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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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九日,星期六。我和王津津、何淑三人坐上了通向李若奇家乡D县的客车。
在此之前,我给李若奇打了电话,告诉他是他错怪了他夫人,电话那头的李若奇长长地叹了口气,不知是什么意思。
车上,何淑像是抓着根救命稻草似的抓着我的手,死活不松手,直搞得我的手热汗直流。前座的王津津偶尔说几句话,却不回头。
到了D县,我们东问问,西问问,总算搭上了李若奇所在乡的小巴士,巴士人满为患,各种气味鱼龙混杂,妙不堪言。时不时有挎着小篮到车上兜售小货的当地农民上来,花言巧语,蒙骗我等穷苦大众,何淑总是大摇其头,“不吃,不要......”于是,农民朋友们败兴而去。
车终于到站了,我们三个人呼天抢地的冲下去,痛快淋漓地吸了几大口新鲜空气。然后,我们东问西问,准备直接杀到李若奇家,给他一个惊喜。还好,李若奇在当地因为他的不务正业而颇有些知名度,我们很快问出了门道,我们上窜下跳,推开了一家朱漆大门的庭院。树荫下坐着一个灰头土脸的青年,正是李若奇。
“嗨,若奇。”我们三个人几乎同时放声呼喊。
李若奇惊慌失措地站了起来,四下张望,膝盖上的书掉到了地上。我走过去,捡起一看,是惠特曼的《草叶集》,我万千感慨地说,“你呀你,还搞这些酸不拉叽的破玩艺?”
李若奇局促地搓搓手,“没办法,我他妈就这一点正经爱好。”
“若奇,若奇......”王津津呼喊着扑向李若奇,当众表演那一套下流的传统节目,真他妈的久旱逢甘露。何淑紧紧握着我的手,眼里闪着泪花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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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若奇正在筹划着出一本诗集,美其名曰《火海》,里边尽是些酸不拉叽的情诗。这些情诗,多半是为王津津而作,还有一些,是为王津津之后的一些不三不四的女人而作。集中体现李若奇创作风格的是一首名为《我心为你荣》的小诗-----
凉风
撩起我思念的长裙
我最隐密的部位
敞开给你
你啊
直勾勾地看着我
纵使我感到了羞涩
假如
天下美女共同簇拥着我
在花池中
我被轮番强暴
我一点儿也不为所动
因为我心中久久
有你
我的爱人
你在哪里
就算地老天荒日月无光
我愿意去苦苦的
等
“哥哥,你这是什么意思?”我指着上面那首小诗问李若奇。
“没意思。”李若奇轻轻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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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若奇眼里,什么都没意思。工作、恋爱、理想、事业、雄心大志、生存本身,所有一切。
在我看来,什么都非常有意思,尤其是李若奇和王津津的久别与重逢。
小别胜新婚,更别说李王二人长达四百多个日日夜夜的苦熬难捱,我是说他们整天缠绵悱恻,不顾恬耻地纠缠在一起,丝毫也不感到腻烦和没滋没味。
我与何淑则像一对情窦初开,羞羞答答的初恋情人,既向往又克制,整天巴盼着太阳快点下山,太阳下山后,又盼望着它快些升起来,去体味无奈和感受忍耐的痛苦。
总之,我们在李若奇家呆了两天。两天里,我们四个人各怀鬼胎,大量制造一些没有任何意义的新式情话。虽然深深厌烦,却又沉醉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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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二零零一年元月一日,李若奇所在的D县,七拼八凑拉拢了八对新人,集体结婚,并在电视上公开亮相。八对新人作忸怩状,乐成桃花,李若奇拉着王津津的手,龇牙咧嘴地朝镜头笑着。
至此,我的朋友李若奇和王津津,总算有了一个较为完满的结局。习惯上,我与何淑总称他们为哥哥和嫂子。
关于婚姻,我曾征求过何淑的意见,何淑口头上总说急什么,还早呢。于是,我就去等。
本来,何淑是在替代丝丝的位置,而何淑一向不以为然,好像她不是作为丝丝的替补队员和后备力量上场充数的。这么说,确实有失公允。凭心而论,我爱丝丝,同样爱着何淑,在本质上没什么区别。只不过,存在着一个先来后到的差异罢了。我在几番权衡比较之后,得出一个结论:忘了丝丝,全心全意地去爱何淑。
可是,能吗?
形式和内容大相径庭,掩耳盗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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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二日,丝丝谢世一周年。在这样一个特别的日子里,不知何淑是哪根筋抽的,向我提出了一个古怪的问题,她说,“在我和丝丝之间,你更爱哪一个?”
对于此类问题,一般来说,我不喜欢作答,更懒于作答。何淑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看那样子,我不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她就一定会不依不饶的。我真想大声说,是你啊,是你。可是,最终我还是不由自主地说出了实情,“是丝丝。”
“为什么?”何淑眼里充满幽怨和嫉妒的火焰。
“我想,”在对重大问题进行抉择之前,我习惯说这两个字,给自己留有思考的余地,“丝丝大概是我正经八百地去爱的第一个人,影响当然要深刻一点。”我眉头不皱地撒了一个弥天大谎,何淑对我的谎言基本上没有异议,竟止住了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