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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石也 《火热青春及如风往事一并去》 言情小说 2012-07-13 11:37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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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哪里还有心思去喝酒品茗,我的丝丝不在人世了。

我噙着泪囫囵吞枣般地大口喝着酒,李若奇看出了我的伤悲,只顾一个劲地劝我,“现在,要紧的是,你要努力拼搏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才不会辜负丝丝对你的爱。你这样悲悲戚戚的,丝丝在九泉之下也不会心安的,振作点儿吧,兄弟!”

我终于失声痛哭,“丝丝,你回来,你回来,丝丝。”

李若奇递给我一杯可乐,“喝口水吧,兄弟。要说,丝丝和你这样爱来爱去的,也够了。”

“不够不够不够,不够......”我不迭气地狂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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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二日,星浪房产有限公司。

这个新千年比较特别,夏天热得够火,冬天寒风凛冽、百鸟飞绝。无论春秋和冬夏,都显示出了季节的本色。

我站在风中,瑟瑟发抖,公司的大门敞开着,我整整衣冠,准备步入大厅询问何淑的去处。恰在此时,一个穿着火红色棉长裙的女孩儿骑着自行车冲将进来。

我尾随上去清清喉咙,柔声柔气地问,“请问何淑在不在这儿?”

女孩儿先是一怔,继而眉开眼笑,“你是哈师兄吧?我认识你。”

“你----?”我反倒愣住了。

“我就是何淑,丝丝的姐妹。”

“噢,失敬失敬。”我虚情假义地冲她一笑。

“别装得像个落第穷酸秀才。”

“批评的好,批评的好。”我机械地笑着说。

何淑这个人,不愧是丝丝的姐妹,也是个快人快语的好姑娘。再说,何淑的清纯美丽也足可以和丝丝相媲美。因为这些原因,我有了与何淑进一步交往的欲望。说到这里,我忍不住要插言,和漂亮姑娘交往,谁不希望越深越好,谁就一点儿也不正常,我是这样认为的。

“算我倒霉,我今天就请一天假陪陪你。”何淑痛下决心的样子。

“那我就舍命陪君子了。”好像吃亏的是我。

“哈师兄,你在财大可以说是个响当当的才子啊。”是恭维,还是挖苦?

“当然,如果勾引女孩儿也算是一项本领的话。”

“你呀你,丝丝以前就说你特贫。”

“那是她造谣。”

“这不都明摆着嘛,你欲盖弥彰了,哈师兄。”何淑止住笑,一本正经地说。

“下一步,你打算怎么办?”我痴痴地笑着问。

“我带你去我屋里吧。”像是商量,又像是命令。

“遵命,小师妹。”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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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淑带我到她租住的民房,给我倒了杯水,脱掉手套,抱住暖气片不放,仍不忘回头对我说,“大师兄,你现在可以自由活动。”

我抽出一支烟,坐到沙发上,悠闲自得地抽起来。立刻,我就后悔得要死。这沙发,充其量只是个摆设、样子,站起来要远比坐下去困难得多。

我拼命挣扎,丝毫作用不起,何淑那边总算缓过劲来,“忘了告诉你,那沙发可是个陷阱。”

“你的意思是说你是个猎人?”我心不在焉地问她。

“没错儿。”何淑说着把手伸给我,“来吧,我就当一回救苦救难的活菩萨吧。”

何淑的这只手真是神奇,我一下子被拉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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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遇到何淑,我的世界可以说改天换地、今非昔比。我是说我的情感世界,不再空白,相反,变得丰富多采。我是说我与何淑之间发生了某种微妙的关系,仅仅几天工夫。当然,这中间的具体细节,就无可奉告了。

也许,有人会说我花心、色狼,以及许多不太雅观的字眼,没有一点关系,我只是在寻找快乐而已。

我对丝丝、何淑,以及前面所说的某些姑娘,都爱得忘乎所以、天翻地覆,有时仅仅是出于需要。事实上,就是这么一回事,用不着多作解释。

无论如何,丝丝的永逝,给我造成的伤与痛,永远无法消弥。我知道,如果丝丝还在人世,我们会天长地久,会永生永世的相爱。可是丝丝死了,何淑就可以来填补这个空缺,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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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丝留给我的是一摞信、几本书,此外,还有一把长命锁,最上面的一封信是这样写的:

哈哈:

见信好!

我可能不久于人世了,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或许我已经到了一个遥远的国度。请原谅我当初愚蠢的举措,我想,我们分开可能对双方都好些,我们就不必承载太多的苦痛。可事实是,因为我的不理智,使你我的心灵背负了太多的、无谓的、来自于心灵的折磨。

我想,是我错了。

你知道,我是多么的爱你,即使在我清楚自己来日无多的时候,我都热切地希望能和你多呆一会,哪怕分分秒秒。

永别了,我的爱人。何淑答应过我要照顾你,我也不再担心什么,好好善待何淑吧,她是个好姑娘。

如果我今天就死去,我不会感到遗憾,因为有你爱我,因为我们曾经相爱。

你的丝丝

2000年4月6日

下面的信,是在我毕业之后,丝丝用日记体写的,通篇尽是爱呀、想呀什么的。我是说我的丝丝走了,了无牵挂地走了。我除了忙里偷闲地同何淑胡搞,就陷入对丝丝无边无际的思念当中。