拈来几根草就当做是菜了。这就是一个农村小孩童年所谓的过家家,我曾听说那些父母有钱的孩子也玩过家家,不知道他们用钱买来的“家具、饭菜”和我的纯天然自己动手是否一样呢?应该会有所不同吧,至少不会为此感到自豪。

也许有人觉得小孩时期玩过家家的人都是很幼稚很可笑的人,对于这种人有这种思想,我一般不爱理会他们,为什么?本来就是,你自己儿童时期有阴影难道就要全世界都那么悲惨了?若是如此,我真的无话可说,谁知道如果全世界的儿童都过得很艰苦可怜后造成的世界是什么样的?

虽然我是一个男生,但从小我就总喜欢做一些女孩子爱做的事,比如跳花绳、蹂躏布娃娃之类的。再有就是我三岁那年,很惊讶的发现原来男生是站着撒尿的!

微风拂过我幼稚的童年,当我自己一个人玩着单人过家家的时候,玲便出现我眼前。

当时我并不认识她,对她的第一印象就是......怎么说呢,陌生有点,惊艳也有点。她那如阳光般温暖的笑容毫无保留的展露在我的面前,似乎对于我一个大男孩的竟然在玩这么女性化的游戏很感兴趣,她那银铃般清脆悦耳的笑声萦绕于我的耳边,不知不觉的传入我的心中,让我深刻的记住了这个美妙的笑声。

“你在玩过家家吗?我们一起玩好吗?”她稚嫩而悦耳的声音很甜美,听起来很舒服很舒服,像在唱歌一样。我会觉得她是在唱歌的原因是......她讲的是普通话。当时的我对自家方言都没怎么搞懂,普通话虽然懂得比一般同龄小朋友懂得多,但听玲的话,我却是半懂不懂。原因是,她的普通话实在是太标准了。

在农村地区,能有一个普通话说的这么标准的人,无疑肯定不是本地人!

我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只能眨巴的大眼睛看着面前这个令我惊艳的陌生人。似是察觉到我的疑惑,她连忙微皱着眉头,微笑道:“我好跟侣一起耍啊么?”她说的是普通话混合地方方言,听起来很搞笑,但我还是听懂了。她这话的意思是:“我可以跟你一起玩吗?”

虽然当时的我才七岁,但由于家庭的原因,我懂得很多方语言,而懂得太多的后果就是没一样精通的。听得懂她的意思,我并没有拒绝她,转身回家又搬出了一套“家具”来给她。然后我们就玩起了“爸爸出门工作”,“妈妈在家做饭”的游戏了。

她是个很有趣的人,总是用她那拗口的方言加普通话跟我讲述着她的家乡的事。说话困难的她偏偏是个话多的女孩,而我嘴里说她好烦,其实心里还是默默的接纳这个耐心和我玩的女孩。

我们之间的对话,由于时隔十年了,我的小脑袋也记不下那么多,所以我就不瞎编出来欺骗什么都不知道的读者了。

小时候,我算是个很活泼的人,很粘人。几乎每次都是我主动去找朋友们玩耍去,而玲出现的这两天,她几乎每隔一会儿便来找我,而且也不会惹我生气,因为我小时候是个很容易生气的人。

不得不说,被他人所在乎的感觉真的很不错。才七岁的我认为她的主动便是在乎我了。

“对了,侣叫咩个名字?”认识的第二天,她终于问起了这个问题。翻译:“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答:“东扬,了侣呢?”翻译,了侣呢:那你呢。

“玲。”她微笑着对我说,她的笑容像天使一样美,有种异样的光环,让人感到舒适、温暖。

她的脸虽然比我大点,但却不是胖的原因,而是因为年龄和天生的娃娃脸,很白皙很滑亮的感觉,干净无一丝杂质。我每次见到她时都会有种要去摸她的脸的冲动,但我知道那样是很不礼貌的,于是我没有那么做,也不敢问她介不介意。

我没去过她的家乡,但听她说起来,好像并不是很好的样子。她说这里比那里好玩多了,可是我总觉得自己的村子好像也不过如此,反而觉得她口述中的家乡好玩多了。我不懂她为什么会说自己的家乡不好,也不懂自己为什么那么不喜欢自己的家乡。也许是太过熟悉的原因吧,也可能是所有人都有的喜新厌旧的可笑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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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了,我们认识的时间已经三天了。这三天里,总结起来就是:她来找我玩,她走后,我再去找她玩;最后总结,这三天里我们一直在玩。

这三天里,我们几乎分开时间不会超过半个小时,为了她,我甚至放弃了我最最最最最珍惜的吃饭时间,三口两口夹菜,搞定一碗!然后立刻冲向玲亲戚的家,因为玲就住在那里。睡觉除外,我们已经成了真正的形影不离!

这变成了一种习惯,习惯是一种很好的东西,那会成为我每天必达的目标。这个习惯在早期自然是好的,因为物极必反,开心到了极限之后还是开心吗?这是没有答案的,而且也没有传说中的开心到极限。

如果她离开我了,或者我离开了她,那我还会有这个习惯吗?如果还有,我该找谁玩去?如果不再有,那我现在为什么那么快乐?我不知道,这道题太难解了。而那个时候的我也没有想到这些。

有时我总会想,若我早点意识到她总是会离开我的,那我和玲的这六天又会是怎么样的?在担忧中等待离别的到来吗?若是如此,我想现在的我将不在是我了。

已经注定了的命运,我无法穿越时空,只能回首去重演那场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